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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晴天雨天(4)

在某个音乐节上,边远演出结束,和朋友坐在草地上休息,大巴狗一样灵敏的鼻子嗅出了边远尖头小皮鞋的味道,于是扛着相机兴冲冲地跑过去合影留念,结果边远淡然地一挥手,拒绝了……我在想象这个梦对大巴的打击有多大。他的理想就是做边远那样浑身闪着光芒的男人。他说:“如果边远见到我,肯定会说,嘿,朋友,你真酷。 ”我说:“你别逗我了。”可是他并没有被打击,国字脸上流光溢彩。那天的情景我再回忆起来总是恍惚联系起《海贼王》,路飞一边啃着嫩牛五方一边说:“我是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他是那样对未来充满期待。

所以这个梦不会阻止大巴继续摇滚。他越来越频繁地逃课,背着吉他四处卖艺赚钱,并且开始写一些不痛不痒的诗,神奇的是竟然也能发表赚稿费。他就是这样独立而又热烈地活着。他攒了两个月的钱,在生日的那天跑去了北京。

我一开始不知道他走了那么远,以为只是寻常的演出。我背着作为生日礼物的吉他从天亮一直等到天黑,实在等得撑不住了就在教室睡了一觉。第二天大巴还是没来,我这才意识到不对,又说不清是哪里不对。事实上,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和大巴之间出现了距离。可能是这两个月,大巴第一次去酒吧驻唱,也可能是在肯德基,也可能是那个晚上,他对我唱 Nirvana的 About A Girl的时候。我为这一想法感到怅然若失。一度年级里传起有关我们的流言蜚语,我和大巴也没有因此出现隔膜。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之间有一条界线,越了界我们就不是自己了。然而我们还是疏远了,和所有烂俗小说里描述的那样,两条笔直的线从远方飞来,相交,最后分道扬镳。

我想起一个晴好的早晨,大巴指着维基百科上一张恐龙的图片对我说:“这种恐龙的脑袋很小,但他们很聪明,懂得集体捕猎。 ”他用象征拐弯抹角地骂我,我竟一点也生不起气。那颗大头总是能蹦出各种诡异的冷笑话把我逗笑。我只好比了个中指,对他说:“你大爷的。”

还有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目是《在柳絮纷飞的春天》。考试的时候,我看见大巴趴在隔我一米的课桌上抓耳挠腮,考完我问他怎么了,他说:“完了。”是真的完了,老师当堂把大巴的作文念了出来:“在一个柳絮纷飞的春天,我拿着篮球来到了篮球场,我拍啊拍啊拍啊拍啊拍啊……”于是大巴的语文很光荣地吃了鸡蛋。后来我问他写这么多重复的字累不累,他说是很累,所以中途把“啊”改成了“呀”,然后一直写到结尾。

原来不知不觉中,我和大巴已然度过了这么多个日日夜夜。这些恬静悠扬的回忆变成一帧一帧黑白胶片,在我心中组成了一部可以重温无数次的电影。在每一个快要熬不下去的夜晚,我都是小心翼翼地守着这部电影与边远的歌声抵足而眠。

大巴出走以后,欢欢来了我家。欢欢比起我们捡到它时的样子没有多大变化,只是我经常从它身上闻到大巴特有的乱糟糟臭烘烘的味道。我给欢欢洗澡,它扭来扭去很不老实,我强行把它按在水里。它被激怒了,暴跳起来给我的手腕烙上了疤。

有那么一瞬间,我从欢欢的眼睛里看到了大巴。

我偶尔会背着那把崭新的吉他爬上后山,唱一些矫情的忧伤小调,都是大巴陆续教我的。我学会了自己写歌,但总是断断续续,词也不多。在山顶唱的时候我把自己想象成大巴,把石头当作边远。我唱着自己写的歌对边远献媚。我真是太花痴了!接着不禁又想,这个时候大巴在干什么呢?北京的风很大,他很穷,除了唱歌不会任何谋生手段。那么,他可能找到了边远,在和边远一起唱。也说不定不再摇滚,变成了流行。

这时我才发现,我无法想象大巴在北京经历了什么,他回来也没有向我提起过。

他瘦了很多,显得头更大了。很穷倒是真的,一回来就向我伸手:“借我点钱,烟没了。”我把吉他砸在他身上,和他碰出“咚”的一声响。我说:“滚。”说完这句话我突然很想哭,我憋住眼泪,又说:“我们现在才17岁,还有很多时间,我真搞不懂你到底在找什么!”说着说着我就哭了出来。我以为大巴会像以往那样笨拙地安慰我,但他没有。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说了一句话:“Joyside早就散了。”

说完这句话大巴变得安分起来。我们一起早自习一起晚自习。大巴读书很大声,每天都要读一遍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他的语文必修二翻烂了,放在比新书还新的课本里显得十分扎眼。有时候我去大巴租的公寓,他总是抱着欢欢坐在窗边默默发呆,于是我也陪他一起发呆。

我靠在大巴旁边,感觉不到任何烟火气息。这是我发现,大巴从北京回来后没有了我熟悉的那种臭烘烘乱糟糟的味道。我离他很近,又似乎很远,很空。大巴的眼睛出现了钻石般璀璨的光,忽闪忽闪的,让人联想到面朝阳光的美好少年。我一度迷恋过这样的少年。真好,就这样下去,我可以和光一起飞,飞很久很久。

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变成了最刻苦的学生。高三的生活很枯燥,像一列沉默的火车。我在火车上上课下课,不停复习不停考试。我不再注重仪表,剪了清爽的板寸,以这样的行为仪式告别过去动荡不安的生活。我被沉默糊住了脑袋,以至于发试卷的时候,我总能听到火车隆隆驶过的声音。就这样,火车带着我们所有人,浩浩荡荡驶向了恒久的远方。

现在我在一所不错的大学里。为了照顾我,我妈把家搬到了大学所在的城市。

南方多雨,气候温润濡湿,让我分不清春夏秋冬。和大巴一起思考人生的行为留下了后遗症,我常常在发呆中想起一年前的高考,觉得我终于解脱了。我把六月所有的汗水和目所能及的纸张全部焚烧殆尽,一股脑埋进了回忆的最深处。我不用再靠一杯咖啡或一瓶风油精来提神,不用再面对连起来可绕地球三圈的试卷,不再用水果软糖和绿箭来取悦自己。我从水里爬出来了,虽然仍旧湿漉漉的。每每这样想的时候我总会看见大巴的脸。我在心里对他说,大巴,你也是,再见。

是的,大巴又走了。一年前那个晚自习大巴拖着行李箱来向我告别,我从万恶的数学题中抬起头,眼睛和日光灯的连线恰好被他的大头截断。我说:“你又要走了吗?”他说:“对,我要走了。 ”我说:“你吃饱了撑的还是没吃饱饿得慌?”

他严肃地说:“必须要走了,我觉得我有一样东西被你弄丢了,现在我要去把它找回来。”他说完就走了,没回头。灯光突然打在眼皮上,打得我眼皮生疼。于是我就哭了。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脑子里经常响起一些莫名其妙的歌,有时候是drunk,有时候是民谣,都是一些温吞吞软绵绵的调子。我像是掉进了井里,下面又冷又黑又安静。我和欢欢互相拥抱以此汲取温暖,如果天上掉下一只狗和一只鹦鹉,我们就可以凑一桌麻将了。可是没有,这只是我的幻想。上帝对我说,你有了欢欢,就要放弃别的动物。

我和欢欢相依为命直到迎来了高考。前一天晚上我和室友聚在一起发神经。

狂欢。中途被告知有人找我,我屁颠屁颠跑到传达室,没有一个人。桌上躺着一封信。我莫名其妙地打开,一瞬间仿佛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里面是一张上海迷笛的明信片,背面附着一首诗:

你在天国舒展

带着繁冗的微笑

有树在头顶唱歌

而那

夹杂着火焰的花

明亮的

向树冠的最深处开放

如果你怀揣着所罗门王的宝藏

就请,勇敢地奔向梦想

在云端筑起屋舍

在笆篱架起鸟巢

飞鸟在枝头熙熙攘攘

当时间走向尽头

当谎言从墙上剥落

火焰升空

灼烧跃出水面的苹果

淌过大地的小河

灌溉

无花的果实

溢出汁液,折射出三原色的光芒

未来若成为过去式

我将剪断命运的第三条线

用它的身体

创造一个王国

落款是世界上最后一个文艺青年,后面加了一句话:小偷,这首诗是我送你的,祝你好运。

我笑了,大巴还是给我起了绰号,平局了。我说,你别把中国文学毁完了,这张明信片被我放在抽屉的最里面,可是没过多久它就不知所踪了。连同明信片一起消失的还有欢欢。有一天,它从我的怀里跳到窗台上,油黑的皮毛在太阳下染上一层光圈。它高昂着头,前肢微曲,脊椎扭出一个巨大的弧度,以一个常胜将军的姿态双腿一蹬跃了出去。欢欢飞起来了,并飞走了。

仿佛醍醐灌顶,我觉得我终于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开窍有时候就是那么简单。

我看着欢欢的背影,轻轻哼起了我在山上写的那首歌,那一定是我这辈子写的第一手也将是最后一首歌。

大巴,我终于知道你在找什么了。

在很久以前的大地上

有一个东西闪闪发光

哦,我的宝藏

它在游荡

它在远方

我终将遗忘梦境中的那些小路,山峦与田野,遗忘那些永远不能实现的梦。

——普鲁斯特《追忆逝水年华》

在我仍然少不更事的时候我父亲就常常对我说,你不能用自己的准则去对待别人。因为你这样要求自己,或许别人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你强制性地用你的准则要求周围的人怎么做,你只会和他们的距离越走越远。即使你的准则是对的。

我想这就是社会同化一个人的过程。

我曾经以为自己的选择很多,可以成为世界上的任何一种人,其实没有意识到我只是被圈养在社会规定的圈子里。所以我总会怀念那段少不更事的时光。那时我不相信任何规则,不屈服于现实,就像是李羽明在十岁生日那天许的愿望一样。

他双手合十,嘴里默默念叨要做一个科学家。尽管当时我就知道他动机不纯,无非是想要制造一个机械美女之类的。

自小学毕业后,我和李羽明就有三年没有联系了。直到高中我遇见他,巧合的是我们被分到了一个班级。如果不是我们在同一个环境里,我很难相信他现在的生活状态。

难以置信,如何才能在人群中做到与世隔绝。

根据我一直以来的观察,他这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模式能巧妙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上课认真听讲,但不主动回答问题;下课便在座位上安静地看书,除了去洗手间勉为其难地起身一次,便没有看见过他活跃在其他场所。就是这样的家伙。

我和他搭上了话。

他在晚自习放学后独自一人奇葩地站在操场的看台上,仰着脑袋,半张着嘴,像僵尸一样望着天空。

天空中什么也没有,没有星星和月亮,只有被城市灯光照亮的大片大片的云。

“欣赏夜景?”我问他。

“啊。”他向我这边瞟了一眼,嘴巴合上,憋出一个字来。

“其实也没什么好看的。”我说。

“是没什么好看的。”他摆正脑袋,“从小学毕业后算起来已经有三年没联系了。”

“我还以为你不认得我了,在班上都没有和我打招呼。”

他眨了两下眼睛。

“我听到有铃铛的声音,转过头来才发现你站在操场上。这算什么,闲情雅致?”我指着在他钥匙链上闪闪发光的银色铃铛。

李羽明咧嘴笑了笑:“这是我女朋友送给我的。她一个我一个。本来是两只铃铛系在一根绳上。”

“不错啊。”我说,“有女朋友了。”

“嗬,老早的事情。说不定你还见过。”

“我见过?”我指着自己说。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

“这么早!”我诧异地看着他,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并没有他提及那个女孩儿的印象,“有机会我要认识一下。”

他咧开嘴又露出笑容,说:“等有机会吧。”

大概是出于小学同学这一层薄薄的关系,和李羽明认识得越来越深入,但越深入我就越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仿佛是喝酒后坐过山车,又或者是独自行走在弥漫大雾的森林里。我无法对这种感觉加以准确的叙述,如果总结起来,是一种飘飘然,失重的状态。

我曾经和他说过这样的感觉。

“有时候看着你就像看海市蜃楼一样不切实际。”我说。

他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们班今天有篮球赛?”他问我说。

“当然。你居然用疑问句,不是语文课每个人都在走廊上加油吗。”

“螺丝掉了。”

“走廊,护栏上的螺丝。在你们趴在上面加油的时候掉了一颗。”他说。

他的表情仍然停留在出于礼貌性的微笑,这是他处事不惊的状态表现。

“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这样我就把他们叫回班上了。”

“我在读书时听到低沉的咯吱咯吱的钢铁摩擦声,你们每用力喊一次加油,这声音就响一次。我要坦白我当时在想什么,不过我并非针对你,所以我对你没有恶意。”他顿了顿说:“只是解释说明。”

“说吧。”我点了点头。

“我希望你们都一起掉下去,所以我才什么都没有说。”

我时常不能理解他在想什么。但我还是得感谢他的坦诚和信任。

我们经常就这样,我坐在操场上,悠然自得地抽着烟,而他拿着手机和他的女朋友聊天。我对他的女朋友很好奇,那个女孩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她了解李羽明一定比我了解得要多,李羽明在我看来是这样神秘的一个人物,在她眼中又是怎么样的呢?

好奇心总是驱使着我试探她的底细。有一次,我尝试着把那女孩约出来。我让李羽明安排了时间,我们三个一起在公园的湖边碰面。那天天气晴朗,空气难得的清新,一股新鲜青草的味道。我坐在湖边等他们两个到来。

从大老远,我就看见李羽明在拥挤的人群中比画着手势往这边走过来。他身边的女性太多,我无法分辨出他在和哪一个女孩儿交谈。突然间,他停下脚步转身,好像说了些什么,接着径直往我这边走过来。

“你女朋友呢?”我见他一个人,于是问他。

“刚刚还在我身边。”他说。

“我知道,那她人呢?”

“她刚刚接了个电话,她是偷偷溜出来的,貌似家里人发现她了。要马上赶着回去。她要我代说抱歉,失约了。”

我有些不甘心,问李羽明说:“她长什么样?”

“马尾辫,今天穿粉红色的连帽卫衣过来的。”

在我的印象中好像是看见了这么一个女孩儿在李羽明身边。无奈之下只得我们两人逛了安排好的行程,我们在咖啡馆里聊天,公园里散步,李羽明在某个店铺前停下指给我看说,这是一对那铃铛。的确,这铃铛和李羽明身上的一模一样,但是是两只穿在一根绳上。

所谓剧情急转直下,是对于李羽明来说一件糟糕透顶的事情开始。我有些不理解。

一个女孩儿向李羽明告白了。我们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那女孩就突然跑过来拦住他。李羽明一脸错愕的表情,一度怀疑是不是拦错了人。

那女孩说:“我一直就很关注你。你也帮过我很多忙。”

末了,我才知道这个女孩是李羽明在分班前班上的一个同学。也不知道她是看中了李羽明哪一点。不过,这不是重点,在告白的当时,李羽明摆出一脸欣喜和悲哀复杂交错的表情,而这之后,他开始一蹶不振了。

理所当然的,他当场拒绝了那女孩。接着第二天黄昏在操场孤零零地一个人坐着。

我问他:“你在苦恼什么?因为拒绝那个女孩而感到惋惜吗?”

“不是吧,我想。”李羽明叹了口气,“一方面我感到很高兴。不是因为有谁喜欢我而高兴。我想说的是,我很高兴听到有人和我在同一条道上。”

我摇摇头,表示不理解。

“起码她喜欢我,就是代表她认同我吧。”李羽明说。

“大概是吧。”

“这么多年来认同我的人屈指可数。你是一个,那个女孩是一个,可惜我和那个女孩做不成朋友。”

我开他玩笑道:“你挺有自知之明的。但是你是不是忘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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