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朗和刘翎儿走在回刘府的路上。
一首狗屁不通的诗词居然被擢为第一,在百姓眼中只当是看热闹,但那些有才学的,个个会认为是县尉偏私有意为之,孙成周等孙家的子弟刻意保持了跟余朗的疏远,而刘翎儿一路上却好像在想着什么。
“你们山寨的军师,作诗的水准不高,教你说话的本事却不低!”刘翎儿眼睛撇着余朗说道,“曲高和寡,这种词汇能令你记下来的确是不容易。”
“你咋就知道这些话不是俺自己编的呢?”
“就你?有理有据侃侃而谈,料你再读十年的书也未必说的出来。何况,事前我见过你们山寨的老军师来找你,看来给你出谋划策了不少。”
余朗心说,看来刘翎儿见到韩第来找他,还以为是说诗词的事情。
“俺有才学,你偏偏不信,算了算了,趁着时间还早,赶早回允州去。”
刘翎儿脸色不悦道:“新年来给我娘亲拜年,大老远的路你居然连夜都不过?说出去别人会认为我这个当女儿的不知分寸!”
余朗叹口气道:“你既然不想嫁给俺,为啥处处又表现的像个贤妻?还要俺跟你扮恩爱,还要人前给你长脸,你当俺啥人?”
余朗多想听一句“当你是相公”,可刘翎儿只是停下脚步不走,目光冷冷看着余朗,那目光好像在说“当你是仇人”。
二人面前好像是划鸿沟而对立,势成水火。在外人看来,小两口正在争执吵架。
“这位法公子请留步。”一个点头哈腰的年轻人,快步走过来,竖在其中,破坏了“小两口”摆开的“对战”架势。
“你是何人?”余朗打量着这年轻人,像个家丁,就好像处处矮人一等的模样。
“法公子,我家大人,也就是平城的县尉,今日请您到翠红楼赴宴,这是请柬,请您收好。”
一张红封递过来,烫金的字很娟秀,余朗有些不解道:“就请俺一人?”
“不是,同时受邀的还有这次诗会上表现不错的几位公子,小人这就要回去复命了。”言罢也不给余朗拒绝的机会,一溜烟跑远了。
“翠红楼?难道平城的县尉请俺们到妓院去赴宴?”
余朗像是在自言自语,实际上是说给刘翎儿听。照理说官员请客请在妓院里,根本不合规矩。
刘翎儿没好气道:“翠红楼乃是平城的歌舞馆,里面的女子都是清白人家出身,妓院?哼哼,以为人人都似你那般污秽?”
回到刘府,丈母娘老远便迎出来,她已经听闻自己的女婿在诗会上“表现极佳”,称赞了一番,又叫婢女去收拾好房间,显然是作好了再次让女儿女婿留宿的准备。
余朗觉得自己在刘府很像一个贵宾,丈母娘客气的都有些见外了。还没到黄昏,县衙那边便亲自派来轿子请余朗去赴宴,这面子也算是给足了。
到了翠红楼,县尉府一干官员已经在等候,宴席规模不大,只有两桌,一桌是城中的官员和士绅,还有陆濡在列,另一桌请的便是本次诗会上表现优良的学子,孙家只有孙成周一人。
余朗以为自己要跟孙成周同桌吃饭,没想到县尉恭恭敬敬请他做主宾之位。足见对其看重。
那些学子不明白县尉大人为何对一个普通人如此看重,可主桌这些人可都明白,眼前这“法海”跟郡守大人都很有交情,否则也不用特地嘱咐不论他诗词好坏都要取为第一。
酒过三巡,余朗还没尽兴,县尉便开始套近乎。
“法公子今日商量,本官今日真是三生有幸。”县尉说话一副官腔,“不知法公子如今字何处高就?”
“回大人的话,做点小本买卖。”
“经商?”县尉的脸色稍变,心中疑虑重重,“在楚地姓法之人极为少有,不知道法公子的府上……”
“父母亲人均已亡故,孑然一人。”
县尉脸上的疑色更重,心中估计在嘀咕着为何如此一人能得到郡守大人的垂青?那应该就是才学卓著,得到了郡守大人的赏识,未来一定可以为官。但即便为官,也只是幕僚性质的,不足为惧。心中稍稍放下心来。
“法公子才学甚佳,本官佩服,本官在这里敬法公子一杯。”
二人共饮,旁边的陆濡却冷哼一声,显然不认为这个姓法的是什么“才学甚佳”之辈。
“今日宴会,有酒助兴,岂能无它?”县尉摆摆手道,“歌舞助兴!”
乐曲声起,一群莺莺燕燕就好像是准备好的,从翠红楼正厅下的舞台四面登上,翩然起舞。乃是一曲扇舞,很清幽,一曲既罢。翠红楼掌柜的走上前道:“县尉大人,红红姑娘听闻今日宴请的都是城中才子,想过来敬一杯酒。”
红红?余朗心说,这名字真俗气。
“红红姑娘如此赏脸,本官怎能拒绝。有劳掌柜的去请。”
舞台上突然起了一阵水雾,就好像变魔术一样,在烟雾大致散去后,一名女子身着妖艳,在舞台上舞剑。一招一式,虽然缓慢,但很有条理。那女子甚为艳丽,脸上的妆很浓,尤其是一颦一笑间,目光都好像在瞪着余朗,令余朗隐隐感觉到不安。
突然这“红红”被一根绳子吊起,一荡之间,居然往二楼这面而来。
又是绳子?又是荡秋千?余朗当下便有些毛骨悚然,不会是……
一阵香风吹来,熟悉的味道,而“红红”已经到了二楼之上,一解便将缠在腰间的绳子松开,巧步生莲往这面走过来。宴会其他人都鼓掌赞“好”。只有余朗,站起身有掰开腿溜的准备。
“红红见过诸位大人,公子。”
丹眉凤眼,一身的轻装遮不住玉璧肌肤,甚为妖娆。
余朗赶紧趁着“红红”还没靠近,行礼辞行道:“县尉大人,诸位,在下想起家中有事情要办,这就告辞。”
远远隔着的公孙让等人见到余朗要走,便往这面迎过来,红红突然靠近余朗,原本剑势收起在后的剑,有端起来“砍人”的动作。似笑还羞的目光中带着几分惹人怜爱道:“这位法公子,今日小女子听闻公子的诗词冠绝平城诸位才子,心生仰慕,临别前,小女子想敬公子一杯。”
旁边的人都有些艳羡,县尉笑道:“难得红红姑娘今日肯出来献舞,又为法公子你敬酒,真是令人好生妒忌。哈哈。”
余朗心中将县尉以下这些人头狗身的家伙骂了个遍。请客到什么地方不好,偏偏在这什么“翠红楼”,那日女刺客离去前那句“坏胚子早晚要你好看”至今仍在余朗耳中盘旋,今日便是兑现这“令他好看”的时候。
“红红姑娘抬爱。”余朗一礼,刻意往后退了两步,“在下不胜酒力,饮了几杯便有些醉了。不能再饮,留待下次再与姑娘共饮。”
“红红”一脸失望道:“难道公子连小女子这点微不足道的心愿都不能达成?”
声音妩媚娇柔,听的一众男人心都软了。连身子也往余朗这面靠近一些,在众人不注意的时候,脸上露出一抹冷笑,就像在说“不识相的话要你死的难看!”
“那就只一杯。”余朗无奈,只好接过“红红”敬过来的酒,一饮而尽。
“法公子不仅诗文了得,酒量也过人。”
“红红”的脸上露出一股“奸计得逞”的笑容,余朗正在考虑哪里不对劲,突然觉得脑子有些晕厥,身子有些不稳。
“法公子,您没事吧?”红红居然便如此当众将余朗扶住,芊芊玉臂搂住余朗的腰,姿态暧昧的令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学子都快要喷鼻血。
公孙让一个人已经迎了过来,问道:“先生,可有恙?”
余朗等于是已经被人劫持,虽然脑子中还有些灵光,但要出口求助却已然不能,张开的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小女子看法公子一定是喝多了,不如就由小女子先行扶法公子到房内休息一下,喝杯参茶解了酒再行离去。”
旁边的人听到这“红红”居然破格邀请一名男子到她房中去,虽然这姓法的已经喝醉,但酒能乱性,一会若是作出一些不堪入脑的事情,就会令城中很多对“红红”有奢望的人失望。如果不是这“红红”只是挂在翠红楼下卖艺并无卖身,不论赎身费多贵也会有人替她赎走。她就好像是平城那些风流客心中难以舍去的娇娃,登时余朗觉得看过来的目光中,愤恨的情绪大于等于了艳羡。
公孙让行礼道:“那就有劳红红姑娘了。”
余朗身边这贴身侍卫都发了话,余朗无奈闭上眼睛,看来今日是要入狼窝,而且是母狼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