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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前尘缘起处

“话说汉末时天下混战,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孙权固守江东基业,刘备占据蜀州,三家脱颖而出,天下终成三分之势……”街上摆摊的说书人说得口沫横飞,周围的看客听得兴致勃勃。

不远处的街角,蜷缩着一个脏兮兮的女孩儿,破烂的衣衫上布满补丁。可她的脸上却充满了愉快的神色,正瞪着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听故事听得入了神。

“好啊,让你去买酒,你给我跑到这儿来偷懒了啊?”突然,一双大手一下子揪起了女孩儿的辫子,洪亮的嗓门震得女孩儿的耳膜嗡嗡作响。

女孩儿立刻哭丧着脸回头叫了声:“爷爷!”

一个壮实的老汉一手揪着女孩儿的辫子,一手拎着个酒葫芦,骂骂咧咧的向城外的破庙走去。

刚一进破庙,女孩儿便一扭身子,灵活的挣脱了爷爷的钳制,跐溜一下窜到一个老乞丐身后。庙里挤在一起安闲的乞丐们抬眼瞧见他们,全都笑了起来,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挡在女孩儿身前的老乞丐哈哈乐道:“怎么,小丫头又去听说书的去啦?”

老汉哼哼了两声没有回答,转过身又要向女孩儿扑来。女孩儿只好像个猴子一样在庙里上蹿下跳,庙里一时间鸡飞狗跳,“哎呦”声不断,可人人脸上都在微笑。

闹了一会儿,先前的老乞丐才笑着拦住老汉,拿出他的酒葫芦递过去:“行啦行啦,不就是为了这点东西?拿着吧!”

老汉这才住了手,不客气的接过老乞丐的酒葫芦,醉生梦死起来。

女孩儿摸摸脑袋,嘻嘻一笑,从从容容的走到老乞丐身边,偎着他们坐下,静静听着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或笑或骂……

青州城外的这座破庙,是一处较大的乞丐聚居点,这些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陆陆续续来到这里,共同组成一个相对安稳的集体。我和爷爷也住在这里。白发白须的老乞丐是这个庙里实质上的领袖,听说他年轻的时候曾带兵上过战场,不知经历了怎样的颠沛流离,注定要在这荒野之地悄无声息的终老。

我不是这破庙里唯一的女乞丐,却是这破庙里唯一一个不满十岁的女乞丐。所以庙里所有人都随爷爷叫我“丫头”。我没有父母,从我懂事起,爷爷就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知道爷爷是否是我嫡亲的爷爷,也不知道爷爷与我的渊源起于何处,爷爷从来不提,我也从来没问。不是不想问的,只是小时候太小不知道询问,等知道询问时却永远失去了可以询问的人。后来我常常想,也许我不过是那个乱世中无数弃婴中的一个,于某个寒夜露重的晚上被一个乞丐老汉捡到,就此开始了彼此间的缘分。

乞丐的生活很是自在随性,除了乞讨,打架,喝酒,剩下的时间似乎便只有聚在一起抓虱子了。每当天气晴好,男人女人便懒懒的靠在一起,互相梳理着彼此打结的油腻腻的头发,那种专注神情往往让我想起山里的猴子。庙外有棵榕树,树身粗壮,枝叶茵茵如盖,小乞丐们在树上架起一个秋千,一有空就踩在上面摇来晃去,比谁荡的最高。荡得久了,大家便想方设法翻出各种花样:单脚,单手,倒立……我虽年幼,又是女孩儿,但却生性胆大,比男孩儿都荡的好。当我在秋千架上欢叫着荡至最高点时,常常会大胆的放开双手,虽然只有一会儿,但那瞬间冲上天空的刺激和快感却深深令我着迷。

我自小没有女伴,只好成日间和同是乞丐的男孩儿厮混。久而久之,打架喝酒偷东西,我几乎无一不精。我常常在大街上找一处能晒到太阳的角落,将破碗往跟前一放,便蜷缩在一边眯着眼睛看人来人往。偶尔有那些华衣美服的公子小姐经过,细长的眼睛便会不动声色的追随,跟在他们身后转几圈,手里便能多几个荷包。有时心里也会偷偷羡慕,羡慕别人可以暖衣饱食的生活。然而后来,当我裹着裘衣握着温酒围炉看雪时,却总是又情不自禁的想起那段日子,想起那漏风漏雨的破庙,想起爷爷的巴掌,想起那时无忧无虑的酣眠……这些过往的记忆随着岁月的流逝愈加清晰的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成为午夜梦回之际最隐秘的想念。

爷爷是离不了酒的,他长年拎着酒葫芦讨酒喝,常常喝的酩酊大醉,清醒的时候很少。当他喝醉后,往往会破口大骂,有时骂我,有时骂有钱人的吝啬,还有时骂的是皇上。若是有人害怕,好言相劝,爷爷反而更是来了精神,索性连牛皮都吹上了:“老子怕谁?老子谁也不怕!魏家天子都没了,老子还怕谁?老子过去皇上娘娘的谁没见过!老子得势的时候司马家这小儿还不知道在哪儿吃奶呢!”听的人越是脸色苍白,爷爷越是哈哈大笑,神情之间甚是得意,仿佛这样才解得平日郁结的闷气。久而久之,大家习惯了爷爷的脾气,也知道了爷爷秉性,每当听到爷爷破口大骂时只是调笑两句,谁也不再去理他了,那云淡风轻的样子就像是在听今天吃什么穿什么一样普通。毕竟在我们的世界里,吃饱肚子才是大家唯一在意的事,谁又会较真的跟个醉老汉一般计较呢?

然而我对爷爷的话却是有几分相信的。起因便是爷爷对说书人的故事极度鄙夷,甚至有几次在我复述给他听时出言纠正。我是在出去讨饭时发现了街上的说书人的,他常说些过往的英雄豪杰,尤其是三国鼎立的故事,我由此竟听入了迷,一天时间倒有一半要耗在那里。可是爷爷似乎并不喜欢听这些民间传说,每当我兴致勃勃的将听回来的故事学给他时,他常常抿一口酒,轻蔑的骂:“放屁!”

我由此知道爷爷肚子里也是有故事的,而且懂的似乎比说书人还多。于是我更加热衷于听故事,复述故事,以期从爷爷嘴里得到更多故事。爷爷通常不会在意我的这些小心眼,想到什么说什么,说者听者都很酣畅淋漓。只是有一次,我将刚刚听到的曹操三父子同爱上甄皇后的故事讲给他时,爷爷却意外的沉默了,只是不住灌酒。我心里纳罕,很想逗爷爷说话,故意问:“甄皇后真的有这么漂亮?说书人瞎编吧?”

沉默了一晌,爷爷叹道:“漂亮是真的很漂亮。”

“真的?”我来了兴趣。

“真的,足以称得上是芳华绝代……”爷爷灌了一口酒道。

“切,说得好像你见过一样。”我撇撇嘴。

“我见过?我是见过……”

“啊?”我吃了一惊,来了精神,忙问,“那,你看见她是什么感觉,是不是像说书人说得什么……‘小鹿乱撞’?”

“‘小鹿乱撞’?”爷爷哈哈大笑,继而回味道,“是啊,应该是,是……怦然心动。”

“什么怦……什么意思啊?”我困惑的挠挠脑袋。

“就是……就是好像有一只小兔子跑到你心里面,在里面不住乱跳。”爷爷也不知该怎么具体解释,脸上显出厌烦不耐的神色,挥苍蝇一般的挥手赶我,“滚!别惹老子心烦!”

“哦……”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见好就收的退到一边。

那晚爷爷又醉了,只是这次醉得与其他时候不同,他摇摇晃晃的在破庙里舞了起来,脚步阑珊,半梦半醒。直到我扶他躺下时还听到他嘴里叹息般的呢喃:“芳华绝代,芳华绝代啊……”

爷爷走的那天我并没有哭,我根本就没想到他会走。早上他还中气十足的骂着我去讨饭,中午回来就看到一张破烂草席将他裹住抬出破庙。我安静的看着他露在外面的僵直的手脚,安静的看着众人将他草草葬在乱草丛生的小山坡上,心里不断翻腾着这样一个念头:“爷爷走了?爷爷走了……”当傍晚我一个人睡在破庙一角,这个原本属于我和爷爷的“家”,身边再也没有那醉人的酒香时,爷爷走了的事实才完全被我接受,我的眼角终于滚下两颗热泪,爷爷!我哽咽轻叫了一声,慢慢由啜泣变成嚎啕大哭,老乞丐一直陪着我,直到此时才松了口气,他用那双长满老茧的手摸摸我的头,叹道:“哭吧,哭出来就好……”

爷爷走后,我不得不学着面对一个人生活。虽然老乞丐很是同情照顾我,但我还是敏锐的察觉到日子与以往不同。我和爷爷的地盘开始被蚕食瓜分,我辛苦偷回来的钱经常被勒令交出。最令我恐慌的是,我正在渐渐长大,身体已经有了女孩子的轮廓,没有了爷爷的遮挡,傍晚睡觉时总能感受到一些不怀好意的目光从破庙幽暗处探照过来。我开始愈加凶狠的打架斗殴,出手渐渐没了轻重。当有一天,一个年轻力壮的乞丐趁老乞丐不在的时候疯狂扑到我身上撕扯我的裤子时,我毫不犹豫的将藏在身下一头削尖的木棍刺进他的背心。鲜红的血喷射在我的脸上,身上,吓傻了在场的所有人,而我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动容。我以狠辣的亡命之姿震慑了全场。老乞丐知道后,定定的看了我好一会儿,才叹息着对我说:“这里容不下你了,你走吧!”

我在爷爷的土丘上磕了两个头,将爷爷的酒葫芦栓在腰上,开始了我的浪迹天涯。一路上我将脸涂得更脏,尽量以男孩子的打扮示人。风餐露宿,日子并不比以前安定多少。可我却喜欢上了这种漂泊游荡的感觉,一路行来的山水,一路不同的特色小吃,一路各形各色的人,都让我觉得新鲜快意。当然,我依旧要不断与人打架,不断好勇斗狠,偷东西的手艺更是练得炉火纯青。我渐渐的有了一群乞丐朋友,大家经常称兄道弟的互拍着肩膀拼酒,我们一起偷鸡摸狗,一起扮演卖身葬父的悲喜剧,可以说除了不与他们进暗窑,我几乎做过了身为一个混混所做的一切。我就这样走着,打着,闹着,混着,我还以为自己一辈子都要这样过下去了,直到有一天,我来到了洛阳。

洛阳繁华的街头常常使我流连忘返,虽然我被排斥在这繁华之外。我常常蜷在洛阳街头悠闲的晒太阳,看着衣着光鲜的男女来来往往,等着出手大方的豪客施舍一二。若是一天下来的收获不足以填饱肚子,我再去热闹的街市上挤一圈,手中便能多两个荷包,如此生活。

三月的一天,我晃晃破碗里几个可怜的铜板,起身来到街市,一面贪看各式新奇的玩意儿,一面东张西望寻觅着下手的目标。正当我瞧准前面一个圆滚滚的胖女人准备下手时,那女人突然发疯一般向前跑起来,我吓了一跳,以为自己暴露了,刚想往反方向跑,却不料后面一群女人都向我跑来,挤得我也不得不被迫向前涌去。随着人潮,我看到黑压压一片,似乎全城的女人都跑出来了一样,她们焦急的翘首以盼,等待着某个激动人心的时刻。

远处渐渐驶来一辆马车,车身华丽讲究,不似普通人家。女人们嫣红双颊,嬉笑着挤着,将手中的瓜果抛到车上,不时有人高喊:“潘郎,潘郎!”

我身不由己的随人潮向前涌去,只觉疾驰的马车在我面前一掠而过,我只看到了随风而起的幔帐中隐约有一个华服公子。我目瞪口呆的望着这群疯狂的女人追着车的方向奔去,继续抛洒着水果,眼珠一转,突然就有了主意。我跟着马车左拐右闪,来到一处僻静深巷,眼看着华服公子摇摇下车进了一处府邸,车夫也下车恭送他时,快速爬上车,抓了两把瓜果,拼命逃走了。

我尝到了甜头,此后的日子里便开始关注起这位贵族公子的行程。我发现他每月总有几天是要到那处安静府邸探访的,而他的每次出行必将成为又一次全城女人的狂欢,也发现他根本不将抛在他车上的瓜果当回事,总是留给车夫自行处置,而车夫也总是等到接受完回程的路上又一次瓜果洗礼后才着手进行收拾。我还发现有些女人不仅会往车上扔瓜果,还会随手解下自己的荷包扔上去,而荷包里总是有些个银钱的。于是潘家公子的马车停在别人府中做客的空当渐渐成为我填饱肚子的主要来源。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正当我已经轻车熟路的从车上挑拣着荷包和爱吃的瓜果时,突然有一天,一双粗糙大手一下子掐住了我的脖子。我心里一凉,知道大事不好,急忙挣扎着想要逃跑,然而来人已狠狠将我按在地下。只听那个车夫骂道:“臭小子,我说最近这荷包袋怎么少了这么多,光剩下些平常物事,原来都让你这小贼捡了便宜!”我心里有一霎那的惶恐不安,可是我没有求饶,只是沉默的低着头,倔强的一声不吭,静静等待逃跑的时机。

车夫骂着骂着,突然伸过手来想在我身上搜寻荷包,我一个激灵,拼命挣扎。

“臭小子,骨头还挺硬!”车夫骂骂咧咧的想扭住我乱踢乱摇的手脚,却被我逮到机会狠狠的咬了一口。“啊!”车夫痛叫一声,反手给了我一巴掌,我立时被扇飞出去,嘴角流血,左脸像发面馍馍一样肿起老高。车夫还想教训我,却被身后一个清脆的声音喝止住:“住手!”

我扭着还冒着金星的脑袋向后看,恍恍惚惚的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儿向我走来,她似乎在我旁边停了停,看了看,便走到车夫身边:“怎么回事?”她飘过我身边时有一股淡淡的兰花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不就是几个瓜果吗?有什么要紧!他还是这么小的孩子,你怎么能下这么重的手!”我听见那女孩儿训斥车夫,知道车夫也没敢说出偷荷包的事,不由松了口气。女孩儿走到我身边,小心的察看着我的伤,轻声问:“很疼吧?你还站得起来吗?”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正要挣扎爬起,忽听见女孩儿向我身后喊道:“岳哥哥,你别光站着啊,帮我把他抱到房里去!”

我转头,看到一个人影由远及近的向我走来,黄昏的阳光在他身后柔和的闪耀,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宽袍大袖衣袂翻飞的样子,很像故事里下凡的仙人。他渐渐走近,蹲下身来,抱起我。我听到一个很温润好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没事吧?”我挣扎着抬起头来,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明明是黄昏的落日余晖,我却在那一刻有种被阳光灼花了眼睛的感觉。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每次他出行都会引起全城女人的争相围观,也开始明白那一枚枚瓜果荷包上镌刻的情意。优雅而棱角分明的白玉面庞,悬胆一般挺直的鼻梁,微微抿起的薄薄唇角,以及湖水一样深邃的眼眸。尤其是那双眼睛,漆黑明亮,如暗夜里闪光的星子,照耀到谁谁便会失了灵魂。我蓦然想起了爷爷那次的酒后低喃:“芳华绝代,芳华绝代啊……”

他看着呆愣愣的我,似是微微而笑,浓密的睫毛半掩住剪水秋瞳,如微风拂过湖面泛起的细细波纹。“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我突然感到了心脏一阵剧烈的跳动。

“小兔子!”我抓着胸口道。

“小兔子?”他好看的眉毛挑起,微笑道,“兔儿?”

周围似乎响起了轻轻的笑声,我却没有知觉。我只是怔愣在他的笑容面前,无话可说。这个此生第一个唤我名字的人啊!我知道,从今天起,我的小兔子已经住到了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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