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曾经最美
朝阳从地平线上升起,万道霞光洒落在大地上,如同给大地铺上了一层金沙。
昆仑山玉珠峰顶,一只威武雪白的狼踏在最险峻的一块山石上,对着太阳升起的东方发出一声嘹亮的咆哮。咆哮声如同洪钟大吕,响彻在山峰之间,诸多山峰彼此相依,不断有回声出现,使得这只狼的咆哮更加有威势。
踏着险峻的山石,踩着浓重的雾气,仰首向天,啸声如雷,眼神利如刀剑,这只巨狼看上去野性十足。
最让人称道的是,这巨狼的眼神带着与他霸道气质不符的忧郁。一只绝世帅狼站在山巅,用忧郁伤感的眼神俯瞰着大地。要是有母狼看到这一幕,那管他是御姐狼还是萝莉狼,管他是少妇狼还是熟女狼,只要是母狼,那肯定会被深深迷倒。
而想到这一切,这只巨狼的眼神更忧郁了。我郎朗,怎么会沦落至此呢?为什么、为什么我一代小帅哥郎朗竟然变成了一只牲口呢?想到这里,巨狼忍不住再次仰天长啸。
不必怀疑,这只狼就是昨天被踹下悬崖的郎朗。
经过一夜的探索,郎朗不得不接受自己如今真的变成了一只狼的现实。他本来还期望这只是一个梦,可是半夜醒来之后借着月色他发现,自己依然满身雪白毛发,在那一刹那,郎朗只想高歌周杰棍童鞋的《发如雪》!
发现自己再也无法变回人这一现实之后,郎朗感觉无比悲愤,他连夜登上玉珠峰顶,准备从峰顶上跳下去——当然不是自杀,这厮没这胆——说不准自己还能再变回人呢,对不对?
可是登上峰顶往下看,郎朗感觉心里拔凉拔凉的,这---这山顶怎么这么高啊?悬崖终年雾气萦绕,深不见底,踢下一块石头去你都听不见石头的落地声,夜晚在月光的照射下,悬崖半腰围绕的雾气散发着惨白惨白的光线,如同一堆堆死人骨头堆在一起。看到这一种景象,本来胆子就不怎么大的郎朗更害怕了。
如果跳下去、没有变回人形怎么办?郎朗踌躇的想着,根据他的猜测,从这里跳下去变回人形的概率远远小于直接摔死的概率。可是,从这里跳下去,确实有可能再变回人形啊,这个想法一直诱惑着郎朗往下跳。
踌躇了一夜,最终郎朗也没有下定决心跳下去,等到太阳出来,郎朗就更不敢跳了,连炽热的阳光都照不到崖底,鬼才知道这悬崖有多高。
在心底鄙视了一番自己的胆小,郎朗昂着头对着太阳就是一阵凄厉的惨叫。对他而言是凄厉的惨叫,可是在上山的游客听来,这咆哮声太有气势了,这只雪白的巨狼长得太帅了,造型太酷了。
早起上山的游客们纷纷取出摄像机,几十只长枪短炮对着站在悬崖上狂嗥的郎朗就是‘噼里啪啦’一阵乱拍。后来有关郎朗的照片被传到了各大论坛上,这副苍狼啸日的照片瞬间风靡全国,郎朗饰演的这只巨狼更是红透半边天,获得了‘华夏第一帅狼’的称号。
这些都是后话,现在郎朗要做的是赶紧离开这里,谁他妈知道这些游客里面有没有偷猎者之类的鬼玩意?他虽然不想做狼,可是更不想成为火锅料,要是被偷猎者捕捉到,谁知道等待自己的将是什么?
想到这一点,郎朗夹着尾巴顺着悬崖壁飞窜下去,后面是几百只摄像机(数量增加了)在追逐他的身影,就是刘德华、阿汤哥来了也没有这样的待遇,郎朗应该满足了。
躲开了游客,郎朗边娴熟的在石头上跳跃边在心里继续鄙视自己,既然不敢自杀那你半夜费那么大的劲跑上来干什么?这下好了,被人发现了,说不准全国动物园都在组织人手过来准备捕捉自己呢,准备去动物园里做观赏动物吧。
跳下阴冷的谷底,郎朗喝了几口清澈的溪水,水很凉,也很甜。峡谷底距离山峰几千米高,这里的泉水可是一点也没受过污染,喝起来很舒服,而这也是郎朗发现自己变成狼之后享受到的唯一一点做人时候享受不到的福利。
清晨的阳光虽然照耀不到谷底,可是因为天空放晴的缘故,谷底也亮了起来,郎朗趴在草地上睡了个回笼觉。一觉醒来也管不了现在几点钟,脑袋贴地、撅着屁股伸伸懒腰(请回忆一下家狗经常做的这个动作),开始寻找自己的尸体。
昨天他醒来的时候一直纠缠于身份问题,早忘了自己的那具皮囊;而昨晚虽然月色不错、郎朗也能看清一切,但是他那时忙着考虑要不要再来次自杀,也顾不得寻找尸体。现在喝饱睡醒,郎朗终于想到了这个重要问题,自己的尸体呢?
四肢有力的踩踏着大地,郎朗风驰电掣般在谷底奔跑,这里应该是巨狼的领地,只要是郎朗出现的地方必定是一阵鸡飞狗跳,有几只正在掐架的兔子看到了郎朗出现之后吓得直翻白眼,这时候郎朗没空管他们,否则这几只膘肥体壮的兔子谁也别想跑。不过就算很忙,郎朗仍然记下了这几只兔子的容貌,等着以后想办法找到他们吃兔肉。
飞奔了半个多小时,郎朗终于在一棵大树的树枝上看到了一身白衣的自己。看来自己的尸身运气不错,从悬崖上掉下来的时候竟然坠在了一颗大树的树冠上,这样倒是避免了被野兽啃食的命运。
这颗搭载着郎朗曾经的身体的大树有十多米高,按照他的目测,大树的直径至少得有个三米左右,树冠如同一片绿色的乌云一样,遮天蔽日。这样郎朗的身体砸在上面,就像仰躺在一块绿色的云朵上。
抬头看着自己的尸体,郎朗愣愣的坐在树下发呆,这是他的身体吗?或许是的,可是为什么见到自己的尸体他竟然没有悲伤的感觉呢?难道自己很冷血?
微风吹过,大树的树叶互相摩挲,发出‘沙沙’的脆响,仿佛年轻的妈妈在对摇篮里的宝宝唱催眠曲,这声音很轻柔,但很能触动人的灵魂。
郎朗张张巨吻,最终喃喃道:“曾经有一个人类的身份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好好的珍惜,等到失去后,我才后悔莫急!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老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着镜子说三个字:“你最帅!”如果非要加上一个范围的话,我希望是全世界!”
郎朗无意侮辱星爷的经典爱情告白,可是他发现此时此刻这席话最能代表他的心情。把这些话说完,他忽然间感悟了至尊宝对紫霞的深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在他的灵魂对他的身体有着同样的爱恋。
“唉!”郎朗丧气的低下头,或许现在的这具狼身将要陪伴他剩下的岁月了,虽然不知道自己的灵魂是怎么融入到一只野狼身上的,但他知道,想要把灵魂再还回人身几乎不可能了。
昨晚郎朗还想过,等将来找到他的身体,或许他的灵魂会自主归位,毕竟这具狼身本来不是属于他的。可是现在站在距离身体几米远的地方,他竟然感觉那具身体和他毫无关联,看着那具熟悉的肉体,他感觉越来越陌生。
郎朗低下头,一个粉红色的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他站起身走过去,那是半条衣袖,衣袖呈粉红色,上面印着淡白色的花瓣,看上去很唯美。他用鼻子嗅了嗅,一股如兰似麝的香气进入他的神经中枢。现在郎朗变身成狼,嗅觉绝对灵敏,他能判断出,这是一个女人的衣袖。
仔细一回忆,郎朗想起了掉落山崖前的那回手一抓,当时自己貌似抓到了什么。看来那时他抓到了凶手的衣袖,只是那衣袖不结实,结果在自己大力一抓之下,那衣袖被拉断了,他也飞下了山崖。
想明白这一点,郎朗顿时感觉有些悲愤欲绝,他妈的,昨天老子竟然让一个娘们暗算了?现在这社会,娘们怎么比大老爷们还凶悍啊?对于最后那有力的一记大脚,郎朗记忆犹新,而且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忘掉。
“这玩意得收起来,以后老子就靠它报仇了!”郎朗咬牙切齿的说道,表情要多狰狞就有多狰狞,要不是这个该死的女人,他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
可是他身上没有口袋,该把衣袖放到哪里呢?不过好在这衣袖是女士服装的,袖口很窄,而郎朗附身的巨狼又是膘肥体壮、四肢粗健,这半截衣袖正好能套在右前肢上。
“老子成城管了?嘿嘿。”半截衣袖挂在他的右前腿上,仿佛挂了个红袖章,看着这一幕郎朗忍不住傻乐起来。
抬头看看挂在树枝上的身体,郎朗又忍不住开始唉声叹气,他想上去看看自己的身体现在是怎么个情况,可是这树的树干长得又高又直,凭他现在的身体是不可能爬的上去的。
围着树干走了两圈,郎朗撇着腿撒了泡尿,这是圈定了势力范围,只要他的尿味在,那就没有野兽敢靠近这里,好歹他现在也是一个老大了。这泡尿撒了一下午,没办法,树干太粗,一泡尿根本绕不过来,只能狂喝水多转悠几趟。
留恋的看了眼树顶的身体,郎朗一步三回头的离开这里,他不能老是待在这里,毕竟他还是要吃饭的,而这饭就要靠他亲自捕猎了——虽然是这峡谷的带头大哥,可是他的小弟们可没有把自己烤熟送到他嘴里的觉悟。
从出生到现在也有二十几年了,这是郎朗第一次捕猎。对于即将到来的捕猎,他是又兴奋又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