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初期"左"倾错误和政治动乱对经济体制的冲击1966年5月,毛泽东同志错误地发动了"文化大革命"。林彪、江青等人组成两个阴谋篡夺最高权力的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同志的错误,进行了大量祸国殃民的罪恶活动,使全国陷入了全面动乱,我国的经济体制也遭到了严重的冲击和破坏。
一、颠倒是非的"革命大批判"造成经济理论和经济管理上的严重混乱在"文化大革命"中开展的所谓"革命大批判",把许多有关经济体制的正确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理论观点,都当作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的东西横加批判,无限上纲,搅*本文为《当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第四章。
乱了人们的思想。而这种批判又是以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的,因此对经济体制的冲击尤其猛烈,造成的恶劣影响更为深广。
(一)对有关经济体制的正确的方针政策的批判和否定建国17年来,党和政府在组织管理国民经济方面,制定和实行了许多正确的方针政策,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可是"文化大革命"一开始,这一切被诬为修正主义路线,遭到了错误的批判。其中对经济体制影响比较严重的有:把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调整生产关系,在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前提下,允许农民有少量自留地、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以及在局部地区试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等,批判为"刮单干风"、"复辟资本主义"。同时,鼓吹搞所有制的"穷过渡",即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强行使集体所有制加快向单一的全民所有制过渡。
把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提倡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努力改善经营、增加盈利,诬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利润挂帅"。鼓吹"只算政治账,不算经济账","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荒谬论调,完全否定社会主义的经济核算和经营管理。
把坚持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和按劳分配原则,说成是"腐蚀工人阶级",是"产生贫富悬殊和阶级分化的经济根源"。全盘否定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甚至连计时工资也企图否定,极力鼓吹在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把加强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必要的集中统一领导,斥为"条条专政"、"扼杀地方积极性",大搞自成体系、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
把严格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说成是"修正主义的管、卡、压"。公然鼓吹要"建立没有规章制度的工厂",煽动无政府主义。
把在坚持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学习外国先进技术,诬为"洋奴哲学"、"爬行主义",鼓吹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蒙昧主义。
这种错误的批判,颠倒了是非,否定了我们党和政府建国17年来在经济建设方面制定的大量的正确的方针政策,否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宝贵经验,而用一套"左"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取而代之。它直接损害了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把这一时期经济体制的变动引入了歧途。
(二)对合理的经济管理的规章制度的批判和否定。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党和政府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农业、工业、商业、教育、科技等各方面制订了一系列比较合理的规章制度。在"文化大革命"中,这一切却被当成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东西,遭到批判和否定。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对1961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的批判。《工业七十条》中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国营企业管理体制的指导原则,还没有来得及在实践中很好贯彻,就被全盘否定了。例如,《工业七十条》规定,国营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又是国家计划指导下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权自主地使用国家交给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有权与别的企业订立经济合同,有权选择工人的工资、奖励形式等等。这本来是对原来经济体制的新的改进,却被扣上一顶"把社会主义企业蜕变为资本主义企业"的大帽子,进而荒谬地把企业定性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的阵地",要求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服从阶级斗争的需要。再如,《工业七十条》规定,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企业党委的主要任务是搞好调查研究、实行检查监督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而不要去代替厂长,包办行政事务。这本来可能成为实现企业内部党政合理分工的一个良好开端,却被斥为"摆脱党的领导"、"让"走资派"篡夺企业领导权"。《工业七十条》在建立生产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搞好企业民主管理等许多方面提出的基本原理,对于国营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批判和否定《工业七十条》,对经济体制,尤其是对企业管理体制造成的消极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三)对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的理论观点的批判和否定。
50年代后期,我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总结并吸取国内外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我国"大跃进"时期的深刻教训,围绕着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按劳分配等问题,展开了理论探讨,曾提出过一些有关改革经济体制的正确建议。当时,具有代表性的是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同志。他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就对改革我国经济体制问题,从理论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比如,要在计划工作中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要注意运用经济杠杆,提高利润指标在经济管理中的地位;要扩大并适当规定企业经营管理的权限,正确处理国家集中领导和企业独立经营的关系;要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并把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等等。孙冶方同志的这些正确的理论观点,早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前就受到了不公正的批判,阴谋家康生曾给孙冶方同志扣上"经济战线最大的修正主义者"的罪名。在"文化大革命"中,把孙冶方同志的理论观点当作"修正主义的黑标本"进行批判,这不仅在理论上混淆了是非,而且堵塞了研究、探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道路。
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按劳分配原则,是建立合理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理论前提。毛泽东同志过去曾多次明确指出,我国现阶段还要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还要坚持按劳分配。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左"倾错误的发展和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某些设想和论点的误解,又把这些社会主义原则作为必须限制的"资产阶级权利"而加以否定。江青反革命集团利用这种理论上的错误大做文章,掀起了所谓"批判资产阶级法权"的运动。张春桥、姚文元炮制反动文章,把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按劳分配原则诬蔑为"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重要的经济基础",还说什么"如果不加限制,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就会更快地发展起来"。这种错误的批判,是为他们在"文化大革命"中推行一系列"左"的经济政策制造理论依据。由于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使这种错误的理论长期处于合法地位,给以后经济体制的改革带来了很坏的影响。
二、政治动乱对经济体制的严重破坏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一伙为了篡党夺权的需要,利用"中央文革小组"的名义,竭力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使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陷入全面动乱,经济体制也随之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1966年5月12日,"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处处、层层揪斗"走资派",搞垮各级党政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开始时,工业企业相对说来,乱得还比较轻。12月3日,林彪在党中央的一次会议上提出,工交战线有严重的阶级斗争,工矿企业的"文化大革命"必须大搞。由此,企业的正常生产很快被搅乱。1967年1月,王洪文纠集上海32个"造反派"组织,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得到"中央文革"的肯定和支持,遂使"夺权"风暴席卷全国。这以后,所谓"斗、批、改"、"清理阶级队伍"、"批林批孔"、"评《水浒》"、"反击右倾翻案风"等大规模的各种运动一个接着一个,动乱的局势整整延续了十年之久。
首先是组织上被搞乱了。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经济管理机构,上至中央各部委、下至企业的生产指挥系统,都受到冲击,有的甚至被撤销;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挨批斗,被当成"走资派"而排斥;大量宝贵的档案资料被抢劫或销毁;一批投机分子、打砸抢分子、阴谋分子乘机爬上各级领导岗位。国家已不能正常行使管理国民经济的职能。以最重要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国家计划委员会为例,由于政治动乱的冲击,"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被打乱,工作基本陷于停顿。1967年和1968年两年,甚至没有编制年度计划。1968年12月,成立了一个仅十几个人组成的业务班子,并规定原计委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搞所谓"斗、批、改"。1970年6月,又决定将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工业交通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国家物价委员会、劳动部、物资部、地质部、中央安置办公室等九个单位合并,成立"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全部编制为610人,仅占原有编制的11.6%。这样薄弱的力量,显然不能胜任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这一阶段国民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处于半计划或无计划状态。
社会生产秩序也被搞乱了。宪法、党章等成了一纸空文。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派性大肆泛滥。许多矿山、工厂停产或半停产,不少地方铁路运输遭到严重破坏。在这种情况下,不得不采取非常措施。从1967年5月开始,党中央先后发布命令,对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及一批煤矿和重要工厂实行军事管制。
经济管理体制方面的一些重要规章制度遭到废弃或被随意更改,造成了很大的混乱。例如,1966年11月26日,江青接见所谓"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的头头,胡说现行的合同工、临时工制度"就像资本主义对待工人一样","非造这个反不可"。在她的煽动、支持下,"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强迫当时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劳动部的负责人签发了一个《联合通告》,完全否定了合同工、临时工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规定合同工、临时工一律不准辞退,已经辞退的,要召回来,并补发全部工资。从而引起了全国各地大批工人外出闹转正、闹晋级、闹福利待遇的风潮,严重地冲击了国家的劳动工资管理制度。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国务院于1967年1月和1968年1月两次发出通知,宣布"红色劳动者造反总团"、全国总工会、劳动部的《联合通告》无效,规定劳动、工资、福利、奖金等制度的改革,放到运动后期统一处理;合同工、临时工、轮换工等,在中央未做出新的决定以前,一律不得转为固定工;企业利润分配办法也不允许擅作变更。
"左"倾错误和政治动乱对经济体制的冲击、破坏,还表现在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大搞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升级"、"过渡"和割所谓"资本主义尾巴"。"文化大革命"前,经过经济调整,我国所有制结构有所改善,集体商业、手工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个体经济也慢慢有所发展。"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一进程发生了急剧逆转。1967年,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煽动下,大刮集体所有制转全民所有制的歪风,搞所有制的"升级"、"过渡"(指农村由生产小队核算升为大队核算,大队核算升为公社核算;"小集体"向"大集体"过渡,"大集体"向国营过渡)。一些地区将农民从事编织、采集、渔猎、饲养等家庭副业,说成是"资本主义尾巴",统统砍掉;把自留地说成是"资本主义的复辟地",强迫社员搞"三献一并"(献自留地、宅边地、自有果树,并队"升级")。据统计,江西省2/3的自留地被没收,1♀4/的大队由小队核算升为大队核算。有些地方将城镇的手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合作社以及合作商店作为资本主义性质的东西,大砍大伐,保留下来的,也推行国营经济的一套管理制度。集市贸易几起几落,到1976年几乎已完全关闭。供销合作社也于1975年正式改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商业。
人为地使经济结构单一化,其后果是严重的。在农村强制扩社并队、轻率改变核算单位的过程中,集体经济又一次受到破坏,许多社队储备粮、公积金被"分光吃净"。对农村多种经营和社员家庭副业的限制,减少了农副土特产品的供应,引起市场紧张,影响人民生活,随着集体商业、服务业、手工业的缩减,集市贸易的关闭,以及个体商贩的取消,商业服务业网点大大减少,基本上形成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流通渠道日趋单一。这样,一方面限制了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又造成买难卖难、吃饭难、做衣难、修理难,等等。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以盲目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的大变动"文化大革命"的前期,即1969年以前,经济体制已经受到了冲击和破坏。到1970年,又开始了一场以向地方盲目下放权力为中心内容的经济体制的大变动。
扩大地方权力,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中央的统一计划下,让地方办更多的事,这是毛泽东同志的一贯思想,无疑是正确的。但要依据每个时期的情况,对扩大地方权力掌握一定的适度点。1961年后,适应调整任务的需要,在经济体制上强化了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在当时是十分必要的。随着调整任务的完成和经济形势的逐步好转,中央在某些方面集中过多,影响地方建设事业的发展。为此,1964年后,权力的下放已经在某些方面开始进行。1966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给刘少奇同志的一封信中指出:"一切统一于中央,卡得死死的,不是好办法。"①这已经预示着,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一场以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的大变动即将开始,只是因为随之而来的"文化大革命"使全国陷入严重动乱,经济体制的变动才不得不暂时搁置了下来。
到了1970年,改革经济体制的问题被提上了日程。当时,有两个方面的因素,对于促成这次经济体制的变动,以及对于变动的方向,都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是所谓"以战备为纲",强调各地方都要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在战争危险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全国军民保持高度的警觉,加强现代化国防建设,是完全必要的。但国防建设要同国家经济建设相适应,并要按照统一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当时,由于对国际形势的分析估计不够切合实际,认为新的世界大战随时可能爆发,便把对付①毛泽东:《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一封信》,1977年12月26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