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222700000002

第2章 贼中强盗

他睡的很香很香,以至于窗外的鸟叫声都没有吵醒他。

当太阳照到他屁股的时候,他醒了,他确定他不是被尿憋醒的,而是被饿醒的,这一点他很确定。

他醒的时候,他的肚子还在叫,他很能吃,他从不挑食,也从不浪费任何一颗粮食。

像往常一样,他醒来先望向桌子,桌子上空空如也,没有任何的食物,每次他醒晚的时候,桌子上的食物都已经没有了,因为食物都被墨老子一个人吃掉了,这就是他醒晚的惩罚。

他开始抱怨,他开始发牢骚。

等他抱怨完了,牢骚发完了,他开始出门练剑,饿着肚子练剑,因为他不练剑,墨老子就不给他食物,他不练剑,墨老子就不理他。

当他路过桌子的时候,他前进的身体忽然停了下来,他看到了一样东西。

那是一个信封,他开始恐慌,他开始害怕,他知道没人可以进的了这间屋子,也没人会给他们寄信来,因为这一带就他们一间茅舍,因为他们都是一个人。

他开始幻想,幻想信封之内是墨老子下山买东西留的口信,幻想信封之内是墨老子给他的剑法秘籍,幻想信封之内装着墨老子全部的家当。

想着想着他笑了,他笑得很开心,很开心。

他开始打开信封,信封之内不是他幻想的口信,不是他幻想的剑法秘籍,更不是他幻想的墨老子全部的家当,那只是一封信,一封普普通通的信,信的内容很简单,那就是墨老子走了

墨老子走了,墨老子没有告诉墨离,他将去哪里,因为他要去的地方是龙潭虎穴,这一去连他自己都没有把握能活着回来,他不想连累墨离,因为他知道,一旦告诉墨离他去哪里,墨离肯定也会跟去的,墨离还很年轻,他与自己不一样,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他走了,只留下一封书信给他,他不想和墨离面对面的告别,那样他们都会不舍。

他走了却留下了自己的剑,这把剑陪了他数十年,从有这把剑开始,墨老子就没有离开过这把剑,但是这次他却把这把剑留给了墨离,至于剑法,在昨天他已经让墨离看过,他深信墨离一定会习会生死夺命剑,同样的墨离也一定不会辜负他的剑。

墨离愣在那里,他不相信墨老子会离开他,他绝不会相信,但是墨老子真的走了,留下那把他最爱的剑走了,墨离开始回忆,回忆昨天发生的事,他开始意识到,昨天的那场梦不是梦,而是真的,他开始回忆墨老子的剑法,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他要记起墨老子的剑法,他要习会墨老子的剑法,他不想失去墨老子,所以他必须习会这套剑术,至少在墨老子回来之前习会这套剑术。

他记起了那套剑术,他开始疯狂的练习那套剑术,日复一日,他只希望墨老子自己能够回来,回来拿回他的剑,那把属于他的木剑,那把陪伴他多年的木剑。

墨老子没有回来,自走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不但没有回来连消息都没有传回来过,墨老子消失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他不相信墨老子会消失,他不信,他找过了所有墨老子带他去过的地方,他打听了那里所有的人,但是还是没有墨老子的消息,他没有放弃。

有一天他离开了这间只属于他们的茅草屋,他要去找墨老子,因为他相信墨老子还活着,不过在临走之前,他却留下了一封信,那处放信的地方只有他和墨老子知道,除了他们二人,他可以肯定绝对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因为那个地方很特别,又很扎眼。

他走了真的走了,偶尔墨离也会回来看看墨老子回来过没有,可是结果都是一样,墨老子没有回来过,别人也没有来过。

两年后的咸阳城内。

夜黑风高,一道黑影突然自寂静的胡同闪现而出,而后见四下无人,这道黑影纵身一跃身躯直接跃上客栈的屋顶,登上屋顶黑衣人如履平地在屋顶之上飞走跳跃,只是片刻便来到咸阳城内一处比较宽敞的宅院之内。

这处宅院很大,长长的走廊之上灯火辉煌,在漆黑的夜晚,整个宅院依旧亮如白昼。

在宅院之内,每处路口都有护卫看守,他们清一色的青衣,清一色的长刀。

这些护卫都不是什么寻常货色,他们是咸阳城内五大派之一一刀派的弟子,而他们守卫的地方则是一刀派掌门人一刀王府邸。

一刀派身为咸阳城内五大派系之一,手中一把长刀生猛刚硬,再加上一刀派财大势大,在这咸阳城内,少有人敢招惹他们。

他们不敢招惹一刀派,但是这道黑影却敢,他这次前来目的就是盗取一刀派的无价之宝翡翠夜明珠。

多少盗贼想要盗取这颗翡翠夜明珠,可是无一例外,他们都死在了这里,因为一刀派的守卫太过森严,即便是只蚂蚁想要进入,都会在第一时间被人踩死。

渐渐地就没有人敢去了,因为去了也是白去,搞不好东西没有搞到手,小命倒先丢了,得不偿失。

他们不敢,可是他却敢,因为他是强盗王,盗贼中的强盗,强盗之中的强盗王。

盗贼偷了东西被强盗掠夺,强盗掠夺了东西又被他抢夺,他不只是抢夺强盗的东西,他还抢夺盗贼的东西,有些时候他还会动手抢夺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他是盗贼,又是强盗,更是强盗王。

他不喜欢偷盗,所以他讨厌盗贼,所以他讨厌强盗,所以他更讨厌抢走别人东西的人。

他恨他们,因为恨,他开始抢夺盗贼的东西,因为恨他开始抢夺强盗的东西,久而久之,盗贼们都怕他,强盗们都怕他。

盗贼们怕他,是因为他们不会武功,强盗们怕他是因为他们虽会武功,但却打不过他,所以他们都怕他,不但他们怕,那些有钱人,那些家大业大的大势力们也怕他。

有人怕他,有人就不怕,而这一刀派就是其中之一。

就在数日之前,他得到消息,一刀派放出狠话,只要强盗王敢来他们一刀派,他们就让强盗王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同类推荐
  • 唐朝无皇

    唐朝无皇

    被魔王捡起的人类的小婴儿——叶尘,被赋予了魔界十四王子的身份,在他十三岁的那一年,回到人间界参加成人礼的试炼——狩猎一名女子的灵魂,“每一位魔鬼都应该是完美的厨师,灵魂是食材、品性是调料、而记忆则是烹饪方法,也正是因为食材调料烹饪方法的差异,才有着千变万化美味的灵魂佳肴!”“那么就去狩猎一位女皇的灵魂吧!”
  • 仙孤

    仙孤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顺昌逆亡!弑神诛魔!叶无忧手握绝世神剑,力压乱世群雄。探古墓,战妖王,闯魔域,抢奇珍,坐拥世间美女,笑瞰芸芸众生。他究竟有着怎样的过去?他究竟来自何方?修仙阶段等级:凡境——灵境——妙境——天境——仙境(喜欢请收藏,因为猫孤写书不易,手机写,你懂的)
  • 万界灵主

    万界灵主

    因为一次善缘,江东的体内莫名其妙的多了一道冰冷的寒气,让他原本等同于废人的身体得以修炼,更让他一步步强大,从而接触到足以撼动天地的惊天秘密……
  • 弃神魔王奋斗史:魅影魔戒

    弃神魔王奋斗史:魅影魔戒

    这是一个魔王建立伟大后宫的故事,哦,不,是纯洁的魔王和逆推魔王的女王大人浪漫相遇的故事。这是一部禁忌血统少年的奋斗史,其实他并不想找神大人的麻烦,毕竟这真的很麻烦,但是为了那可怕的女王殿下,真抱歉,神大人,请您牺牲一下吧……
  • 武铸王朝

    武铸王朝

    承载着千年盛世的王朝,在深渊恶魔的狞笑中摇摇欲坠。一个别人眼中的废材皇子,独自背负着绝望,毅然奔赴未知的战场······2015,呱咕子满血复活。吾之袍泽,正义的力量已经在“Q群431718361”集结,请与吾并肩再战网文界,共铸通天神途。
热门推荐
  • 竹马,青梅熟了!

    竹马,青梅熟了!

    【青梅竹马,双高干,青春无敌,简约家庭风,抽风爆笑型,偶有抒情实属摔坏脑子,全文属于重口味的小清新】【因火结缘】陆溜溜这辈子后悔事就是小时候喜欢玩火柴,却一个不小心给邻家腹黑大哥哥的屁股上留下不可磨没的印记,从此惹上一个大恶魔。从此她就被某只无限制欺压。【爱情来了】“……你虽然欠欺负,但我有没有告诉你,只有我能欺负你呢?”青春气息是有的,流氓气息也是要有的,不然怎么追得到媳妇?所以,只有某只知道,平时谦谦君子、温文如玉的任朗其实就是一只披着死猪皮的操神。【有了误会】媳妇跑了,任朗冷哼,你跑得掉吗?被人欺负了?任朗冷哼要交男朋友么?任朗依旧冷哼但是溜溜发现,凡是欺负过她的人都没有在她眼前出现过。凡是对她示过好的男子第二天见着她便如避瘟疫,附带缺胳膊断腿。【无赖追妻】当某只极度频繁又恰到好处的出现各种骚扰时,妹子火了。“任朗,你特么的有意思么,有意思么,从小欺负我不算,但在还要设计我的人生,你特么的有什么权利。”“媳妇……”“你特么的给我滚,谁是你媳妇,滚,以后不要出现在我面前。”“你胚胎还没有发育就是我媳妇了,媳妇,我都这么老了没人要了,你可要负责!”谁特么的以前嫌她怂,打死也不要她的。谁特么的以前嫌她肥,老是戳她硬伤的。负责?去你祖宗的。【打渣夺权】涉及到家族权势,因为某人的撑腰某只打的实在是欢快,傲娇的让人实在受不了。“陆溜溜,你特么的别太过分。”对方火大吐槽。任朗冷艳眉眼:“我宠的,你有意见?”【幸福生活】腹黑老狼成功扑倒媳妇很多年后,溜溜窝在任朗怀里在阳台晒日光。傻蛋食指不安分的这按按,那摸摸,捏着嗓子轻柔柔问:“老公,当年你为什么喜欢上我的?”“忘了。”狼就从不做亏本买卖某妹子不死心,手指已经滑进衬衫:“老公,说嘛。”最终结果的某只被下锅煮熟,吃干抹尽也未得到答案。老狼看着怀里欺负着长大的媳妇,笑得风华妖孽而满足,语间宠溺:“你那么傻,我怎么舍得离开你让人给欺负去了。”简介无能,欲知详情请细读文章,写文凭良心,严禁模仿抄袭!文文分年幼无知篇,情窦初开篇,赖脸追妻篇,情比金坚篇。男主是要腹黑的,女主是要慢慢成长的,双方家长是要傲娇的,男配女配也是要来串门的。
  • 洪荒之造化

    洪荒之造化

    洪荒破碎,造就多元时空。无量劫起,圣人借机下界。渡人?亦或天数?前世今生,何为因,何谓果?小小女巫,何以执掌造化,万法千变,前路穷尽几多?且看轮回往复,吾当造化洪荒!
  • 成为公司最需要的员工

    成为公司最需要的员工

    本书讲述了要成为公司最需要的员工,就要快速地适应公司,用实际行动展现自己的才能,把本职工作做到位,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时刻服务公司。这样的员工才能被公司需要,让老板器重,让同攀敬佩,受客户欢迎。只有成为公司最需要的员工,才能全面展现自己的能力,成为公司的核心人物,获得更大的_发展空间,实现自我价值。
  • 临界罪恶

    临界罪恶

    萧宇是市区十四中学的一名在校学生,受着普通的教育,有着一个传统正宗原汁原味的中国式家庭,当然,同样的,过着一个平常人的生活。直到一天在失恋的归家途中意外的获得了一种奇异力量……
  • 万域邪尊

    万域邪尊

    江家废少,受尽屈辱,一朝觉醒,改天换地!曾经羞辱过我的,要一巴掌一巴掌的抽回去!曾经高高在上的,本少会让你们知道什么是高不可攀!波澜壮阔,强者争锋的时代,总有一些人,缔造传奇。而江流,他要做诸天万域最强妖孽!
  • 凤倾华之王妃是个有钱人

    凤倾华之王妃是个有钱人

    她是左相府的庶出二小姐,无才无德无貌。出生时因着久旱的天忽将甘霖,恰逢太后到左相府做客,便将她赐婚与当时由太后抱着,仅有两岁的皇帝第四子尘王。十六年后,尘王与她大姐,大凌过第一人美女互看对了眼,便退了婚。八年前她八岁,穿越而来的她对什么都看得淡淡,既不入眼也不入心,这场退婚于她不过是丢了个长期饭票而已。他是大凌国唯一的异姓王爷修王,大凌的首富。皇帝为补偿她,便再次给她赐了婚,此番对象是大凌的首富,比起一个亲王,首富于她来说可是要好得多。白来的银钱谁不喜欢不是?她淡然,过着平淡的日子,过往的日子里除了赚钱别无其他,想着既然到了适婚的年纪,找个有钱有权有身份有相貌的人嫁了也不错。可是,神秘“天琼”的出现,打破了她原本所有的平静……她能顺利嫁了首富吗?从大凌到东楚,从东楚到遖阳,再从遖阳到独立为政的繁荣富饶之地___丰城,他们之间又经历了什么?修王,是否又只是一个简单的异姓王爷而已?……[小片段]——丫环道:“小姐,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刺绣!”待看清她绣的是一堆金元宝时,眼角狠狠抽了两下道:“小姐,你太庸俗了。”——“庸俗?没钱你能有饭吃么?没钱你能有衣穿么?在我看来,没钱啥事也做不成,所以我就是喜欢钱,恨不得整日抱着一堆金银过日子。若是有一天一觉醒来入眼处都是金子,啧啧,那日子,想想心里都美滋滋的。”说完面上憨笑目光笔直,似是在幻想着那场景。……——“小姐,你不要太伤心,陛下又给你指了一门亲事,对象是修王。”——“什么?你是说那个五年前因为大凌国水灾旱灾不断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之时捐了一笔巨款救大凌国百姓于水生火热之中,最后被皇帝封为大凌国唯一一个异姓王爷,大凌国最大、分所最多的酒楼拂篱楼的老板,大凌国第一首富的修王阜修?”……——“小姐,你不是也很有钱么?”——“这你就不懂了吧,自己的是自己的,怎么能比得上别人的也是自己的来得高兴?”……——“小姐,据说他是个病秧子,你嫁过去估计没多久就会变寡妇。”——“病秧子好啊,等他一命呜呼了他的财产岂不全归我了,到时候我可就是大凌国最有钱的人了,想想那数钱数到手软的日子,皇帝太厚道了,冲着这个,我决定现在就去给他画一幅送子观音,赶明儿母亲进宫的时候,顺道给他捎过去,哈哈……生活太美好了!”
  • 大唐小官

    大唐小官

    原本仅仅是负责基建部门的一个小科员陈福穿越了,一下子成为了长安最大的商业中心之一西市的负责人之一,而且还多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夫人,一个国色天香的红颜知己,还有一个不喜欢自己的岳丈,以及一大堆大大小小被捅得乱七八糟的篓子……所谓:大唐盛,长安中,琼台玉楼重,霓裳羽舞韵晚风,夜夜笙歌梦。此书已经停更,现在更新的为《明朝奸臣》
  • 欢乐小冤家

    欢乐小冤家

    中美混血儿汤米,来到深圳上学后,不适应中国的教育方式和生活习惯。汤米跟中国的妹妹花小朵又矛盾重重,让他很烦恼,让花小朵也很痛苦。他们战胜了在学习和家庭生活中遇到的烦恼和痛苦,其中还有中美文化的碰撞和中美教育方式的PK与融合,汤米在两种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成长着。
  • 术印

    术印

    “精通咒法系的术士能够一次召唤几杯清水来,甚至一大缸都没有问题。另外一些勇于尝试的术士们则在召唤水的时候把杯子那部分忘记了,于是,召唤水元素的技术诞生了。召唤出来的水元素在战斗中是个强大的盟友,平时是个不错的听众,还有,它们的味道也不错。”------亚罕·冬日之息
  • 如娇似狼

    如娇似狼

    如小娇是片场的专职武替,一次拍戏时,威亚断了,结果一摔摔出个未婚夫来。未婚夫就未婚夫吧,为什么眼前这个画风明显跟她不同的男人还长着一对狼耳?狼耳就算了,还带着个拖油瓶。好吧,拖油瓶小狼看久了也挺萌的,后妈也许是个挺有前途的职业。但是这狼实在太渣,分分钟想拖她去领证,三观不和怎么结婚?如小娇奋起反抗:不谈恋爱,就想跟我领证,门儿都没有。某狼:小丫头,三百年前你的名字就已经在我家族谱上了,想跑?关门,放狼。作为一只五百岁、风华正茂的狼,唐修大大表示,等一个人出生等了三百年,终于等到媳妇出现的这一天,谁还能如此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