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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待一朵蔷薇再盛开(2)

秋天的时候,已经瘦成干柴的柳还是没有答应,鸿运老头愁得眉头拧成了蒜疙瘩。秋风入夜几分寒,柳辗转反侧,无法入眠,披衣起床,提笔写字。

柳写:闲梦远,南国正清秋。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

想家了的柳只有靠写字打发时光。转眼间,两行小楷便飘落纸上。写完了,豆大的泪珠吧嗒吧嗒又落下来,打湿黑色的字白色的纸。

写的什么,鸿运老头看不明白,他那个傻儿子更不会明白了。看不懂,便拿给街坊邻居看,文化浅没读过几年书的山民谁又能看得懂呢?鸿运当头还请了算命先生破解。算命先生是个花了眼的老头子,鼻梁上架着一副老花镜,把纸张举过头顶,看了半天,也只是不停地摇头。

不久,院子里来了个年轻后生,一身书生气,说识得上面字,还可见姑娘一面帮助开导开导。鸿运老头大喜,便打开西厢房请来人进去,然后落下锁立在窗下听。屋子里先是一番隐隐的啜泣声,然后是低低的私语声。等房门打开,里面却传来了快乐的笑语声。那天,年轻后生不知使了什么魔法,姑娘竟然答应下来。年轻后生边走边笑着说:“晚上即可圆房,快去准备吧。”姑娘也露出笑颜,开口要吃的。鸿运老头乐不可支,忙去张罗。

是夜,掌灯的时候,村里的人都接到了吃酒的邀请,欢天喜地往鸿运家里赶。忽然,一片大火从村庄里冒起来,火光冲天——大火起自鸿运老头家的东厢房。喜酒自然是吃不成了,整村的人都跑去救火,呼天喊地的。鸿运老头家所有的房门都被人打开了。拿脸盆的,提水桶的,搬东西的,院子里熙熙攘攘,一片乱糟糟的。人群中,夹着一个年轻后生,后生手中牵着一个姑娘,姑娘一身红衣,艳若天仙,在人群中东躲西闪。

月上中天,一村的人还在忙着救火,两个瘦弱的身影已经在茫茫的大山里飘了很远了。深一脚浅一脚,奔跑了好久,两个人才停下脚步大口喘息。男孩子对女孩子说:“看不见人影了,喘口气吧。”女孩子才松了一口气,展开紧攥的手心,任凭一张纸条落到地上。

天亮了,鸿运老头家的大火已经熄灭,新娘却不见了踪迹。于是村里人便四处找,有人在村外的山路上捡到一张写有字的纸团,展开看,上面写着:听话,晚上我来救你。

也在这一天,村小学一名刚来的叫江南的支教男老师不见了。

柳在纸上写的两首词叫作“望江南”。江南是柳大学时候的男朋友。

把爱种在“心”上

这是一个真实感人的浪漫爱情故事。

霍维斯是英国一个朴实的农夫,住在英国南部的格洛斯特郡。1962年一个诗意芬芳的日子,他牵着女友珍妮特的手,走进婚姻殿堂,接受亲友祝福。多年相恋,终成正果,幸福的笑容从此荡漾在两个人的脸上。

那时候,他英俊潇洒,她美丽如花。甜蜜的爱情,美满的婚姻,让两人过着尘世间最美的生活。他把她视为生命中最珍贵的宝,倍加呵护。她款款深情,把满腔爱意都交付于他。从一张旧照片中,我们见证了他们当初的爱情:两人牵手站在广场一角,笑得异常灿烂。照片中的珍妮特穿着连衣裙,美丽动人,尤其吸引人眼球的是,她腰间的那条腰带竟然是丈夫霍维斯的领带。

幸福的生活总是不能永久。两人携手匆匆走过数十载,1995年的一天,50岁的珍妮特突发心脏病去世了,两人的爱情被上帝挥刀斩断。霍维斯痛失爱妻,终日伤心失意。哀伤之余,他默默思考着用什么方式来纪念自己的爱妻。

有一天灵感突至,他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在田地上造一颗“心”。

“种心”,这也许是霍维斯用自己的财富能做的最浪漫的事。他拥有112英亩土地,能完美地实现自己的愿望。

妻子去世几个月后,霍维斯开始了自己伟大的工程。他先用小橡树在田地上“画”出一个心形,接着和儿子一起,用橡树种子填满心形以外的土地,然后就是日复一日地精心呵护。那些日子,他看着土地里长出来的橡树幼苗,又看着它们慢慢长大,心中埋藏的爱意与日俱增。

十数年眨眼而过,父子俩亲手种下的橡树种子长成了参天大树,6000多棵橡树形成了一片6英亩的橡树林,而在橡树林的温柔包围下,是霍维斯献给妻子的那颗“心”,心形的尖端,正好指向珍妮特的故乡。

后来,霍维斯在心形区域又种上美丽的黄水仙。在英国,这是一种被称为“春天的使者”的花。当春天来临,成片的黄水仙美丽绽放,这片心形区域成了花的海洋,远远看上去美丽极了。

没事的时候,霍维斯会穿行在自己的橡树林里,回忆他和珍妮特在一起的美丽往事。有时候,他还会走进树林深处,坐在自己亲手做的长凳上,欣赏水仙盛放的美景。有一次,霍维斯竟然一人偷偷乘上热气球飞上天空,从天上俯瞰自己的杰作。

十几年来,没有外人发现这个秘密。如果不是有热气球偶然飘过,这个酝酿了17年的爱情故事还不会被人知道。2012年7月的一天,42岁的热气球爱好者安迪·科莱特乘热气球经过霍维斯的庄园时发现了这个惊人的秘密。当这个由绿橡树和黄水仙构成的巨大心形进入他的视线,随着气球飞行由远而近、从朦胧到清晰,科莱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个完美的心形,藏于大地的怀抱,你难以想象它会在那里。”科莱特被眼前的一幕深深震撼了。他说,那绝对是他所见过的最震撼的景象。

当科莱特知道霍维斯的故事后,他感叹不已,说:“这样的爱情故事,只存在于想象中。”

不久,霍维斯的故事公之于众,感人无数。

英国网友尼克就留言说:“不敢相信,今天还有这样的爱存在。”还有一位网友说:“我很少哭的,但这次真的哭了,真美!”

绝大部分读者表达了对霍维斯的敬意:“一个多么棒的男人”,“他有一个甜蜜的爱的灵魂”,“愿上帝保佑他们的爱情”。

许多人听到他的故事后,感动得落下了泪水。尤其是他用如此隐秘而宏大的方式向妻子致以最后爱意的行为——那种英国人特有的低调劲儿,更让人赞叹。

爱情信使

18岁那年,我高三,做了一件异常荒唐的事情——答应邻班一个男孩子,给一个女孩子写情书。这是我平生第一次给一个女孩子写这样的文字,心里忽然有种莫名的、难以抑制的激动。

那天,是林峰的生日,我们逃了晚自习,跑到校外一个位置偏僻的小酒馆对饮。半斤牛肉下肚,一斤二锅头入腹后,两个人已经醉得一塌糊涂。是一路高歌摇摇晃晃进的学校吧,还在男生厕所里吐得满地狼藉。分手的时候,我和林峰已经多少有些清醒。林峰忽然对我说:“兄弟,帮哥哥一把!”

我说:“什么事儿?你直说吧!”

“帮我给你们班那个叫子君的女孩儿,写封情书,就说我喜欢她。”林峰说的时候,目光中带着几分乞求。

我一拍胸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被班主任骂得狗血喷头,耷拉着脑袋站着,无地自容。班主任骂累了,示意我坐下来,我抬起头,看见前面有个女孩儿回头望了我一眼,目光中有同情,也有不解。那个女孩子就是子君。

虽然有些荒唐,我还是决定帮助林峰。因为我们是死党,他曾经为我打过三回架,挨过学校两次处分,被记大过一次。

几乎整整一周,我都沉浸在如何应付林峰的那封情书之中。我坐在位置上偷眼观察着眼前这个让林峰意乱情迷、忘乎所以的女孩儿,才发现她总喜欢用左手理一理耳际的头发,然后再会低下头看书,秀丽的长发就在她抖手的一瞬间,很自然地垂在肩头。盛夏的时候,她总是穿一身纯白色的公主裙,美丽得像个天使,而现在,一身有些扎眼的天蓝色羽绒服,让人有种看见蓝天的遐想。

她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总习惯先沉默一下,然后再轻声细语地作答。她羞涩、纯洁、淡雅得让我惊叹。至此,我才发现班里还有一位与众不同的女孩儿这么美丽地存在着。

课余的时候,我到学校的图书馆里找关于书信的书,我甚至还找到了马克思的《给燕妮》进行研读。

在做足了功课的前提下,又经历了林峰的三次催促后,周末回家的半天休假里,我开始了平生第一次情书写作。

我把自己反锁在小屋子里,谨慎地拉好窗帘,从书包里取出林峰买的彩色信纸,挑选出两张印有金喜善笑脸的淡蓝色信纸,踌躇了许久,才颤抖着下笔。

我没有打草稿,心中已经有了经过反复推敲的措辞。在颤抖着落笔的一刹那,我忽然嗅到了彩色信纸上轻轻飘散出来的淡淡薰衣草的清香——我想,那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爱情的味道吧!

终于,在换掉一张滴了浓重墨迹的信纸后,我才开始顺利地用流畅精美的小楷,一笔一画,慢慢书写。我听见钢笔尖在有些硬涩的纸张上划出好听的沙沙声。本来计划是一气呵成的,可母亲来敲过三次门,我只得停下笔,说好烦人,人家在睡觉呢。于是,母亲安静地走开。不算太长的内容,那天,我竟然足足写了一个下午。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母亲喊我出来吃饭,我才刚刚竣工。

我喘了口粗气,伸个懒腰,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将信藏好,开门出去。

母亲用温和的口吻对我说:“注意身体,是不是生病了?”我摇摇头,到洗手间去了。

我的那些秘密,母亲应该不会发现吧。我忐忑不安地想着。一个人在冰冷的洗手间里,在水龙头边摊开双手要触水的一刹那,我发现我的掌心,浸满了汗水。这时,我看见了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曾经浑浑噩噩什么都不懂的小男孩儿,已经长成了一个脸上布满青春痘,嘴巴上冒出细细绒毛的小青年,而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是逼人的光芒。

第二天大课间的时候,我从出操的队伍里溜出来,跑到厕所,然后兜一个大圈子跑回空无一人的教室。我将那个装在白色大信封里的情书,夹在子君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中,然后放回到她抽屉里触手可及的位置上。

整个上午,我不敢抬头看她,生怕她从我那不断张望的眼神中发现什么蛛丝马迹的联系。可是,我实在是想知道她发现那封信后,脸上究竟会出现怎样的表情,是羞涩,是快乐,还是歇斯底里的愤怒?于是,后来的两节课,我几乎是在混沌中度过的,在想看与不敢看中苦苦挣扎,后来连放学铃声响了都没有觉察。我呆板地坐在自己位置上,等抬头再看她时,她已经在走廊里和同学小声说笑了。我终于确定她没发现那封信,有一些惊喜又有些失望地站起来,走了。

下午放学值日,我看见了撕成碎片的散落一地的蓝色蝴蝶。它们那么忧伤地躺在那里,像是等人过来认领。

天要黑的时候,我见到了迫不及待了解情况的林峰。他一脸问号地看着我,希望从我的面部表情中读出最新的“气象资料”。我还未开口,他就先失望地垂下头。“怎么样?是不是不太好?”林峰深吸一口气仰起头问我。

林峰的话让我很轻易判定,子君一定没有按信中所写的赴约。我点了点头,把他领到学校后面那个大垃圾池旁边,指着仅剩的几片蓝色纸片,对他说:“看见了吗,这就是她的反应。”林峰忽然就蹲下身,把头深埋在两腿间。我看见他的双肩在剧烈地上下抖动。当他再仰起脸看我的时候,泪水已经淌了一脸。

我俯下身,轻拍他的肩膀。

“下面还要我怎么做?”在陪他走过一段漫长的林荫路后,我转身问他。

他没有回答,从怀里掏出一根香烟,猛烈地吸着,仿佛要将所有的悲伤都吞进肚里。

在林荫路的尽头,我们都停了下来。他将烟头摔在地上转回身,恶狠狠地对我说:“写,继续写,直到她出来见我为止。写一封给你50块稿费,我就不信邪!”

从没想过替别人写情书还有稿费赚,高三的第二学期,林峰每个月都会强塞给我200元钱,我则每周都会按照林峰的要求照例写一封情书悄悄给子君。

只是奇怪的是,那些信再也没有了踪迹。整个高三,子君始终没有对林峰表示出一丁点儿的意思。

后来,我曾领着林峰在漆黑的夜里将学校那个唯一的大垃圾池翻了个底朝天,依然没有发现关于情书的一丝踪迹。那些写给子君的情书,应该全部都石沉大海了吧。

子君依旧那样风尘不染,我行我素地学习。如果硬要找出些变化的话,就是林峰心中那团熊熊燃烧的烈火正一点一点熄灭。而我,也因为过度关注一件事情和一个人,患上了臆想症。

大概是高考前离校的最后一个星期,林峰约我出来。他把双手放在我的双肩,很认真地说:“兄弟,辛苦了,到此为止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但那天晚上,我还是偷偷跑了出去,深夜,借着楼道里昏暗的灯光,写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封情书。

第二天,我因为过度疲劳头痛得厉害,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因此错过了高三唯一的一次体育课。当其他同学在操场上欢呼雀跃的时候,我用仅剩的一丝气力,将最后那封情书夹在了子君的笔记本中。

那天傍晚,我吃了药才爬起来,跑到后操场散心。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我看见操场上,许多对“地下情侣”开始明目张胆地牵着手散步。这时,我也看见了子君——独自一人慢悠悠地走着,像在等待什么人。

当夜的大风从前方猛烈吹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子君的长发在我眼前舞动。

“你是不是喜欢我……那些情书,我看了……其实,我也喜欢你。”

那天,子君横在我面前的路上,低着头,背对着我,淡淡地说。她一个字一个字,气若游丝地吐出来。

我忽然泪流满面。

高考的结果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重点稳拿的我,最后也只上了一个不算太好的二本;平时格外努力但不出色的子君,竟然和我并驾齐驱;而林峰,名落孙山,归隐还乡了。

2008年9月,我和子君在同一所大学见面了,开始了真正属于我们的爱情。

2009春节放假回家,高中的同学替林峰抱不平:“你是不是在那些写给子君的情书上做了手脚?”我说:“不是。”

我告诉他所有的真相:我写的第一封情书,子君没有打开就撕碎了——她不想在最后的关头分心。而之后的那些,她都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封存了起来。

她真正开始读的,是最后一封——那是唯一一封没有落款的情书。她知道,写那封情书的人,就是我。

子君说,循着那最后一封情书,她开始一封一封地读下去的,然后被感动得泪流满面。

“那之前的署名‘林峰’的信,怎么解释?”

她说:“你写的那些公开发表的小说,不用的也是笔名吗?——我看过,因此懂你。”

我愕然。原来,真爱无论怎么掩饰,都无法逃脱爱的眼睛。

红丝带手链

十年后,他终于在一个路口又遇到了她。

当时,他到市中心去会一个朋友,而朋友有事先离开了,他就像个闲暇的游客,在街上毫无目的地游走,并习惯性地四处张望着。其实他也只是无意地轻轻一瞥,就看到了她。

那时,她站在挤满人群的公交车站牌前等车,她的侧面对着他。他发现她时,她有意无意地垂着头,任凭头发盖住眼睛,像在掩饰着什么,右手则牵着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孩子。

她比他刚见她的时候胖了许多,脸上也失去了少女特有的娇羞,但身体的侧影于他还是那样的熟悉,那在发间若隐若现的面部轮廓还未曾有太大的变化,犹如十年前,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那样,脸上还习惯性地带着淡淡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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