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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恶犬

时间飞逝,一转眼,四五年的时间过去了。昔日的小晁盖已经长成了一个小伙子,继承了水轻柔和圣范特斯冈的优秀基因,长的高高大大的,皮肤白皙,与之前相比是有天壤之别,这次晁盖长的还是对的起的观众的。只要是在这坎钢城中,不论在那里出现,那怕是在厕所里,也会引得一片尖叫声,片刻的功夫就会围的是个水泄不通。“做名人难,做一个又聪明又帅的名人更难,”成了晁盖的口头禅。其实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几年前发生的那些事情。圣范特斯冈为了显示自己儿子的优秀,回来添油加醋的这么一吹嘘,一传十,十传百,中间再加上广大人民群众无限的创造力,八岁的晁盖成了坎钢城的英雄,不知道小晁盖英雄事迹的,出门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众多故事之中最夸张的那个是这么讲的,话说那时百万骷髅大军杀来,众位英雄都被吓破了胆,小晁盖站了出来,背对着骷髅大军,神态自若,白衣胜雪,一阵狂风吹来,晁盖的头发在狂风中飞舞,风一停,晁盖就出手了,小手一挥,只见刷刷刷三道剑气,百万亡灵大军都化做了飞灰。晁盖听了这个故事,脸红了三天,没敢出门。

在这几年的时间了,坎钢城中也发生了不少的变化。那件事后不久,玉水商号就退出了坎钢城,不止如此,遍布天陆各个角落的玉水商号在一夜间消失不见了,就像是从未存在过。为什么会这样,没人解释的清楚。晁盖心里盘算着,那个神秘的九公主肯定又在打着什么鬼主意。少了竞争对手,水轻柔的生意越做越大,和森林绿魔建立贸易关系,就像是一阵春雨,给坎钢城带来了勃勃生机。水轻柔将坎钢城的铁器卖给森林绿魔,换取森林绿魔精美的木质品,再将这些木质品贩往人类居住的中部大平原,获取高额的利润。森林绿魔也从中得到了大量的铁器,军事力量有了质的飞越,不光人手一把铁质兵器,从牙齿武装到屁股的重装步兵也初步成型。当然,人类的法律是不允许这样的武器出口的,水轻柔抗着工艺品的名号明目张胆的卖给了森林绿魔,两位剑圣大人心里嘀咕,人类世界果然是上面有人好办事。

晁盖的身边也发生了变化,昔日里一起打闹的小伙伴都长成了毛头小伙子、小姑娘,钢浒帮成了坎钢城中第一大帮,也是唯一的一个帮派。晁盖一直想把体验一把江湖生活,无奈这城中民风淳朴,百姓忠厚老实,没有帮派于他们竞争。到是钢浒帮遍布城中每一个角落,充当了晁盖的耳目,城中所有事情都在晁盖的掌握之中,大到结婚娶媳妇,小到那个倒霉孩子过街被狗咬了,晁盖知道的是一清二楚。几年前那次事后,任何一个从外面来的陌生人都被严密的监视着,就是上厕所都不安全。

变化最大的其实是无用,无用会来之后,变的更加的低调,更本就不过问帮中的事,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没人知道他在搞写什么,除了晁盖和黑牛之外,不再见任何人,晁盖也不知道这小子在搞什么。出于对他的了解,晁盖对他的事不再过问,任由他发展。二狗子在帮中的威信水涨船高,接替了无用二把手的位置,打理着帮中的日常事物。

晁盖上次发出帝王火龙波之后,再也无法使用任何火系的能量。老圣范特斯冈为这事郁闷了好几天,还好晁盖的天份极高,把全部精力放在魔偶师的修炼之后,几年的功夫,修为就到了知空期,老圣范特斯冈的脸上才算是有了笑容。晁盖的魔偶叫做奥特曼,威力巨大,最大的问题就是持续力不行,用个两三分钟,红灯就一个劲的响,就没了能量。试过很多的材料之后,还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好的材料是讲究缘分的,晁盖也只能认了。

话说这日晁盖在家里闲来无事,屁股上就像是长了钉子,怎么也坐不住,趁着家中没人,偷偷的溜了出去。一个人在街上闲逛了半天,没什么意思,有些日子没见无用了,心中还有点挂念,调整方向,奔无用家去了。

几步就到了无用家,手放在门上,正要推门而入,晁盖改变了主意,爬在门缝上往里看,无用正坐在桌前,聚精会神的看书,边看还边边做着笔记,晁盖有点纳闷,这小子什么时候变的这么爱学习了,转念一想,不对啊,这小子是不认识字的,难道在看*?这小子,有好东西也不和我分享,晁盖在门上一阵狂拍。

无用不满的“是谁啊,我看书呢,我不是说过了吗,没事不要打扰我。”

“无用小子,我是你大哥,你不是不认识字么,什么时候开始看书了?”一听是晁盖,屋内响起一阵杂乱的声音,无用手忙脚乱的在收拾东西,晁盖一听急了,“无用小子,你干什么呢,快给开门。”无用楞是拖延了一分多钟才满头大汗的跑来开门。

晁盖二话不说就进了屋里,仔细的寻找屋里每一寸可疑的地方,一无所获。“无用小子,你藏什么好东西呢,搞这么半天,还弄的满头大汗的。”

无用尴尬的一笑,道,“我能有什么好东西要藏啊,前几天我家来了个飞贼,我们全家看着他表演一样把家里翻了个遍,最后走的时候还留下了十个银币,和一张写着你家穷的我都看不下去了的纸条,你说我家能有好东西么?”

这事前一阵子传的满城风雨,,那贼从他家出来之后站在门口哀声叹气了好半天,偷这么一家,倒了八辈子的霉了。晁盖也听说了,当时笑的肚子疼了,一提这事,晁盖还是想笑,强忍住了问道,“我刚看到你好像是在看书,你小子什么时候开始认字了?”

无用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随即消失恢复了正常,以平稳正常的语气道,“大哥,你看错了吧,我们家几辈子就没出过一个认字的,我名字三个连在一起我认识,分开了就他认识我,我不认识他了。”无用不说,晁盖也不好说什么,一同经历过生死考验之后,晁盖打心眼里信任他的兄弟。他相信只要到了合适的时机,他的好兄弟一定会把一切一五一十的告诉他的。晁盖道,“看你也没什么事,我闷的荒,陪我出去走走吧。”无用巴不得晁盖赶快离开这里,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

出了无用家门,为了不引人注意,晁盖专寻偏僻的小路走。没走多远,听到一阵狗叫声,听着有五六条狗,听声音像是在打架。晁盖转身就要离去,被无用一把拉住,“去看看吧,也许会有意外的收获?”“狗打架有什么好看的,打红了眼再咬你一口。”无用不听晁盖的话,推着晁盖来到了一片空地前。

五只家犬和一只野狗在争夺一块骨头,那野狗生的矮小,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身上的皮毛脱落了不少,露出粉红色的肉,看上去有些恶心。就是这样一条狗,晁盖第一眼看到他,竟然喜欢上了他。这只小狗以一敌五,毫不畏惧,相反的,目露凶光,把五只高大的家犬吓的不敢轻举妄动。

晁盖要上前去帮它赶走那五只家犬,又被无用挡住,“你先别着急,看看再说。”五只家犬迟迟不敢发动攻击,野狗轻蔑的扫了一眼,将五支家犬视如无物。低头啃它的骨头,看似没有劲的轻轻一咬,大骨头被咬的粉碎。五只家犬还从未被如此蔑视过,在最大最壮那只狗的的带领下,扑了过来。

晁盖为野狗捏了一把汗,只见那野狗,轻松闪过四只家犬,冲到头狗边,一口就咬住了头狗的脖子,头狗狂甩了几下脖子,并不能把家犬甩脱。其他四只狗反应过来,围住野狗又抓又咬,野狗并不理会,咬住头狗就是不松口,鲜血撒了一地,头狗口中发出哀嚎之声,晁盖听到清脆的一声咔嚓,头狗的脖子被咬碎了,脑袋就像个瘫软的柿子耷拉下来,倒地再也起不来了。野犬满身是血的看着其他四只家犬,用眼神竟把四只家犬吓得落荒而逃。野犬添了添身上的伤口,若无其事的继续享用他的骨头大餐。

晁盖赞道,“这狗一身的土匪气息,有男人的血性,我喜欢,我想收养它。”无用提醒道,“那你也要征求下它的意见,这狗我是知道的,它是在一年前来到坎钢城的,当时半死不活的,没过几天就成了咱城野狗的头子,它像是在找什么人,我看没人能收复的了它的,咱城中能靠它这么近的只有我。”无用这才注意到,野狗正在呲牙咧嘴的用凶狠的目光盯着两人,看那架势,下一秒就要扑了上来。晁盖和野狗四目相接,他从野狗的眼中看到很多信息,他懂的不懂的,见过的没见过的,短短几秒钟晁盖感觉像是几小时那么漫长,等他回过神来,野狗变的温顺的像只小猫,爬在地上等着晁盖的爱抚。

突然的变化让无用有些吃惊,“大哥,你是怎么做到的,你太强悍了,难道你还懂兽语?”

“你才懂兽语呢,我又不是禽兽。”晁盖走了过,不顾野狗身上有多脏,在它身上轻轻的***,野狗露出一个很享受的表情,“无用,我决定了,我要收养这只小狗,先去你家给他洗个澡,我再带它回家。”

无用道,“这不好吧,我觉的这只狗来路不明还有点怪,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就觉的很熟悉,可他找的那个人不是我,大哥你不用考虑下再说,它这么凶悍,把他弄回家,再伤了人怎么办。”

在无用家洗了四盆泥浆一样的黑水之后,洗的水开始发清了,野狗的毛发居然是金色的,摸起来手感像锦缎一样,晁盖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做“金毛”,它居然一副很喜欢的样子,金毛好像有灵性一样,能明白晁盖的每一个想法,他也发现了,这只狗很有性格,它不会讨主人欢心,不会主人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换句话说,这是一只有狗格的狗,不会为了口吃的卑恭屈膝的,这一点晁盖很欣赏。

晁盖把金毛带回家,出乎意料的全家都喜欢这条狗,都想争着想摸摸抱抱,只是除了晁盖之外,任何人靠近它都会露出刀锋一样的牙齿,凶狠的目光像刀子一样扫过,吓的众人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一步。晁盖摸了它两下,变的温顺的像只小猫一样爬下了。

老圣范特斯冈以少见的惊叹语气问道,“我的宝贝乖孙子,这狗你是从那弄回来的?”圣范特斯冈听出老爹的语气有异,一把将晁盖拉了过来,挡在身后,右手握剑,警惕的盯这金毛,“爹,这狗是不是有什么问题。”金发被吓了一跳,站起来进入了攻击状态。

老圣范特斯冈用手杖在儿子的头上一阵敲打,“你个败家玩意,你个胆小鬼,我的话还没说完呢,你激动什么,给我面壁去。”圣范特斯冈揉着脑袋小声抱怨道,“爹,我也是当爹的人了,你就不能在孩子和我老婆面前留点面子给我,要保持我高大威猛的形象。”话没说完,脑袋又挨了一顿敲打,就快被敲成释迦摩尼了。“我让你高大,我让你威猛,和你说过多少次了,男人说话就要洪亮大声,不要像个娘们一样。”圣范特斯冈不再说话,已无比幽怨的眼神盯着他老爹。

晁盖等不下去了,“爷爷,金毛是我从城里捡回来的,它到底有什么问题?”老圣范特斯冈慈祥的一笑,用手摸了摸晁盖的头,微笑着道,“看把我的乖孙子急的,金毛没什么问题,我只是惊叹,我没老眼昏花的话,金毛是只山王犬,还是血统最纯的金背山王,这种狗一生只忠于一个主人,一条就可以对付群狼,单挑低级魔兽也不成问题。很多王公贵族想养还找不到,我孙子在街上随便走都能捡到一条,真是个小福星。”晁盖想不到,金毛的来头这么大,心中更加喜欢金毛。

一转眼,金毛来到晁盖家有一个多月了,晁盖天天大鱼大肉的喂他,就像是吃了催化剂,长的像小牛犊一样大小,谁见谁害怕。一天夜里有两个小毛贼光临府上,不料正好遇到吃过饭出来散步的金毛。一贼当场吓傻,另一贼自认两条腿跑的比四条腿快,不幸跑了几步就被金毛追上,一口咬在屁股上,半个屁股的肉被咬了下来,凄厉的惨叫声让周围一里的居民集体失眠了,可怜的小毛贼从此告别了两瓣屁股的对称生活,金毛成功的为全城的狗树立了一个光辉的恶犬形象。

这事并没有完,在晁盖他家里,除他只外,还能指挥的动金毛的就只有水轻柔了,谁也说不出这是为什么。圣范特斯冈做为这坎钢城中唯一的贵族,每天的应酬不少,自打水轻柔每天领着金毛去接他下班之后,应酬数明显减少,一看到金毛的血盆大口,都乖乖的闭上了嘴。话说这天圣范特斯冈的死党是实在忍不住了,企图翻墙进家找他喝酒,不料正落在金毛的窝前,金毛对这样明目张胆藐视他的行为十分不满,张口对着还没落地的屁股就是一口,从此金毛铁齿钢牙屁股杀手的称号在全城不胫而走。每次金毛出现,周围民众都会下意识的捂住屁股,成为了坎钢城特有的一个风景。谁家小孩哭闹不老实,一说金毛来了,都乖乖的捂着屁股一声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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