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不知道那卷功法到底有什么妙处,但是修炼了十几天后,筋骨柔如水,软如蛇,右臂的力气也比从前大了许多,每晚修行到半夜,第二天起来也不怎么困倦。
此时他正捧着一叠巾帕站在后园的墙边,等着陈家少爷练完枪法递上去干松的巾帕,擦拭脸上的汗水。
陈老爷和大小姐在旁边的树荫下看着陈家少爷的动作,不禁摇了摇头。
“爹,大哥还是达不到二品的武势,还有两个多月就要比试了,只怕……”她的话只说了一半,语气中担忧之气就是懵懂无知的孩子也能听出来。
陈启亮长叹了一口气,看着还在闪展腾挪儿子,面色黯淡。
“你哥他在武道上天赋不高,走狗遛鸟风流快活的本事却比谁都强,若是生在别人家,也还可以做个富家公子,可你太爷当初立下那么条规矩,咱们家富贵的根源就在那三百骑兵的军职上,不然只能是无本之木,不久即枯啊!”
大小姐点了点头,想了想又问道:“爹,当初太爷曾说,比试之时只要是我们陈家子弟就可以,不拘于功法,不限于身份,想必当初太爷也是希望咱们家保持尚武之风。哪怕主人不行,要是有个忠心耿耿武艺高强的奴仆也可以代主出战,咱们为什么不去外面寻个人冒名为咱家的奴仆呢?”
陈启亮看着女儿苦笑一声,摇了摇头。
“你也知道,比试之时会有军中的人前来监督,那奴仆要签契,都是可查的,一旦败露,名誉损毁,怕是再难抬头啊。况且贱为奴、穷修文,富习武。习武需要打熬力气,若是平常百姓子弟,每天为餐饭奔波,哪有时间去修习武艺?习武之人不是家境富裕,便是些江湖中人,他们安肯为奴?”
“那便没有办法了吗?眼睁睁地看着咱家败了?”
“哎,也只能靠我这把老骨头拼一拼了,只是就算我胜了,十年之后呢?那小子十八岁就已经达到了三品境界,十年之后你哥哥又凭什么和他争斗?我不过让咱们再苟存十年,罢了,这十年里多买些田产,安安静静地去做那富家翁吧。”
若他真能安心做个富家翁,又何必如此操心劳力?陈家大小姐知道父亲只是说说而已,却不知该怎么相劝。
其实很多男人的苦恼都来源于那份骨子里的野心,陈启亮虽然已经年过四十,可是心中对权力的渴望并不曾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消减。
所以他感到苦闷。
还有许多话他没有和自己的女儿说,但是多年来在官场上的挣扎让他的嗅觉异常灵敏。
皇上已经登基十多年,却至今无子,按说可以从族中王爷中过继一个,但是这几年几个藩王都不曾再有子女出世,便是见年前出生的年纪在四五岁下的王子也是死的一个不剩,死的理由更是千奇百怪:有学骑马摔伤不治而死的、有得重病而死的。
且不论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去学骑马干什么,更有甚者据说还有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呛奶而死……
皇帝不是傻子,这种可笑的理由只是一块遮羞布,谁都知道那个孩子不是被那口奶呛死的,而是死于孩子生父对那张椅子的狂热,可是这种事是没有办法处理的,于是在最后一个皇族幼儿莫名其妙地死亡后,将来皇宫中的那张椅子只能属于这几个藩王中的一个,或是他们已经成年的儿子……
云罗城地处荆湘,当年秦始皇为了避其父亲子楚的名讳,改楚为荆。前朝大楚,藩王的封号断然不可以称为楚王的,于是大梁开国之初太祖皇帝的一个儿子被封为荆王。
陈启亮没有选择,云罗城地处荆湘,那已经在他身上刻上了荆王的烙印,将来为了争夺那把并不宽大的椅子,他和荆王只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况且,他还有野心,对权力的野心。他不满足自己只是一个世袭的男爵,所以在他嗅到第一丝动乱的气息时,兴奋地整整一宿没有睡着。
虽然抵御外寇也可以建立功勋,可是那种功勋哪有从龙而兴来的快?有的时候杀外敌的功劳远远比不上杀同文同种之人,这个道理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明白。
他也知道,在荆王的眼里,自己只是一条狗,而自己的那个年纪轻轻的侄子是另一条狗。可是狗链子只有一条,荆王必须知道那条狗才是可以咬人的那条狗。
所以陈启亮必须奋力地撕咬,证明自己才是那条可以咬人的狗,为自己的脖子上套上那条狗链子。
想到这里,陈启亮下意识地摸了摸脖子,将身上的衣服紧了紧,转身离开了后园。
正在练习枪法的陈伯云看见他爹出了园子,将手中长枪朝地上一扔。几个小厮急忙将铜盆中倒上些水,又递上毛巾。
“少爷,您刚才这套枪法使得可真是好。”少爷耳边永远少不了溜须拍马奉承之词。
“你懂个屁,也不知道爹是怎么想的,家里多买些田产,做做生意多好,非得练武。这都半个月了,整天把我关在院里,憋得火大,也不知道翠香阁又来了什么新鲜的雏儿没有。”
“嘿嘿,这个小的不知道,但是我听说管家才买回来一对儿,一男一女,都是细皮嫩肉的,而且年龄不大,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吧,啧啧,我昨儿个看了一眼,女的那叫一个水灵啊,男的也是白嫩嫩的……”
少爷好寻花,小厮们都知道。不止喜欢女的,更是喜欢**,那小厮投其所好,抢在别人前面说出了这点事,惹得旁的小厮心里一阵嘀咕。
“那倒要去看看了。”
盛世多糜,龙阳之好反而成了富贵公子的最爱,就是那些歌诗作词的风流人物也好男风,市井间更是流传着种种短调唱词。
屈曲风情腰肢娇,玉股情郎挑;丘如白雪菊花艳,乍看魂魄消。
也不知是何人所作,却把这丘白菊艳之事描绘的颇有意味,其中滋味却不是林夕这等小厮所能感受到的了。
当天下午,就有人把一个十三四岁的男童领进了林夕所住的仓房,林夕问了几句,得知这孩子名叫方柏,还有一个姐姐,因为家里难以过活,只好卖身陈家为奴。
“爹爹说把我和姐姐换几贯钱,将来翻了本,一定会把我和姐姐赎回去。”孩子的声音还稍微有些稚嫩,语气中充满了期待。
“你恨你爹爹吗?”林夕看着这个小小的孩子,淡淡地问了一句。
“不恨,家中养着我和姐姐总要多出两张嘴,爹爹把我们卖到这里,得了四贯钱,做些生意,或许三两年就可以把我们赎回去了。”
林夕看着这个眉清目秀的孩子,长叹了一口气。他明知道这孩子要经历什么,却无能为力。
当天晚上,有人带走了这个孩子。第二天方柏满眼泪水回到仓房中,周围的人意味深长地看着他,嘴角都是些讥诮之意。林夕不知道该说什么,拍了拍他的后背,出了屋子。
“嘿,怕是少爷已经得手了,只怕这小子这几天活也干不了了,你看他刚才走路回来的样子……啧啧……”
几个人站在屋门外面,嘻嘻哈哈地说着,里面的方柏终于放声哭了出来,蒙着被子,任泪水打湿了棉布。
“我……只是想活下去,他说我要是……呜呜……”
断断续续的话语夹杂着抽泣和呜咽从被子中传出来,似乎是那孩子说给自己听的,又似乎是对那些讥讽和反驳……
可是除了他自己,又有谁听呢?
春夜凉如水,几家乐酣眠?
很多人睡了,很多人没睡……
陈伯云睡了,昨晚和新买来的那个小童和小童的姐姐胡天乱地了一番,早已精疲力尽,躺在绸纱帐中酣眠;
王三儿睡了,白天干了一天的活早已累了,躺在草席上盖着稻草填充的破被睡了。
陈启亮没睡,他把夫人保养的很好的手拿开,虽然夫人风韵犹存,此时月光笼罩,发乱钗落,他却无心去看一眼,满脑子都是两个月后的那场比试。
林夕也没睡,他正用左手死死按住自己的右臂,咬着牙忍着突如其来的痛楚。他修炼那本小册子已经半个多月了,在荷塘边修行完后,他本是要睡的。可是忽然不知怎么回事,右臂中的那丝气息忽然从筋骨中释放出来,在整条右臂里左冲右突狂乱无比,那种欲要涨破的痛苦让他那张俊俏的脸上布满了汗珠。
册子中说过这种情况,可是林夕却没有料到会如此痛苦。按那小册子上的说法,他算是入门了。
折腾了一个多时辰,胳膊内的狂乱气息终于停止,重新散入到筋骨中,这是,天已经快亮了。
第二天林夕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居然被抓破了,发霉的灰黑色的稻草在凸露在外面。奴仆用的被子当然不会是绸缎为面,表里用的都是极坚韧的土布,可是却被他用五指生生抓碎。
土布是极其坚韧的,所以用来做奴仆的被子最是合适。林夕才来到陈府的时候,盖的只是稻草,然而没过几年,皇上在京城的小武大人的建议下在江南各地推广种植棉花。
那时棉花还叫吉贝,据说是从天竺传来,纺织起来极其麻烦,然而京城的那位小武大人天纵奇才,小小年纪便设计出一套工具,去籽搅车、弹棉弓、脚踏纺纱车……比之从前,纺布的速度提高了三五倍,更是省力。
虽然小武大人的这些作为被那些大儒视为奇淫技巧,然而整个江南都在慢慢地改变,夏天地里除了金黄的稻子,更多了些洁白的棉花,普通人的衣衫也从粗糙的麻布变为了贴身干爽的棉布,而如林夕这样的奴仆,也在慢慢享受着那位小武大人带来的方便,至少盖在身上的稻草变成了粗糙坚韧的土布。
然而就是这样坚韧的土布,却被他抓破了。
林夕看这自己的被子,露出了一丝笑意。既然已经练到了入门的境界,那么晚上就可以尝试着把那些气息凝结在一起,那就是小册子里说的第二种境界——凝气。
心中装着修炼的事,他干起活来比平时更快了几分。别人不知所以,只当是他被那二十鞭子抽怕了。
吃午饭的时候,管家带着几个人来到了后园。显然他不是来吃饭的,这些糙米做的饭食管家是绝对不会吃的。
众人都停下了筷子,看着满脸怒容的管家,每个人心中都惴惴不安,不知道谁又犯了错,甚至要管家亲自前来。
“绑上!”
话刚说完,与管家一起来的那几个人不由分说就把新买来的那个小厮用麻绳绑了起来,用麻布堵住了才要叫喊的嘴,只剩下一双充满了恐惧和无助的眼睛盯看着管家。
“都到园子里,老爷有话说。”
陈府内园的事陈启亮本来是不管的,内外有别,内府的事交给夫人管才对,可是今天这件事他却不得不管!
早晨夫人告他,那不肖子与新买来的小厮整出了那些龙阳断袖之事,他一气之下找儿子询问,没想到儿子竟摆出一副你少见多怪的样子,坦然承认。
他早知道自己这个儿子的品行,平日里府中长的清秀的小厮也不知道被他弄了几个,他也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今日不同,还有两个月就要比试了,他自己这些年来习武也渐渐少了,现在只有三品中阶的境界,或许可以堪堪赢了偏房的那个小子,可是十年后呢?
他本就因为这事闹的心烦意乱,此时正在气头上,又听到了这么件事,也不告诉夫人,叫来管家把那叫方柏的小厮先绑起来。
看着一干小厮都低着头,一时鸦雀无声,他也不管那么多,拿起皮鞭上去就是一鞭子,狠狠地抽在了方柏的脸上。
“下贱!勾引少爷做这些下三滥的勾当!”
青紫色的鞭痕在方柏的脸上蔓延着,他初时还想喊叫,可是嘴被麻布堵住,忍着脸上火辣辣的疼痛,不知道这顿鞭子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少爷好好的一个人,就是被你们这群人给勾搭坏了!下贱如狗的东西,你们都听着,今后谁要是再做这样的事,统统打死!”
奴仆小厮们不敢说话,也没人去看一眼满脸鞭痕的方柏,只是盯着自己的脚尖。
“打,打死!打死后扔到城外乱葬岗里。这下贱东西活着干什么!”
短短地一句话决定了方柏的生死,林夕抬起头,盯着陈启亮那张怒冲冲的脸,又看了看满眼恐惧之色的方柏,狠狠地握住了拳头。
陈启亮说完之后,就出了后园,只留下一干小厮奴仆,还有举着棍子的家丁。
初时的恐惧和求饶的神色在方柏的眼里都不见了,剩下的只有深深的怨恨,那双眼就像无边的黑夜,看上去就让人感觉到一阵战栗。
他自始至终都不曾与勾引这个词有一点关系,陈启亮也知道自己儿子的秉性,可是他的怒气总要发泄出来,一个小童,死便死了。
“我不想死!”不知道怎么搞的,方柏嘴里的布片掉了出来,终于发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吼叫。家丁们一怔,吓得急忙把布片塞了进去,拖到外面乱棒打下。
陈启亮此时离开未远,听到这撕心裂肺的声喊,回骂了一句:“废物,叫他别喊!打死打死!”
晚上回到仓房的后,林夕才知道死的不仅仅是方柏,还有他的姐姐,只是他姐姐是在内院投井。至于是自己羞愧投井还是被人推进去的,那就无人知晓了。
死了一个人,奴仆们心中惴惴,言谈之间自然谈到了这事。
林夕的脸上还有些愤怒的痕迹,王三儿却咂咂嘴,朝地上吐了口唾沫。
“紫燕这贱人,这一招可是真够狠的,她和少爷不明不白,此时少爷被老爷关在府中不得外出,原本她有机会和少爷勾搭了,可是不想出来方家的姐弟俩,少爷喜新厌旧,她正好向夫人表表忠心,让夫人觉得她可靠。”
“是她?”
林夕自认为自己看人看事的本事是不如王三儿的。王三儿的眼睛并不大,可是心里似乎还长了双眼睛,因为眼睛可以看到人的表情,却看不到那个人的心灵,所以王三儿察言观色品人论事的本事很让林夕佩服。
“不是她还能是谁?”
紫燕是一个丫鬟,生的还算有几分姿色。
“死老头正为比武的事闹心,若在平时,不过挨顿鞭子了事,可是这节骨眼上,定然是乱棒打死……”
林夕双手做枕躺在席上,听着王三儿说着,眼前却浮现出方柏死前那双惊恐的双眼,不知心里什么滋味。
“一贯三,想什么呢?”王三儿见林夕也不说话了,捅了捅他。
“三儿,你说咱活着总不能当一辈子奴仆吧,总要有点盼头啊。不然就像那孩子一样,说死就死了。”
“哎,谁说不是呢?我小时候最喜欢读那篇《货殖列传》,一直想自己能当个腰缠万贯的大商人,可惜家道败落被卖到这里,有什么办法?我才来不久,也想过逃出去,可是卖身契在人家手里,往官府一告,就是逃奴,抓到要打死的。没有户籍,入军也不可能,你说咱们能干什么?
行了,别瞎琢磨了,睡吧。少爷又看不上咱俩,你怕什么?好好的当个奴仆,别犯错,混到老死,就是咱的命啊。对了,给你个好东西。”
说着趁着没人注意偷偷扔给林夕几枚白果。
“昨儿我见少爷在后园无聊,正吃着白果,我就假装无意跟他说起用饵网鸟的事,他一听果然上当,抓了一大把白果当饵,嘿嘿,鸟没扣着,倒是那一把白果都让我拾回来了。
只要他三爷我想吃,啥东西都能让他先孝敬孝敬我。”
“你就吹吧……”
林夕微笑着把白果填进了嘴里,略带涩苦的果仁还没有完全咽下去,王三儿的鼾声已经响起了。听着王三儿的鼾声,他觉得自己该做点什么,为了那双惊恐的眼睛,为了那个曾经活生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