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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端人饭碗

(光荣的从新书榜上下来了,最好成绩也不过二十多名,且没站几分钟。另外,从下周开始,《魔门世家》将继续裸奔的日子,在对抱香来说,反倒松了口气。

现在的成绩,对抱香来说,早在预料之中。只是。。。觉得有些对不起编辑。连续三个不错的推荐,却只加了不过两千收藏。相当于,一个推荐,统共只加了一百。说起来,本周也有抱香自身的问题。高估了自己的身体素质,想要熬夜的结果,反倒是拖慢了速度。

想来,接下来,抱香也终于可以静下心,好好写书了。书评区的风风雨雨,抱香眼不见,心不烦。倒是对各位喜欢本书的朋友,要说声抱歉了。实在懒得看那些肮脏话,所以,精华也就没地儿散了。

再次推荐英年早肥巨巨的《红烧大唐》,分类专区新书榜上比较靠前的那个就是。)

根据合约,秦寿的工作原本是相当简单的。即:在沈凤兰读书的时候,陪读。在沈凤兰工作的时候,监督。在沈凤兰会客的时候,旁观。

简而言之。。。就是新形势下的三陪。

至于给沈凤兰上课,这一高难度工作,却并不在秦寿预料之中。

“喂,喝茶!”

秦寿主仆二人正迷惑间,酥红用木盘托着两杯热茶,很不客气的砸在了两人面前。

与其说她是在请两人喝茶,倒不如说是请两人“淋雨”。

四溅的茶水,差一点点,就落在了秦寿身上。只是甄乾邹却没那么好运气,反应比秦寿慢了一点,被热茶烫的哇哇乱叫。

“小丫头片子,你找死是不是?竟然敢这么对待我们七哥?”

“你才找死呢!我怎么啦?我怎么啦?什么七哥不七哥的,还不是个下人,能跟我们家小姐比吗?”

面对甄乾邹的指责,酥红挺起小胸脯,不但毫不示弱,气焰看起来比甄乾邹还要嚣张。

不得不说,甄乾邹这家伙,很有招灾惹祸的天赋。秦寿天性中,隐忍和低调,几乎都要融到他的骨头里。偏偏多了这么一个底下人,这日子,哪里还能低调的过下去?

“你怎么说话呢你?”

“我就这么说话了我,怎么着?有本事跟姑奶奶出去较量较量?看我不打的你满地找牙!”

“哟呵?小娘们,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今天爷们要是不教训教训你,你根本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来呀,姑奶奶要是说个‘怕’字,姑奶奶我。。。”

两人正闹的欢实,沈凤兰马着一张脸走了进来。落后她两步,一个衣衫单薄的大和尚,满脸笑容的跟在后面,不是烟棵和尚又是谁来?

“退下!一点规矩都没有,成什么样子?”

沈凤兰一声冷喝,甄乾邹立时噤若寒蝉,马上识趣的闪到秦寿身后,再不肯露头。

酥红倒是还有些不忿,有心想要分辨一二,却见沈凤兰冷眼望着她,似乎就准备看她如何接招呢。

心中暗自一凛,酥红连忙福了一福,道:“不知是三少爷驾到,奴婢失礼了。我家小姐正在准备,马上就来。”

沈凤兰也不理她,只是回头对烟棵和尚笑了一下,道:“这些下人都是新来的,还不知道府上的规矩。倒是让禅师见笑了。”

烟棵和尚在胸口摸了一把,哈哈大笑道:“三少爷,你就别拿和尚我开心啦。要说最不守规矩的,恐怕就数烟棵我咯!”

沈凤兰略略有些尴尬,知道自己终究是低估了烟棵的洒脱,只好道:“禅师怎么能和寻常人相提并论呢?禅师那是不拘泥于外物,不受世俗的约束,已经到了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的境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终归是要守些规矩的。”

说罢,沈凤兰话锋一转,对酥红道:“且去请你家小姐来,早些结束今日的课程,我也好向禅师请教请教佛学。”

酥红又是福了一福,抗声道:“回三少爷的话,其实今日请不请我家小姐,都没什么关系的。我家小姐已经和七哥商量好,今日由他主讲的。”

本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原则,秦寿被晾在一边半天,原本也不甚在意。不想,酥红这丫头仇恨之心如此强烈,竟是半点亏都不肯吃,执意要把麻烦引到他身上。

果然,沈凤兰冷电似的两道目光落在秦寿身上,就像是两盆冰水浇在他身上一般,顿时让他浑身一冷,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雪特,仇恨果然不是东西。这简直相当于给她增加了一个霜冻天赋啊,这目光,简直冷的可以!”

秦寿暗自腹诽着,嘴上却不能不应声:“上官姑娘倒是有和我商量,只是上官姑娘自己有了我主意。我却并不知道,她到底如何打算。”

酥红撇了撇嘴,道:“得了吧,七哥!你该不是个草包吧?要是你什么都不会,直接跟三少爷认个错。沈家家大业大,也不在乎多养一两个吃白食的。对吧,三少爷?”

沈凤兰虽然有些厌烦酥红的没大没小,此刻却也不得不承认,酥红的做法,很合自己的脾胃。她正愁找不到借口收拾秦寿呢,偏偏瞌睡有人送枕头,这机会,如何能不好好利用利用?

“七哥,你的意思呢?”

这是沈凤兰第一次称呼秦寿为“七哥”,只不过在眼前这等情况下这么称呼,似乎很有几分逼人上梁山的歹意。

秦寿暗自叹了口气,心道:“早就知道沈家的饭碗,不是那么好端的。只是没想到,麻烦来的这么快!”

大乾朝相比以前的朝代,在人身自由上放松了许多,不再把人死死的束缚在土地上。可这放松,也是有限度的。其本意,也是为了让大地主有足够的人工,借以转变为大商人阶级。

如果秦寿不端沈家的饭碗,他就需要找个地方落户。小小一张当阳路引,自然不足以让他在金陵这等大城落户。除非,他能买通官府。否则,他就只能哪里来,再回哪里去。

孟寄瑶之所以不担心秦寿一去不回,原因也正在此。

“我肚子里面倒也有些货,只是不知道,三少爷想要学习哪方面的?”

衡量了一番,秦寿也只能见招拆招,走一步看一步。

沈凤兰眼珠儿一转,倒是被秦寿挑起了兴趣。

和秦寿的相识,本是看上了他的骏马。一番交谈下来,觉得他这人可以深交,便有了接下来的同游若云庵一事。

怎料阴差阳错,偶尔的一次纵马狂奔,被他撞到,竟是引来了他的一番呵斥。最不能忍受的,还是他一而在,再而三的把自己当成男人,将自己的好意据在千里之外。。。

甩了甩头,沈凤兰收回了思绪,道:“我若是想学经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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