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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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吵闹闹的时间过得特别快,同时也会觉得特别累。
快凌晨五点的时候,混世魔王钱鑫鑫终于宣告要去睡觉了,侯宁顿时觉得一阵轻松。毕竟这小丫头片子在,他们说话多多少少都有些避讳。
当然,不是说这丫头片子睡了,他们就可以大肆谈论女人。
很多事情,他们都不愿意在外人面前谈及,这是一种不需要交流的默契。
同时,王半仙吩咐罗玉山送刘德盛回去,他显然不愿意刘德盛在英堂过夜,至于原因,还是像他说的那般,刘德盛还没资格住在这里。
如今侯宁有辆奥迪A6,刘德盛能过过做名车的滋味,当然也不会说什么。他是个还有点小聪明的人,同时也具备自知之明。什么事儿该他过问,什么事儿不该问,他很清楚。
要说当初王半仙决定让刘德盛继续留在皇朝,其实是别有用心。
当时,他不知道这个油嘴滑舌的男人到底靠不靠得住,让他继续留在皇朝听风是假,试探他是多。
要知道,现在这年头,什么样的人都有,为了一点钱出卖兄弟的人,比比皆是,王半仙的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更何况,胡汉三场子里贩毒的事儿,也是刘德盛抖搂出来地,当然,这件事儿他知道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不是胡汉三无情,他也不会说什么。
胡汉三背后有刘老财,所以这个场子看上去干净,其实背地里也会朝那些富二代什么的卖点所谓的高档货,不怎么赚钱,毕竟不是公开的卖,说白了就是为了笼络一些客源罢了。至于这先事儿刘老财知不知道,还不好说。
关于这玩意儿,王半仙跟侯宁提起过,绝对不能碰。
侯宁当时的表情很诧异,他怎么都想不到王半仙会和他说这事儿。别说有人提醒,就是没人提醒,他也不会碰那个东西。
他爷爷以前要他日行一善,他做不到,只是说了句,不作恶既行善,如果碰了那玩意儿,还不知道要害多少人,他怎么可能明目张胆的违背自己爷爷的意思。
再说,搞那个玩意儿,弄不好就是一个死字,一点余地都没。这年头又不是除了那个东西就赚不了钱。
钱鑫鑫上楼睡觉了,刘德盛也被罗玉山送回去了,英堂现在还留着个死胖子齐名轩。虽然这个人侯宁并不厌恶,但是自从黄德仁那个贼王找他不痛快后,侯宁对做贼的没什么好感。
看王半仙的意思,是打算留他在这儿过夜,侯宁心里有些堵得慌,自己的老乡你不留,偏偏留个贼,东西被偷了算谁的?
他把王半仙拉到了后花园,五月份了,天已经开始蒙蒙亮,都说黎明前的天空最为黑暗,好在这个时候有了一丁点儿的光芒。
“王半仙,你真打算把那个死胖子留在这儿过夜?”侯宁毫不客气的单刀直入。
王半仙也不打马虎眼,直接回答道:“是的,这个人有用,就好比这次,要不是他去爬胡汉三家的墙根,昨晚的事儿能这么顺利?”
其实要说起这次的事儿,齐名轩的确是功不可没。当初听刘德盛说,胡汉三和几个外地人走得很近,大家就觉得这里面不对头。恰巧那个时候,齐名轩溜到了庆城,也不知道准备打谁家的主意,王半仙得到消息后就去找他。
要他帮个忙,齐名轩二话不说,把原计划搁浅,跟了胡汉三一个星期,就把所有事情搞定,最后又马不停蹄的赶到了SC,把那个袍哥朱老五的底线调查了个门儿清,这才回庆城。
要说起这次,其实侯宁的势力并不大,罗玉山找了自己在SC的几个朋友在袍哥朱老五的场子里喝了一夜的酒,也没等到动手的电话。
至于胡汉三的场子,那是侯宁和公安局里一个刑警队长之间的一笔交易,算是顺水人情,别人做他的政绩,侯宁做他的生意,很公平的一宗买卖。
侯宁皱了皱眉头,欲言又止,有些话说出来也许连兄弟都没得做了,但是不说心里又堵得慌,王半仙猜到了他在想什么,便直言问道:“你是不是觉得刘德盛是你老乡,都没资格住这儿,我把一个外人留下来,心里咯得慌。”
“是的。”侯宁回答的很干脆。
王半仙也不生气,其实大家都知道,刘德盛就算真是狗屁用都没得一个人,但也是侯宁的老乡,毕竟是他把侯宁带到了皇朝酒吧,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机缘。
不敢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至少也不是现在这样。
“我说句老实话,你可别生气?”
“生你妹啊生。”侯宁有些不爽的说道:“老子们几个什么时候生过气,狗它爹!”
得,侯宁是不生气,但是王半仙一脸的不悦,想起刚才被狗撵的样子,一副怒目,侯宁连忙嘻笑道:“别别别,我再不喊了,你有什么话说就是,我不生气。”
其实大家都知道,王半仙绝对不是个开不起玩笑的人,但是好像一提到爹啊儿子什么的,这个人总是有些不自然,其中原因,也没人去打听。
挖根刨底不是他们这些人的性格。
“刘德盛这人嘛,是还行,但是以他现在这个状态来看,不是做大事儿的人,说句老实话,他今天能走进英堂,就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按照你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不敢说今后能和龙爷他们这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平起平坐,但是刘老财,张八爪之类,完全不能和你相提并论。你要知道,我隐匿了这么多年再出山,不是辅助一个庸才地。也许你自己都还没发现,你身上具备很多人都没有的东西,就好比罗玉山,他以前服过谁?但是他现在服你,就是这么简单。
还有齐名轩,你以为他就是个偷儿那么简单?他这个人孤傲得很,当年不少盗窃集团想拉他入伙,他就是不干,为此没少得罪同行,不过他还是风生水起的能活到今天,这其中的艰辛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至于他为什么要做这一行,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也不想去打听。总之,他没你看的那么简单。
这个人,留下来,对你有好处,以后跟人盯梢,他是祖师爷级别的人物,能帮你不少忙。不过有句丑话说在前面,人留得住,心留不留得住,这得靠你。他不是罗玉山,义气两个字,我不知道他能不能理解。”
侯宁陷入了一阵的沉思,要说他个人并不反感偷儿,不然的话,也不会出现朝天门的那一幕,只不过总觉得自己并不是这一群人中的核心人物,王半仙做什么都有点儿越俎代庖的意思,感觉什么事儿都被他牢牢的算死了。
这样,让人感觉很不舒服,总有点儿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意思。他是说过,自己不会做那种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事,但是如果有人欲要取而代之?他又该怎么办?
思来想去,他突然做了一个很大胆的决定。
“那行,不过既然刘德盛的确是做了不少事儿,我决定让他进烟花弄,做酒吧的副总经理。他混酒吧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给他个机会,做不做得好,完全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侯宁说这番话的时候,不论是语气,还是表情都很平淡,看不出半点儿什么。
王半仙听完,浑身一震,他是何等聪明,猛然就感觉到有些事儿不能再擅作主张,必须提前和侯宁通个气。
聪明人中笨死的不在少数,就好比韩信,为大汉王朝厮杀疆场,本以为可以荣耀一生,到头来却死在了女人手上。
他不聪明么?不聪明能水淹废丘智擒章邯?不聪明能十面埋伏逼死项羽?他就是太聪明了,聪明过了头。功高震主,还能全身而退的,试问天下,又有几何?而一人一口酥,被聪明逼死的杨修,史上岂止一人?
“对了,侯宁,你看我们要不要什么时候约下高队长?”王半仙的聪明就体现在了这里,一瞅苗头不对,就懂得及时收敛,其实高队长他早就约了,就约在今天下午,本来打算等侯宁睡一觉再说,现在看来,不能那么干了。
而侯宁要的也就是这样,事必躬亲的事儿,他不会做,也没时间去做,但是能知晓其中,便已足矣,他不是曹操,聪明人要学会如何去利用,不是一味的妒之,防之。
“你随便约个时间吧,估计今后大家还有合作的机会。”
高队长,本名高振林,庆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据说家里和齐欣如出一辙,他本人也是刚退伍的军人,转业便依附家里的关系,安排到了市公安局。
不过听别人说,这个高队长虽然是红门子弟,但并不喜欢拉大旗作虎皮,倒是希望靠自己的能力走得更远,他最讨厌别人称呼他为官二代。
侯宁对于和他的见面,倒是没什么担忧,他也是一步一步靠自己爬上来的,大家都一样,知道其中的艰辛,所以更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