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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生命之约

身下的座狼,同那只老狼,你吼一句,我嚎一声,说个没完。就在谭凯歌有些不耐烦的时候,终于,在一声长长的嚎叫之后,老狼忽然人立而起,从口中突出两团光球,一个光球钻进身下座狼的脑袋里,另外一个光球,轻飘飘地向谭凯歌飘了过来。

“什么东东?”谭凯歌用手里的木棒去挡,但这个光球无视木棒,直接从穿越木棒的阻隔,钻进谭凯歌的脑袋。

谭凯歌慌忙摸了摸自己的脑门子,却没有什么异样。

所有的座狼都开始嚎叫起来,几十只狼的吼声,刺得耳根子疼。

“嚎什么嚎?”谭凯歌捂着耳朵叫道。

身下的这头座狼,扭过脸,对着谭凯歌微微一笑。

见着这笑容,谭凯歌一呆,他还从来没想象过动物的笑容是什么样子的,身下的这头座狼,竟然象人一样,会笑。

“奶奶的,先是两个月亮,再是一只会笑的狼,老子这是到了哪里了?外星球吗?”

当然没有人会给他答案,这个答案还要他慢慢地去寻找。

身下的座狼转身向洞口的方向走去,其它的座狼,包括幼狼在内,一齐在后面相送。

几十只狼一起走出山洞,然后,谭凯歌身下的座狼转身,面对后面相送的狼群又是一阵嚎叫。后面的狼群,坐在地上,仰首对月,一齐报以回应。

谭凯歌有些明白了,它们好像在告别。

“怎么是告别,难道,你这个家伙以后要跟着老子混?”

座狼不会说话,它只是扭过脖子,在谭凯歌的手背上讨好似地舔了舔。

“好啦,跟着我混就跟着我混罢,不过,当小弟要有小弟的觉悟,就像新兵进营一样,以后,勤快一些,打猎的事交给你了。”

仿佛听懂了他的意思一般,座狼竟然点了点头。

“草,我说的话你的明白?”

座狼又点了点头。

“见鬼了!”

为了验证,谭凯歌命令道:“趴下。”

话音刚落,座狼真的四肢着地地趴在地上。

“起来!”

座狼听话地站起身。

谭凯歌二十年的生命里的惊奇,也没有今天一天的多。先是恐龙,再是水牛那么大的狼,然后是两个月亮,再然后,回狼窝里转了一圈,这头狼就能听懂人话。

“我一定是在做梦。”谭凯歌狠狠地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一阵剧痛传来,让他痛得一呲牙。实实在在的剧痛,让他明白,这不是在做梦。

“那一定是刚才那头老狼吐出的光球有古怪。”

猜对了,但没人鼓掌。原来,刚才老狼吐出的光球,是座狼一族的生命契约。座狼,生来就是狼族勇士的坐骑,如果某只座狼被哪个狼族勇士驯服了,它就会返回巢穴,在族长的主持下,举行签订生命契约的仪式。以后,座狼和它的骑士,就成为了永不离弃的战斗伙伴。这个契约,只有在座狼和骑士双方中的一方失去生命,才会解除。这个契约签订之后,骑士和坐骑就会心意相通,不用说话,骑士的想法坐骑就能感应得到。

这个生命契约是最不平等的契约,签约后的座狼,实际上就成为了狼骑士的奴隶,狼骑士的任何命令,它都会无条件遵从,永不背叛。

谭凯歌这个二吊子,虽然不是狼族兽人,但他的勇武,获得了座狼的承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狼族中数量极为稀少的外籍骑士。

狼骑兵是兽人中最厉害的骑兵之一。

在同人类延续了数百年的战争中,兽人的狼骑兵一直是人类骑兵最头痛的对手。因为,一般的战马,见到座狼时,就像见到克星一样,四蹄发软,十成的速度,连一成也发挥不出来。而座狼,不光是在平原,它矫健的四肢,在任何地形下都能奔驰如飞。它锋利的爪牙,堪比最厉害的武器。

一个狼骑兵,至少可以匹敌二十个人类的轻骑兵。

在集体望月长嚎之后,狼群又回到洞穴里面去了。座狼的社会架构,同人类有几分相似之处。一群狼,就相当于一个部落。在这个部落里,有猎手,有照顾幼狼的保姆,有看守洞穴的守卫,有统治部落的酋长、、、、

谭凯歌驯服的这只座狼,是整个部落里最强悍最聪明的猎手。猎手打到了猎物之后,不会自己享用,而是会把猎物带回部落,先酋长,后母狼,幼狼、、、、最后才是猎手。如果猎物的肉不够吃,那么最后饿肚子的,往往是猎获猎物的猎手。

可以说,座狼,是所有的低级魔兽里面,最无私和最遵守纪律的。没有一个猎手会质疑这种制度,先人后己,强者庇护弱者,正是座狼一族在残酷的物竞天择的大自然中延续下来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狼骑兵,能够成为兽人王国最好的骑兵的原因。

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是一个伟大战士的灵魂。

胯下的座狼正在等待他的命令,在两个月亮的明亮光线下,谭凯歌反而有点不知何去何从。这片神秘的森林,让他有些茫然。这是哪里?是在地球上吗?如果不是,那么,我是怎样来到这里的?这个时候,再怎么粗线条,谭凯歌也明白了,击中自己的那枚反坦克导弹,并没有哑火。在自己失去生命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离开了地球。

“反坦克导弹能让人离开地球吗?”谭凯歌百思不得其解。

许久许久,谭凯歌终于放下心思,不去想这些让人头疼的问题。“既来之则安之,管他娘,反正老子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我失踪了,那些曾经被我欺负过的同伴大概会很高兴罢。唯一会难过一会儿的,大概只有一些队里的战友。不过,我们执行的都是秘密而艰巨的任务,每天都可能会有人死。

可惜了,老子的抚恤金,不知会落在哪个龟儿子的手里。”

长叹过后,谭凯歌一拍身下座狼的屁股,说道:“你以后既然跟着我混了,就跟你取个名字罢,以后也好召唤。对了,取个什么名字呢?”说到取名字,可有些难为谭凯歌了。他的文化水平,只处于扫盲阶段。他一直到十八岁参军,还没能从小学里毕业呢。除了杀人,他还真没什么专长。

歪着头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什么名字来。什么小虎,小黑,小灰之类的,好像并不太合适。最后,一拍自己大腿,自言自语道:“它只是一条大狗而已,还想取什么响亮的名字。对了,记得在孤儿院里,有一个经常被老子欺负,经常把他当马骑的小子,小名就叫二狗子。以后,你就叫二狗子好了。”

“呜、、、、”身下的座狼哼哼了一声,好像对自己的这个名字很不满意,可是,他的主人是个极其讨厌动脑筋的家伙,能给它取个二狗子的名字,就算不错了。虽然难听,倒也有几分贴近实际。

“回去我们刚刚见面的地方,二狗子,你认识路吧?”

座狼呜咽一声,忽然拔地而起,向着密林深处飞奔。

两旁的树木呼呼响着不断倒退,茂密的森林,仿佛就是二狗子家的后院一般。座狼飞奔的速度虽快,但却连一根树枝也挂不到它背上的谭凯歌。

“哈哈,你这家伙,跑得倒快。以后没钱吃饭,把你卖给马戏团,应该可以赚上一笔。”谭凯歌狂笑着说道。

座狼并不明白“卖”和“马戏团”是什么意思,如果它明白的话,说不定会气得一头在树上碰死。然后,一缕狼魂跑到兽神那里狠狠地告上一状。说自己遇人不淑,碰上一个没心肝的主人。

朝霞漫天的时候,座狼二狗子载着谭凯歌回到了人狼相遇的营地。营地旁一片狼藉,两头座狼的尸体还倒在原地。篝火还有些余烬,谭凯歌用枯叶和枯枝小心地又把它点燃。然后,开始处理两头座狼的尸体。

谭凯歌找到石块,用它敲下两头座狼的牙齿。作为食肉动物,座狼的牙齿非常尖锐,如果用它们来做箭头的话,可以几倍地增加弓箭的杀伤力。而且,位于前部的两颗硕大的獠牙,可以把它们当匕首使用,狼牙箭和狼牙匕首,是谭凯歌在这座原始森林里生存下去的有力工具。

敲下牙齿之后,谭凯歌开始用狼牙匕首剥狼皮。这里夜晚的温度非常低,如果有了这两张狼皮,一张可以做成衣服,一张可以把它当被子。

座狼二狗子温顺地坐在火堆边,同大多数的魔兽一样,座狼不怕火。它凝视着谭凯歌肢解它的两名伙伴,眼睛里流露出淡淡的悲伤。

谭凯歌并没有注意二狗子的表情,他的脑子里,只充斥着贪婪和占用。

剥皮是个技术活,不过,谭凯歌做得很好,小半天的功夫,他就把两张狼皮完整地剥了下来。把狼皮摊开,架在树枝上暴晒。然后,切下两条狼腿,一条放在火上烤,一条丢到他的坐骑面前。

望着面前的昔日同伴的肢体,二狗子摇了摇头,表示不吃。

谭凯歌终于注意到了二狗子的眼神,他恍然大悟。

火堆上传来一阵肉香,他走过去,一脚把狼腿踢飞。对二狗子说道:“你不吃,老子也不吃。”

二狗子虽然不会说话,但它的眼神中却传来一丝感动。

谭凯歌把昨晚吃剩下的两只叫花鸡从土里挖出来,自己吃了一只,丢了一只给座狼。二狗子低头把鸡衔起,一口吞下。相对于它庞大的体重,这只叫花鸡连它的牙缝也塞不满,谭凯歌当然也没吃饱。

舔了舔嘴唇上的油脂,谭凯歌双手一摊,说道:“我只有这么点吃的,等老子做好了箭,我们再去打猎。”

二狗子呜呜地轻哼了两声,四爪一曲,忽然抬腿就走。它的速度很快,只一闪,就没入了从林之中。

“喂喂,你去哪!”谭凯歌大叫着问,但二狗子早已经去远。

“啥啥啥、、、、、、也不用这么现实罢,一顿没吃饱,就走人。这样的小弟真不靠谱。”说着,眼珠一转,自言自语地说道:“俺可是为了照顾你的面子才不吃狼肉的,你走了,那、、、、、、”

最后,谭凯歌还是没能吃上狼肉,原来,才过了一会,二狗子就回来了,它的嘴里叼着一只斑点鹿。二狗子把已经死透了鹿放在谭凯歌的面前,嘴里呜咽着,意思大概是:吃吧,这是我的猎物。

为刚才的误会,谭凯歌有些不好意思,他嘿嘿笑了笑,老脸一红。随后,他化羞愧为食欲,用最快的速度切下两条鹿腿放在火上烧烤,其余的部分,又还给了座狼二狗子。

看着眼前的鹿肉,二狗子又摇了摇头,谭凯歌不解地问:“这个你又为什么不吃,难道,你喜欢吃熟的。”

二狗子又摇了摇头。

谭凯歌懒得再动脑筋猜它为什么不吃,他说道:“你喜欢饿肚子就饿着罢,老子懒得管你。”说着,自顾自地开始烧烤。很快,鹿腿熟了。

谭凯歌拿过一条熟鹿腿,又丢在二狗子的面前。

咕嘟,二狗子吞了一口馋涎,但仍然没有去吃。谭凯歌不再理会他,他还饿着呢,一顿没吃饱,仿佛脑子里也是空白的一般。

很快,一条五六斤重的鹿腿被谭凯歌吃得只剩下骨头。摸了摸胀鼓鼓的肚皮,打了个饱嗝,谭凯歌满足地低叹一声:“饱了的感觉真他妈的好。”

见谭凯歌不再进食,这时,座狼二狗子才低下头,津津有味地开始吃了起来。原来,刚才他没吃,是因为座狼一族的传统:猎手总是最后一个进食的。

谭凯歌没注意这些,因为,他吃饱后,开始制作箭支。从树上弄下一些适合做箭的树枝,去掉树叶后,再把狼牙固定在箭枝的前端,做成箭头。狼牙是中空的,只要把树枝挤进这个中空处,卡死后就可以了。

昨晚打到了五只野鸡,它们的羽毛很适合做箭的尾翼。不过,因为没有合适的强力胶水,不能把羽毛粘在箭杆上。谭凯歌只好又拆掉了身上衣服的半只袖子,把拆下来的麻线,固定羽毛。

很快,三十多只狼牙箭制作成功了。

有了箭,就要有盛放它们的容器,谭凯歌又用他的石斧,砍下一些红柳的枝条,用这些枝条,编了一只箩筐。红柳的枝条很柔软,又有一定的韧性,是编制箩筐最好的材料。

作为特种作战人员,有时候要深入敌境深处作战,补给困难。于是,每个队员都能学习到很多技能。这种编织箩筐的技术,正是特战队员必须学会的技能。

谭凯歌在箩筐上编了两条背带,可以把箩筐背在身后边,这样的话,这个箩筐就成了一个很好的箭壶。箩筐很大,三十多支箭才占去了一小部分而已,于是,谭凯歌又把剩下的羽毛,狼皮被褥,石斧一起放了进去。(因为木棒的杀伤力太小,于是,谭凯歌用树皮绳把这个石斧绑在木棒上,做成了一个带柄的石斧。)

白天的阳光很充裕,没多久,狼皮就晒得很干了,于是,谭凯歌又开始做衣服。没有剪刀,针线,想要做出一件合格的衣服是很难的。

不过,谭凯歌有办法。他找了一根细小的鹿骨,把它在石头上磨细,前部磨尖,后部磨出一个可以挂线的缺口,于是,一支原始的骨针成形了。

他用狼牙匕首裁剪,用骨针缝线,没多久,一套粗糙的狼皮衣服成形了。虽然做工很不精细,但针脚打得都很结实。一张狼皮虽大,但制成衣服后,却没什么剩下的,这让他想做一件狼皮披风的想法落空了,虽然还有一张狼皮,但那是用来当被子的。

做完这一切,一天的时间又过去了,夜幕又开始降临。穿着狼皮衣服的谭凯歌,却没有了昨晚那种寒意逼人的感觉,全身暖烘烘的。

他走到附近的一条山溪旁边一照,嘿,整个一原始部落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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