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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中国古代军队的兵礼与军法(1)

据儒家的归纳总结,西周时期的“五礼”中就有“兵礼”。兵礼既包括交战的规则,也包括了军队中的各类礼仪和纪律。春秋战国以后不再有完整的兵礼,但是却有严密的军纪和严酷的军法。另外也还有一些交战的一般规则。

交战的一般规则

公元前638年,宋国纠集了卫国、许国、魏国一起进攻郑国。宋国是商朝灭亡后的商族人国家,西周之初受到周族诸侯国家的严密监视。春秋时期宋国开始摆脱被周族诸侯国家监视地位,而宋国的国君宋襄公更进一步,想步第一个称霸诸侯的齐国国君齐桓公的后尘,来当中原诸侯各国的霸主。当时郑国已沦为楚国的附庸国,因此宋襄公打算通过这次征讨来树立他在各诸侯国的称霸地位。

宋国的大夫司马子鱼劝说他:“上天在很久以前就抛弃了我们商族,您想要振兴宋国,恐怕是违背天意的。”宋襄公不听。

楚国为解救郑国,直接出兵进攻宋国。宋襄公亲自率领宋军在泓水(今河南柘城西北)迎击楚军。宋军先排列好了阵势,而楚军还在渡河,司马子鱼建议乘着敌军在渡河的机会发起冲锋,宋襄公不同意。楚军上了岸,正在排列阵势的时候,司马子鱼又建议赶紧冲锋,宋襄公又断然拒绝。等到楚军排好阵势后,宋襄公才下令冲锋,可是由于宋军实力弱于楚军,结果打了个大败仗,宋襄公自己大腿受了伤,卫队也全部被消灭。

宋襄公带着残兵败将回到国内,宋国人都一致谴责他。宋襄公为自己辩护说:“君子打仗时对于已经负伤的对手就不再伤害,不捉已经有白发的俘虏。古代军队作战时从不乘人之危发起进攻。我们商族是亡国的后代,不能向尚未排列阵形的敌人发起冲锋。”

司马子鱼说:“您不懂打仗。敌人比我们强大,队形混乱不成阵势,这是上天给我们的好机会,乘机冲锋,有什么不可以的?即使是这样还难说一定获胜。而且对方都是我们的死敌,就是老头,抓到就是俘虏,哪里还要管他有没有白头发?我们训练军队就是为了杀敌,为什么不可以多次杀伤敌人?如果不想重复伤害,那就不如别去伤害;要爱护敌人的老年人,还不如索性就不打仗。”

宋襄公由于泓水战役中的负伤,在第二年死去。

宋襄公因为这次战役的指挥而遭到后世的一致嘲笑,记载这个故事的《左传》一书显然就是站在他的对立面——司马子鱼的立场上的,而后来毛泽东在他的军事名着《论持久战》中更是将宋襄公的举动称之为“蠢猪式的仁义道德”。

从历史的角度看,宋襄公很可能是在遵循西周时期诸侯贵族之间的交战规则,只不过到了春秋时期这种规则已经过时,不再被人们遵守,而宋襄公企图以严格遵守交战规则来表示自己是“周礼”的真正扞卫者,进而为自己中原称霸找到理由,结果是落得个受人耻笑的下场。

从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记述以及议论中,可以发现在西周以及春秋早期,确实存在一些基本的交战规则。

比如儒家的《礼记·月令》一书认为在春天不可发动战争,只有到了立秋这一天,国王带大臣到西郊“迎秋”后,可以开始发动战争。

《春秋公羊传》称西周的“兵礼”是“不斩祀,不杀厉,不获二毛”,不破坏别国的祭祀设施,不俘虏有白发的人;“不加丧、不因凶”,对于正在为国君服丧以及有灾荒的国家不得发动战争。

宋襄公所说的双方应都排列阵势后再进行交锋,不要对伤员再加伤害,这也应该是西周“兵礼”的内容。

兵家着作《司马法》也说西周作战要“成列而鼓”,“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战场追击不要超过100步,战役追击不要超过3天的行军)。

春秋晚期到战国时期,这些交战规则已被抛弃。人们已经认为“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孙子兵法》)“兵不厌诈”、“勿击堂堂之阵”、“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等等的理论已被人们普遍接受。在后世流传下来的交战规则主要只有“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春秋时期诸侯派出的外交使节是不可侵犯的。公元前596年楚国派出申屈出使齐国,楚庄王特意嘱咐不要从宋国经过。宋国执政华元听说了,觉得这是对宋国的莫大侮辱,就设伏击杀死楚国使者。楚庄王为此“投袂而起”,出动大军包围宋国国都整整9个月。

宋国派出使者到晋国告急,晋国上一年刚被楚军打败,不敢冒与楚国全面冲突的危险,只是派解扬为使者劝宋国坚守,不要投降。解扬经过郑国,被郑国抓起来交给楚国。楚庄王亲自接见解扬,企图买通他,要他向宋军喊话,说晋军不再提供救援,断绝宋军的希望,解扬不同意。经楚庄王几次威逼利诱,解扬才答应下来。可是当解扬来到了望城中的楼车上,就大声疾呼,说晋国援军不日就到,请宋国无论如何要坚持下去。

楚庄王大怒,解扬说:“我答应你的条件只是为了实现使命,现在使命实现了,请立刻处死我。”楚庄王无话可说,反而释放他回晋国。长期围困而无战果,楚庄王打算退兵,可申屈的父亲拦在车前,说:“我儿子不惜生命以完成国王的使命,难道国王要食言了吗?”楚庄王无言以对。申屈父亲建议在宋国建造住房、耕种土地,表示要长期占领宋国,宋国就会表示屈服。

宋国见楚军不肯撤退,就派华元为使者来谈判。华元半夜里潜入楚军大营,劫持了楚军统帅子反,说:“我的国君要我为使者来谈判,现在城内确实已是‘易子而食,析骸以爨’,但是如果订立城下之盟则情愿举国牺牲。贵军退到30里外,我国唯命是听。”子反就在睡床上保证做到。第二天报告了楚庄王,楚军真的退30里外,和宋国停战,双方保证不再互相欺瞒,华元作为这项和约的人质到楚国居住。

后世将这一交战规则称之为“两国交兵,不斩来使”。

历史上最着名的战时两国使节以礼相见的故事是“彭城相会”。450年南朝刘宋与北魏发生战争,刘宋发起北伐,先胜后败,战略据点彭城被包围。江夏王刘义恭率领军队死守彭城,北魏太武帝想一举打过长江,派出李孝伯为使节进彭城劝降。刘义恭派了张畅为代表与李孝伯谈判。两人都是当时的“名士”,互相代表各自的君主赠送礼品,尽管处在极其残酷的战争环境,但他们在谈判中却仍然是文质彬彬、礼貌周全。这次谈判本身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可双方的礼节及言辞,一直被后世誉为战场佳话。

战场的处置

中国古代另一项不那么文明的交战惯例是:战胜的一方将战败一方阵亡者的尸体堆积在大路两侧,覆土夯实,形成一个个大金字塔形的土堆,号为“京观”或“武军”,用以夸耀武功。“观”和“阙”、“门”的意思相近,是指道路两侧成对建筑的作为防御工事的大土堆。

这也是很早以前就形成的惯例。公元前597年楚军在邲(今河南武陟东南)战胜晋军,这是一个空前的大胜仗,大臣潘党建议将晋军阵亡者的尸体堆筑为“京观”,说:“我听说打败敌军后,要留下纪念物给子孙,使他们不忘武功。”

而楚庄王却说:“武这个字的意思就是要‘止戈’,力求不再使用兵器。国家用武是为了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做到了这7件才可以使子孙不要忘记武功。现在我使两国子弟暴尸野外,是残暴;出动军队威吓诸侯,未能戢兵;暴而不戢,也不能保大;晋国仍然存在,也不算有功;这场战争违背民众意愿,不能说安民;自己无德还和诸侯征战,何以和众;让别国混乱以为自己的荣耀,也不丰财。7项武德我一项都没有,怎么能够让子孙纪念?而且古代圣王是讨伐不敬者,将罪大恶极者筑为京观,是用这种最重的惩罚来警告坏蛋。这场战役中的阵亡者都是为了自己的国君尽忠,怎么能够将他们筑为京观?”

他于是下令将晋军阵亡者妥善埋葬。

从以上这段《左传》的记载来看,当时习惯都将战败一方阵亡者筑为京观,而楚庄王另行解释了筑京观的意义。《左传》的作者显然是赞同楚庄王的说法,因此有意略去所有的有关京观的记载,并以楚庄王的这段话来批判将普通阵亡者尸体修筑京观的行为。

司马迁写《史记》也继承这一传统,认为战争中的阵亡者都是各为其主,并没有罪过,不应该被修筑为京观。秦军在长平大战中战胜赵军,秦军统帅白起无法处理多达数十万的战俘,索性将战俘全部屠杀,并将赵军士兵尸体堆积为京观。司马迁特意用“阬”来表示这件事,“阬”字的原意是高大的门楼,而“观”与“阙”相通,也有门楼的意思。而“阬”与“坑”又可借用,以后也就往往写作“坑”。

在《史记》中这样的记载很多,比如秦始皇在秦军攻下他少年时曾居住过的邯郸后,就下令将曾经欺侮过他的人全部“坑杀”,又“坑”460多个对他有怨言的儒生。这都是将这些无辜者处死后,再将他们的尸体堆积封土、成为一对大尸堆,吓唬其他的民众。司马迁认为这是滥杀无辜,因此记录为“坑”。

后来记载项羽也曾“坑杀”襄城守军,“坑杀”新安的20多万秦军战俘,这也都是认为项羽是屠杀无辜的战俘并堆积尸体、夸耀战功,因此也是用“坑”来表示。

后世的史籍一直都保留这个传统,凡是作者认为是合法的、处置坏蛋的堆积尸体并予以封土的,就记录为“京观”;如果作者认为是非法的、是滥杀无辜的,就记录为“坑”。

比如《汉书》记载王莽篡汉时将反对他的刘信、翟义、赵明、霍鸿等人及其亲属全部“坑杀”,但该书所载的王莽关于诛杀这些人的诏书中,明明白白地写着是要将这些人的尸体堆土,筑为方6丈,高6尺的京观,上面再树6尺高的旗杆,写上“反虏逆贼鲸鲵”。

可见“坑”或京观、武军实际是一回事,都是指将尸体堆积封土,只是史学家认为是合乎楚庄王所言的惩治罪大恶极者标准的、或者至少是将阵亡的敌军尸体堆积封土的就称为“京观”;而认为根本是滥杀无辜、或者是屠杀战俘后将尸体堆积封土的就称之为“坑”。

见于史籍的这种“京观”记载很多。

比如418年夏国进攻关中地区,将东晋军队阵亡士兵的首级堆积为京观,号“骷髅台”。

隋炀帝征高丽失败,高丽国将隋军阵亡者尸体筑为京观,631年唐太宗派遣使者到高丽交涉,拆毁京观,收拾隋军骸骨,祭而葬之。

784年军阀李希烈叛军进攻蕲春,被李皋打败,“斩首万级,封尸为京观”。

936年辽国帮助军阀石敬瑭消灭后晋政权,将后晋皇室成员以及晋军将士尸体都埋在汾河岸边,“以为京观”。

986年辽军在莫州打败宋军,将宋军尸体筑京观。

1410年明朝大将张辅进攻安南,击败安南军队,杀死2000多名战俘“筑京观”。

有关“坑”的记载就更是史不绝书,几乎每个朝代都有。

比如《后汉书·袁绍传》记载200年曹操与袁绍军在官渡决战,曹操险胜,将一支被迫投降的袁军部队“尽坑之”。而《三国志·魏本纪》就不提这事。

258年司马昭攻破诸葛诞盘踞的寿春城,俘获东吴援军,有人建议说这批吴军士兵不会真心归降,应“坑”之。司马昭没有同意,只是将这批俘虏迁离边境地区。可见当时仍然习惯对于用不着的俘虏都“坑”杀。

《晋书·载记》所记载的十六国大乱时期,有关“坑”的记载不胜枚举,如310年石勒攻晋冠军将军梁巨于武德,“坑降卒万余”。317年前赵刘聪镇压平阳贵族,“坑士众万五千余人,平阳街巷为之空”。320年石虎击败前赵刘曜,“坑士卒一万六千”。321年石勒“坑”晋军曹嶷部的降卒3万人。349年石虎死后,几个儿子争夺帝位,小儿子石冲战败,“坑其士卒三万余人”。

《晋书·载记》还有大量将战败方战俘“尽坑之”的记载。这些“坑”也显然并非活埋。该书记载401年后秦等长期围攻后凉吕隆占据的姑臧城(今甘肃武威),城内缺粮,但吕隆不准百姓出城,将企图逃出城的百姓“尽坑之,于是积尸盈于衢路”。可见该书的“坑”记载实际就是将受害者尸体堆积封土的“京观”。

唐太宗征高丽时,“收靺鞨三千三百,尽坑之”。

北宋田况镇压保州反叛士兵,先是招降,然后“坑其构逆者四百二十九人”,得到朝廷赞赏。但是《宋史·田况传》的评论认为,田况就是因为坑杀降卒,导致“无后”。

《明史》记载明初功臣常遇春坑杀敌军俘虏,徐达阻止不及,以后徐达得以为全军统帅。

军营礼仪

西周时期的“军礼”包括了交战的规则,也包括军营礼仪。这些礼仪在当时也是维持军事纪律、保证军事行动效率的重要制度。

祭祀礼

祭祀神灵、祈求神灵保佑战胜,是古代军队最重要的礼仪。这种庄重的礼仪同时也是用来坚定将士的必胜信念。

儒家经典称西周时凡出动军队都要举行大规模的祭祀仪式,屠宰牛羊献祭祖先、社稷(土地与谷物神)。全体出征将士列队,屠宰后的牛羊还要在队列左右转一圈,号为“殉阵”,并宣布“不用命者斩之”。统帅亲自将牲血淋在军器上,号为“衅”,象征性的将作战使用的旗号、战鼓、金铎、兵器等淋上一点牲血。奇怪的是淋过牲血的战车却要放回库中保存。祭祀结束后的牛羊煮熟了,即“胙肉”,分给将士们享用。

从《左传》的记载来看,春秋时期仍然保留这样的传统。而且可以知道当时往往是将敌军的俘虏当场杀了作为祭祀品,并将其鲜血淋在战鼓上,号为“衅鼓”。

比如公元前627年崤山战役中秦军全军覆没,孟明视等3个将军被俘,后来晋国因国君夫人的请求释放了这3个将军,但又反悔,派兵追击未及。孟明视在船上高喊:“承蒙晋君恩惠,不以我们衅鼓,让我们回国接受本国死刑。如果万一不死的话,3年后再来拜访。”

公元前537年,吴国与楚国发生战争,吴王派了自己的弟弟蹶由去犒军,半路上被楚军俘虏。楚王要将蹶由“衅鼓”,还调侃地派人问他:“你来的时候是不是卜到了个吉卦?”蹶由回答说:“我是得了吉卦。我国国君得知大王可能要攻打我国,问卦说:‘要派人去犒军,并侦查情况可以早做准备。’结果得了吉兆。现在大王要拿我衅鼓,我国就知道要提防了,这不是大吉吗?”楚王听了不是滋味,就没有杀蹶由。

汉代每年立秋在祭祀上天的仪式“郊礼”结束后,皇帝坐红鬃白马拉的车,在东门外的大路上亲自射杀一只麋鹿,谒者用车将麋鹿送到太庙祭祀。当委派大将出征时,由符节郎代表皇帝向大将授予“节”、“钺”。西晋改为皇帝亲自到场,由尚书授予大将节、钺。出征时仍然要举行上述的出征礼。

这些礼仪长期沿袭。北朝略有修改,北齐在出征礼上增加了祭祀的神灵,包括了后土、神州、岳镇、海渎、源川之类的行军将要经过的方位和山川神。并且专门举行单独的祭祀军旗的礼仪,要卜得吉日,以太牢(全牛、羊、猪)祭祀军旗。

到了战场后要举行祭祀当地土地神的礼仪,准备黑色的牲,排列队伍,在辰位上设置祭坛,堆起柴堆,宰牲献祭,乐队奏《大护》曲。礼毕,撤牲后将柴堆点燃。战前一日,举行祈祷祖先、土地仪式。如果得胜,就以太牢祭祀报答,胙肉赏用命战士。并在社坛处死不用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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