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我和南宫煜夏的婚礼不会这么快举行,没想到皇上是一个风行雷厉的人,事隔不过几日,皇上就让国师为我们选好了良辰吉日,婚礼定在了后日举行。不晓得南宫煜夏那天到底去了什么地方,回来之后整个人都颓废了,一连好几日都躲在房间内,不曾外出,就连早朝也不去了。我很多次经过他的房门,探听里面的动静,都无功而返。
“雪锦啊,你说王爷他不会遭受不住打击,自杀了吧?!”某日,我又去南宫煜夏的房门前探听完回来,忧心忡忡的问着雪锦。“素馨姑娘说出事实真相时难道没考虑过这一点吗。”雪锦不知道是抱着怎么样的心态,讽刺我道。我鄙夷的斜睨了她几眼,黑心肝的丫头。我这不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么!浪子回头金不换啊你晓不晓得……
为了此事,我还特意进宫见了皇上一趟,以担忧为辅,推辞婚事为主。“皇上,三王爷刚遭受了这么严重的打击,你马上就要他和我成亲,会不会太急进了一点?我怕王爷受不住打击会做傻事啊……”我一边陪皇上下着必输的围棋,一边旁敲侧击的规劝他。“一个男人,如果连这点打击都无法承受,他枉为男人。”
“哎,皇上,你这样说太绝情了吧,他好歹是你的儿子啊……”我收起几颗被我吃掉的黑子,抬眼瞄了皇上一下。“作为盛唐朝的皇子,要死就死在沙场上,若是因为儿女私情而自寻短见,盛唐朝会以他为耻。好了,专心下棋吧,不谈他的事了。”皇上依旧淡定的下着棋,收起被他吃掉的数颗白字。不在于我交谈,我知道,谈判又决裂了,看来和南宫煜夏成亲之事,已成定局。
眨眼,就到了我和南宫煜夏成亲的当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南宫煜夏不知道是抱着怎么样的心情,居然换上了那一身新郎红袍。“雪锦啊,我不知道是不是生病了,有点儿不舒服……”我坐在椅子上,浑身不舒坦,雪锦帮我整理着嫁衣。“素馨姑娘,事已成定局,你就老实的当你的三王妃吧。”雪锦厌烦的看了我一眼,整理好嫁衣开始帮我穿戴头饰。“我怎么就不老实了,真的不舒服嘛……”我不满的嘟囔了一声,雪锦没有再搭我的话。我不满的动了动,不是撒谎,是真的不舒服。请个大夫帮我看一下会死啊!
古代嫁娶和现代不同的是,古代真的繁琐很多。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被拽起来梳妆打扮,然后由大队人马护送到宫里头去,零零碎碎的从天亮折腾到了天黑,我都快饿的血糖低晕倒了,才正式开始拜堂成亲。据闻这个于素馨无父无母,所以座上的高堂只有皇上和皇后,我按照礼节跪下给皇上和皇后敬茶,他们一人给我一个小红包,和南宫煜夏对拜过后,有喜娘把我扶进了皇上为我们准备的喜房。
我倚在床柱上,难过的探了探自己的额头,真的很不舒服,整个人都好像被火烧着似的,额头也发着热,我晕眩的扶着床柱想要站起来,准备开门喊人给我叫大夫,还没来得及站起来,门就被打开了。我连忙把盖头扯下来,一看来人是南宫煜夏,我张了张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倒竖葱似的,迷迷糊糊的跌倒在了地上。“王爷,我好晕,快给我喊大夫……”我虚弱的朝他挥挥手,他才反应过来要来扶我,我‘咚’的一声摔倒了地上,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那间布置的很喜庆的喜房里头了,不知怎的,就被转移到了一间朴素的小厢房里头,我睁开朝四周看了看,也不是我熟悉的三王府。“你感觉如何?”一个熟悉的身影探入了我的视线范围内,“王爷,这里是哪里?”我晕眩的摸了摸头,晕倒前那些不舒服的症状似乎是更明显了,非但全身像是被火烧,还晕眩无力。南宫煜夏伸手探了探我的额头,问非所答的说:“烧还没退呢,先把药汁喝了吧。”他把我扶起,挨靠在床柱上,又端来一个装满黑色液体的碗,我嗅了嗅,一股浓烈的苦药味,先浅尝了一口,苦的我五官集体纠结,我打了一个寒颤,把头别到一边:“好苦,这是什么啊?我得了什么病啊?!”我皱着一张脸问道。南宫煜夏轻皱着眉头想了想,才开口告诉我:“放心吧,只是出水痘罢了,太医说你只要按时吃药,定会痊愈的。”听到南宫煜夏的话,我才松了一口气,不是绝症,不幸中的万幸。
“那这里是哪里啊?为什么我们不回王府?”我环顾了周围一圈,周围的摆设简直可以说是简陋到了极点,就只有床和桌椅。“宫里有规定,凡是患了水痘的人,都必须在这里居住到痊愈才能离开,以防传患他人。”
“那王爷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怕传染?”我好奇的看着南宫煜夏。“我已经得过此病,不会再被传染了,直到你痊愈,本王都会在这里照顾你。”他看着我,淡淡的说道。我完全没办法从他的眼神中得知到底是他自愿的,还是别人要求的。“嗯,那为了让王爷少遭几天罪,我还是快点好吧。”我接过他手中的碗,咕噜咕噜的一口灌下,苦的我的直哆嗦。他看着调成振动状态的我,一下子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
“是啊,笑一下多好啊,整天愁眉苦脸的,也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你我才的病的呢……”我把碗塞回他的手中,自觉的躺了回去,准备再睡。他把空碗放在了桌上,体贴的过来帮我掖着被子,我半睁着眼睛看了他一眼,我和他已经拜了堂,现在算是夫妻了吧?!做人起伏真的好大啊,我从来没有想过会这么风行雷厉的就嫁了,还是个长的帅气的要命的王爷。老妈,你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感到欣慰吧。
可惜好景不长,没能睡到自然醒我就醒了,被痒醒的。背后,大腿,身上那些小丘疹在我熟睡的时候居然纷纷发力,痒的我简直是没办法忍受,就算知道挠了会留疤痕,我还是忍不住伸手去挠。“怎么了?”看到我的异常,一直在一旁守着我的南宫煜夏连忙凑了过来,我睁开眼睛,痛苦又可怜的看着他,“好痒……”“不能挠,会留疤痕的……”他抓住我正在挠痒痒的手,“可是,真的好痒……”一只手被他捉住了,我就用另外一只手挠,很快的,另外一只手也被他捉住,于是,我就在床上扭动了起来,用摩擦床板来减轻痕痒带来的痛楚。他看着扭动成毛毛虫状的我,突然笑了。我看着他,突然发现我们俩此时此刻的动作也太怪异了一些,他擒住我的双手,我扭动身体,这不是儿童不宜的经典镜头么!哎,我在心里默默的叹了一口气,要是睡在床上的不是我,是南宫煜夏就完美了,这样不符合我流氓女的形象啊。
“别挠了,轻轻拍拍它止止痒就好。”他放开我的手,颇有过来人经验的告诉我。我一脚把被子踹开,哪痒拍哪,狠狠挥起手掌就往自己身上招呼,白色的衣服就渗出小小的红色,我目瞪口呆的看着衣服,瞬间惊呆了:“流血了……”
“你太大力了,我帮你吧。”南宫煜夏有些哭笑不得看着我,我立马乖巧的反身趴在床上,南宫煜夏用他宽大的手掌轻轻的拍着我痕痒之极的背部。“上面一点,嗯,对,下面,左边,右边……”我闭着眼睛享受着南宫煜夏的服务,在他的神仙手服侍下,小丘疹痕痒好像消失了许多,舒服过头,我又沉沉的陷入了梦乡。
第二天醒来,南宫煜夏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正摸索着要下床洗漱,他打着热水回来了,看见我起来了,连忙过来扶我。“王爷,我只是长水痘嘛,又没有残废,不用人扶也不会摔的。”我好笑的看着他,不晓得为什么,南宫煜夏对我这么好,突然有点不知所措。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那种‘贱骨头’?!开玩笑,我很享受这种被人当成公主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好吧……
“太医准备了药浴,一会用完早膳后你就去泡药浴,回来再上药,将来痊愈了才不会在身上留下疤痕。”南宫煜夏活像家长似的一直给叮嘱我,唠叨我,我看着他忙出忙进的,突然明白了他们两兄弟的性格差异在哪里。南宫秋澄是典型的万人迷,他能很好的捕捉别人的心灵,知道你需要什么弱点在哪里,然后攻其弱处,一击即破。南宫煜夏不太会讨人欢心,也不会说好听的话,但是为人真诚,很会关心和照顾别人。庸俗的概括就是,南宫秋澄适合当男友,但是选老公的话,还是南宫煜夏比较适合。
“你眼定定的看着我做什么?”回过魂来时,发现南宫煜夏正在看着我,疑惑的问道。我扬了扬脸,支起一个无赖的笑容:“王爷你长的可真好看啊。”我感叹道,对于赞美他人,我总来是不吝啬的,尤其是赞美帅哥,简直就是乐意之极。他或许是没想过我会这样回答他,瞬间就愣神了,调戏了帅哥的我很满足的站了起来,准备去泡药浴。才迈开两步,就听到了南宫煜夏的声音:“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我微微怔了怔,这是我来到这里之后第一次有人问我的名字,他们都知道我的身份,却从来没有人关心过我的名字,在他们心目中,我是阿猫阿狗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能办事。南宫煜夏的话,就像一道小雷电击中了我的心,有些麻痹。因为在你自己也差点忘记了你自己的时候,有人却关心你的存在,那种感觉很奇妙。
“我叫尤小银,尤其的尤,小小的小,银子的银。我娘亲希望我一辈子有银子花,所以给我起了这个有福气的名字。”我转过身,给他一个灿烂阳光的笑容。
是的,我叫尤小银,我不是于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