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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浴血

“去死!”吕布的方天画戟将对面一个黄头发的骑士挑了下来,然后又迎上下一个敌人。

吕布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分出三路军队分别袭击鲜卑人前,后,中三路。对方却依然有能力抵挡自己的冲击,这不可能!

难道对方有夜视眼,可以在黑夜中准确的判断出自己的虚实?夜色之中,混战的部队越杀越散,已经和鲜卑人无法分辨。

等到太阳升起的时候,吕布被战场上的情形吓的倒出一口凉气!对方好多人!数不清到底有多少!

不光是混战之中,自己的人数明显少于对方,在战场的边缘,居然还有好几万敌人列阵以待。吕布知道,对方在等待天明,等待对自己的屠杀。

吕布又杀了三个人之后,终于救出了曹荣。

“跟着我!”吕布大声喊道。曹荣的身边已经只有十几个人了,他们跟随在吕布身后,杀出一层又一层的包围。

魏延的身边就没有人了。魏延独自一人舞动着长枪,向一边也同样被团团包围的马超靠了上去。

“孟起!救我!”魏延大声的呼喊,他希望马超能听见他的声音,马超显然听到了,奋力向这边杀来。

一把长枪刺向魏延,魏延急忙躲开,然后反手一枪刺了回去。

是步度根!步度根带着身边上百人一起围着魏延,嘴角泛起一丝笑容:“来单滚呀!”

魏延这个时候碰上这个难缠的对手,着实有些烦恼,张口骂道:“滚你老妈!”

魏延拍马就向一边逃去。步度根紧紧追上:“你放心,我这次如果活捉你,我也不杀你!”

前方的敌人一层又一层,魏延逃跑的速度远远没有对方追击的速度快,很快就被追到。步度根就像是一只猫,在戏耍着一只无路可走的老鼠。

马超很想杀到魏延那里去,很想和魏延并肩冲出重围。可是他做不到,刺死一个敌人,马上又来两个,刺死两个又来四个。

虽然他的枪下已经倒了一大片尸体,可是更有一大片还活着的人依旧向他冲来。

当初韩遂也是这样围着马超的,还有那个叫张飞的人。马超那时候以为自己死定了,要上去和张飞拼命。

后来,是庞德掩护他冲出来的!庞德死了。那个对待自己就像亲兄弟一样的大哥,用他的性命让马超获得生机。

这一次,马超感觉又是置身在那个包围之中。他拼命的杀着,杀着每一个阻挡在自己面前的敌人。

“跟着我!”马超大声的叫喊着,让自己身后的军士不要离开自己。他要带着他们向前冲,冲到魏延那里!

他还记得,庞德就是这样带着人冲进大军,来救自己的。

战马一步一步的向前挪动着,嘴里已经冒出白沫。马超用力提了一下缰绳,因为疼痛,战马被激起体内最后一丝气力,向前又走了两步。

马超从战马上跌落下来的时候,旁边一个战士慌忙扣动手中的连弩,连续射倒三名想赶上来的敌人。马超趁势换了一匹坐骑,继续向魏延那里冲过去。

那个战士发现一个问题,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连弩在混战之中,威力之大远远比手上的刀要实用。

他用刀防御,用弩攻击,竟然非常的顺手,而且节省自己本就已经透支的体力。这个做法启发了很多军士,大家纷纷效仿。

一个人使用只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大家一起使用,却能改变整个战争的进程。

遭受重大伤亡之后,敌人纷纷躲避这支队伍,马超终于救出了魏延。

但是朔方骑兵只配备了三千张弩,而且这样的使用方法发现的显然有些迟了。弩匣的装卸也是相当的麻烦,每个军士携带弩匣的数量也有限,虽然给敌人造成很大的伤亡,但是他们还是不能冲出包围圈。

对方发现朔方军士的弩箭用完之后,再一次如潮水一般围了上来。

马超长枪一挺:“杀!”。

魏延的两条胳膊如同灌了水银一般,已经无法举起。见马超纵马杀了上去,魏延扶正自己被打歪的头盔,甩了两下胳膊,也跟着杀上。

吕布已经找到了张辽,出乎吕布意料的是,徐庶居然还活着!

按照吕布的想法,这种情况之下,像徐庶这样的书生早该命丢黄泉了。他见到徐庶的时候,徐庶手拿一把长刀,正将一名鲜卑骑士从马上砍下来。

吕布看的大笑:“哈哈!元直好刀法!”

徐庶颇为得意:“我也曾习练剑术,多年未曾使用,倒是有些生疏了。”

张辽一直保护着徐庶,尽量不让徐庶面对太多的敌人。还好徐庶自己也通晓一些武技,这才让张辽能保护他到现在。

吕布一边厮杀着,一边对张辽说道:“典韦就在旁边,你保护元直先冲过去,你们一起先走!我给你们开路!”

张辽摇头:“不行,太多了,我冲不过去!”

吕布看着如铁桶一样包围着自己的敌人,挥舞方天画戟杀向前方:“跟上我!”

另一边的典韦也在奋力的向吕布这里靠来,两把短锏不断的在鲜卑人的人群中翻舞。一个晚上了,即便如典韦这般强壮的身体,也感觉自己体力已经消耗殆尽。望着眼前那一层又一层的人头,典韦不知道自己还能杀掉多少。

“找死!”一声大吼,典韦把旁边一个金色头发的家伙从马背上硬劈了下来。他现在有些不想遇到这样的人,因为典韦发现,凡是这样头发金黄,身材高大的骑士,都比鲜卑人的力气要大上一些,收拾起来耗费的体力更多一点。

看见吕布带领一队人马向自己这边杀来,典韦马上明白吕布是来帮自己的,当下奋起短锏:“诸位兄弟!随我杀出去!”身边不足千人的队伍应声嚎叫着。

“放!”甘宁一声大喊,三十台投石车一起发射出巨大的石头。上百斤的巨石越过城墙,向正在冲过来的敌人头上砸去。

阳光的投射下,石头的影子显得更为巨大,凡是被那些影子笼罩的人,都不由的想躲避。

任红没有躲避,他已经参加过很多次战斗了。他知道,如果想在战场上活下去,除了身手,更重要的是运气。石头有多少?能砸在自己头上的几率并不高。任红知道,真正需要担心的,是那些城墙上射出来的弩箭。

所以他举着盾牌,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前方。果然,那些慌忙躲避巨石的人,大多被城墙上那一个个小孔射出的弩箭射杀。

任红的盾牌上被钉了两只箭,都没能伤到任红,而且,大石块也没有一个砸到他头上。任红知道,自己是幸运的。

和他一样幸运的一千多人已经冲到城墙脚下,汉人将城墙上加了一个七十五度的斜坡,保证了城墙的安全,也让城墙脚下成为汉人攻击的死角,这里,相对是安全的。

这也是童老大没有想到的事情,好在这个时代还没有火药,不用担心对方炸墙。

一千多人唯一的攻城方法,还是攀爬城墙。

任红慢慢的向上爬着,每一步都非常小心。夹缝之内,李元的耳朵贴在墙壁上,听着可能有敌人爬上来的声音,手里的长枪紧紧握着。

对方脚步踏击墙砖的声音越来越清晰,李元听着声音的位置,移动到一个射孔边上,将自己的长矛端到射孔处。

任红看见了那个射孔,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人在等着自己,等着用枪来戳穿自己的身体。不可能换个地方爬的,因为那些方孔一个个挨的很近,两个方孔之间的距离根本不足以容纳一个身体。

任红伸手向方孔上招了一下,夹缝中的李元看见影子一闪,马上一枪刺了出来。任红等枪头伸出来之后,飞快的拿起早就准备好的一块石头,塞到射孔中间去了。

李元的枪一时动弹不得,只能先去推开那块碍事的石头。

就是这一瞬间,任红从李元防守的地方上去了。其他人没有这么幸运,那夹缝中伸出来的枪头,将许多任红的同伴扎死。

四百多人一起爬城墙,能上去的不过几十人。刘豹知道,这些人就算是上去了,也是送死。无奈再次收兵。

任红听到收兵的号角,长舒了一口气。

刘豹很不甘心,他来攻击朔方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承受巨大伤亡的准备。魁头上次来的时候,说的很明白。如果不把朔方拔掉,这片肥沃的草原,迟早成为汉人的农庄。他们都会成为汉人的奴隶!

刘豹对魁头的说法很赞同,所以这一次,匈奴人是不遗余力。但是这战果却让刘豹很郁闷,连人家的墙头都没够到,就已经损失了四千多人,仗,不能这样打。

羌人大帅北地狂狼也是一肚子意见,羌人和氐人一样,对于朔方的崛起,并没有多少切肤之痛。他们来这里,是被鲜卑人游说的,是看准鲜卑人会将河西的大片草场交给他们才来的。

孤狼带走骑兵之后,朔方城只有三千守军。以六万大军猛攻三千人防守的城池,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正因为这样想,羌人和氐人才来到这里。

所以,他们更是无法接受现在的局面。北地狂狼虽然也被人叫做狼,可是他知道,自己和孤狼是两个档次的。

还有那个横刀将军,当年一夜扫平羌人一万五千大军的军营,这样的人,能不招惹,就不要招惹。北地狂狼打起自己的小算盘,看着刘豹说道:“贤王,我们还是等鲜卑人来了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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