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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插曲寂寞永恒

我的名字叫马努?菲尔缇斯。血精灵。

我的父亲是个普通的人类,而我的母亲是名高贵的夜精灵。

看着父亲日渐苍老的容颜,母亲只能偷偷流涕。

父亲是个脸上总是带着笑容的男人,这辈子他最庆幸的事就是因为年轻时的某天脑子发热,独自闯进妖精之森冒险,因为迷路差点死掉,却不想被一个精灵女子所救。

当时第一眼看到母亲的他据说愣了很久,甚至反复掐了自己大腿很多下。

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父亲总是以很多借口不肯离开这做树城,以至于最后被他村里雇的佣兵团找到时,还赖着不肯离开。

然后这位被村里人称作疯狂马努的男人,每个夜里都会站在村口望着妖精之森出神。

没过多久,战争便开始了。父亲应召入伍。他离开这里的时候朝着妖精之森大喊,他说他会活着回来,然后终有一天会再次见到母亲。

人类就是一种有了期望和目标就会非常强大的生物,父亲在战争中活了下来,并且成为了一个当时很有名的战士,战争结束后,他没有选择留在军队享受荣华富贵,而是选择退伍,马不停蹄的赶回了家,村里人听说“疯狂马努”出息了,都争先想将自己的闺女嫁给这个可怜的单身汉。

只不过父亲选择了再次进入那片未知的树海,为此他准备了将近1个月的口粮。终于人品和运气特别好的他最终还是遇见了母亲,并成功把她拐骗回了家。

其实父亲在死之前都没有埋怨过生命如此短暂,起码他陪着母亲走完了自己这辈子。只是没人懂得还只是一个很年轻的精灵的母亲之后那永恒的寂寞。

母亲是思念成疾的,但是她到死之前也没有后悔跟过父亲。

她让我第一次了解到看着身边生命力不同的人慢慢离去,是一件多么悲催的事。

我很想不通为什么世人都很想得到永恒的生命,看着你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生老病死,而只剩下自己的滋味实在很不好受。

血精灵一般都会是遗传人类的基因,罕见会遗传精灵的后代,如果真的是精灵的基因为主导,那么他们会活得比精灵更久。

很不幸,我就是第二类。

我是一名魔法师。一名很有魔法天赋的魔法师。因为我有夜精灵的高贵血统,我又有人类那种拼搏的欲望。

因为我从出生和生活在父亲的人类国度,我最初的同伴都渐渐离我而去。

我开始不知道我自己的年龄。我只是觉得活在时间的长河里生命真的很渺小。

我开始封闭自己的心,尽量让它不接触其他人。

直到我遇见那个身穿白色铠甲,红褐色长碎发,黄色皮肤的家伙。

那是神魔战争时,他是我的同伴。

他总是一副笑眯眯地样子,在他的口中总有说不完的话,他总爱瞎心任何人的任何事,而无论你用多么恶毒的话去攻击他,甚至至始至终不去理会他,他还是会千方百计的想着去接近你。

按他的话说,同伴就是能够交付后背的人,理所当然要知根知底。

最后的反击战开始了,那时候的他是唯一一位存活着的圣殿八大光辉骑士之一,于是在他那充满人格魅力和强大的实力带领下,我们势如破竹,不但把恶魔族赶回地狱,我们甚至在他的带领下与上古魔神对抗。

事实上虽然我们击溃了撒旦,但是在他个人压倒性的实力下,鲁修修,******,银月辉,瓦查多,紫嫣他们莫不是伤亡惨重,只有我和他。他对我笑着说,“走吧!再看下去也不会掉金子。我回去就成为传说了。”

我没有说话,其实我的心里比谁都清除。

和平年代,时间的长河又会如光一样飞逝,他们除了身为精灵的银月辉可能会活得较为长久,其他人相较于我这漫长的生命,又会像天空逝去的流星般消失。

我对他抱以蓦然的一笑,然后纵身而入。那里是地狱走廊,然后是黄泉,我想在黄泉路上是否会有一个叫做奈何桥的地方,那里是不是有个叫做孟婆的人,她卖的水是不是真的能让自己忘记一切

如果有,那么我只需要记得每隔百年来这里光顾她的生意,那样就够了。

站在一个大广场里面,很冷。

突然,无数的妖怪不断从地下一群一群的涌现出来,黑压压一眼望不到边,有长的长长牙齿的小恶魔,还有拿着巨大利剑的地狱流浪者,闪烁着白色金属光芒的魔神挥动着大大的镰刀,更有一些红袍恶魔法师不时引来哦地狱的烈焰聚集到自己体内。

所有妖怪都用绿油油的发光眼睛盯着我。

“全部一起上吧”。

我仰天狂啸

紧跟着,我整个身体,动了起来,这一刹那必身所学之精华,灵能和魔力凶狠的在四方炸裂开来

那个人头马身的妖怪挥舞着大镰刀砍了下来,掀天、破地,夹着一种凌厉气劲,裂胸而来。不止这样,雷击,地狱烈焰,巨大的铁剑,还有长长的獠牙一起攻到了我面前。

我向外弹出了好几个能量球,有的快,有的慢。以慢对快,以柔对刚,恰到好处地封死了狂涌而来的各方攻击。

我分成了好多分身,极?空间割裂术,我的身体跳起来,再落下,地上就出现了一个也可以说好多个大大的六角形阵,无数妖怪同时中招,纷纷倒下。

很简单,但是它们却似乎杀不完一样,越杀越多,连我都渐渐感到体力不支。

这时候出现了一个白色铠甲的剑士,他身上挥动着巨大的翅膀,把两把金色大剑合在一起靠在我的身后。他只是对我说,“快走,再不走你躯体就要送给魔神了。”

呵呵,真是值得我笑。本来就应该想象得到这家伙爱管闲事。

但是终究还是想试一试那家伙究竟只是当你有利用价值的一时,还是真正的把你当朋友。

看来结果如我预期的那样。

“圣马力诺。”我笑了,这是来自我内心真正的温暖。“请你好好回去当你的英雄吧。受万民拥戴。”

少了一个我,至少你还有其他并肩作战过的同伴。

但是我,我却仍要在这份属于自己永恒不灭的生命里,在寂寞的时间长河内看着身边的同伴一个一个变老,然后一个一个逝去。那时候的我还是这副模样

所以我真的觉得够了,宁愿不去忍受这份永恒寂寞,而是在黄泉下默默的死亡

暗自催力,护送他离开这鬼地方。眼看他慢慢上升,我全身都被冲过来的魑魅魍魉所覆盖,只剩下一只头部还有知觉,结束了,结束了吧?总算结束了吧?我这漫长又无所事事的一生

头顶阵阵金光闪耀,照射在我的脸上,它就像慈爱的父亲一般,灼烧着我那自卑的心灵。

我想起了我的父亲,为什么他明知自己生命长不过母亲,无法守候母亲一辈子,每天却依然笑容满面?

无法理解。

只见圣马力诺一只手提起我便张开他那双硕大的金光翅膀,飞离这恶魔的黄泉。

“你不该救我的。”我淡淡地说。

“哈哈。没想到我是翼人吧!”他如是说。“在我的字典里,从未有过的便是抛弃我的同伴。”

说罢,累倒在地。

“你不该救我的。”我忽而泪如雨下,明知他已经失去意识还大声咆吼,“你什么都不懂!你什么都不懂!你总是这样擅自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在别人的脑袋里面,不管别人愿意不愿意。你以为我会随便轻言生命么?你知道到现在为止,有多少和你一样被称为同伴的家伙,离我而去了么?而我,只是永恒寂寞的,注定一个人孤单”

头也不回,转身匆匆离去。再也无法灌输更多的情感给身边这个男子。这份友情,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折磨着我。

宁愿永恒寂寞,也不要看着身边重要的人一一离我而去。

我毕竟只属于这份孤独。

ACC报社一篇有关于报道ma,vi血精灵的文章中指出,对于大部分血精灵,大都是遗传了两个种族的部分特点。他们体魄稍比精灵强悍,但比不上很多身材健硕的人类,他们的灵能魔力却要比正常人类要强大得多。少数人类与高贵的夜空精灵的后代,会进化,是一种继承两个种族所有基因优点的新物种。同时拥有比人类更强的体魄和意志力,在魔法造诣上甚至是天才,而且最牛掰的是,拥有近乎万年的生命。但是一般这种血精灵非常之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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