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163300000672

第672章 24.炽天使

时间跳跃。

这可是神和魔王们的专利啊,人类根本不可能干涉时间的运转,即使是王,也不可能,不如说除了神和魔王等级的强者之外,其他的所有种族,都不可能干涉时间。

即使是地狱内有着强大力量的绯红之龙,也不可能干涉时间。

三界内,能够干涉时间的,也就那么几个。

用指头都可以数出来。

接受了自己的现在所在的时间和地点后,庄明歌就冷静了下来,自己遇到的这种情况摆明是魔王搞的鬼。

路西菲尔把自己送到这个时间点是什么意思?

庄明歌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总算是松了口气,不在为其他的事情而烦恼,顺其自然吧,也许到了时间,自己说不定就回去了。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

接下来的几天庄明歌就在这个蛮荒的世界生活了下来,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平均水准虽然不怎么样,但至少从现代社会来的庄明歌感觉十分有趣。

蛮荒的是世界内,危险的生物遍地,甚至一些在动物图鉴上看到那种已经灭亡的动物们,也自由自在的生活着。

顺便说一下,绯红之龙摩黛丝提最喜欢的食物是……霸王龙。

虽然两个物种身上都有龙这样的字眼,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强大的普通人类所无法应对的霸王龙,在绯红之龙摩黛丝提的眼睛里,宛如小孩子一样。

不不不,也许还不如小孩子。

准确来说的话,应该是虫子?

在这里生活了几天后,庄明歌意外的发现自己居然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说因为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不同,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感觉吗?

但这样一来,岂不是说自己喜欢上了绯红之龙。

不不不,对方可是龙啊,长寿种,至今为止都不知道活了多长的时间,日后也会活着更长的时间,而自己失去了冥王哈蒂丝的诅咒后,再也不可能活那么长的时间了。

话说,自己在地狱之火内烧烤了五十年,身体居然没有变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道理说,自己也应该成为了一个将行就木的老人了吧。

庄明歌同样对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随即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开始享受和摩黛丝提在一起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砸尽情的享受,即使不承认,但庄明歌知道,自己确实喜欢上了绯红之龙。

到底是什么时候呢?

会不会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命运的邂逅,自己看到了正在洗澡的摩黛丝提,所以喜欢山了她,一见钟情,然后在接下来的相处中,这种感觉逐渐的加深。

庄明歌明明白白的发现了这一点后,突然心悸起来。

自己终有一天要回到自己的时间点,那个时候只剩下孤零零的摩黛丝提……

不不不,你太傲慢了。

庄明歌在心底提醒自己,纵然你喜欢上了摩黛丝提那样怎么样,对方可是龙,也许只是把你当做朋友,或者是可以给自己烤肉的人类,以及可以为自己解闷的人类。

想要对付把你当做恋爱对象什么的,你觉得可能吗?

这么一想,庄明歌顿时垮了下来。

于是在一次午餐过后,庄明歌打算试探一下,绯红之龙对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呐,摩黛丝提。”庄明歌看着绯红之龙摩黛丝提吃掉了一头霸王龙后,开口问道:“摩黛丝提对我是怎么看的。”

“咦?怎么了,突然问这个?”大概对方也没有想到庄明歌会这么问,所以有一些疑惑了吧,歪着头看向庄明歌。

“不,毕竟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天,就是突然想要问一下,你看,如果我有一个龙成为自己的朋友,回去也可以跟身边的人吹嘘一下。”

“朋友吗?”绯红之龙摩黛丝提喃喃的说道。

“不对吗?”庄明歌心头一跳。

“不,没有什么不对,朋友,没错,我们就是朋友,我是你的第一个龙朋友,而你也是我的第一个人类朋友呢。”

绯红之龙摩黛丝提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满足的笑了起来。

“原来如此,是朋友啊,最近我也在思考我们之间的关系,同伙,战友,原来如是朋友啊,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对方这么说了,但庄明歌还是饱受打击。

这件事情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

一个星期转眼剑过去了。

这一天庄明歌很早就醒过来,天色还没有亮,他跑到了几公里外的河边准备洗把脸,可以的话,也想要洗个澡,来到这个蛮荒世界,还没有好好的洗过一回。

顺便也抓回几条大鱼,给摩黛丝提当早餐。

庄明歌脱下自己的衣服,光着屁股跳进河里,痛痛快快的洗了起来。

咔嚓!

然后有树枝被踩断的声音传进了庄明歌的耳朵里,他猛然转身望向身影发出的方向,一个矮小的身影从树林中走了过来。

大部分的身体笼罩在黑暗中,看不清到底是什么人,或者不是人。

哗啦啦……

庄明歌身边的河水立即沸腾起来,水精灵成群结队的从河水里蹦了出来,穿着铠甲,拿着武器,如同出征的战士,层层叠叠的将庄明歌保护了起来,锐利的杀气如同山崩海啸一样凝而不发。

一双双冰冷的眼瞳注视着从森林里走出来的黑影。

“什么人?”庄明歌大声问道。

“别误会,我对你没有恶意。”一个清澈的声音传来,黑影逐渐走到了阳光下,讲自己暴露,庄明歌不禁惊讶的长大了自己的嘴巴。

“天……天使!!”

宛如涂漆一般带有光泽的金色中长直发,当真是梳理得一丝不苟;洋溢着湿润光泽的金色秀发,感觉非常适合;修饰着细长大眼睛的睫毛,甚至长到让人觉得有点过火,让她散发出某种年龄不详且神秘的氛围

洁白的肌肤,金色柔顺的长发,头顶带着奇妙的光环,身上散发着浓郁的圣力,仿佛世界的中心点,神圣,宏伟,强大的气息从对方的身上铺天盖地的散发了出来。

“我只不过是感觉到非常熟悉的气息,所以才找过来的。”

虽然是天使,但令庄明歌惊讶的并非如此,或者说令庄明歌惊讶的是她背后的翅膀。

三队洁白的羽翼被收拢了起来,脚下的鲜花为她绽放,天空洒落的阳光因她更加璀璨,世界也因为她的存在,才有了颜色。

在天使的等级中,分为好多种,什么座天使,权天使,能天使,但这些都不是最强大的天使,在这些天使之上,站在顶点的就是——炽天使。

三对羽翼就是炽天使的象征。

炽天使一共就那么几位,米迦勒,加百列,拉斐尔,乌列,以及即将堕落的路西菲尔。

庄明歌见过了加百列,以及路西菲尔,没有见过的就只有米迦勒,乌列,以及拉斐尔了,按照神话传说中的对照,这个突然出现的炽天使,应该就是……

“米迦勒。”庄明歌失神的喃喃了出来。

“果然认识我吗?”米迦勒爽快的承认了自己的身份,目光落在了庄明歌的胸口,“那是……路西菲尔的羽毛。”

庄明歌低头一看,心底顿时叫遭,自己的胸口有魔王路西菲尔给与自己的羽毛,是为了让自己和林丽莎公平一战,结果对方却没有收回去。

不过庄明歌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路西菲尔即使成为了地狱的魔王,依旧没有堕落,其光辉依旧属于晨曦天使,对方看不出什么的。

果然,米迦勒看到路西菲尔给他的羽毛后,态度瞬间友好了许多。

“你是路西菲尔的圣徒吗?”

圣徒可是人类所能够达到的最高的荣耀,仅次于圣子,不过圣子是上帝的代言人,而圣徒是天使的代言人,更不要说路西菲尔现在这位大天使长了。

也就是说,庄明歌现在可以堂堂正正的说自己的圣徒之首,即使是能天使,权天使,座天使这样的天使见到自己,也必须行礼。

因为他所代表的是大天使长,路西菲尔的尊严。

其他天使都挑选的圣徒,都要矮自己一筹半筹。

“额……嗯,应该算是吧。”庄明歌压力很大啊,因为他的身上不光有路西菲尔的光芒,然后其他魔王的气息啊。

另外,地狱之火的气息也掩盖不了,因为在地狱之火内烧烤了五十年,庄明歌的灵魂都带着地狱之火的气息。

一旦被米迦勒发现,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果然,庄明歌这么含糊的一说,立即引起了对方关注,米迦勒的眉头都轻微的凑到了一起。

“圣徒,你身上为什么有魔王的气息,你跟魔王接触过了。”

“额,唔……说来话长,我身上有魔王的气息,因为我是勇者啊。”庄明歌脑门快速转动,立即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办法。

“因为路西菲尔大人的关系,我得罪了魔王。”

庄明歌直白的说道,没错,他确实得罪了未来的路西菲尔魔王。

“然后,我被投入了地狱之火中烧烤了五十年,依旧没有屈服,所以魔王们也惊叹于我的勇气,结果就认可我当勇者了。”

庄明歌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事实正是如此,只不过他把事情发生的前后顺利颠倒了一下。(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同类推荐
  • 新国志

    新国志

    《新国志》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分三部,约二十八万字。第一部上班;第二部打工;第三部写作;作者鼓吹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国,有自己的价值评判,有自己的创新。这部小说是一次回忆与再认识的尝试。作者试图通过写作一方面重新认识往事中的人及社会,一方面也重新认识他自身。作者想要表达的是一种要建设属于自己的新国家的渴望。
  • 食色人生

    食色人生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陆仁医一直都很信宿命论,直到他因为一个非常可笑的原因而回到了自己七岁的那年,面对重新开始的过去,他决意打破宿命的轮回。命运,应该被自己牢牢把握。
  • 都市丛中绿

    都市丛中绿

    都市吗,也就是有那么几个女人等着安慰,也就是那么几个男人等着变渣,也就是那么几个大家族要找人膜拜,也就是那么几个国家想被踏平……所以,真的没有什么!书友群建立,喜欢爱书的……书的,就来吧,群号:34720464
  • 大路传说

    大路传说

    当我不知道这世界规则的时候,我只是芸芸众生。当我已经了解了这个世界的规则时,我就是世界之王。我叫李大路,我将是一个传说。
  • 自古英雄出骚年

    自古英雄出骚年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算了,直接说正事吧,不久前,玉皇大帝从天上掉了下来,说有一个科学家把天庭给炸了,还偷了他的玉玺和一堆仙家法宝。太上老君看了看镜子,就非说人家要毁灭世界,于是乎玉皇大帝亲自下凡,拉着我和我的四个室友维护宇宙和平。还给了我们超级超级超级强大的……坑爹技能。就这样,我们几个便踏上了这条拯救全世界的不归路……然而,事实证明,科技的力量是伟大的!在我们的威逼利诱之下,老玉终于答应给我们增派援兵!天上噼里啪啦的开始往下掉神仙,然而……这群神仙没有任何法力,我要来啥用,当祖宗供着啊……这我也就忍了,可最不能忍的是,身为玉皇大帝的老玉居然连对手的名字都不知道……啊?你问我叫啥?我叫甄超……
热门推荐
  • 为君解罗裳:妖女倾天下

    为君解罗裳:妖女倾天下

    这东南国,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要嫁的王爷,是传说中的暴君,杀人不眨眼,嗜血成狂的一个魔君的?圣旨一下,要千家的女儿嫁给东南国国的这个平南王爷,千家一听,仿佛是立马炸开了锅一样的,你不愿意去,我不愿意去,自然,就是由这个痴儿傻儿嫁过去了?
  • 废材邪尊

    废材邪尊

    曾经,他满族被屠,他血染天地!曾经,他经考验如废材,身体却封印着神秘的力量!曾经,他满头银发怒斩苍穹!只为还她一分安宁。当曾经成为曾经,命运的齿轮早已开启。一个少年,背着一把上古凶剑。骑着一头变异的神兽,开启一段废材逆袭之路。【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 印记:靡菲斯特

    印记:靡菲斯特

    瞧,在地狱之门的上方,他看见一个字母,一个表明撒旦真名的字母——靡菲斯特……——fromDarkShadow平静十年的Blustaugr因他的回归,再次因血腥引起世人的注意。平凡的大学生辛夏,因失恋而在好友的怂恿下,邂逅了神秘的他,并发现隐藏在自己身上的一个可怕的秘密——封存着黑暗物质的靡菲斯特印记。从此,无论黑暗的势力,抑或正义的力量,还是她深爱的他,都要得到这个印记。她心想只要弄掉这个印记,就可以避免一切麻烦,不料......
  • 这样说话办事最给力

    这样说话办事最给力

    为什么有的人空有旷世才学,行走世上却举步维艰;为什么有的人看似资质平庸,却能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呢?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说话办事的本领有多高。如何把话说好,如何把事办好,这绝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关系到你一生的重要课题。
  • 穿越之修仙传奇

    穿越之修仙传奇

    因不知名原因穿越到天柒大陆的夏沁等人,在这恍如隔世的异世中,将会闯荡出什么样的故事,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修仙修仙,修的是身还是心呢“”啊“一声惨叫荡漾在空气中”欧阳剑,你发什么神经“郑俪朝自己面前盘坐着摸脑袋的男人大吼。“肥婆,我只是舒缓舒缓情绪”“你找死”夏沁为难地夹在两人中间劝慰。“沁,别理他们,他们的相处方式就是这样,我们走。“张澈一把把夏沁扯进怀里渡步而去黄昏后的余晖铺渡到这片光景,轻染上一层淡淡的光晕,似真似幻,如梦如烟。
  • 流失的国宝:世界著名博物馆的中国珍品

    流失的国宝:世界著名博物馆的中国珍品

    本书用四十篇文章,分析了收藏在美、欧、日等国主要博物馆中的四十余件(组)文物。并将国外与国内、国外与国外、相关文物之间与单件文物自身被收藏的辗转过程,从而探索出前人未能解决的疑问。
  • 电饭锅煮饭做菜煲汤

    电饭锅煮饭做菜煲汤

    本书内容丰富,实用性强,通俗易懂,是普通大众的有益参考书。轻松快乐入厨房,美味营养又健康。材料简单,方法易学,就地取材,为你呈上飘香扑鼻的美食。
  • 姑奶奶的血天使

    姑奶奶的血天使

    一个要深爱血天使的诺言,一场校园纯爱,黑道上的恩怨情仇,不为人知的真相,分别后的再相聚,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 霸世狂徒

    霸世狂徒

    墨武大陆,强者为尊,关小刀因为一场车祸穿越了过来,开始了他的风骚之旅,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成为至尊强者!
  • 重生水浒之大宋天王

    重生水浒之大宋天王

    最近看到一个编辑写要珍惜自己的读者,是啊,我非常喜欢这几个仅有的还在支持小七黑帮的同学,可能大家不知道,现在黑帮后台状态是无效,意味着什么?搜索不到了。我一点不想对创世多说什么,我对这个网站没感情,可以不支持我,但他封杀我了。也封杀了我当年的激情梦。现在我打算去17了,新书将会以父一辈的剧情展开,可能大家不太适应,会更加真实,我会坚持,这是我的梦,我要完成被打碎的梦,谢谢大家了新书名字定下来了,叫跟谁俩呢,观看的朋友请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