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民以食为天,吃饭成了最大的事情。我们日夜不辞辛苦的劳碌,不就是为了吃顿饱饭,吃顿好饭么?就是有闲阶层也要为没有胃口头痛,对着好饭好菜发愁。肚子一天到晚要我们拿着茶水伺候着,被尊为人类的真主宰,以及各种事业活动的创始和提倡者。肠胃的空虚,是一切求生存求发展的动能,吃饭不仅成为生命的必要,也产生了乞丐、盗窃以及思想、文艺、技术,还有“有饭大家吃”的政治和经济理论(详见《论吃饭·钱锺书》)。不过,有些人吃饭是为了好吃饱了去干活,而另一些人吃饭是为了打发时间,至多也就是一天中的惯例,一日三餐,到点就来,仿佛女生的例假,譬如老妈在家做的晚饭,或者上班族的午餐。相比之下,早餐似乎没有这么正式,尽管早餐据说是三餐中最重要的。这证明最基本浅显的,最宏远重要的,也是最不受重视的,好比是一日之计在于晨,有多少人的早晨不是在睡懒觉度过的呢?短视的利益,眼下的发展,伸手就能够得着的东西,才是至高无上的追求,何必要管那用天文望远镜都看不到的未来呢。做学生的时候使劲玩,毕业了才开始学本领,年轻的时候不要命的工作赚本钱,老了再把这本钱送给医院养身体,拆了东墙补西墙,像天平打破了平衡失去了稳定,也算是有始有终,居然也没有虚度有限生命的哪一个阶段。也许身体健康平安无事的晚年无聊苦闷不知有多少无趣,倒是今天这里发病,明天那里发痛的充满了戏剧般情节的生活,保不定无端生出来这许多喜怒哀乐来还风趣很多。
所以,很多人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即使吃那也是马虎了事,能简单的绝不繁琐,上班人赶时间都是边走边吃的,真是“忙里偷闲”吃早饭。坦率的说,我吃早饭就是匆忙应付了事,并且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放假休息的日子从来不吃早饭,一觉醒来都十一点多了,洗洗簌簌直接吃午饭了,还吃什么早饭,要吃恐怕早餐店里也没得供应了。像我这样的人居然也没能忘记吃早饭的重要,可见大道理是人人都懂的,不需要挂在嘴上天天教训。只要时间允许我想我一定要起个大早吃早饭。早饭我最喜欢喝粥。白白满满的一碗端上来,就着可口的咸菜,还有包子、油条、饺子、蒸米粑,一口一口的来,不慌不忙的。吃累了还可以中场休息式的停下来,可以静静的想心里的事,或者看身边的人,还有那给你做早饭的人。这一年多来,我到底是没有起个大早,没能赶上早饭的时间,喝粥的滋味只好留在记忆里了。不过,记住的并不只是这粥的味道,更有那人那事那景那情,像是印象深刻的一首歌,你无论在哪里听到,总能想起那一次的景象,甚至是心理心情,比如听到《难忘今宵》,你不也想起了年三十晚上的欢乐么?仿佛是用乐谱生产的存储磁盘,又仿佛是时间穿梭机,让你回到了过去。
大学时经常吃早饭喝粥,因为课少,有时间,是名符其实的清闲阶层。但不是很好吃,我又吃不惯面食,只好将就着,到底是供应决定需求。春末夏初一个有课的早上,我又来吃早饭喝粥了。露露跟着一群人后面从我身边经过去上课,她问我吃好了没?我说快完了,她说那一起去教室吧。我说不,再坐会,你先过去。她说你不是一个人吗,你在等人?我说没。她默默地走了,回头说为什么?我一笑,没说话,又继续喝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不能说是故意的吧。这仅有几句简单对白的小事让我记住了四五年直到现在。这是我吃过的最幸福最忧伤的粥了。以后再也没有在喝粥的时候碰见露露。露露是同班同学。我们认识的太机巧了。
几年前的初秋新生去大学报到。那天天气还算好,只是有点热,秋老虎的余威发着余热。学校在火车站设了接待点,赶紧跑过去,有张凳子,急忙坐下,还真有点累了。坐下来安心的散去疲惫,还有那热气。没几分钟,来了一母女,拉着一个黑色皮箱,站在我旁边。估计也挺热的,母亲时不时擦脸上的汗水。女儿个子不高,圆圆的脸,披着头发,看了我一眼,又去望别的远处。我想这兴许就是我的校友了,学校有三个校区,也不知道是哪个校区的。又去看母亲,她正看着我。我突然想是不是要站起来让座。
半个小时不到,校车来了,我们赶紧上去,到了学校。第二天下午,法学专业第一次开全体见面班会,人多得一个教室挤不下,我却意外的坐到了靠窗的第一排。这完全不符合我的风格。此后的几年里,我上课从来都坐在后面。也许是一个暑假没打扫的缘故,桌椅灰尘扑扑,像战后的劫余,又像是久无居住的老屋。我试探性的看看椅子背上有没有灰尘。咦,太意外了,居然见到了昨天在火车站上见过的女生,就坐在我后排,她也正睁圆眼睛惊讶的看我呢。椅背上还好,灰尘不多,我转过头来坐好,台上的辅导员讲什么一句没听到。又开始点名了,每个人都要站起来喊到,我难得聚精会神听着,好久才传来后排女生的声音,从此记住了。她就是露露。法学专业人数太多,要分成两个班分开授课,我心里一紧张,想千万两个人要分在一个班里才好,阿弥陀佛。见面会结束时,我们彼此对着笑了。我最喜欢她的笑。学校规定要等到军训结束才正式上课。那些晚上,我会去自修室看书,预备功课,竟然满满的坐着看书的学生,挑剩余的位置坐下。才发见,后边居然是露露。厚厚的书上每个字都认识,可没有一句有意思,能看得进去。
毕业散伙饭的晚上,热闹中带着伤感。胜利后的空虚和离别前的惆怅同样让人打不起精神还要强作欢颜,像受了委屈的人参加喜宴。我没能和预想的那样坐在露露的边上,没去和她碰个杯,道个别。倒是临近散席时,她走过来,取出手机,给我拍照片,微有醉意的说留个念想。
直到许多年后,我独自在另一个城市偶尔见到了一个像露露的人,心里依然稍微附着愧疚的温馨感。因此,去过离家不远处的一个早餐店喝过一次粥,就再也不光顾了。
今天是周六,此刻已过正午,我还没吃早饭,赶紧收个场,去吃午饭吧。
作于2010年11月20日,午1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