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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不吃洋葱的少女(1)

守时是优点。对我来说,守时是一个习惯,一个很难改变的“恶习”。

第一次跟齐轩约会时,他很诧异我会准时出现。我甚至提前了几分钟,几乎与他同时到达。

第二次,他不露声色。

第三次,他终于就此发表了意见。

“以后我要提前五到十分钟出门。”

我立刻从他的语气和神态中领悟到这句话的内涵。第四次我们约在正大广场的唐宫见面,打算先在那里吃早茶,再去楼上的星美看电影。

我胡乱逛着商店,看着时间,确定自己已经迟到五分钟后才乘手扶电梯上了六楼。

领位员把我带到齐轩面前,他立刻起身,替我拉开座椅。态度殷勤,神色愉快。我从心底舒了一口气。他喜欢女人比他晚到,他喜欢不慌不忙尽在掌控中的感觉。当我朝他走去时,他的每个毛孔都在向我发布这条信息。

我知道,主动在诸如此类的细节上迁就男人,对女人并无好处。但我能怎么办?第一次见面,他就刻在了我心里。我那些笨拙的试探、诱惑、调情,齐轩有时接过去,有时无动于衷。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无法确定,他跟我约会,是想谈恋爱,还是逢场作戏。

今天是第五次约会。齐轩在我下班前几分钟打来电话。

“晚上一起吃饭吧。”是随意的、肯定的语气,而不是恳求的疑问句。

“几点,去哪儿?”我很高兴。

他说了个地方,听上去是家日本料理店,不远,乘三四站公交就到了。

“还有两个朋友要过来,一块儿聊聊?”齐轩改成试探的语气。我很大度地说:“行啊,待会儿见。”

齐轩担心我不肯答应这种临时凑局的邀请?他错了。认识他三个月,我已忘记拒绝两个字怎样写。

与守时相比,选择性遗忘才是我毋庸置疑的优点。

那些不愉快的、羞耻的记忆,统统被我埋葬起来,墓碑上写明:请勿碰触。

不过,现在我知道了,这条优点,只是老天让我暂时安心。一旦回忆穿越时空跳到我面前,那些坏的回忆,就会将我打得鼻青脸肿脑袋发懵。

看到白雪,在脑袋发懵之后,我第一时间提醒自己:请注意控制情绪,笑一个。

据说拔掉智齿会改善下颌骨过宽的脸型,矫正牙齿能使嘴型变美。现在我信了。除了下巴变窄了嘴巴变秀气了,仔细看,眼前的白雪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当年她有着宽腮帮和两颗大龅牙。

齐轩介绍说:“微雨,白雪跟你是老乡。”

“你是康城人?知道康城一中吗?”我小心翼翼地试探。

白雪瞅我一眼,说:“当然。康城一中是省重点,有点儿名气。”

这个话题没再继续。我像在工作场合中一样跟齐轩带来的几个人交换了名片。白雪的男友马克把我的名片收进钱夹里,也跟我攀起了老乡。

在我给齐轩描述的个人履历里,我是在康城长大的无锡人。马克说他是常熟人,苏锡常,长三角一带人,都算他的老乡。

齐轩叫了清酒,又叫了金枪鱼刺身和寿司、天妇罗。马克说,他和齐轩在某个合作项目中认识,而白雪和齐轩,又碰巧是去年上日语小班的同学。马克没特意介绍他跟白雪是情侣 关系,不过,明眼人一望便知。

人际圈子一旦重合,就会给人造成彼此有缘的印象,现在又加上我——他们一致认为我与他们三个都有交集,所以,我们几个虽是第一次聚会,但看上去已组成了一个新的、关系牢固的圈子。

然而,这绝对是个可笑的自欺欺人的想法。在三维空间里,有些线条看上去是交叉成角的,但那只是视觉上的错觉。比如白雪,尽管我确认她与我曾是同学,但她仿佛完全不记得这一点。

白雪对我客气而有距离,如同对待任何一个初次相识并不怎么投缘的陌生人。无论我的名字,还是我那曾经的庞大体积,她都忘了。

她不开口,我自然不会主动与她相认。

餐厅又来了客人。齐轩和马克的目光最先被吸引过去,又不约而同发出轻嘘声。一个穿背心和短裙的象腿姑娘蹬着一双高跟鞋,挽着名身材瘦小的男士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不知男士说了什么笑话,那姑娘笑得花枝乱颤,一身白肉在餐厅橘色的灯光下波涛滚滚。

我率先收回注目礼。每次看到胖女人,我会不自觉地回避——她们代表着我的过去。而今我体态窈窕,看到她们,却仍旧会有种羞耻感。

象腿姑娘未必有我当初的分量。我胡思乱想着,一抬眼,正好跟白雪的视线碰了一下。她蹙着眉,审视,犹疑。

“她不该穿短裙。”我飞速发表一句评论,心跳如鼓。

白雪轻笑道:“可以去做抽脂手术。”

她果然熟悉各类整容项目!

她换了个话题,神态轻松,滴水不漏。我感到内心平静了些。前面那一瞬,我几乎认定她已想起我是谁,但现在,我搞不懂她是没认出我,还是假装不认识。也许更大的可能是,她只是暂时无法把我跟她记忆中的胖妞重叠。

齐轩和马克不知在谈论什么,或许跟公事有关。我朝他俩望去时,马克礼貌地冲我笑了笑,右颊露出一个酒窝。

我也有只酒窝,很浅。

白雪拨拉着盘中一堆切成细丝的蔬菜,挑出两根细白的洋葱丝,对我说:“记得吗?初中时上生物课,两人一组,在显微镜下看洋葱鳞片叶。”

我没吭声。记忆支离破碎,也许当年我是跟白雪搭档做这个实验,也许不是。

“洋葱的表皮细胞是什么样子,你一定有印象吧?”

我摇头。白雪的问题很平常,语气却不软和。为了缓和气氛,我努力绽开笑容。齐轩和马克停止了两人对谈,似乎想加入到我们的谈话中。

“你的房子多少钱一个月?”白雪却嫣然一笑,换个话题朝我发问。

她显然以为我是租房而居,这样也好。

“一千五。”这不算撒谎,每月还贷数额差不多是这个数,我已还了两年多。

“没跟人合租?”

“我一个人住。”

白雪笑了,看看齐轩,眼神意味深长。

我的手被齐轩在桌下轻轻握住。餐厅的空调打得太冷,而齐轩的手温暖厚实。被白雪揉得皱巴巴的心绪,在这种亲密偎依的熨帖中渐渐平展。

饭后我们在饭店门口等出租车,齐轩很绅士,拦下一部车,让马克和白雪先走。他紧紧拥着我,在我耳边亲了一下。

齐轩呼出的气息中有淡淡的酒味儿。我被熏晕了。我俩走在马路上,路过一家面包店时,他带我进去,我挑了夹馅儿的青酱火腿芝士面包,他选了金砖。

然后,我俩坐上出租车,齐轩在我耳边低语道:“跟我回家。”

出租车在小区附近的便利店门口停下。

“等我。”他松开我,走进这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小店,只用一分钟就回到我身边,手里多了一盒杰士邦。

身体再次被他拥着时,我的每个毛孔都进入了前戏状态。

楼道的声光控感应灯坏了几个,时明时暗的楼梯上,齐轩和我默默无语。开门,开灯,一个典型的出租房呈现在我眼前——沙发、电视、冰箱、还有卧室的大床。三年前,我见过好几套这样的房子,房东们提供的配置千篇一律,家具月租金开价两千以上。

大灯灭了,我们滚倒在床上。凉席特殊的清香味使人产生幻觉,仿佛这是在户外,星光点点,天当被子地当床。

齐轩偎在我胸前,赞叹我比他想象的还要好。我有些羞赧。

“齐轩,其实我以前……”我几乎脱口说出关于我这副身躯的前世今生。

“嘘,”他止住我。“你有过别人,我知道。你以为我是上上个世纪的人吗?有那个什么什么情结。”

齐轩以为我要向他交代情史。唉,我只好闭嘴。

情欲的满足掩盖了不安,我沉沉睡去,直到突然醒来,看到晨曦中齐轩微笑凝视着我的眼睛。

我俩就着速溶咖啡吃早餐时,齐轩只掰了两口面包就不吃了。

“怎么了?要不我们换一个?”

他摇摇头,问我有没有吃过一种老式面包。

“小时候不觉得怎样,后来却再也没吃到那样好吃的面包。”

我笑着说齐轩一大早犯了怀旧病,却暗暗发誓,一定要让齐轩吃到当年一样好味的面包。

这是我能想到的对他好的最佳方式。他对我越是亲密,我对他的愧疚感越深。

我的身份证、学历,都是真的,除此之外,我的很多信息都是假的。齐轩了解的我,与真实的我,并不一致。我安慰自己,人生充满谎言和欺骗,我没有恶意。

我隐瞒了十三岁到二十二岁的我,决断了在那些年里认识的人,撕毁与此相关的照片。原因只有一个:我试图抹去董微雨曾经一百五十斤的历史。

昨夜齐轩以为我想向他交代情史。他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确实。关于前男友,又是一桩我想遗忘的旧事。

到上海后第五个月,我开始跟江航交往。因为我的体型,长久以来,在人们眼中,我是中性人。从未有男士主动找我,他是第一个。

不,在他之前,还有一个。十五岁那年,那个我喜欢的男孩在操场边叫我的名字,笑着朝我走来。我的脸蛋被太阳晒得通红,仿佛正在膨胀的发面团。

进校不久我就注意到他。那时我刚开始发胖,分量不算多的脂肪包藏不住我对异性萌动的春心。我常常偷偷观察他。他在操场踢球的英姿,他举手投足的帅气,无意中朝我投来的目光,都让我激动不已。

后来,脂肪增速势如破竹,把我的心事包裹得严严实实。谁知他竟朝我笑着走来,请我等一下。一瞬间我的心膨胀得马上就要爆炸。

男孩递给我一张纸条,说:“喂,帮我交给她。谢谢。”

她,是跟我住相邻小区的女孩,一个娇小瘦弱的女生。

失望是必然的,但我脸上挂着笑,目送他矫健的身影离去。白雪跑过来,夺过我手中的纸条看了一遍,忿忿的眼神里,毫不掩饰嫉恨。

胖子有天然的优势,容易被人信赖,于是白雪向我倾诉了她对那男孩的心事。

“别难过,其实你也很美。”我安慰她,犹如宽慰我自己。白雪确实长得不错,除了龅牙和大腮帮。

她望着我笑了,说:“董微雨,你就是太胖,其实五官挺好看的。”

认识江航时,我刚刚减肥成功,苗条清秀,普普通通,像一切刚来上海谋生的外来妹,淹没于芸芸众生中。

唯一区别于其他人的是,我是全新的。我所有衣裳都是新买的,S或M号。过去的衣服连同过去的体型,都被我抛在了康城。

我迫切渴望跟一个男人交往。江航适时出现。他长得很帅,这是他最瞩目的特点,与他的花心一样显而易见。

我不会因他甩了我而贬损他。事实上,在某些男士看来,花心并不算贬损,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明贬实褒的夸赞。

江航完全没料到我跟他在一起时是第一次。当然,这不能阻止他继续爱上别人,但在诧异之下,江航没好意思跟我闪电分手。

那天他不知如何看到了我跟母亲的合影。

“这是谁?”他指着母亲身边的超级胖女孩问我。

“是我。”我想了想,决定说实话。

“哦?”江航的表情很古怪,然后他笑着说,“我说呢,难怪你从来没交过男朋友!”

我不爱江航。但在一段男女关系中,只要交付过自己,无论身体或感情,无论爱不爱,都会在心里留个记号。

我记得他当时的表情,好像在看一名犯罪嫌疑人。

不久后江航离开了我。我把母亲与我的合影藏在一只拉杆箱的夹层里,决意彻底隐瞒那段一百五十斤时期的历史。跟失贞比起来,似乎肥胖更难以使人谅解。

如何做面包?准确地说,如何做齐轩说的那种老式面包?

烤箱,电子秤,面包粉,即发干酵母,黄油,奶粉,鸡蛋,白砂糖,盐。做出老式面包所需的材料,我在短短两天内购置齐全。

互联网可以让人轻易获取想要的绝大多数信息。比方说老式面包的配方和做法。但实际操作起来比我想象的要困难得多。

首先是发酵。按照网上的说法,两个钟头后,加过干酵母的面团会膨胀后回落,但我足足等了三个小时才看到不锈钢盆里的面团呈现出蜂窝状的孔洞。把这团面和主面团揉在一起,手上沾满粘糊糊的面泥,揉了二十分钟,小厨房的料理台上才显得清爽了些。可是,加入融化黄油后,我开始怀疑抄来的配方是网友的恶作剧。

手与面团、黄油接触时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黄油溅到我的小棉袄上,厨房里弥漫着冷黄油的古怪气味。

我真有那么爱齐轩吗?整个星期天,他在公司加班,我躲在小屋里,偷偷为他做面包。户外阳光正好,而我整整五个小时没离开过厨房,从上午到下午,面前摊着一堆味道奇怪的面团。

停了一会儿,我还是决定把这套程序走完,哪怕网友的帖子真是恶作剧。

面团开始变得柔顺,黄油一点点侵入面粉孔隙。我用力摔打、揉捏,如同小时候玩橡皮泥。时钟指向下午四点整,我已揉了一个钟头的面,轻轻一拉,面团如一层膜,延展开来。

在怀疑中坚持,证明这坚持并非错误。所有过程都比帖子介绍的时间长,但我揉出了老式面包所需要的面团。

分割,整形,把六份小面团搓成一米长的细条,对折后扭成麻花辫状,再盘成一团表面看来有五个辫子的圆,放在涂过色拉油的烤盘上,等待它们膨胀成两倍大的体积。

时间缓缓流逝。

夜晚七点钟,面团才达到我要的效果,送进预热到一百八十摄氏度的烤箱,上下火,定时三十分钟。我终于坐下来,窝在沙发里发呆。

面包特有的香味飘满房间。我第一次做的面包,为齐轩做的老式面包,成功在即。明天,我将把面包带到公司去,然后中途溜出来,溜到齐轩的写字楼下。我将看到他惊喜的表情,看到他掰一块面包送进嘴里。

美梦被一缕糊味给破坏。我冲进厨房,看到面包已在高温炙烤下鼓胀得老高,表面几乎顶到了烤箱上层的加热管,一部分面皮已然焦黑。

我打开炉门取出面包,趁热撕开,面包心子里还是湿的。外焦内生,八小时的实验,以失败告终。

我应该重新买台大容量的烤箱,二十五升以上。这台十五升的烤箱,只适合做调理面包。尽管出师不捷,但在做面包这件事上,我无师自通,善于总结,与那个爱纠结缺乏自信的我判若两人。

事实上,如何做面包,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观察过很多次。

从我家到康城一中的路上,有一家名叫“许愿树”的咖啡店。它位于居民区的小马路边,注定不会生意兴隆。但它开在那儿,从我初二那年第一次发现它,直到我从康城一中高中部毕业,整整五年,许愿树咖啡店好像真的像一棵树长在了那里。

与其说它是家咖啡店,不如说它是间冷饮店。虽然许愿树咖啡店里确实摆着几套座椅,我也亲眼见过有人坐在里面,轻轻谈话,面前摆着冒热气的饮料。但在我的记忆中,这里没有咖啡特殊的香气。

反而是它门口的那两只大冰柜更惹人驻足。夏天来临时,除了冰砖冰淇淋和各式瓶装饮料,许愿树还卖刨冰,有橘子味和菠萝味两种。

那时我常常为许愿树的财务状况担忧。只有在夏天我才会稍稍放心。冷饮生意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许愿树的刨冰仿佛是它的招牌,至少在康城一中,我没见过不知道和没吃过许愿树刨冰的女生。

大家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橘子味的好吃,一派认为菠萝味的更佳。

“你吃的什么味刨冰?”

“菠萝味。”

“哇!我也是!”

两个原本不大熟的初一女生就这么成了朋友,也许会成为闺蜜,一辈子的朋友。女孩之间的友谊,往往就是从这类微不足道的巧合中开始。

于我而言,许愿树吸引我、让我牵挂的,却不是这些。

学生时代的某一天放学回家的途中,我突然口渴得厉害,于是走进许愿树里想买杯刨冰。可是冬天了,门口的大冰柜早就收进了店里,刨冰更是暂停供应。我买了一瓶没冰过的矿泉水,瓶身的塑料纸上印着开盖有奖的字样,于是我扭开瓶盖仔细查看,不出所料,果然是“谢谢惠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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