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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虽然集市不大,我们三人却逛得兴致盎然,我赚了钱自是心情舒畅,老头得了木牌也是喜不自胜,小狗……恩,小狗一向都是木头脸一张,他的情绪可以忽略不计,四舍五入之下,我初步得出结论,今天的集市之旅圆满成功。

回程之时我心情依然高涨不已,一路只觉得篱边玉树亭亭立,田间香花带露开。一切都美好极了。不出我所料,拿着那个类似于美酒白金无限刷信用卡的木牌,死老头的酒虫那是七上八下,七荤八素啊。将我们二人带回了村子,还没等我们走到家门口,他就迫不及待地踏着即将落山的晚霞不见了人影。

我见老头的身影飘远,回头邪笑着盯上小狗。小狗虽然对我层出不穷的搞怪功力已然相当习惯,但是看了我这副未成年清纯的身躯上露出“银荡荡”的嘴脸,还是浑身一抖,眼神里微露一丝惧意。

“小狗啊,今日你可记住了路?”

“恩。”

很好,小狗果然没让我失望,死老头你不带我出去,自然是有人带我出去的,小狗那日与死老头对的那几招虽然我是完全没看懂,但想来功夫还不错,安全是可以保障滴。

小狗还不知道已然被人算计起来,看着我窜进窜出,将家中捣腾了个底朝天,收拾出了一大包的东西。咣当放在桌子上。

累死我了,我这小身板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似乎比正常人都弱些,稍稍辛苦一下便腰酸背痛,气喘如牛。真是大小姐的命投了小丫鬟的胎。不过看着桌子上的行囊,想到明天就是我逃离这个落魄小村庄的时候,我还是相当开心的。我伸出爪子抓过毛笔,在纸上给师父涂了一封信,也不管自己这个媲美怀素的字体师父看不看得懂。将信搁在桌子上,美美地幻想着今后的美好人生,爬上了床。

天一亮我就咕噜从床上爬了起来。匆忙洗漱了一下,便拉过正在收拾院子里菜苗的小狗,将包袱丢给他

“走人!”

小狗此时才明白我折腾了一晚上的动机不良,但他对我的颐使气指从不加反抗,逆来顺受地接过包袱,带着我向村外头走去。我又辛苦地重复了一次漫漫未晓路,遥遥不知途的出村历程。终于来到了上次那片赶集的坡地。那坡地如今是空无一人,只有高昂的日头毫不吝啬地挥洒着明媚的油彩。

我伸手抹了抹汗,虽说春日还未过尽,但这个地方的昼夜温差极大,临近中午的日头毒得胜蛇三分。小狗转头见我拭汗,伸手掏出一块干净的帕子递给我,我望着小狗伸过来的手,才发现小狗的手很是漂亮那,虽然粗茧密布,肤色黝黑,可是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肤色也是黑得均匀,没有我之前见到那些干活粗人牛奶巧克力的分割线。我接过帕子,凝重地对小狗道

“小狗,你知不知道,你这样随意地掏出帕子给女子,是会让人误会的。”

小狗不想我会这么说,望着我的眼中眼波流转,面色有些暗红,结结巴巴

“菲菲,我,其实……”

“你看,连我这个女子都还没有准备帕子的情况下,你竟然随身携带,这,这很容易让人误会你的性别以及某些方面的喜好啊!”

某菲显然隶属于无心无肺系列产品,一边用人家的帕子擦得西里呼噜,一边还在乱喷口水。小狗听完我的话显然气结,转过了头没看我。好小子,立刻表现出了男子汉的一面,孺子可教也。

我擦完汗,抬头向四周张望了一下

“小狗,你说,我们接下来,要往哪里走呢?”

“菲菲想去哪里?”

“自然是要去南方那些繁华富庶的地方,恩,烟花三月下扬州,虽然现在三月已过,但是扬州绝对是个不错的选择。小狗,扬州怎么走?”

“自然是往南走。”

很好,这回轮到我气结了。大步流星地朝着南面走去,也不理会被我甩在后面的小狗。

“菲菲。”

我不会理你的!

“菲菲。”

我坚决不会理你的!

“菲菲。”

“干嘛!”

“那是北边。”

“……”

由于山路较为难走,小狗一路都牵着我的手。每当我累得有些走不动的时候他会很敏锐地发现,停下来歇息,还会给我递水囊跟帕子。夜幕渐渐降临,看来今夜是没办法走到有人烟的地方了。

小狗捡来一些枯枝,升起了一堆火,将我带到离火堆近的地方,他坐在我身旁靠后一些。我不得不说,抛去气死人不偿命的脾气,葫芦没开嘴的性格之外,小狗是个绝世好男人,家里干活是一把好手,出到外面还那么罩得住。但此时的我可没有心思欣赏他,由今到古,我还从来没在野外过夜过,这鬼地方白天还热得人全身爆炸,晚上简直是呵气成冰,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字

——冷

小狗面色有些尴尬地看着我将包袱里所有的衣服都穿上了,连里衣都被我揪出来裹在身上,还是冻得瑟瑟发抖。我突然想起包裹里还有一小瓶烈酒,本来是带着以防万一,可以当做酒精消毒伤口或者点火什么的,如今倒是成了我的救命丹药。

豪气万分地拔开塞子,二话不说就先灌了一口。以前虽然是大宅女一枚,但是酒还是喝过的,有时候为了寻找灵感,会在家里备上一些。死老头当时还吹牛说家里所备,皆是行遍天下搜集而来的烈酒,岂知,这酒入口滋味真是相当清淡,有种水掺多了的感觉。看来我的蒸馏酒工程定会在唐代浩浩荡荡,势不可挡啊!一边想一边灌着酒。眼看这酒瓶中的酒消失了快要一半,小狗有些担心

“菲菲,少喝。”

“没事,就这酒,十坛子也喝不倒我。”

说完还将酒坛递过去给小狗,示意他也来两口,看着小狗摇摇头,我竟然也跟着晃了一晃,有些酒意上脑

“男子汉大丈夫,扭扭捏捏做什么,快喝嘛!”

不知是不是我的幻觉,我原本豪情万丈的言语配上如今软糯的声音,竟然有些娇嗔

“我,从不沾酒。”

没有精神再给小狗劝一次酒,我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向后倒在小狗怀里之前我脑子里只有一句话

“爷爷的,忘记自己现在是杜小猫,不是罗菲菲,这只猫恐怕是没喝过酒……”

一夜好睡,第二天我一起来,发现自己被搂在小狗怀中,暖和得不可开交,脸和脖子也清爽不已,就像平时洗完了脸一样。小狗见我醒了,将我扶好坐起来,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他的眼神中似乎藏了些和以前不一样的东西,千般温柔,熠熠生辉。

只见清晨山林中薄雾轻笼,鸟雀脆鸣,一对俊男美女互相对视许久,一个含情脉脉,一个神色深深,忽然那女子一拍脑门

“想不到,这里的酒竟然有洗髓伐骨的功效,让人神清气爽。难道说这不是寻常的酒,是老头压箱底的宝贝被我喝掉了?”

“……”

某狗继续气结。

艰苦奋斗,埋头赶路换来的回报是我们终于在第二日日落之前走到了一个小镇。这里比之村中自是显得热闹非常。街上的摊贩,路边的店铺还有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与我印象中古代电视中的形貌相差许多。

在小狗简单的解释下,我才知道了,原来这里已经离大唐与吐蕃的交界不远,小镇上的人,十有八九还是吐蕃人。

只见道上男子大多头戴毡帽,有些没有戴帽的,头上都辫了发,乱蓬蓬的。女子多是梳着三四只小辫,面上都带着两朵高原红。不论男女,他们的肤色都接近棕蜜,配之身上的毛料衣衫还有腰间织结而成,显得很特别的腰带,显得很是健康有力。小狗与我牵着手走在街上,街上行人却无人侧目,似乎这里的男女之防并不是非常重。

我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漂亮的服饰看着,突然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奶香味。已经吃了两天干粮的我哪里耐得住这样的诱惑,拽住小狗就往飘来香味的食铺中走去。这是一家不大却很干净的食铺,我们进去的时候里面几乎都坐满了客人。我找了个靠在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立刻就有一个头戴着小毡帽,身穿羊绒边袍子的人走了过来。他极为精明地看了我们两眼,就操着一口有些荒腔走板的汉语问道

“客要吃些什么。”

“那味道是什么东西的?香得很,来两个!”

我吸溜着鼻子谗着道。那人笑着应了,转身走开。不一会儿就端上来两只挺大的碗。碗的形状颜色都极为特别,碗里乘着乳白色的东西,像是羹汤,很是稠滑。那奶香味就是从这羹汤中散发出来。我兴奋地盯着这羹汤,等了半天,那人居然去而不返,我有些郁闷,没有勺子怎么喝汤啊?我刚想开口叫人,被小狗拦了下来。他指了指旁边的人,我顺着他的手看去,只见旁边坐着的食客大多也都点了这种羹汤,但是都没有拿勺子,直接用手端着,就着碗就大口喝了起来。更有甚者,喝完了汤,居然开始咀嚼手里的碗。我低头仔细看了看这碗,果然另有乾坤,这碗居然是用炒至焦黄的面饼做成的。于是我和小狗也入乡随俗地捧着碗开始大快朵颐。

这羹汤想来炖煮的时间非常久,里面放的碎肉和细面已经被炖得入口即化,泡在羊奶当中将奶香味吸得入骨三分,而羊奶也因为这些肉面变得极其浓稠,口感极好。喝完了汤,嘎吱嘎吱地啃完了面饼碗,我的肚子已经鼓了起来。会了帐,两碗这么赞的奶羹汤居然只要一文钱。我顿时在心中内牛满面,我说现代的那些奸商们,快来看看什么叫做质朴,什么叫做实诚,什么叫做物美价廉以及什么叫做童叟无欺吧。

吃饱喝足了,自然是要找地方落脚。我和小狗也不着急,走走逛逛了大半个时辰,才在一间看上去收拾得很利落的客栈,要了两间房,住了下来。基本上客栈的被褥干净,环境整齐,我很是满意,唯一让我有些抓狂的就是,这里的客栈是不提供沐浴业务的。小狗说大唐西北以及吐蕃很多地区极为干旱缺水,为了省水,这里的人每到重要的日子才会进行沐浴,平日里只是打水擦拭和洗脸。我住的那个村落,是因为临靠着一条河流,才能打得出水井。我听了一阵无语,真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猫窝。(某女潜意识中已然接受了自己是猫的概念。)

我狠狠用巾帕搓着手脚和背,一边暗暗发誓一定尽快走出这片缺水的地方,尽快去到我水汪汪的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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