登陆注册
6603100000032

第32章 新住户们

第三十二章新住户们

为可爱的小妹妹奉献了二十大洋,李承珍本打算离开的,不过他看到在大叔的那群羊里面有两只小羊羔,李承珍一想何不买来放在空间里,说不定以后又羊肉吃了。

为了以后的羊肉,李承珍问道“大叔,你那两只羊羔子卖不卖”。

大叔一听这位怎么什么都要啊,不过这和自己没关系就说到“卖是卖的,不过要和那只母羊一起卖的,羊羔子现在还不会吃草”。

李承珍一想没有关系的,自己空间足够大的,就是养一群羊都绰绰有余。

跟大叔讨价还价就很有一点交易的感觉了,经过一番商量最终以七百元的价格拿下来那母子三头羊。

左手拉着三头羊,右手提着一对兔子,李承珍故技重施找到没人的角落,将这些空间的新住户们放进了他们将要生活的家园。

安顿好这些家伙,李承珍两说空空的返回骡马市场,经过大叔的地方时,那个小姑娘问道“叔叔,你把兔子和羊羔丢了吗”。

李承珍被小姑娘打败了,这刚做完买卖就不认人了,现在又是“叔叔”了。

李承珍有一次落荒而逃,今天出门不利啊。

躲开小姑娘,李承珍继续给空间物色居民,看看那些暂时适合到李承珍的治下生活。

路过卖鸡的地方,李承珍手里多了十几只小鸡仔;在鸭子摊上,李承珍毫不犹豫的买了十几只鸭子。

在路过鱼摊的时候,李承珍无动于衷,让那个鱼老板暗急,这位怎么就在自己这儿不买了。

他不是每一个摊位上都买点东西的吗,难道他看出自己的鱼不好,哎,都怪自己怎么就在今天往里面混了几条病鱼。

不过鱼老板还是怀着侥幸的心里问道“小兄弟,怎么不买点鱼啊,这都是新鲜的鱼,保证没有一点毛病”。说着鱼老板还用渔网拨那几条病鱼,让它们动起来。

李承珍暗自说“我的鱼都吃不完呢,谁要你的”。所以李承珍说道“我自己就是养鱼的”。

这句话将鱼老板的侥幸心打破了,原来人家也是养鱼的,怪不得能看见自己的鱼生病了。

李承珍要是知道鱼老板这样想一定说道“尼玛,老子只是自己有鱼而已,谁没事去看你的破鱼生不生病”。

略过鱼老板,李承珍向下一家。

这是一个卖狗的,估计是那种临时摆摊的主。面前放着一个竹篮子,里面有四条小狗,毛茸茸的。

老板说这是自己家养的土狗产的,所谓土狗者,中华之田园犬也。这种狗也被称作土狗、菜狗、柴狗。是中国大陆的本地土生的,没有针对外观进行人工选育的一类犬。

性格比较温顺,不容易主动攻击人类,可以群居,地位域强,容易饲养,忠诚度高,不易生皮肤病。广泛用于农村的看家护院和早期的狩猎。

这种狗差别比较大,一般的也就能看家护院,攻击能力不强。但是其中也能出现像李承珍家的大山那样的守山犬。

不但能看家护院,而且能够看护周围的大山,在猛兽横行的森林里都有一席之地。但是这个几率很低的。

李承珍看到这四只中华田园犬倒是很可爱的,一只土黄色、两只白色,最后一只是花色的,而且是黑白花。

李承珍很好奇这四只小狗的父母到底有几种花色,怎么生出了这么颜色不同的四只小狗。

虽然是土狗,李承珍决定还是买一只的,自己又不要它守护山林,那是大山的事;也不要它看家护院,那是奇奇的任务。

自己只是要它给空间里增加一些生机,丰富空间里的物种,而且说不定经过空间里的改善,再让大山调教一番,说不定又会出现一只守山犬。

最后李承珍从那四只小狗中抱走了那只土黄色的,这只不但看起来比其他三只个头都打,而且也比较灵活。

李承珍将手伸到篮子里试的时候,其他三只都吓得脖子向后缩了缩,吱吱的叫着躲开了,只有这只黄色的两只前爪子搭在李承珍的手掌上舔李承珍的手。

李承珍不断地四处乱逛,就不断地有小动物进了李承珍的空间,李承珍简直是来着不拒。

看到什么动物只要喜欢就往空间里扔,甚至李承珍还到了买菜花蛇的。对于蛇这个物种,李承珍从小就怕,看见它就有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感觉。

所以李承珍很纠结的站在卖蛇的摊子前发呆,卖蛇的大妈很奇怪这个小伙子为什么站在这儿不动。

所以蛇大妈问道“喂,小伙子,买不买蛇啊,回家做蛇羹很有营养的”。

李承珍看着这位蛇大妈将蛇拿在手里,一条一条的展示给李承珍看,那蛇就那样的缠在蛇大妈的手上,吐着红红的信子,蛇头绕来绕去的看着李承珍。

这种恐怖的场景差一点将李承珍吓跑了,强忍着鸡皮疙瘩掉一地的冲动,坚定着人家大妈都能玩蛇,自己就一定能玩蛇的信念。

李承珍以大无畏的精神买了两条菜花蛇,而且李承珍还叫蛇大妈将装蛇的袋子封闭好,别叫蛇跑出来。

提着装蛇的袋子,李承珍一路狂跑,一每秒八十迈的速度向前奔跑,直到一个没人的大树底下,李承珍将袋子往空间里一扔。

自己呆在树下大吸几口气,刚才真他妈的刺激,尤其是刚才将蛇扔进空间的那一瞬间,李承珍摸到了蛇,那种滑滑腻腻的感觉,让李承珍整人都浑身发冷。真实太恐怖了。

好不容易把由蛇带来的不舒服的感觉甩掉,李承珍掉头重新进入市场,这次李承珍选择从另一头进入,这边自己为了把动物放进空间来来回回好几次了,而且刚才还像疯子一样狂奔出去了。估计大家都注意到自己这个人了,自己还是低调点好一些。

绕了一圈,李承珍从另一边进来,首先看到的是一个卖马的汉子,手里牵着一大一小两匹马,原来这边是大牲口买卖的地方。

李承珍家这边由于和内蒙接壤,属于草原和大山交接的地方,所以也有一些草场,放牧的蒙古牧民们在这边也有居住的。

所以李承珍小的时候也有骑过马的,而且男人那一个没有征服烈马的愿望,那一个没有骑高马驰骋天下的梦想。

李承珍看到马就想着是不是也买一匹放在空间里,没事的时候可以在空间里骑一骑过过瘾。

不过李承珍看了看口袋,囊中羞涩啊,想要买马那是没有门了。

狠狠的盯着那匹小枣红马看了两眼,李承珍收起不舍的目光,向自己早就看好的鹦鹉那儿走去。

鹦鹉也是好东西,早在李承珍买鸭子的时候就看见了,那边还比较远些。好像是一个专门的花鸟市场。和其他的地方都隔着一点小的距离。

李承珍穿过马啊,骡子啊、驴啊一类的大牲口到了花鸟市场。

相比于其他地方,这边就比较安静多了,除了鸟儿的叫声,人们说话都比较小声,不像菜市场那儿大声的吆喝。

李承珍走过来看到这边还比较大,在一个比较僻静的巷子里,远离那三条主要的街道,应该是一个花鸟爱好着的天堂。

李承珍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个地方呢,难道是自己以前没有这方面的爱好,不过以后李承珍恐怕就是这儿的常客了,看到好的鸟儿可以补充自己的空间啊。

鹦鹉那个地方人还比较多,大家都在围观着几只鹦鹉。李承珍过去一看原来是有一只鹦鹉正在学大家说话。

这只鹦鹉大概是比较小或者学说话时间不长,李承珍听到它说话有一点模糊不清的样子,围观的人都在一边教着鹦鹉说话,一边谈论着这只鹦鹉。

李承珍听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原来这只鹦鹉出了一点小毛病。

这只鹦鹉是摊主前几天刚买来的雏鸟,处于刚要学说话的关键时刻,养过鹦鹉的人都知道,鹦鹉刚学说话的时候是最关键的时候。

这时候需要教的人特别细心,要注意和鹦鹉互动,让鹦鹉感到你对它的亲善,这样鹦鹉更容易学说话。

而且这段时间要保持鹦鹉的干净整洁,心情也要愉快。教说话的时候也不要贪心,要一句一句的教。

几天时间反复的教一句话,让鹦鹉记住这句话手再教下一句话,千万不能混在一起教,这样容易导致鹦鹉的思维混乱,记不清楚话。

而面前大家谈论的这只鹦鹉几乎将这些忌讳全犯了。

原来摊主在上一周买来的这只鹦鹉,本来打算自己亲自教的,可是一些急事给耽搁了,所以摊主就让自己老婆在家里先教着,等到自己回家后再亲自教。

不料摊主的调皮的儿子知道后,趁着他妈妈忙的时候,把这只鹦鹉抓到一个小房子里教说话。

这只鹦鹉当时就吓坏了,而且这个小孩在教了鹦鹉一大堆自己学过的乘法算数后,发现鹦鹉没有学会,小孩生气了,就将鹦鹉打了一顿,还差一点将鹦鹉的毛拔掉。

等到孩子他妈发现时,这只鹦鹉都有一点神经质了,见人就大叫,而且时不时的嘴里说一些错误的算术。

后来经过摊主细心调教,这只鹦鹉才不再怕人了。可是要它学话,却怎么也教不会了。无论你叫他什么,它总是在学完后加一句错误的算数。

李承珍听完感叹,怎么熊孩子到处有,自己家有一个,俩个老姐家就两个,今天买兔子时遇见一个,现在又听到一个。原来这是一个熊孩子的天下啊。

感叹完,李承珍继续想着买鹦鹉的事。李承珍想到自己的空间里,凡是进去过的动物都表现出比别的动物聪明很多。

不说悟空能听懂人话,就说是奇奇,他就比一般的狗聪明很多,平时在家里大家指挥它做事,奇奇一般都能理解你的指令。

所以李承珍想着,这只鹦鹉是被吓到思维有一点混乱,只要自己买回去放在空间里,那样鹦鹉的脑子就变得聪明一点了,那样思维说不定就不乱了。

所以李承珍上去和摊主商量,大家一看有人要买这只鹦鹉,都比较好奇,鹦鹉都废了还有人要。

李承珍只好撒谎解释说自己家里有一个老人,以前养过鹦鹉,说不定能调教好,自己这也是从着捡漏的想法。

既然人家有办法,大家也没啥说的,而且这也对大家都好嘛。

最后李承珍花了三百元买下来这只平时要价五百到八百元的鹦鹉。

同类推荐
  • 三生之傲骨寒梅

    三生之傲骨寒梅

    三生指的是猴子一生,从一只猴子转世为人历经不同的两世人生的总称,这本书主要讲述自九十年代以来农村的乡土人情和主人公的励志故事。
  • 入梦初醒

    入梦初醒

    事情总不会向好的方向发展,总是预料不到事情的结局,总是在最糟糕的时候才意识到我做错了,多少次只能将错就错,到最后,才像做了一场深沉的梦,得了一场大病一般,长舒一口气,入梦初醒。
  • 竞选村主任

    竞选村主任

    在我国不断的推行基层民主建设的大环境下,农民的民主意识逐渐觉醒,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本篇小说以农村选举为主轴,讲述一下新时期,新农民的风貌。
  • 一个光棍的梦想

    一个光棍的梦想

    二零零八年,让中国沉痛!让世界震惊!不屈的中国人民再一次让全世界刮目相看!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抗震救灾志愿者的故事。
  • 合租情缘

    合租情缘

    萧健,一个普通的公司小技术员,在一天上班途中,捡到一个神秘的美女。性格木讷、感情空白的他竟然也过起了合租的生活。同一屋檐下的两人,会擦出什么火花?随着故事的发展,他与她的爱与恨纠葛,让我们对他们爱情的破碎多了一声叹息
热门推荐
  • 上古世纪——新纪元

    上古世纪——新纪元

    这是一个关于疯子与正常人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梦想与现实的故事。你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别人的故事,也可以找到你的故事。如果你曾是一个热血的疯子。如果你还想成为一个热血的疯子。如果你已不可能成为一个热血的疯子。来,让我来给你讲这个故事。
  • 义战

    义战

    文斌和阿罪听到唤声,激动起来,跑到床边“我就知道你这混蛋会没事的”三人眼眶红润,要不是强忍着,眼泪就流出来了。“你们还想咒我死啊”明星看到二人没事,也是眼眶红润!“没事就好”阿罪忍不住,哭泣着。三人无言,抱在一起。眼泪滑在彼此的脸上……千言万语想跟对方诉说,可是又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虚弱一面,为自己担心。希望彼此都没事,这就是兄弟。
  • 掌控星宇

    掌控星宇

    一名二十一世纪的普通青年穿越到了百万年后(一个人类能够修炼进化功法不断强大,最后甚至能够独自一人改造整个无人星球的未来),开始修炼进化功法,一步一步提升,最终成长为举手投足便能够毁灭星球的强大存在。求点击、求票票、求收藏。嗯,有点贪心……
  • 会凌于仙

    会凌于仙

    人生在世,如过眼云烟,转瞬即逝。唯有仙人,方可永生!若要成仙,唯有修仙!看秦林如何一步步成为强者,会凌于仙!
  • 武裂虚空

    武裂虚空

    逆转生死,洞破九天。前世天才今生废柴,他能否在这强者如云的世界跻身而出,能否将心爱之人纳入怀中?前尘红颜多薄泪,今生回首已两行。执手中之刃,逆天行事,裂碎虚空!!
  • 弃少医仙

    弃少医仙

    三界之外本为九霄,相传千年之前因为一场大战破坏三界与九霄结界的封印。封印被破坏后大量带有传染源生物涌入三界,生灵涂炭。为了拯救三界,百名在三界中得道的医者和武者聚集在一起从此踏上九霄之途。传说千年后封印将再次开启,无数生灵将会再次陷入生灵涂炭。
  • 神级兵王在都市

    神级兵王在都市

    身怀邪龙之血,炼就不死之身。逍遥邪王融合顶级至宝龙血回归魔都,开始谱写一段属于他逍遥邪王的神话!对于各国的通缉,逍遥邪王成就霸业之后将会掀起怎样的血雨腥风?当站在食物链顶端之后,邪逍遥终于开启了另一扇世界的大门,勇闯天涯!
  • 终极人生

    终极人生

    一个劫财好色、视钱如命、胆小怕事的少年,植入了一块毁灭天地的芯片,带来了另一次的革新,却也将人类带入末日的浩劫之中,拥有强大力量的他将成为毁灭人类的罪魁祸首……人类是毁灭,还是重生?全在他的一手掌控之中。香艳绯色的学院生活,让他不断成长,无数的美女投怀送抱,让他迷醉其中,放逐通缉、出生入死的日子,却又让他变得血腥冷漠。他会成为堕落地狱的恶魔,还是成为人类的救世主?正义与邪恶,就在他的一念之间。人类毁灭的倒计时,已经在他的手中不停响动……
  • 在雪山和城市的边缘行走

    在雪山和城市的边缘行走

    心灵,无论是对于人还是对于文学,心灵都是不可或缺的。《在雪山和城市的边缘行走》书名落脚于“行走”,毋宁说,是在行走中感受。同时,作者也显露出一种野心,这个野心就是把生命当作一个奇迹,来思考或者说来捕捉其中所蕴含的哲学意味——哲学一词,是借用了作者文中自己的说法。生活的意味或者文学的呈现总能比哲学更丰富,更能摆脱概念的规定性而更加意味深长。
  • 异界之行者无疆

    异界之行者无疆

    知识改变命运,性格决定未来!少年萧阳意外穿越到异界,战恐龙、斗异能者,走出了一条旁人无法复制的强者之路,最终以半神之体问鼎神界,成就一段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