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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不再为奴

青年很坦然地坐在陈府门口的青石上,眯着眼睛享受着正午的阳光。阳光很暖,让他有些慵懒,缓缓伸出右手,低着头看着手掌上的茧子,不自觉地用拇指搓了搓。

那些茧子是他这些年来练习枪法的见证,厚实的茧子已经让他无法将拳头紧紧握起。但他知道,他的这只手蕴含着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力量。

陈府的管家终于走了出来,从牙缝里挤出一句问候。

“见过少爷。”

青年淡淡地点了下头,他一直在等这句话,中午的太阳很炎热,他并不喜欢,所以在听到这句话后,很满意地站起身来。

青年自然姓陈,论起辈分是陈家老爷的子侄辈,辈从伯,名之。

他家是偏房,六十年前就已经分了出去,家境很是困苦,好在他自小就有天赋,更有恒心毅力,苦练了十几年的枪法,仅仅十六岁的年纪就达到了三品境界,所以他来了,用他的枪为他自己夺取一个未来。

在他起身迈进陈府大门的时候,林夕和几个小厮已经在院内站了半个多时辰。

他们手里捧着毛巾铜盆之类,当然不是给他们自己用的,而是方便争斗之后主人们擦汗净手。

六月的太阳最毒,林夕却很平静,眼睛在校场扫过,停留在了一张画上。

校场是露天的,枪架旁摆着一个颇大的凭风,上面不是山水,而是人物,下面是一行小字:“汤王月夜斩胡酋”

画面上一人怒发虬髯,面容虽不清晰,但是那人的服色却是华夏衣冠,在月色下挥剑斩向了一个胡服男子。林夕虽然不懂丹青,却也知道这并非名家手笔,只是市井货色而已。

画虽然不是名家手笔,但里面的人物他却是知道的。

百余年前楚帝无道以至于天下大乱,北胡趁机南下中原,占了这大好河山,华夏之地自古便不缺少这热血之士,天下英雄纷纷举义旗抗胡,这汤王便是其中之一。

他的姓名林夕并不知道,也没有人提起过,汤王只是本朝皇帝给他的谥号,但他的故事却是人尽皆知。

传说他武功极高,心思又极其机敏,又有神鬼不测之才,更有满腔热血。北胡虽然势大,却也在他手底下吃了不少苦头,他又挑拨北胡酋长的四个儿子互相仇视,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后,便夜闯皇宫,刺杀了北胡酋长。北胡酋长当时正值壮年,从未指定过储君,他一死,他的四个儿子纷纷起兵自立,互相厮杀,元气大伤,终究被华夏子民赶出了中原。

此事之后,汤王便不知所踪,手下的几万义军也依他最后的命令归附了本朝的太祖皇帝,据说他留了一封信给当时还未成大事的太祖皇帝,至于信的内容是什么却无人知晓。

后来李家将北胡赶回草原,又与其他义军逐鹿天下,终于做了皇帝,便追谥其为汤王。

按《周书》上讲:除残去虐曰汤。这个字与他是极配的,开国之后,市井间除了《冠军侯传》外,说的最多的便是汤王月夜斩胡酋的故事,武将之家也多贴他的画像。

对于这个谥号,文人是多有异议的。当年李家坐了天下,按说第一件事应该是封曲阜的孔家后人为衍圣公,然而令天下读书人大吃一惊的是大梁太祖皇帝居然首先追谥那人为王,谥汤!

封王以一字为尊,因此市井之间多有流传一字并肩王的传说,然而仲尼追谥文宣王,况且追谥汤王尚在封衍圣公之前,天下读书人顿时群情激奋,长跪不起请求收回皇命的有之,以血为书言辞恳切的有之,然而大梁太祖最终没有收回成命,最后却也不了了之。

倒也不是读书人如此轻易妥协,而是汤王在武将及市井中名望极高,况且以汤王的功绩,若谥号为双,则必要在汤前加个武字,然而武汤二字,比之汤字更甚。

武汤是殷商开国之帝,这个谥号是断不敢用的,无奈之下,那些长跪不起的终于站起来了,那些以血为书的终于包上了手指,那些以绝食相抗的也终于开始大快朵颐,然而还有一个传说,据说那些反对追谥汤王的读书人在某天早晨醒来后,自家的墙壁上多了一行字:“北胡之乱时,汝等何不自绝于文宣庙前,展华夏之节气?”

对于汤王,林夕是极其佩服的,只是偶尔会觉得有些遗憾,毕竟关于汤王的传说在月夜斩胡酋之后便戛然而止,再也没有一点的消息,竟似凭空消失了一般。按林夕所想,如果他有问鼎天下之心,李家想必也不能成为中原之主,他是归隐了还是被害了,终究是个谜团了。

当院门的吱呀声响起时,林夕把目光从屏风上收回,朝着门口望去。院门打开,一行人走了进来,为首的是一个身披甲胄之人,满脸沧桑,约有三十多岁,一脸剽悍之气,隐隐让林夕感觉到一阵凉意。

陈启亮满脸堆笑地站了起来,起身上前朝着那身穿甲胄之人拱了拱手道:“李将军,别来无恙,一晃六年过去,将军身上的悍勇之气愈发凝重了,听闻将军去年突破了四品境界?真是可喜可贺,看来将军宦途又能更进一步。”

那人挥了挥手,也是满脸笑意。

“客气了,久闻陈家枪法威力无穷,这次来一则做个见证,我也知道以陈老弟的为人,定不会行那耍诈之事,不过这是陈老爷子当年立下的规矩,定要军中出人来做见证,我便前来叨扰,顺便混碗酒水喝。

二来嘛,听闻你们陈家小辈中有人十八岁便突破了三品境界,后生可畏啊,我也来见识一下。”

陈启亮忙将那人让了进去,客气一阵,陈启亮坐了主位,那李姓将军坐在了左侧。

“军中之人,便不讲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了,我看人都齐了,便开始吧,陈老弟意下如何?”

“正该如此,既然将来要入军籍,便要干净利落。开始吧。”

“且慢,这刀枪无眼,咱丑话说在前面,虽然不可杀伤性命,但是免不得要有断骨见血之类的事,双方都不可记仇,只怪自己学艺不精,将来战场上还是要互相帮衬,以报皇恩。”

说到这,李姓将军拱了拱手,陈家人都随着喊道:“皇恩浩荡。”

“既如此,那就开始吧,这次陈家偏房就来了一个人,也倒省了许多时间。”

下面一个青年站了出来,先对着陈启亮拜了一拜。

“小侄陈伯之拜见大伯。祝大伯福禄永至。”说完起身,又对陈伯云拱了拱手,道:“堂哥,小弟有礼了,这陈家枪法我还有颇多不解之处,还望堂哥指点一二。”

说完自枪架上取出一柄长枪,斗了个枪花,伸手抚摸了一下,淡淡道:“你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明日我做了陈家百骑的统领,将来与你一起上阵杀敌,你我一起名扬天下,让世人知道便是最平凡之物也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陈启亮听着这少年说出了这么句话,心中不禁又高看了他一些,冲着儿子摆了摆手。

“上去吧,和你弟弟较量下,别堕了咱家的脸面。”

陈伯云不太情愿地走了上去,他知道自己远不是这个堂弟的对手,可是也只好先去试试对方的深浅。

持了柄枪,叙完礼便摆了个架势,也不主动进攻。陈伯之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这个堂哥他也曾听人说过,武道之上的修为甚浅,倒是寻花问柳的本事堪称云罗城第一。既然他先出阵,自然是要来试探下自己的深浅,坐在椅子上的陈启亮才是他真正的对手。

想到这里,握住长枪便刺向陈伯云,迅疾如电。按着陈家枪法的法子,本来这一招的破解之法是后退半步枪身相交,拨开这一刺,然而陈伯云的修为比起出枪之人差了不少,况且前几日又寻了几个婢女,弄的腰膝酸软无力,这一步才退,枪尖已经来到了胸前。

少年随即上前一步,枪身下压,横打在陈伯云的膝盖上,随即枪尖上挑,抵住了他的咽喉。

“堂哥,你输了。”

这场比试不过呼吸之间,陈伯之撤了枪,扶起了半跪在地上的堂哥,抬起头看了看坐在上面的陈启亮,淡淡一笑。

“小侄还请大伯指点。”

陈启亮原本希望儿子能多拖一会,耗一耗对方的气力,看一看对方的深浅,谁知道不过呼吸之间就已经败北,心中虽然暗骂废物,脸上却还是笑意盈盈。

“嗯,伯之这一枪漂亮,伯云,好好学着点。”

说话间走了下去,也持了一柄枪,点了点头示意开始。陈伯之急忙弯身虚刺了三下,长辈与晚辈相较总要让上三招,他不想占这点便宜。

陈启亮看着对方虚刺了三下,知道对方所想,心里更是对这个远房子侄高看了几分。

三招已过,陈伯之将十三年的苦学全都展示了出来。他知道,对面这个中年人才是自己的对手,如果这次失败,就要再等上十年,那时候自己已经二十八了,大丈夫建功立业不就仗着年轻嘛?谁愿意学冯唐呢?

李姓将军笑意盈盈地看着两人争斗,轻轻嘘着茶水,看着两人斗了个旗鼓相当,心中也起了爱才之心。那年轻人不过十八岁年纪,便把这杆枪使到如此地步,前途不可限量,回想自己十八岁时,不过堪堪迈进二品境界,不由感叹。

枪如蛟龙,锐刃如电。比的是枪,其实也是年轻人的激情活力与中年人的沉稳经验之争。

然而争斗了片刻,陈启亮却暗暗心惊。他是三品中阶境界,一直听说对方堪堪迈入三品境界,不论实力还是经验都不比自己,可是交起手来才发现对方居然毫不落下风,斗了一阵更是气力上涨,精神焕发。

此时陈伯之使出一招“横扫六合”,枪尖横挑似龙,气势如浪,真有几分当年秦军灭六国的气势,陈启亮不敢怠慢,凝力于腕,以力破势,两枪相交。

这长枪都是演武所用,枪身白蜡杆所制,极有韧性,便是弯曲对折也不会劈裂,然而两人此时都用了全力,终于砰然一声,一柄枪枪身折断。

陈启亮颤抖着双手,虎口绽裂,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的长枪折断,而对方的枪尖已经抵在了他的咽喉。

“大伯,小侄侥幸胜了。想来大伯忙于世故,却忘了老祖宗的教诲,这枪可不是用来硬碰硬的。”

收了枪,陈伯之微笑着朝着看台拱了拱手。

“李将军,这场比试看来是我胜了。”

李姓将军点了点头,下去扶住了双臂扔在颤抖的陈启亮,下人们见老爷受了伤,急忙取了伤药。

“后生可畏,想不到你还是隐藏了实力,刚才那一下怕是有三品上的气势了,哼!”

“小侄从未说自己只有区区三品下的实力,当年老祖宗说过,若是奴仆中有人可以取胜,那自然他的主人就可以承这军职,既然大伯败了,不妨多寻几个娃娃,或许有天资聪颖之辈,十年后再来比试,输赢亦未可知啊,哈哈哈。”

陈启亮脸色黯淡,左手扶着虎口震裂的右手,看着获胜的陈伯之心中想到的是:“败了……”

败了,不仅仅是比武败了,整个家庭也要慢慢败落……

林夕看着获胜后有些癫狂的陈伯之,将手中的毛巾递给了身边的王三儿,迈步走到了众人前面。

“我想和你比。”

淡淡的声音从林夕的嘴里发出,却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李姓将军看着这个瘦弱的小厮,只当他是疯了。

陈伯之看着林夕,感觉不到一点武者的气息,疑惑地问道:“你?”

林夕点了点头,回头看着陈启亮,没有了以往的卑微。

“我若赢了,希望你能答应我两个条件。

第一,把我的卖身契还给我。”

陈启亮沉着脸看着这个小厮,这个小厮说的是你,而不是老爷。他也感觉不到林夕身上的气息,看着林夕虚浮的脚步,开口骂道:“你算什么东西,滚!”

“哎,大伯,既然这个家奴有心,那便让他和我比上一比,用不了多少时间的。”

陈伯之自信满满,持枪而立,他觉得对面的那个小厮是疯了,而且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他已经开始幻想征战沙场扬名立万的风光。

林夕仍然站直着身子,昂着头,倔强地看着陈启亮。

当陈启亮终于点头的时候,林夕却没有离开,静静地说了句:“卖身契。”

许久,当一个小厮从门外拿着一张泛黄的纸张走进院子后,林夕看了看那张可以让他不再为奴的薄纸,点了点头,拿起墙角边的一把扫帚。

“我就用这个。”

“你……”陈伯之看着林夕手里竹枝捆成的扫帚,心中感觉到了莫大的侮辱,因为气愤,握枪的双手有些颤抖。

林夕不会用枪,他只有一条可以信赖的胳膊,所以他选择了扫帚。

他需要对方因为气愤而颤抖的双手,更需要扫帚上那些未去掉的竹叶和干枝。

陈伯之深深吸了几口气,终于压下了心中的气愤,他想看到这个年轻人的鲜血绽放在自己的枪尖上!

枪的来势很快,很猛。

而林夕所做的就是举起那把大扫帚和对方的长枪相交。

笤帚被枪挑破,枝叶乱飞。林夕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将右臂的气力凝聚在手腕之上,趁着陈伯之眼花的一瞬间,猛然握住了枪身,猛然甩腕,喀的一声,白蜡杆枪身应声而折,接着靠到陈的身前,右手如蛇,柔若无骨地缠在了他的胳臂上,用力一铰,整条右臂骨头尽折。

陈伯之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的隔壁软塌塌地垂在肩下,忍着疼痛,面色苍白。

一时间鸦雀无声,校场上的每个人都惊在了当场,谁也不敢相信这奴仆一招就将对手的胳臂折断。

显然,胜者是林夕。

陈启亮从没想到自己府中的奴仆中还有这样的少年,走到林夕的身边哈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好,好啊。以后你不再是下等奴仆,随我入了军籍,好好干,忠心护主总有你立功的时候。”

林夕走到桌前,拿起那张卖身契,哈哈一笑,撕碎了扔在风中。

“不必了,奴仆在你们眼里是狗,狗永远是狗,或许以前吃的是残羹剩饭,以后会有几根大棒肉骨,但永远不是一头狼。”

听到林夕的这几句话,陈启亮的脸色变了,然而看着漫天飞舞的纸屑,他知道林夕现在已经不再属于陈府,他已经没有资格再去要求林夕什么。

他以为这对奴仆来说是个最好的晋身机会,入了军籍,虽然还是奴仆,但是身份却已不同,然而那个少年却断然回绝。

想到之前曾经答应林夕两个条件,自己亲口答应,总不能反悔。他不知道林夕的第二个条件是什么,但还是压住心中的怒气问道:“你刚才不是说要我答应你两个条件吗?你现在说第二个条件吧。”

林夕昂着头看着满脸怒容的陈启亮,忽然转身走到了大小姐的面前,看着大小姐有些愠怒的脸庞,忽然伸手扇了她一巴掌。

很清脆的声音,整个校场里的人都被这一巴掌弄的愣住了。

“你,你为什么打我?”

“打你何需理由?这就是我要做的第二件事,现在我做完了,你们陈家的事和我再无瓜葛。

从今以后,世上再无一贯三,只有林家少年郎!”

大笑一声,也不管愣在身后的众人,冲着地上唾了口唾沫,推门而去。

大小姐捂着脸,泪水在眼眶里打晃,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当陈启亮反应过来时,林夕的身影已经被高墙挡住,但那句话似乎在飘荡在园中。

“世上再无一贯三,只有林家少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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