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之外清风亭发现通缉犯林云的下落。
只是这么一句,狗大身上忽然爆发出一股冰冷的杀气,可要知道,正是此人之前杀了他的三弟,不仅如此,就在前不久,二弟带人前往石头镇抓人,结果一去不返,他一生只有两个亲弟弟,如今全部死于非命,这一切都是一个人所造成。
双手紧紧的抓着椅子两边的扶手,不知道是不是太用力,咔嚓一声,两边扶手应声而断,成为粉末飘落而下,看到此处,跪在地上的两人更加心颤起来,鬼知道大人会不会因为悲伤过度,而将怒火发泄在他们的身上。
冷眼看着跪在地上的两人,狗大想了很久才说道:“传令下去,不要轻举妄动,这次我要来一个瓮中捉鳖,用凌迟来祭奠我两位兄弟的在天之灵。”
距离天罚城十里之外的清风亭,赶了好几天路的林云坐在亭子里休息,对于狗大在天罚城等他的事情一无所知,毕竟方圆千里之内,只有天罚城这么一座城市,剩下的就是犹如石头镇一般的小城镇。
从腰间取下一个粗糙的竹筒,拧开塞子,林云就这么咕噜噜的喝了起来,天上的太阳很是毒辣,根本不管世人的埋怨,就好像常言说的那句,射自己的光,让天东人去说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咕咕咕……
正在猛灌水的林云忽然听到咕咕的声音,好奇心下四周张望,并没有发现有人,疑惑之余不再管,依然继续喝水,不过还没有等竹筒碰到嘴唇,咕咕声再次响起,这次似乎更加响亮。
“到底是谁?”这次林云并没有选择四处张望,而是静静的坐在原地。
“这个,那个,你的嘴甜吗?”
你的嘴甜吗?听到身后传来的声音,林云一个踉跄差点跌倒,这是什么话?什么叫自己的嘴甜吗?带着郁闷转过身,林云脸上瞬间流露出一丝同情和伤感。
面前,一个叫花子打扮的乞丐正在舌头不断舔着嘴巴的望着林云,看到这个乞丐,林云第一想法就是同情,因为他从小到大也是过着犹如乞丐的生活,不过这一切,他却没有丝毫怨三叔,反而更加感激三叔,因为没有三叔当年的收养,说不定他早已冻死在雪地里。
不过同情之余,林云心里还有些别样,因为面前的小乞丐,长的实在有点,人妖,想尽各种词汇,最终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瓜子脸,丹凤眼,唇红齿白,眸如晨星,虽然身上穿着破烂,却掩饰细柳腰外出。
“好漂亮的人妖。”
“你说什么?谁是人妖?”听到面前少年说自己是人妖,小乞丐绝美的脸颊瞬间怒气横生,气鼓鼓的怒目而视,似乎要将敢骂自己的少年活生生的吞下去一般。
话刚刚出口,林云就已经预示到,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一时情急,吐口而出,阁下不要见怪。”
“哼,一时情急?那我也脱口而出,骂你是人妖,你愿意吗?”
看见面前小乞丐如此咬着自己不放,林云根本没有心思与其多纠缠,三叔的死至今未忘,伤感依然卧于心中,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林云转身朝着亭外走去。
“等等。”
听到小乞丐叫自己,林云似乎有些不爽起来,头也未回,问道:“不知道阁下还有何事?”
“那个,那个,刚刚我说的话纯属口误,我赶了好几天路,又渴又饿,不知道你身上有没有吃的,如果能够有一口喝的就更加完美了。”
如果换做是其他人,他根本不会去理会,不过一想到对方也是整日过着乞丐的生活,林云始终有着一丝同情,从怀里取出最后的一块干饼子,将竹筒也一并递了过去,等小乞丐接住之后,他没有继续逗留,迈开脚步快速而去。
看着渐渐消失在视线之内的少年,小乞丐脸上忽然一笑,自语道:“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反正出来没事干,不如就跟着你了,”说完之后,小乞丐也不管饼子硬不硬,水甜不甜,紧跟着就开始了狼吞虎咽,风卷残云起来。
距离清风亭大概十米远外的一处杂草之中,一名身材矮小的男子目睹了刚刚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此人并没有任何举动,站起,身体顺着清风快速而去,速度之快,要比林云快上一倍有余。
清风亭距离天罚城大概十里左右,按照正常脚步计算,大约一天能够赶到,不过黄昏在即,林云并没有立即入城,而是在荒山野岭之外过了一宿,等到第二天黎明的曙光降临,这才继续赶路,在晌午之前终于赶到了天罚城。
经过例行检查,林云顺利入城,看着四周繁荣的叫卖声,一时之间,林云更加伤感起来,因为十八年来,三叔只带他来过一次天罚城,还是他十五岁过生日的时候,三叔为了给他买一件像样点的衣服,变卖了家里唯一的耕地牛,算起来,这是他第二次进入天罚城,不过三叔却永远不能再一起陪他前来了。
“你他娘的,要走就走,不走就滚到一边去,站在这里就像个哈巴狗似的,再不走信不信老子一脚踢死你。”
就在林云伤感之际,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辱骂声,脸色一沉,转过身,双眼犹如毒蛇一般,死死的盯着面前刚刚辱骂的大汉,一秒,两秒,被这样盯着,大汉只感觉背后凉飕飕的,什么话也不敢再多说,灰溜溜的绕路快步而去。
在这十八年来,三叔无时无刻告诉他一个道理,忍,不管遇到什么人,什么事情,都要先学会忍,可林云在这一刻却不想再忍,正是这么多年的不断忍,三叔才会死,他们才会被一直欺负,为了自己,为了自己日后不再受欺负,他已经决定,不管什么时候,他都不会再忍。
忽然间,林云单手指天,狂吼道:“我知道你一定在笑我,不过我现在告诉你,从这一刻开始,我不会再忍,更加不会让我的东西失去,你要不愿意,总有一天,我会灭你。”
多年的忍耐,受尽欺辱,加上三叔的死,林云终于改变,怒骂苍天,神敢阻,必灭神,佛敢拦,必屠佛。
不过林云的举动实在有些惊世骇俗,短短的时间内,四周无数人围观,脸上有着各式各样的表情,有着疑惑,鄙视,怜惜,而在人群之中,一个贼头贼脑的人,双眼却是一亮,身形慢慢退出随后消失在街头。
怒骂苍天,心里才算是好受了一点,根本没有去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林云独自朝着前方走去,所过之处,人们很自然的让出一条道路,似乎怕被传染上一般,一个个警惕的看着。
心中冷笑连连,再也没有回头,脚步加快离开,这次进入天罚城,除了想要购买一根长枪之外,林云还想购买一张大陆地图,从小到大他一直都居住在石头镇,从来没有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如今三叔已经离开人世,他一个人就算继续留下也没多大意思,还不如趁早离开这个伤心地。
至于三叔的尸体,林云在离开天罚森林之前,已经悄悄的回了一趟石头镇,当时发现三叔被吊在石头镇门口,愤怒之下,他一夜之间屠戮了二十七名士兵,随后亲手埋葬了三叔,并在三叔的坟前哭了整整一夜。
天罚城,虽然是边关小城,不过繁荣程度却丝毫不亚于一些中等城市,各式各样的兵器铺看得人眼花缭乱,走了好几家,林云都没有找到一家卖长枪的兵器铺,郁闷的同时经过兵器铺向老板打问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世上,不管走到哪里,长枪都很少有人使用,一般都是刀剑斧棍等。
虽然大陆不流行长枪,不过林云却没有丝毫的放弃,别人不合适,并不代表自己也不合适,毕竟轮回枪决只有配合长枪才能够发挥出威力。
走了很长时间,在第五家兵器铺里,终于找到了一柄黑色长枪,只是第一眼,林云就已经彻底喜欢上了这柄黑色长枪。
“这位客官,你想要这柄长枪?”
点点头,对于购买长枪所需要的银两,林云根本丝毫不担心,当初踢死鬼二的时候,从狗二的身上摸来几两银子,相信这些银子购买长枪足以。
“这柄长枪多少银子?”
“既然客观喜欢这柄长枪,就七个铜板吧。”
七个铜板?听到长枪的价格,林云有些惊讶,因为按照大陆的换算,一两银子可以换成十个铜钱,这柄长枪居然连一两银子都不到,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兵器之内,就属长枪最为不值钱,这柄长枪摆在铺里已经整整一年都无人问津,现在好不容易有人购买,老板恨不得早点卖出去,便宜是便宜了点,不过总比放在这里生锈的要好。
“好,我买下了,这是七个铜钱。”
“等等,这柄长枪我也看上了,八个铜钱,”就在这个时候,店铺外边传来一道很娘娘腔的声音,而刚刚与林云分开的小乞丐在这个时候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