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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云游大学士的敬佩

一个如同蛆虫般弯弯扭扭的“一”字,居然得了这文场的第一。到了现在还有许多人不相信。甚至连齐天宫自己都有一种身处云里雾里的感觉。

但当贝信元在这个“一”字下面盖上章和无所顾忌的留下了他的大名时,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

贝信元三个字不敢说龙飞凤舞,但绝对笔笔有力,完全跟上面的那个“一”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或许此刻所有人的脑中只有一句话,“当权的老头很霸道。”

贝信元一直都不喜欢那些个酸溜溜的文人,在他看来,没有一丝的真本事,只会依靠家中那点权势,在那里舞文弄墨,赏花吟诗,这样的文人不配是文人。

后面的比赛无论你说的多天花乱坠,贝信元都只看作品的质量。最后,两名在京城早已经有些名气的书法家获得的第二和第三名。而牛子君的成绩居然能排在第六,这一点确实出乎齐天宫几人的意料。

虽然京城里的那两名书法家气愤不已,但面对连皇上都敬佩的贝老,他们实在没什么底气哭诉心中的悲愤。何况齐天宫说的话确实字字真言,句句在理。

“比赛的第二项是吟诗,老夫想了下,今日的对联就不做了。不过以什么为题那?”贝信元揉了揉自己的胡子,随后来回走了几步,说道:“老夫一生游历天下,寻访过各州各县。每个地方都有离别家乡的人,那些人心中都有一丝不灭的牵挂。今日的诗会让老夫也想起了家乡,想起了家门口的那可老槐树。想起了街上孩童的歌谣。这样吧,今天的作诗题目就为,故乡。”

贝信元的这个题目出的让人感觉有些突然,也有些意外。特别是前几次都参加过比赛的那些才子。虽然说每逢佳节倍思亲,但以前通常都会为了增加节日的气氛,所以作诗的题目都格外的欢快,比如以三阳节为题,以繁荣为题,以爱人为题。

这次贝信元出的题恰恰与他们早已准备的诗句有了很大的出处。完全要依靠才子们的临时应变能力。

“谁先来献艺?”贝信元眼看着眼前的才子们一个个都不闻不动,口中念叨着什么。

“小女子虽然未曾离开过家乡,可家中的几个丫环都是从别的地方买来了,他们的思乡之情小女也深有感触。不如就让我先来为大家吟上一首助兴。”严梦苒说道。他本就是才女,喜欢诗文,此刻众才子们都还在斟酌,反倒是没有参赛的他毫无顾忌。

贝信元笑道:“我听说严家小姐不仅貌如天仙,而且喜读诗书。就由你先吟作一首吧。”

“与主似姐妹,关心格外亲。每逢佳节镜前坐,双眸思念把地落。”

(见笑,我瞎编的,不会写诗,各位见谅。走个套路。)

“好。”身后一阵叫好声,甭管这首诗是不是真的好,但就冲着严梦苒的容貌也没有会去职责这首诗是否有什么下次。

“梦苒妹妹,果然吟得好诗啊。”

“恩”贝信元微微点头:“小姐对身边丫环的观察不可谓不细心那。小姐诗词中的寓意正和老夫此刻的心情一般,好比这一次来到北阳城,三位族长对我的照顾好似亲人,但在我看到三阳节热闹的气氛之后,不自然的也想起了家乡。好,不错。不知道那位才子已经斟酌好了?”

“贝老,小生在梦苒妹妹吟诗之后也酝酿了一首。”牛子君说道。

贝信元瞧了一眼:“哦?那就请牛公子献技了。”

“不敢,应该是献丑才是。”牛子君故作谦虚,随后纸扇一开,淡淡吟道:“我住城东头,念住城中尾,日日思念不见念,共赏明月美。”

(借鉴,借鉴。原诗,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

“这小子真是不放过任何对严梦苒表白的机会啊。”齐天宫笑道。

包龙星说道:“他就是野山鸡想吃天鹅肉,异种配对。”

周井德本想说一句,但听了包龙星的话,顿时哑然。

“呵呵,牛子君把心中爱慕的姑娘比作日思夜盼的家乡,也是别有一番风味。”贝信元说道:“还有那位?”

牛子君没有得到贝信元的额外赞赏,他不在乎。他只想着知道此刻的严梦苒是否接受了他的心意。

悄然看去,却如遭到晴天霹雳,只见严梦苒正含情脉脉的望着齐天宫。

牛子君紧紧的握住了拳头:“我要忍,等三阳节过后,你就会永远的消失在我眼前。”

“还有那位要。。。。”

贝信元继续鉴赏着余下才子的诗句。每一个才子都有自己作诗的风格,而且这次的题目出的突然,不免他们有些招架不了。

有真本事的才门子都从容的面对了这个挑战,诗句也优美流畅,寓意深重,每个字都透露着一股思乡的情。

而临时抱佛脚的才子可糗大了。就如下面一首,西原马公子的《念家乡》。

思念我的家乡在西原,那里有风花雪月的妓院。

街上也有漂亮的姑娘,他们都喜欢我和我的钱。

他们更喜欢我的老爹,因为我老爹比我更有钱。

啊,我的姑娘在西原,啊,风花雪月在妓院。

众人一阵愕然之后。。。。。。。。

“小伙子,刚才你说不会书法,念在你能将心意与书法融合,我给了你第一,这第二场的诗词你可真要用点心了。怎么样?看你酝酿了良久,胸中是否早已藏有佳句了?快些念出来给我们听听。”贝信元已经欣赏了大多数才子的诗句,他一直在等着齐天宫,但却迟迟不见他出来吟诗,心里也有了几分猜疑。难不成这小子吟诗也不会?这岂不是来文场空手套白狼吗?

其实齐天宫早就想出去吟上一首佳作,想他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耳闻目染了不知道多少神作。中华五千年的唐诗宋词还不能在这个小小诗会上一举夺魁?

只可惜齐天宫对诗句从不关心,本想上去随便吟一首诗仙李白的《静夜思》。可脑中只能回忆起盗版的,窗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床上狗男女,其中就有你。

这首诗如果念出去,只怕不仅会一笑大方,更会臭名远扬。

而痴迷于三国的齐天宫,对其中的名句《七步诗》倒是滚瓜烂熟,只不过完全不符合题目的要求。

最后脑中只剩下了他语文老师整天念叨的一首诗,《再别康桥》。当时那男老师对这首诗的迷恋程度只能用变态来形容,不仅思想上变态,在行动上也同样变态。但又恰恰成为了齐天宫的补课老师。

一天三十多遍的听着这首诗,耳朵早就快长出茧来了。如今要念出这首诗,齐天宫腹中都会不自觉的觉得有一股作呕的感觉。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似乎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是自己自愿的,但过程又都是被逼迫的。

就拿严梦苒那件事情来说,如果没有牛子君的阻挠,或许他也会去接帮,但绝不会像那次一样的迫不得已。

“我对诗句研究甚少,只怕让大家笑话。”齐天宫恭敬道。

“诶,你只管念来,我看谁敢笑话。”贝信元环顾了四周,似乎想看看有没有出头鸟。

“那好。”齐天宫点点头:“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边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

所有人都静了下来,是徐志摩诗集的魔力,还是齐天宫接受过现代教育的功底?

这首诗的风格与先前的那些诗完全不同,它不工整,但一点也不妨碍他的流畅。他没有道出思乡,但每个人都能感受到诗中的那份不舍。

这首诗的言词就好像一个幻境,所有听到的人都通通进入了一个美丽而怀念的世界。

“先生,您儿时的私塾从你口中说出来,就好像仙境一样。您以后一定要带我去看看。”严梦苒再也把持不住心里的那份喜欢,不仅仅是因为齐天宫,更因为齐天宫的诗。

贝老震惊了,想不到诗词竟然还能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出来:“老夫惭愧,想不到在一天之内竟然要佩服小伙子你两次,还是那句话,佩服。这次诗词比赛你又是第一。我想各位都没有意见吧。”

第一场书法能得第一到是真的出乎了齐天宫的意料,而第二场却是胜券在握,现代诗人徐志摩的诗还压不下这里的一群“才子”,那颜面何存?

但众才子能有什么意见?这首诗确实很独特,而且引人入胜。自己又拿不出比他更好的,只好默认了。

“呵呵,我早就说过三弟在文场定能一举夺魁。”周井德也自豪起来,毕竟是自己的结拜兄弟,得了第一自然要沾点儿光。

包龙星扳着手指道:“两个文场第一,三弟,你这第一是拿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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