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动辄说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把诉讼当作是一件平常事。其实,惹上官司并不是一件好事,没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是不会了解打一场官司要付出多少精力,花费多少金钱,承受多么大的压力。不到万不得已,我们都不要选择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
避免无谓的诉讼有一个很有效的方法,就是少和那些好斗的人来往,他们总是觉得与人斗其乐无穷,这些爱打官司的人常常出入法庭,所以张嘴便是“法言法语”,而且还引以为荣,和这种人打起交道来,任何与人为善的人都会厌烦。这种人不觉得打官司是一件令人焦虑和痛苦的事情,相反,他们还乐此不疲。他们总是好与人争论,唯恐天下不乱。
在决定打官司之前,要好好想一想是否值得为那么点利益纠纷对簿公堂。很多人盲目的进行诉讼就是因为对于诉讼的高成本没有深刻的认识。在英国有一个法庭审理的案子,到了结的时候,被告方和原告方一共向法庭支付了将近100万英镑的费用。其中,原告向法庭支付了44万英镑作为起诉费,而在审理过程中被告被判无罪,只向法庭交付诉讼受理费用。在宾夕法尼亚州的米德维尔,一件价值10美元的普通赔偿案,诉讼费就高达100美元。在新英格兰的某个州有一个诉讼案,原告和被告都向法庭最少支付了1000美元,但审理迟迟没有结果,双方只好同意退出诉讼,最终还是不了了之。在佛蒙特州的米德尔伯利,两个人只为了6个鸡蛋而互不相让,对簿公堂,官司从这个法庭移到那个法庭,审了好几年,双方共苹了4000多美金。在我国进行诉讼的成本也在不断的提升,一个最简单的案件也需要几百元,其实大家不过是为了一些排水通风的小事产生了纠纷。人们说,民法的味道是酸的,因为双方都是失败者,没有谁从诉讼中受益。当然,如果别人侮辱了你的人格或是做了什么伤害你感情的事,就另当别论。
人与人之间哪有那么多深仇大恨,有了矛盾可以坐下来谈,谈不拢还可以请人调解、仲裁。我建议你如果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轻易不要走诉讼的道路。若想有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你就必须避免一切可能引起对立的因素。对周围的人保持一个友善的态度,不要对他们恶言相向,不然你就会给自己招来麻烦。
俗话说,和气生财。幸福的生活需要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不是争来的,从来没有人能靠与人争讼功成名就。与其花时间争个面红耳赤,还不如退一步,把这些精力用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