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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心有不羁

陈府就坐落在云罗城最宽阔的那条街道上,七十年前大梁的开国之战中,陈家的老祖宗陈霆布衣随军,凭着一支长枪杀敌无数,左元帅马谡被围的那一仗中,水源被截,陈霆自己喝着马尿,却把皮囊中的一口水给了左元帅。

以陈霆杀敌之功原本可以封伯,然而开国之后,兔死狗烹总会发生在君臣一体其乐融融的前面,左元帅马谡被人揭发有谋反之心,满门尽灭,陈霆那一口水虽然没有要了他的性命,却把他从伯爵变成了男爵,五爵之中的最末等。

朝堂之上的事,百姓懂什么?这云罗城本就不大,陈霆的爵位是云罗男,封地自然在云罗城。愚民百姓只会称赞陈府门口那两只石狮子的雄伟,只会羡慕陈府楼阁的鳞次栉比,却哪知道其中的肮脏和血腥?

陈老爷子早已驾鹤西去,所谓富不过三,贵胄子弟哪里知道祖先披荆斩棘的艰苦?练武又是件苦心劳力之事,怎么比得上走狗遛鸟,闻香依翠。

大梁以武立国,开国之初,遍地荒凉,饥民遍野,十室九空。老丞相便出了个主意,分封与集权并重,分封那些无主荒地给那些开国之臣,除了捐税之外,还要训练骑兵,男五百、子一千、伯千五……爵位虽不世袭,可是军职世袭。

除此之外,禁止募养私兵,况且分封之地都是些无主荒凉的地方,便是公爵封地之内也无万人之县,倒也不怕他们起了谋反之心。

老丞相的这一招却是一箭双雕,既开垦了那些荒地,战时又可以征集出一支六七万人的骑兵。

陈家老爷子封了几个大庄园,训练五百骑兵还是绰绰有余,况且兵器、辔头、鞍羁之类都是朝廷分发。只是他子嗣甚多,虽然开枝散叶,人丁兴旺,可是却也多了许多烦恼,这五百骑兵的归属便是家族富贵的根源,他死前定下规矩,每隔十年,陈姓子孙都要聚集一堂比试武艺,谁若胜了,这骑兵便归谁统领。

上一次比武还是元和三年,获胜的正是现在陈家的家主陈启亮。

现在十年已过,陈府上下便开始着手准备此事。虽然这陈府宅院归长房嫡子所有,可是族中谁都知道,那五百骑兵才是根本,不然这陈府的繁华不过是昙花一现。

此事既已临近,免不得要祈求上天庇护,所谓有病乱投医,王母娘娘本是掌管生育姻缘的,陈家也顾不得那么多,祭祀比之往年也是隆重不少,这也难怪,听闻陈家偏房一脉出了个武学奇才,堪堪十八岁的年纪就达到了三品境界,这次比试,只怕是免不得血腥异常。

林夕回到陈府时,还没有误了时辰,递上桃花糕,管家伸手接过便让他出去整理水渠。

他衣衫早已湿了,春雨又冷,哆哆嗦嗦地只想烤烤火,管家却说反正整理水渠也要湿衣服的,正好省事了,说完喝了一口热茶,将林夕赶了出去。

十几个下等奴仆都拿着锹搞之类的在那挖着,薄薄的青衫被水打湿紧贴在身上,林夕拿了铁锹站在了王三儿的身边。

王三儿和他一般大,也是八九岁时被卖到这里,就住在林夕的旁边。王三儿见林夕过来了,偷偷递过来一块生姜。

“我早晨顺的,你胃不好,给你留了大半,吃了挡挡寒。”

林夕接过来,趁着无人注意塞进了嘴里,辛辣的味道让他不再发抖,两人不再说话,埋头干着活,早些干完还能早点休息。

林夕满怀心事,生怕被看出那桃花糕有古怪,做事有些心神不宁,耳朵总是听着有无叫骂之声,好在似乎那老者的本是颇大,到了晚上掌灯时分也没有什么异常。

油灯也是花销,若没有什么特别之事,天黑之后奴仆小厮便要去睡觉,几个人挤在一张大铺之上,房间又小,屋中霉味刺鼻,更有些汗臭充斥其间。

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免不得谈论那些秽荡之语,林夕却不怎么说话。这些奴仆小厮能谈论些什么?无非就是哪房的丫鬟,后房的厨娘,林夕撇撇嘴,心中想着书中所说的那些青楼薄幸留名的公子,心中感叹。

身为奴仆,便是梦里也不过是和厨娘丫鬟之类在柴房草垛翻滚一番,莫说那些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就是那些勾栏之地的红倌人都不曾在梦里出现。

王三儿就喜欢大小姐身边的丫头,那丫头却自视甚高,都不曾看上王三儿一眼。

听着王三儿被子中传来一阵悉索之声,不用猜也知道王三儿定是又行那些自渎之事。林夕翻了个身,慢慢睡去。

元和十三年三月初四,晨雾,天晴。宜出行忌斋醮

大清早的,奴仆中就流传着一个消息:昨天上供的桃花糕今天早晨变成了两只癞蛤蟆,就在供桌上行那苟且之事,吓的夫人晕了过去。

那对癞蛤蟆虽没有羞耻之心,却也不屑在众目睽睽之下做那般好事,缓缓跳下供桌,斜睥着双眼看着晕倒的陈家夫人,留给众人一个背影,不知藏到了哪里。

街上找来几个风水先生却都是一堆洋溢之词,只说大吉之兆,王母座前除却青鸟三只,还有金蟾盘踞,金蟾喜宝,想是府中有财运之气,金蟾望气而来……然而杨婉吟身边有蟾不假,可谁见过雌雄交合的金蟾?

陈府明知是风水先生的胡诌,却也花钱买个心安,又散了贯钱给下面的小厮,此事就算不了了之。更没人怀疑林夕,因为他昨天递上的桃花糕是完好的,甚至蜜香犹在,况且他一直隐忍,最是平常,谁也没往他身上想。

林夕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正拿着耙子除草,却再也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不敢笑出声,只是浑身乱颤。

“幸好你们上供的是那一包,吃的是老子吐口水的那些,不然那一对癞蛤蟆在你们肚子里住下,生出籽来,只怕今日的茅厕里却要多出许多活师。”

就在林夕幸灾乐祸的时候,陈家的大小姐正好经过。

陈启亮正妻王氏育有一子二女,身为官宦之家,陈启亮自然是有颇多宠妾,可惜除了王氏之外再无所出。

陈启亮既然有了一子二女,那自然不是他的问题,后来家中死了一个宠妾,仵作回报说是丹汞过量,这才揭开了谜团。原来王氏叫人往那些宠妾的饭食中加了些丹汞之类,那些宠妾自然不能生育。

谜团既解,陈启亮却也无可奈何,那王氏父兄皆在京城为官,他是绝对不敢以善妒为因休了正妻,只好打死了几个送饭食的婆子结了此事。

只是唯一的儿子不成器,小女儿又刁蛮任性,大女儿知书达理,言辞处事更是不让须眉,更是御下有方,颇得下人们拥戴。

今日陈家大小姐从早晨心情就很不好,花费重金从京城买来的镜子竟然不小心摔在地上,碎成了一堆渣滓。

那镜子不同于以往的铜镜,晶莹透亮,连每一根发丝都照的清清楚楚。传说这镜子是京城的小武大人发明的,此物一出,贵妇闺秀纷纷抢购,一时间寸镜难求。

这京城的小武大人不仅发明了镜子,还发明了一物唤作玻璃,此物透亮,虽然不能安放在闺房中,但在客厅中代替窗纸,却让整个客厅透亮,陈家的主室中就安放了这种窗子,虽然一块就要十几贯钱,人们却以家中有玻璃窗子为荣。

除却这些,那京城中的小武大人更是皇亲,乃是太后的侄子,更有诗名满天下,他的诗词有的婉约如女子,有的豪放如刀兵,许多闺中女子早已芳心暗许。

今日诸事不顺,才碎了镜子,又听闻了供奉桌上的癞蛤蟆之事,大清早的就让她心烦意乱。

此时才到园中,就见一个小厮站在那,不知是在干什么,浑身乱颤,她以为林夕在哭,骂了一声晦气,走到林夕面前就是一巴掌,打完之后用手绢擦了擦手。

林夕一愣,看了大小姐一眼,眼神中有一丝愤怒,但是还是小心地问了一句:“大小姐。为何打我?”

大小姐从未见到小厮奴仆敢如此问她,心中更是恼怒,挥手又是一巴掌,正扇在林夕鼻子上,鼻血登时涌出。

“打你何需理由?来人,把他拖出去,打二十皮鞭!一大早就见他在这哭丧,真是晦气。”

几个小厮闻声而来,急忙把林夕拖了出去,只怕他喊叫之时惊扰了他人,今天老爷夫人的心情可是不好,万一迁怒他人,可是大大不妙。

浸了水的皮鞭打在林夕的大腿上,林夕只是冷笑,任凭痛入骨髓,任凭血痕斑斑,也未叫出一声,只是紧紧压住牙齿。

一直以来,大小姐还算是和颜悦色,不曾打骂过他们,不比二小姐那般娇蛮强横,动不动便要抽上几鞭。

奴仆小厮挨了打后,大小姐总会派人下来送些伤药,免不得挨打之人便感激涕零,若是会些文辞,怕是肝脑涂地以报之类的话语是免不了得。

每到那时,只有林夕和王三儿远远躲开,看着被打之人恶心的眼泪,心中冷笑。

恩威并施,才能要奴仆死心塌地,便是挨了鞭子,还能记住她的好。就像训狗一般,做错了便是大棒打下,做对了便赏一根剩骨,到了最后,就是主人要打杀这条狗吃肉,那狗也绝不会反咬主人一口,只会摇尾乞怜,临死之际落下两滴泪水,不知是后悔还是失望……

林夕是人,不是狗。

所以此时他没有喊叫,心里甚至闪过一丝爽快之意,他知道,他是陈府第一个身为奴仆却问主人为什么打他的人。

这就是小人物的反抗,就像供桌上的那对癞蛤蟆一样,不会咬人却能让人恶心。

二十皮鞭打完,小厮们散去,只把林夕留在地上,大腿和臀部火辣辣的疼,似乎每一下扎在脑袋里,只有冷风吹过的一瞬,才能感觉到一些凉爽。

林夕在地上趴了一会,咬着牙站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走到偏房,趴在铺上,握紧了拳头。

如林夕猜测的一样,不到晌午,便有丫鬟送来了些伤药,只说是大小姐赏赐的,又说大小姐今天心情不佳,一时恼怒,叫她代为探望。丫鬟说完,把伤药放到屋里转身走了。

“啧啧,看看大小姐,真是心地善良,我听说你小子运气了,被大小姐打了两巴掌?嘿嘿,你这几天也不用洗脸了,我就没这运气,大小姐可是从未打过我巴掌,便是二小姐生气了也不过是用马鞭抽我两下……”

“哎,大小姐是个好人,今天早晨心情就不好,我听雨娟说她就喝了半碗粥,这可怎么才好?这样下去只怕身体吃不消啊。”

“谁说不是呢,少爷苦练不已,听说才是二阶的武势,这次只怕……”

周围人开始叽叽喳喳谈论起府中的事闻,仿佛真如自己家事一般。

林夕冷笑一声,王三儿要给他上药,他说了声不用,拿起药瓶忍着疼走到了外面,此时春寒料峭,小荷从水中冒出尖芽,林夕拿着药瓶,站在荷塘边,将药瓶狠狠的扔到水中。

“去你妈的!”

几只水上嬉游的鸳鸯被药瓶荡起的涟漪惊得飞了起来,却又舍不得这滩池水,不久又落下来。

奴仆们吃午饭的时候已是下午,天色有些暗了,林夕向管家告了个假,只说要去买几贴膏药,管家也懂的什么时候该和颜悦色,什么时候该飞扬跋扈,此时倒是大度,又问了几句,便让林夕出门了。

云罗城不大,每年却有不少白衫学子前来游玩。外地之人来云罗城,必游之地便是留侯桥。

前朝便是大楚,大楚龙兴之时,留侯萧良运筹帷幄,立了极大的功勋,封侯之后便弃官云游不知所踪,后人曾言:“楚兴八百载,留侯第一功。”

当年萧良年少之时,在这桥上遇到了一个老者,老者弃鞋叫萧良去取,萧良敬老持礼,拾鞋奉上,老者见其孺子可教,留书三卷而去,萧良苦习那三卷书,终于建了不世之功,萧良归隐之后,谥号文成。经天纬地曰文,安民立政曰成,这谥号也算是文臣之极了,自此这桥的真名倒是无人记得,只称为留侯桥。

留侯桥离着陈府不远,虽然臀髀疼痛,行动迟缓,可是不多时也挪到了。此时夕阳微坠,寒鸦未栖,柳絮飘荡,蛙鸣求偶。街上行人摩肩接踵,街道两旁都是些买卖之人,叫卖之声不绝于耳。

林夕无心看这风景,把着河边的垂柳来到桥下,老者果然在这,此时似乎正在酣眠,也不嫌桥下潮湿躺在那里,脸上爬过一只毛虫都未觉到,地上还有半只破碗,里面还有几粒干米,黑糊糊地混进了泥巴。

“老人家,我来了。”林夕虽也知道前朝大儒立雪待师寝的故事,却暗觉迂腐做作,此时也顾不得老人还在安睡,俯身推了推老者。

老者睁开眼睛,用油腻腻的袖子擦了擦脸上的口水,擤了擤鼻涕,看了林夕一眼,笑着点了点头。

“坐下说吧。”说着把身子往旁边挪了挪,给林夕让出了一点地方,恰好能坐进去。

“才挨过鞭子,坐不下。”林夕淡淡一笑,说了上午发生的一切。

老者摇了摇头,嘿然一笑,叫林夕转过身去。

“你又何苦把那瓶药扔掉?受苦的还是自己。”

“恩怨分明,我每日担水除草,任其驱使,他们供我碗饭吃理所当然。我今日既然挨了打,她把药送来,就能抵消这二十皮鞭吗?”

老者笑了一声,伸出右手,隔着沾着血痂的裤子摩挲着林夕腿上的淤青之处,林夕感觉仿佛有水流过一般,清凉无比,虽然还是疼痛,却已不是那般钻心刺骨。

“没什么大碍,歇养个三五日就好了。“过了盏茶功夫,老者收回了右手。

林夕挠了挠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一阵,开口说道:“老人家,你是神仙吗?”

老者哈哈一笑,斜倚在桥石上,伸手抓住了衣衫上还在爬行的虱子放在嘴里咯嘣一声咬碎。

“世上有个屁的神仙?我要是神仙,又何必住在这桥下?烟花之地,琉璃画舫哪里不比这里强?”

林夕看着老者那花白的头发,强忍住嘴上的笑意,毕竟那烟花之地无论如何也不该从这么一个苍老而又邋遢的老者嘴里说出来的。

“不是神仙,那对癞蛤蟆怎么就变成了桃花糕?”

“嘿,都说了嘛,鸡鸣狗盗的障眼法而已,骗不了高人。”

“那雨为什么不会落在你身上?”

“气与势。”

“什么是气与势?”

老者显然不愿意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反问了一句。

“你认字吧?”

“小时候学过几年诗书。”

林夕点点头,不知道老者为什么忽然问这个。

老者从怀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册子递给林夕,说道:“你认字便好,这本书你拿去看看吧,是个练武的法子,只是可能修炼有成,也可能废掉你一条胳膊,五五之数吧,你自己做个打算。想个法子脱了这奴仆之身,你再来这里找我。

你走吧,我还要去讨饭,睡了一天,快饿死了。”

说完佝偻着身子,端着破碗离开了桥下。

“哦,对了,差点忘了,这瓶药给你,至于干什么的回去看看那本小册子就知道了。”

一个古旧的瓶子飞到了林夕怀中,看着来势甚急,却没觉得一点疼痛。

五五之数,已经足够让林夕做出决定。

奴仆不得科举,便是脱了奴仆身份,纵然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七年的奴仆生涯他只听过茶摊里的平话故事,又拿什么与那些苦读了十几年的儒生一教高下?

农妇山泉,茅屋亩田,然而他身无分文,做个黄土刨食的农夫都是奢望。

大唐以武立国,正要是学了一身本事,又何愁闯不出一片天地?莫说五五之数,便是有一分希望,他也会去做。

不过是条胳膊,就是死了又能如何,生而为奴,死了或许还没有了烦恼。

活着都不怕,还怕死吗?

只是,只是他该如何脱去这奴仆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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