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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火焰部落

一夜很快过去,日出东方,金光万道。

王朗扑腾扑腾翅膀,沐浴在阳光中,他头顶上的火红羽毛根根竖起,很是显眼。

月华之力果然是神奇,一夜的吐纳,他身上恐怖的箭伤已经看不出半点的痕迹,新生的皮肉一如既往的坚韧有力。

“嘿,没想到,顶出箭镞来,我的神魂倒是凝练不少。”

王朗惊讶一声,他脑海中的神魂是一只迷你版的黑色乌鸦,不停闪动翅膀。比起以往,乌鸦神魂变得凝实起来。

一整天的时间,用筋肉和锐利的箭头对抗,每时每刻都在痛苦中挣扎,这种磨砺,神魂不进步才怪。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古人的话,确实很有道理。当然了,王朗对于这种磨砺进步是敬谢不敏的,太痛苦了,比一刀杀了他还难受!

“昨天碰到的那对男女真是强大,那一只手,那一把弓,都不是我能够抗衡的。人,怎么会强大到这样的地步?”

愣了会神,王朗想到昨日那对部落的男女,心中就是一寒。

部落之间的战斗,他也观察过几次。确实,生活在深山中的人彪悍凶猛,敢于虎狼赤手相搏,称得上强悍。但据王朗的判断,他们的强大没有超出自己的认识,顶多跟新世纪的特种兵身手差不多。

可昨天动手的两人,那速度,那力量,那技巧,简直超越了人类的范畴,王朗都怀疑,两人是披着人皮的金刚!

“两人气息悠长,举止沉稳如山,动若霹雳闪电,静若处子。难道,他们修炼了某种功法,从而拥有这样超出常人想象的力量和技巧?”

王朗闭目沉思,回想起两人的一举一动,仔细推敲。

外面的世界王朗不清楚,只是几个部落的情况,王朗发现,他们的生产水平处在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过渡时候,工具和技术都显得粗糙。回想这样的社会,王朗不由得想起另一个时空中记载和传说。

强大的个人武力,横扫天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那是英雄辈出的时代,群雄璀璨,力量压倒一切,万古称雄!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有武功,功法,甚至神通。”

王朗只觉得热血涌上心头,他心底一个声音大喊大叫,催促自己前进。

“部落,去,还是不去?”

王朗压下心底的热血,冷静地思考。

生命只有一次,尤其是他这种幸运获得重生机会的人,更是明白生命的可贵和短暂。

山里的部落对他这样的乌鸦来说,几乎不下于龙潭虎穴,一个不慎留在那里,连小命都得搭上,成为别人的盘中餐。可是不去的话,心里又不甘心。

见识过那种强悍后,那种心灵的震撼,到现在依然历历在目,不能够忘怀。

舍不得,真的舍不得啊。

“去,小心一点,我就不信自己这么倒霉,非得让他们发现。”

思索良久,王朗打算去一趟。

神秘强大的力量,对于他有一种超乎想象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王朗知道自己现在是一只乌鸦。如果平平静静,说不定十几年就老死了,化为一抔黄土。

如果真是乌鸦的话,死就死,可是王朗不是真正的乌鸦,他追求更多,野心更大,他想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芒。

时不待我,该拼就得拼!

下了决心,王朗就开始为行动准备,他可不是热血青年,头脑一发热,就直直冲过去。去是要去,但准备一定要充足。

该决断的时候,一定要果断,但行动必须要重视细节,不能够在小处出错。

时间定在夜晚,这是必须的,乌鸦黑乎乎的样子就是最佳的伪装。唯一为难的是王朗头顶上火焰般的羽毛,在黑夜里,简直是活靶子。想了想,王朗就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弄得脏兮兮的,这样以来,问题就解决了。

夜晚来临,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实在是一个行动的好天气。

火焰部落是山中的中等部落,两千多户人家,比不上几万户的黑熊部落,天狼部落,但比起几百人的小部落就强太多了。

整个部落盘踞在一处肥沃的盆地中,三面都是笔直陡峭的山峰,猿猴都无法攀登,是天然的屏障。只有东面的山谷峡口通向外面,紧急的时候派人堵住路,就是十倍几十倍的人都无法打破。

谷口处,一人多高的火把熊熊燃烧,照的四周通明。不知道火把上涂得何种动物的油脂,火焰跳动,一种刺鼻的腥味。

四个精壮的汉子,手里握着刀叉,走来走去,来回巡逻。他们目光如鹰隼,仔细小心地观察,不放过任何的可疑之处。

族长三番五次跟他们讲,山里从来都不太平,野兽,部落,到处都是敌人。你们是部落的第一道屏障,也是最重要的屏障,部落里二千多户人家的安危都在你们手上,一点的疏忽都可能让部落灭亡。所以,你们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半点问题都不能出。

四人眼睛都瞪得铜铃大小,浑身上下用不尽的力气。

“嘿嘿,月黑风高,有翅膀就是好。”

王朗滑翔飞行,潜入火焰部落。

火焰部落以火为图腾,举目四望,一座座火焰般的山石大殿依据地形建造,粗矿,大气,气势磅礴。

部落的正中央是一个宽阔亮堂的广场,一只只火把点燃,亮如白昼。

身材惹火,穿着性格的部落少女载歌载舞,柔软勾魂歌声,捏一把,都能够感到那股甜味。

一名名部落勇士赤裸上身,他们手拿刀枪,和少女唱和,威武雄壮,美酒飘香。

这就是部落中有名的篝火晚会,少男少女欢聚一堂,大胆表露心中火辣的爱。

深山部落中的少女少男们可没有外面世界同龄人的含蓄,他们敢爱敢恨,以最大的勇气追寻心中的挚爱。

篝火,勇士,美酒,少女,热烈而又不造作的爱情。

火焰部落中的少男少女们尽情挥洒着他们的热情和青春,热血沸腾。

王朗目光中露出沉浸,怀念,怅然的神情,这样火热的场景,不知不觉已经离他很远了。自从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成为一只弱小的乌鸦,他每日都在为血食,变强,不成为别人的食物奔波,人类的欢乐,爱情,早变得陌生起来。

变强,变强,再变强,一直到能够自由自在地活下去。

呆了呆,王朗迷离的双目恢复了平静,人之喜怒哀乐已经成了过去,现在最重要的是力量,成为一只无人敢挡的乌鸦。

下定决心的“小妖怪”“未来的乌鸦精”狠狠看了篝火晚会中高歌热舞的热情男女,他黑不溜溜的身子在空中滑翔,锐利的双目仔细观察部落,寻找目标。

重生为乌鸦,别的不说,眼睛特别的锐利,比前世要强上百倍。即使现在乌云满天,黑暗笼罩,王朗还是能够看得清楚。

“咦,有人来火焰部落,难道相当梁上君子?”

突然之间,王朗目光一动,发现了一道鬼鬼祟祟的黑影贴墙行走,悄无声息。

迅疾如猎豹,轻巧似狸猫,摸进火焰部落的黑衣人的身手非常强大。

黑衣人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天上飘着的一只“小妖怪”发现了,他一想到几年来的追查有了结果,一向镇定的他也忍不住高兴地眉飞色舞。

只要能够找到那个人,夺取那件宝物,自己一回到家族一定会飞黄腾达,一举进入家族中的权利核心。到时候,看看那些家族中浅薄看不起自己的可恶家伙们该如何狼狈!

一边想,黑衣人动作却行云流水一样,不着踪迹,悄悄然靠近了一座并不显眼的大殿。

宽敞的大殿中透出点点灯光,盈盈亮,在黑夜中温暖光明。

大殿不大,但布置得极为素淡大方,置身其中,有一种清新自然之感。尤其是房中一排排放置整齐的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古籍,竹简,各式各样,散发着浓浓的书香气,令人痴迷不愿意醒。

房中书桌上点着一盏莲花灯,灯花滋滋作响,浓郁的芳香弥漫在整个房间中,闻一闻便令人觉得神清气爽,心神俱亮。

这种灯油乃是用玄夜紫檀香精制而成的,它发出的香气最能提神静气,大有裨益。玄夜紫檀香来源于山中深处,有强大野兽守护。极其稀有。如果拿到外面出售,一滴灯油不下于一两黄金。

一名身材高大,头发花白的老者皱着眉头,几乎要凝成疙瘩。他的面前,一尊青铜色药鼎徐徐转动,青色的火焰,啪啦啦作响。

两名小道士打扮,梳着朝天辫的童子,手中拿着蒲扇,小脸通红,正在努力维持药鼎的火焰。两个小家伙可是知道,这次炼制的丹药对自己老师来讲很重要,要是他们两人出了差错,非得挨一顿狠打不可。

一刻钟过去,火焰燃烧,药鼎中渐渐传出一股难闻的味道,绝不是药香。

“哎,又失败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花白老者叹息一声,神情萧索,仿佛一刹那老了十岁。

自从得到丹方后,他就四处收集灵草灵药,千辛万苦,只是想炼出一枚丹方中记载的丹药。为了不让人打搅,石海甚至躲到了这被称为不毛之地的蛮荒,藏在火焰部落里,无怨无悔。

可是,让他无奈的是,他试了整整十次,都没有成功。接下来,剩下的灵草灵药等材料已经不多了啊。

见石海炼丹失败神情萎缩,黑衣人果断推门而入,双手一张,一道三寸长的黑色符箓飞出,上面一枚枚符文跳到半空,光华流转,八角垂芒。

符箓消散,整个大殿立刻被禁锢起来,与外面的联系若有若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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