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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撇下微从美国仓皇出逃,回到母校投奔读博士的隔壁室友,住在她的博士生宿舍里。这幢宿舍正是我们读研究生时H住过的宿舍楼。我们读研究生时,这幢楼住男研究生,现在它成了女博士的宿舍楼。主人公变了,每天上演的还是那些故事。

我曾经在熄灯后打电话骚扰H,要求他开门放我进去,与现在那伙人如出一辙。我开始过起地下生活。我的生活像第六代地下导演的电影,只能小圈子流行,始终见不得人民大众。我赖着住在集体宿舍里,每天逃避着楼下把门的大妈,早晨开门前窜出去,熄灯后在校园里打IC卡电话请室友开门放我进去。每天早上我五点半不到出门,晚上十一点以后进门,一天睡眠不足六个小时,却精神得像一粒放在水中的泡腾片。

从小我就喜欢像演戏一样生活。潜意识里,我喜欢把自己塑造成一个重大人物,遗世独立,落落寡合,悲欢离合,一生遭际带着淡淡的忧伤和哀愁(而且必须是美丽的!有钱的!)。

我没敢抖自己老底,我一边做白日梦,一边清醒地知道自己是安全的。

不安全的时候,我比谁都循规蹈矩,比谁都像鸵鸟,一头扎到安全的套里。我喜欢被看作一个必须流浪的人,一个走遍很多地方的人。我喜欢别人把我看作投在墙上的影子,那比真实的自己来得大,而且有疏离感。我喜欢别人看我时,瞳仁里出现的是小说里的人物,忽而是《伤逝》里的子君,忽而是《1984》里的裘莉亚,总之越离奇越好,而不是每天必须吃喝和大便,一听到即将被裁员就慌张得像只巷子里的猫,一紧张就放屁,一愤怒就打嗝。我投靠的同学和她的男友在校外租房同居,我睡在她的铺位上。一位能源系的女博士生和我做伴,她和导师有一腿,对方已经办好移民加拿大的手续,老婆和孩子在遥远而富裕的国家生活,他留在这里再骗点钱。

我对她的感情表示不看好,她对我咬牙切齿地说,如果他对不起我,我就捅了他。她夜里一边偷偷地哭泣一边掐自己,早上起来身上青一段紫一段的。她对我说了一个小时候的故事——发生在阴惨凄冷的冬夜,她的母亲牵着一匹马出了门??她说那个故事发生后,她再也不信世人,听完故事我没有任何感觉,我觉得故事本身和得出的结论相差万里。

我看出来了,她也喜欢被严重和夸张地看待。如果说她不再相信任何人,为什么偏偏一头扎进一个秃头中年人的怀里呢,何况他办好了加拿大移民。

她知道我在等待和H的最后一面。她很不屑地说,你折腾什么,乖乖地回到美国去吧,人家有老婆你有老公,美国又是那么好的地方,你脑子坏掉了。

我们看对方的感情都清楚简单,看自己的感情却成了一千二百度的近视眼,而且没戴眼镜。我说,我知道我老公很好,他禁不住我的闹,给我买了一张双程票。我就是想和H见一面,不知为什么。我之前和微说好,我是一定要回美国的。

我们都知道,我们不可能在一起,但当初说过的那些话怎么办呢?必须把这个责任推到对方头上。

他以为我去了美国肯定不回来了,他可以对自己说,看她呆在美国不回来了吧,女人就是这样,然后心安理得地结婚。

我就偏不让他得逞。我一定要回国走一趟,我料定他没有那个胆子抛弃旧爱,投奔新欢,这样我把全部责任推到了他头上。看我不是回来了吗,是你说话不算数。这样我才能继续心安理得地生活。

我们都是自私到极点的人,一定要不留活口,不留任何把柄在人家手里,我必须被设计成一个多情多义的人,对方才是个胆小鬼,向世俗投降的人。对方是李甲,自己才是杜十娘,但绝对不投怒海,带着一箱道德优势登上飞机,在世界大都市重做白领丽人。

从美国回来之前,我收到了H的Email,说已经和陈曳买房,近期将完婚。我越发有了把握,回信说自己已经订了机票。

这出戏得演到底。H必须回一趟母校,配合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大戏。每天晚上熄灯后,看门大妈把门反锁,把钥匙放在门后桌子上。大妈躺在被窝里,朦朦胧胧中听着一阵又一阵的脚步声,梦中她又一次回到了乡下,下雨天,小雨沙沙地打在猪圈上,村里的配种公猪与自己家母猪正在亲热地玩耍。大妈在梦中,想起有一段时间没有看见儿子和儿子他爸了。如果他们来就让他们住在值班室里。值班室里拉着一条蓝色的帘子,有微波炉,甩干机,两排满满的热水瓶。微波炉每热一盘食物收费一毛,甩干机每甩一桶衣服收费两毛。有人没来得及打开水,一毛钱一瓶热水;有张办公桌,办公桌上压着块玻璃,玻璃下面压着一条又一条规定、制度,大妈才是它们的主人。帘子后面是大妈的卧室,卧室里面有张床,床上是以前毕业生们留下的被子、床单、枕头和枕巾。如果儿子他爸和儿子来了,晚上自己拿钥匙打开大门,放他们进来??或者不要钥匙也行,值班室在一楼,他们可以从窗户跳进来。大妈满足地翻了一个身。

所有学生必须在熄灯之前归宿,这是一条规定,它惟一的用处是被破坏。由这条规定引申出来的含义,钥匙必须掌握在大妈的手里,不能随便乱放。大妈在梦中幸福地叹了口气,自己的决定多么正确,如果钥匙不放在外面,整夜休想睡安稳觉。从熄灯到次日早晨开门,她将一千次地从热得快一样的被窝里爬起来,给过完性生活的人们开门。

有很多黑户口住在博士宿舍楼里。探亲的、访友的、考研的、过夫妻生活的。熄灯的时间介于十一点到十一点半之间,取决于值班室的挂钟精确度和大妈睡觉前的一套固定程序。如果挂钟指向十一点时她正在洗脚,或卖一包方便面给学生,熄灯时间将延长到十一点零五分;如果正要关电闸时发现某个寝室电表飞转,她得去抓有没有人用热得快烧水或用电饭煲煮酒酿圆子;如果电表转得飞快的寝室在一楼,熄灯时间将延长到十一点十分;如果在六楼,熄灯时间将延长到十一点二十或者十一点半。

总而言之,我不能与大妈碰个对面,这意味着每天出门后不能走回头路。我背着一个大包,里面带上了所有家当,同学给我的饭卡、牙刷、洗脸毛巾、面霜、卫生纸、口香糖、钱夹子、护照。

我漫步在校园里,感觉好极了,我看到热爱四处游荡、擅长把熟悉之物陌生化的堂·吉诃德正在朝我微笑。我在某教学楼的自修教室里吃早饭,早饭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用教学楼的公共厕所洗脸刷牙。背着大包蹲在某个坑位上,反锁着厕所门,看着一张报纸。参照厕所的采光条件、清洁和安静程度,我命名了最喜欢的洗手间。不管在哪里看书,我不辞路远到我指定的洗手间洗手,直到发现另一个更好的洗手间。我发现行政大楼三楼那个洗手间是全校洗手间之魁,有镜子,有烘手器。

中午我在食堂吃,用外套包住自己趴在暖和的小教室最后一排睡觉。我溜达到另外一个自修教室看书。我装模作样地推开教师休息室的门,占据一个晒到阳光的大沙发,从包里拿出热水杯倒满开水,眯着眼睛有滋有味地咂一口,并抓紧时间睡一觉。

我假设自己是一把正在海王星上流浪的扫帚,或者是一块不为人所知的饼干悄悄空降地球。我像一只自得其乐的板凳,模仿收音机咿咿呀呀地唱歌。我甚至希望H不要来了,我可以像一部被拔掉了线的电话,无人骚扰地一直混到上飞机。

H本来想在电话里说几句把帐交代清楚,哪能便宜了这小子。我生气地正告他,我出了两张机票,请你也出两张火车票,不要太不够朋友。

他如果不来,我准备了几个月的精彩大戏岂不告吹,几百美元岂不让航空公司白白赚去。要的就是那种道德全盘得胜的优越感,表面委屈其实占尽优势的隐秘自喜。H似乎识破了我的诡计,不肯来。我们俩在电话里沉默半晌,他才委委屈屈地说,好吧,那我抽一个周末来一趟吧。

H和我共做过6次,第一次和第二次在我的寝室,第三次在他的寝室,剩下三次是在小旅馆的单人房里。我住了三天,每天一次,完事之后,H戴上铅桶,穿上制服说,身为法官,他不能住在这里,必须回到法院代租的宿舍去。我像段秋天的木头一样停泊在宾馆里,在下一个春天到来之前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美国的时候我几乎每天都给H写信,H给我的回信像是戳破了气门芯的轮胎,逐渐干瘪。我还在无数个深夜给他打电话,这些电话多数像无人认领的孤儿,没有到达H的身边。

跑了一年的罗拉终于见到了曼尼,曼尼还是那副总也睡不醒的样子,看到H的时候我并不似想像中那样激动。罗拉看到曼尼,一瞬间竟愣住了,天哪,自己出生入死地跑了一年,就是为了对面这个人吗?一年未见,我发现H胖了,他穿着一身便衣,神态不太自然。背着一个大公文包,好像在上班途中顺便到我这儿拐了一下。罗拉懵里懵懂地把钱递给曼尼,明白自己拼命地跑呀跑并不是为了曼尼而活着,而是为了无处发泄的力比多。尽管曼尼卖力地干她,她仍觉自己母豹般的精力游走全身,无法放空。

漫步在被比喻成著名美女的西湖边,我故作礼貌,像送瘟神一样送走H,迫不及待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不该把与H的偷情打扮成恶心兮兮的爱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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