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凌云的想法很简单,别人抢你,你抢别人,有什么区别?他显然不理解郭唏的想法。让一个古代人理解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的想法本来就是赶鸭子上架的事情。
不过就算江凌云不理解,郭唏也要解释给他听,因为江凌云是他的朋友。如果你的朋友不理解你,你要不要解释给他听?
“你真的不吃?”郭唏拍马跟上,他的黑马比江凌云的白马一点不差。
“不吃。”江凌云的答案简短明确。
“饿死也不吃?”郭唏追问道。
“对,饿死也不吃。”如果吃了,那不是和那些抢匪一样了吗?他平生最恨的就是抢匪。
“饿死的话,谁为你哥和商队的人报仇?”郭唏抛出一个重磅炸弹,他不信江凌云宁仇都不报。
江凌云楞了一下,说不出话来。像他这样的人,想法本来就很简单,哪会考虑到这两者会冲突?实在没话说,他只能哼了一声。
“你觉得抢劫不对?”郭唏又道。
江凌云点点头。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强者抢劫弱者,现在的皇上,连江山都是抢来的。不抢怎么活下去。”郭唏道。
“什么意思?”江凌云问道。
“以前是谁家天下?”郭唏道。
“杨家。”江凌云听村里的教书先生说过。
“现在呢?李家。李家抢了杨家的天下,这不是抢是什么?”
“这——”江凌云又无话可说了。
“就算你不抢别人,别人也会抢你,比如今天。”
“可是他们没抢去啊。”江凌云道。
“那是因为你比他们强。明白了吗?如果你不想抢别人,又不想被人抢,那就只能比别人强。”郭唏道,“可是,在变强的过程中,谁不是抢了别人才慢慢变强的呢?”
郭唏的声音突然有点低沉。
江凌云突然有些明白了,虽然明知郭唏说得有道理,但要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类人一时半会仍然无法接受。
“你不用那么纠结,其实你从一生下来就开始抢别人的东西,只不过方式没这么明显和粗暴而已。”郭唏笑道。
“哼。”江凌云又只能哼了。过了一会又道:“那凌云帮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我要成立一个帮派,帮主是你。”郭唏道。
“你成立帮派干嘛要我做帮主?”江凌云好像尾巴被踩了一脚的猫一样大叫起来。
“第一,我不方便出面,第二,成立凌云帮是为了追查那批人,你知道见不得光的人通常也只和见不得光的人打交道。”其实还有一点,江凌云武力现在也比郭唏强。
江凌云听到这个帮派是为了追查那批人,哼了一声,每次他无话可说的时候,就只能哼了。
“就这么说定了。现在让我们去同悦楼大吃一顿。”郭唏笑道。
“还要去吃?”江凌云哭着脸道。
“你也可以看着我吃。”郭唏笑了笑,掉转马头朝同悦楼走去。
元宝赌坊是云中城最大的赌坊,百花楼是云中城最大的青楼,而同悦楼是云中城最大的酒楼。如果说在元宝赌坊无论你想赌什么都有人陪你赌,在百花楼,则可以睡你喜欢的任何类型的姑娘。
那同悦楼呢?当然是吃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只要是你能说出名字的,同悦楼的厨师会在一刻钟内把菜做好,乖乖摆到你的桌子上,并且让你吃了觉得其他酒楼的菜跟这里比起来简直是臭狗屎。
百花楼有四层,同悦楼也有四层。每一层都有每一层的规矩和要求,并不是只要有钱就可以的。有钱的,只能在第一层吃喝而已。
同悦楼的第一层,只要有钱就可以,第二层,要有才,第三层,要有权,第四层,有什么都不行,那是皇上专用,相当于总统套房。
据说有一年皇上心血来潮到云中城来考察了一下,就上了第四层。然后第四层就不再开放。
菜好,服务好,当然价格也不便宜。随便在同悦楼吃一顿的花费,普通人家可以吃上三个月,所以在同悦楼,你看到的大多数是锦衣翩翩的公子哥,脑子和肚子都肥得流油的商人还有就是达官贵人。
尽管如此,同悦楼的生意依然红火。世上的有钱人比你想象的多得多,当然,穷人更多。
三十两银子并不算太多,但已经足够在同悦楼吃一顿了,而且只能在第一层。郭唏本来可以上第三层,但是他从来只在第一层。
郭唏已经整整六个半月没来同悦楼了,但这里的小二依然一眼能认出他来。
作为店里的伙计,可以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但一定要记得常客的面孔,不然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店小二。
赵小同就是一个合格的小二,他不知道郭唏的名字,但他对郭唏有点黑的皮肤印象深刻,所以满脸带笑很是殷勤地把郭唏和江凌云带到一张靠窗的桌子。
这是店小二第二条规则:要笑,真诚地笑,绝对不能皮笑肉不笑,就算心里骂了他祖宗十八代,也要笑。
随随便便点了十几道菜,郭唏这才随随便便坐下来,这里的椅子都铺着高档的天鹅绒,不只华贵,也很舒服。
他坐下来就不想再动,靠在椅子上,一抬头却看见江凌云像见鬼一样看着自己,不由问道:“我脸上有花?”
“没有。”江凌云摇摇头,拉过椅子,坐在对面。
“那你干嘛这样看着我?”
“我只是怀疑你的肚子有那么大,竟然要点十五道菜。”江凌云开口道。
“那你就错了。你看看其他人。”郭唏朝四周努了努嘴,示意江凌云看。
江凌云看了看周围几十张桌子,才发现每一桌都有十几道菜,怪不得桌子那么大,原来是因为要放的菜太多。
但他看了还是不明白,不明白就问,这是他的好习惯。
“为什么这里的人好像都像财主一样,没道菜只吃几口就不吃了?太浪费了吧?”江凌云问道。
“你说对了,他们都是财主。每个人都可以说是腰缠万贯。”郭唏笑道,抿了口茶。
“就算是有钱也不能这样糟蹋粮食啊。”江凌云想起自己从小到大,别说吃肉,连吃饱都成问题,这里的人如此糟蹋粮食。
“你以为他们来这里只是为了吃饭?同悦楼是云中城最好最大的酒楼,来这里吃饭,吃的是气派和身份。所以他们点菜当然越贵越好越多越好。当然,这样同悦楼的老板也更开心了。”
几句话的功夫菜已经陆陆续续端上来,冒着热气,香气诱人。
郭唏夹了块点心,细细品尝起来。“这道点心叫水晶龙凤糕,以糯米、红枣为原料,相间叠放,铺三四层。用大、小火蒸熟。色泽鲜艳,红白相间,粘甜味美。你尝尝。”
“同悦楼的老板是谁?”江凌云夹了一块水晶龙凤糕放进嘴里,嚼了几下,咕嘟一声就吞了下去。
“反正不是我。你就这样吃?”郭唏见江凌云这样吃,不禁摇头道,“简直是牛嚼牡丹。”
“不这样吃还怎样吃,只要吃得痛快吃得饱不就行了?”江凌云撇了撇嘴,“我又不是为了气派才来这里吃的。”
吃得痛快,吃得饱,就是他的要求,一点也不高。以前吃得不饱,但是很痛快,现在虽然吃得饱也吃得好,却怎么感觉不到痛快,难道因为这把椅子太舒服了?
对于一个习惯了坐在冷板凳上啃馒头吃咸菜的人来说,突然让他坐在云中城最豪华最好的酒楼里的天鹅绒椅子上吃着最好的厨师做的美食,的确有些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