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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太阳戏团

格尼森等人,沿着北极星向右行了约莫二十公里的距离,果然遇到了人类。但他们并不是埃拉西亚的军队,而是游历江湖、杂耍卖艺的马戏团。

这个马戏团,叫太阳马戏团。马戏团的老板名叫费尔德,他和他的家人及伙计们都是克鲁洛德西南地区的居民。那里虽然也是蛮族的势力范围,但统治者科尔佳却是个人类,所以也有很多人类在那里居住。

可近年来,由于北部伯拉格势力的崛起,使科尔佳也感觉到了威胁。于是他开始领主穷兵黩武,吞并周遭势力,来扩大自己。可这样却使百姓的生活更加贫苦,马戏团的生意,也越来越惨淡。处于无奈,费尔德只好带着自己的戏团向北迁移,希望自己的演出能在那里得到欢迎。

前不久,他的一个朋友在思强格发迹,写了封信给他。信里告诉他思强格这里往来贸易的人特别多,他的马戏团在这里一定会大受欢迎。并告诉费尔德,如果他愿意来的话,自己可以出资做为他全全筹办。费尔德收到这封信时非常高兴,当下便带着家人和伙计,一起来投奔这个有钱的朋友。可天有不测风云,谁知来到思强格的时候,偏赶上埃拉西亚进攻城池。为了受不殃及,费尔德只好先搬到这里来,他盼着战争早些结束,好过上安安稳稳的生活。

费尔德听说格尼森等人是从思强格来的,于是很友善的接待了他们。当即令大女儿端上一碟大饼,和几碗清水为他们充饥解渴。同时还满怀歉意的道:“这沙漠里头,什么都没有。各位先将就一下,等到明天天亮,我让小女儿给你们打点肉来吃。”

格尼森和克里斯丁已经饿坏了,还嘴塞满了食物,听到费尔德与他们说话,只是:“唔、唔”了两声。只有阿德拉的吃相还好,一脸满意又很感激地道:“不用那么麻烦了,这已经很不错了,太谢谢你们了。”

费尔德笑着点了点头。

格尼森等人吃完,便在费尔德的安排下,各自睡觉去了。

可能是由于太累,到了快中午的时候,格尼森才起床。他看了看一旁的克里斯丁还在熟睡。而阿德拉正穿着一件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小皮衣,和另一个人类少女在一面小铜镜面前梳头。

格尼森坐起身来,这几日也许是身子过于疲惫,偶尔休息了过来,便感到浑身的酸痛,尤其是他的左臂更是僵痛得难以活动。

阿德拉听到声响,看是格尼森起来了,便对他身旁的克里斯丁喊道:“快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

克里斯丁躺在那,翻了翻身,揉了揉稀松的睡眼,并是很想起来的样子。结果被阿德拉上去硬拉着他的一只耳朵给拽了起来。

众人在帐篷外用着午饭,费尔德的小女儿新打来了一些沙鼠,现在已经制成了美味的肉汤。费尔德有六个女儿,其中最小的一个天生就有一种奇特的能力,她能够轻易驯服沙漠中的猛禽——大雕,。

“希娃,这几天辛苦你了。”费尔德慈祥地***着自己小女儿棕色的长发缓缓道。他平生一直想要个儿子,没想到天公弄人,一连生了五个,全是女孩。等到第六个女儿希娃出生的时候,他整日郁郁不乐,也从未给过她一丝的笑脸。

现在由于生活的疾苦,他有四个女儿相继离他而去。如今只剩下大女儿、小女儿,和与他既是师徒,又是主仆的特洛克浪迹江湖。这次出行,他还真是全靠着希娃驾着大雕为他们头前引路,寻找食物。令费尔德不禁地感叹自己的一生,虽然没有一个男孩,但却有一个比男孩还挺事的女儿。所以他近日对希娃的态度也大有了好转。

自从母亲死后,希娃便很少有人关心。此时听到父亲对自己的关切,她十分的感动。但她又不想让人知道她是如此容易感动,所以她将头压得很低,那因为消瘦,颧骨有些突起的脸,几乎要埋进碗里,如果她能稍微地胖一些,应该是个挺好看的姑娘。她尽量让语气听起来较为平淡,以掩盖心中的感动:“几只沙鼠肉没意思。等我……等我一会再打些大的去。”

“呵呵,不用了。昨晚听这几位小兄弟说,思强格的战争结束了。等一会我们就启程去那里,去投靠你们的泰泽叔叔。”

“泰泽?”正咕噜、咕噜地喝着鼠汤的格尼森,突然止住了。他擦了擦嘴角问道:“你说的泰泽,是不是一个满脸画着虎皮花纹的大叔?”

格尼森向来说话不加敬语,而费尔德也没有见怪,他连连点着头,兴奋地道:“是啊,是啊。就是他啊,小伙子,怎么你见过他?”

格尼森又抓起一块肉放在嘴里,混沌不清的回答说:“是呀,不过他早就离开思强格了。”

“什么!”费尔德、以及他的两个女儿和那个身材壮大的伙计,都停下了碗筷,怔怔地看着格尼森,他们已经无力消化食物了,而是在全力消化着这突发的意外。

而格尼森的胃口却是极好,他有兀自把汤盛满,抓过一张饼来,将它撕成一块一块地泡在肉汤中,又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一旁的阿德拉实在看不下去了,对格尼森怒嚷道:“喂!你怎么这么没礼貌。没看到大家都在等你说话吗?”

格尼森的嘴里一边发出呼噜,呼噜的喝汤声,一边回答道:“我吃饭说话两不耽误。”

费尔德稍稍从惊讶缓了过来,接着问道:“那他现在去哪了?”

格尼森仍然‘两不耽误’地回答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你们最好别去思强格了,那里现在不欢迎人类。”

阿德拉急忙补充到:“是啊,那里的人现在见人类就杀。我们好险,好险才从那里逃出来的。”

费尔德此时的脸上沉重,本来昨天晚上遇到格尼森等人,知道思强格的仗打完了,终于熬到头了。可没想到一夜之间,又是一百八十度地大变故,让他顿时对生活有些失去了信心:“唉!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爸爸,我看这战争年月,根本不适合开马戏团。让我去参加雇佣兵算了。以我的本领,不怕混不出功名来。”向来腼腆的希娃,在谈到加入雇佣兵时,声音变不知不觉的响亮起来。

“六小姐说得对,我算看出来了。这年间老实人根本没法过。”马戏团中,唯一的伙计——特洛克,站了起来。他长得十分彪悍,头发很厚,也很长,和腮部的胡子几乎长到了一块,眼睛不大,但眉毛很浓,而其永远是向上飞翘的,很有男子汉的气概。由于他力大过人,中气十足,所以他说起话来也瓮声瓮气地,他对希娃说:“六小姐,你要去参军,把我也给叫上。我力气大,去了保准没人敢欺负咱。”

啪——,费尔德一拍桌子,厉声道:“都给我坐下!”希娃和特洛克,看到费尔德发起火来,都却生生地坐了下来。

“当兵是向你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的吗?就你们这点能耐,还不够给人家塞牙的呢!别整天就想着那没谱的。怎么好好过日子才是正道。”

“过日子,那也得人家让咱们过啊,你看这整日飘泊的日子,还怎么过啊。”希娃不敢再说话了,特洛克却还在小声埋怨着。

“难道你们非去思强格吗?到别的地方去生活不也一样吗?”格尼森在一旁问道。

费尔德摇了摇头,叹了口气道:“唉!小兄弟你有所不知。我们这在外漂泊了都快半年了。身上的路费都用光了。好不容易遇到泰泽老弟的邀请,没想到又是这样。我们现在身无分文,你说我们能去哪里?”

格尼森摸了摸衣袋,他临出来的时候,身上还有伯拉格公爵封赏的水晶。他并不知道这水晶是多么稀有的矿石,只是觉得既然是大王给的,就多少会值一点钱。于是他把衣袋中的水晶一并掏了出来。放到桌上,在日光的照耀下,那些水晶散发着七彩的光芒,格外耀眼夺目。

“这些给你吧,你看看能不能换点钱,先应付应付。”格尼森说得极不肯定,他担心这些石头,换不了什么,但是哪怕能换一点点东西,也要好过没有。可他哪里知道,水晶在克鲁洛德的价值比水银还高,不伦拿到任何城中去,都足够在最豪华的酒店住上一年的了。

费尔德看着眼前这闪闪发光的水晶,直摇双手:“不,不,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们不能要。”

格尼森本就不善辞令,见对方不收,感觉很是为难。阿德拉看出了格尼森的尴尬,连忙说:“还是你们拿着吧,他这个乡巴佬,留着也只会用来当做弹弓的子弹。”

“爸爸,既然是人家的好意,就不要拒绝了,你看这水晶,多美啊。”费尔德的大女儿终于经不住宝石的诱惑,拿起一块放在胸前,对那特洛克道:“特哥,你瞧。好看不?”那被她唤作特哥的特洛克,摸了摸头道:“好看、好看。不过要是六小姐戴上,一定会更好看。”

大女儿怒哼了一声,嫉妒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希娃。

“斐欧纳!快放下。你怎么能随便动他人的东西!”

“爸~爸~”大女儿斐欧纳撒娇般地扭了扭嘴,那双眼睛本想发出乞求的目光,来获得父亲的怜爱,可长期训练猛兽的她,再加上刚才希娃令她产生的不快,使她无论如何努力,也掩饰不了眼睛中充满的凶悍,看上去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威胁。

阿德拉拍了拍手,以便引起众人的注意道:“好了,好了。照我说啊,叔叔您也别不好意思收。劳烦各位辛苦,把我们送回故乡埃拉西亚。而你们呢,也正好可以在那里安家。这不是一举两得吗?我们埃拉西亚人,生活情趣要比这里的野蛮人强得多,叔叔您的马戏团,在那一定会很红火的。至于这些水晶嘛,就当您送我们回家的酬劳了,各位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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