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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戴白手套的男人

黑暗,看不见边的黑暗。寒冷,刺骨般的寒冷。这就是闫马克现在在山洞里最真切的感觉。眼睛里看不见任何光芒,耳朵里听不到任何声音,鼻子里连呼吸都困难。如此绝望孤寂的感觉,他闫马克在许多年前曾经有过一次。那次若不是我三姑姑救了他,鼓励他活下去,现在他已经是泥土里的一堆白骨了。“难道我闫马克真要死在这儿了吗?”闫马克心想。

以前他曾听别人说过,天剑并非吉祥之物,天剑主人若是压制不了它的灵力,最后怕是会落得像梁飞燕那样的下场。想到这里,闫马克甚至有点后悔了。他后悔自己为什么要来彝人部落,后悔为什么要背着梁飞燕去寻找消失的少林寺。如果一切从未发生,也许彝人部落现在还是风平浪静。可赵军宝等人,真会因为他闫马克不来,就放弃掘取宝藏了吗?

不是这样!因为就在黑衣人杀手和白手套还在对峙的过程中,他已经在两位地痞流氓的掩护下,偷偷下山去了。他下山的目的并非是为了逃窜,而是想搬更多的救兵过来。目前他的人手折了不少,与白手套相处的过程中,他还发现还那家伙好像是个武痴,关键时候怕靠不住。因此他才亲自出马,把更有本事,更信得过的人叫来,帮他把宝藏运到山下去。

就在闫马克感到绝望时,他的耳朵动了动,在不远处的地方,好像有一声巨响传来。接着,他又模模糊糊听到一些打斗声,而且这阵声音越来越近了。就在他感觉马上有人要过来时,那边的声音突然停止了。过了一会儿,只听一人的脚步声急促地往他这边过来。

他心想会是谁呢?会是金老几,或者是阿龙?又或者是银眉老道从别的洞口进来救他?正想着,黑暗中果真出现两个亮点。亮点飘飘忽忽过来了,闫马克定眼望去,发现是两只白色的手套。两只白色的手套为什么会在空气中摆动?白手套当然不会摆动,会摆动的是一双手,一双很可怕,就像骷髅那样的手。事实上,那本就是一双没有肉的手臂。

手臂上下,全部灌满了一种类似铅那样的物质。白手套为了练就这样一双金刚不坏之手,不知磨坏了多少铅球,不知泡了多少药水,不知劈断了多少棵棕树……没有人知道他苦练的目的是什么。他甚至没有朋友,整天就一个人,一艘船,像个幽灵似的飘荡在大海上。

“你看见我的脸了吗?天剑传人,应该在这样的黑暗环境中,还能继续作战吧?”白手套突然带着一种蔑视的口吻,站在距离闫马克大概十米的距离,静静地观察着他。

闫马克一动不动,不是他不想动,实在是这寒冰一样的物质比金刚石还硬。倘若是一般的冰晶,怎能困得住现在的他?他只需要深深地吹一口气,用力一震就可以了。

然而凭感觉,他就可以判断出,这绝非是一般的寒冰,甚至可以说完全就不是一种来自大自然的物质。被困在里边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想,这会不会是来自古东瀛时期的一种封印术。据说古东瀛时期,在海上的某些岛屿,盛行着一种通过身体修炼,只有储藏能量以后在结印出来形成具体事物的禁术。一旦普通人中了这种禁术以后,任何物理攻击都是没用的。

天剑剑法源自中国武术,是利用兵器和身体移动从而攻击别人的传统功夫。可现在将闫马克封在里边的东西,和中国武术一点儿都不通,这的确让闫马克十分懊恼。

“我叫白世奇,从小就是被人抛弃的孤儿。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一个朋友,那就是我的这双手,这双充满力量的手。同时,我还有一个主人,唯一的主人,我或者就是为他效命。你应该感谢我,要不是我,你被封印在这种地方,无论你有多大的本事,超过十五天,你必死无疑。你也不用指望彝人部落的人会搬来救兵,用不了多久,这儿都是我的人!”

闫马克闭上眼睛,白世奇的话他自然听得清清楚楚。他万万想不到,彝人部落拼了半数人马,最后消灭的才是一些小角色。而真正的大股东,却稳坐钓鱼台,连面都不露!

白世奇的白手套突然起了,很快闫马克就感觉洞内恢复了光明。他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双诡异的手,那双手上面真冒着赤红的火焰。他根本无法知晓这家伙玩的是哪路功夫。

“开!”白世奇双手一挥,两团熊熊烈火瞬间如燃烧弹一样打在闫马克的身上。闫马克运足真气,方才抵挡住迎面而来的热浪。果不其然,没过多久,闫马克就感觉自己身上的冰晶正在融化。只不过奇怪的是,冰晶融化之后直接变成气体蒸发了,并没转变为水。

到底是这家伙的火焰温度太高,还是那冰晶只是一种封印,而不是真实的物质?

就在冰晶融化到距离闫马克的肌肤才有一两寸厚的地方时,闫马克用力一挣,握着天剑的手腕用力一扭,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大半个山洞都摇晃起来。闫马克从支离破碎的冰晶中提着天剑一步步走出。周围的洞壁之上,还燃烧着一些烈火。白世奇和闫马克两人就在熊熊烈火中对望。闫马克用天剑指着白世奇:“你到底是人还是鬼,来这为了什么?”

白世奇根本没有把闫马克放在眼里:“我过来帮头儿打探点情况,仅此而已!”

闫马克听了一肚子的火:“仅此而已,你就杀了部落的这么多人?”

白世奇显得很无辜:“没有啊?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杀人了?我要杀人的话,整个部落也只有两个人值得一杀。一个是你,一个是白眉老道。玉罗刹都还不够格!”

说到这儿,白世奇又想了想:“我好想还漏掉一个人了,那就是冥灵家族的老鬼。冥灵家族你知道吗?他们可是不死的亡灵啊!你不会告诉我你不知道,你还干过人家的女儿!”

闫马克额头直冒冷汗,心里一直在想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知道这些。

“几年前,你想想,有道悬崖里发生了车祸,你在河道里捡了一个女的。然后……你脱了人家的裤子,上了人家。你真会享福啊!那妞可是冥灵家族的千金小姐,老鬼的掌上明珠。后来老鬼知道了这事,就让一群恶鬼将你引到山崖边去,用根野葡萄藤捆着鞭打!”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些陈年旧事你都知道?”闫马克显得有些惊慌。

白世奇说话还是慢条斯理的:“你就不要问我为什么了!总之当年那群恶鬼没有杀你,也是他们大小姐的意思。我说你这色鬼,你稀里糊涂还欠了别人一份情吶!”

“你的废话太多!”山洞深处幽幽地传来一个奇怪的声音。闫马克循声望去,只见黑暗中幽幽地飘来两颗绿色的玻璃珠子。再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根本就不是玻璃珠子,而是人的一双眼睛。等他走到火焰的光芒之下时,闫马克几乎害怕得连叫都叫不出来!

“真的……真的是……是你!冥灵家族……你们是冥灵家族的人?”闫马克抱着双肩,拖着长剑。自从进了部落之后,一路披荆斩刺,啥都经历了,就从未这么怕过。

“没错,我就是在黄皮坡鞭打你的人。喂!姓白的,这家伙是我的,你不能杀他。”

真说着,后面飘飘忽忽又出来两个骷髅身材的怪人,他们提着一个麻袋。

“主人!我们把这家伙给您带来了!以后的事情,还是咱们部落来做主!”那两人一边说,一边将麻袋打开。闫马克低头去看,发现麻袋里躺着的,竟然是赵军宝那伙计。

白世奇摊了摊手,对闫马克说:“怎么样?我就说了吧!我跟他们不是一道的!”

赵军宝已死,看样子彝人部落是安全了。可是现在却冒出一个冥灵家族来。对于冥灵家族,上次和他们已经有过几次接触,银眉老道他们都说,那是一群没有了脑子的幽灵。可现在,眼前这位眼睛闪着绿光的家伙,却是个智商相当高,一点都不笨的怪物。

“你不是冥灵家族的人,冥灵家族的人头脑简单,早就没了思想!”闫马克说。

那人冷笑:“这世间的人就是这样奇怪,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们一直都坚信自己的判断,觉得冥灵家族的人世事世世代代都是如此。可他们怎会想到,咱们冥灵家族在五十年前就出了我这么一个天才。然后,家族几百年的旧俗就在瞬间被打破。闫马克,要不是我女儿上次出去执行任务被你占了便宜,此后对你念念不忘的话,我早将你大卸八块了!”

闫马克顿时感到汗颜,心想怎么啥样的好事和倒霉事他都能碰到。看来有救了!

“姓白的,你们两个点到为止,我先休息休息!待会儿我带这小子出去见臭道士。相信臭道士听了我的话,也会答应让闫马克这小子嫁到我们部落的。”那人说着就躺下了。

白世奇将手套摘下,用一双长满鳞甲的手指着闫马克:“有啥本事就使出来!”

闫马克说:“剑不留情,你要跟我比试,就把你的兵器拿出来……”

白世奇笑道:“我的手就是兵器,别被我打骨折了!”

一时间,洞内光芒大织,一场大战在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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