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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老汉喜当爹、客栈传奇事(大章)

黄巾兵,这是东汉末年的鲜明标志!毋庸置疑,城关上的士兵将灰头土脸的王越当做黄巾军的哨探了。

穿到哪里不好?穿到了汗末,正是大汉王朝穷途末路的时候,奸雄四起、硝烟遍地。

“坑爹啊!”王越暗骂一声,再也不敢多作抱怨,看到刀光浮现,顿时拔腿就往回跑。

后方兵甲汇聚,四面八方几乎都有官兵的身影,很快就将王越围在圈中。浑浑噩噩的王越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着那种酷刑,看着凶神恶煞的兵丁,一时间竟然忘记了求饶。

好在老汉踉踉跄跄得感到,在外面又是憨厚卖笑,又是掏出银子打点,“啧,这几位爷,莫要为难小的,本钱不多,倒能让几位爷去醉花楼吃几杯花酒。”

士兵头领并不领老汉的情,也没有去接那银子。只是冷冷说道:“县爷下了禁令,前有云台山起火,后有黄巾贼占山为王,为保桃源和平,所有黄巾反贼一律就地处死。”

这一下,王越感到了事态的严重,毕竟在迷迷糊糊的梦境过后,这已不是二十一世纪那个讲究和谐法治的社会了。面临莫须有的死亡罪责,王越真切得体会到了“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无力感。

首领摆了摆手,示意将贼人拿下。这时候老汉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推开阻拦王越的两位士兵,就挽着王越的衣袖试图逃走。

走?能走的了吗?王越可不像古人这么迂腐,四面八方虎视眈眈的士兵足有三十多号,就算你逃离了眼前的包围圈,那外围呢?

老汉这一拉之下,王越杵在原地并无逃窜的迹象。一老一小这一举动,士兵首领以为是畏罪潜逃,当即怒不可歇,对身后的下士指点一二,两位士兵就拔刀上前。

“军爷,切不能冤枉了好人啊。他不是黄巾贼,他是县爷亲自任命的河东尉曹吏,同为老朽的犬子。”

咿?士兵纷纷驻足不前,面面相觑。

首领往近了两步,认真打量着王越,也看不出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只是有一股刺鼻的糊辣味直面扑来。

老汉忙着解释:“犬子前几日去陈留执行公差,恰遇云台火势,差一点回不来了。”

首领哦了一声,绕着王越来回走动,最后停下脚步,孔武有力的手伸向王越胸前。

王越胆颤心惊,只有一味的赔笑,这种看人眼色的事情,心中虽有强烈的抵触,却也无可奈何。

扑哧,王越裹在上身的半截外套被撕扯下来,经过烈火的熏烤,早已不复之前的摸样,唯独眼色显得枯黄。

“既然不是黄巾贼兵,为何身穿黄皂衣裳?”首领抓着废布料,表情严酷起来。

“呃,军爷。我要是黄巾贼,为何还身穿黄衣招摇过市?那岂不是自投罗网么?说来也巧了,那天我穿的是白色的行衣,兴许是遭到了烈火的烤焦,变了眼色。”王越终于按耐不住,道出了心中的苦水,不过那一声“军爷”喊的是十足的委屈。

“嗯。”首领轮番打量着眼前的一老一小,再次问道:“这么说你当真是河东的尉曹使?”

王越目光闪烁,权衡利弊,觉得老汉没有必要加害自己,索性应道:“我便是尉曹吏王越。”

“这老汉跟你是啥关系?”

靠!老汉不是之前说的很清楚了么?王越心中有种暗骂不爽的冲动,如今首领问起,又不知道如何回答。

唯独老汉是气急败坏,在一旁催促,“儿啊,事情不大,军爷会逐步审查的,咱爷两是好人,冤枉不了的。”

士兵首领听着也有一些欣慰,故而自言自语道:“老汉说的极是,我桃源不比清河县,在这里只要是好人,都不会被冤枉的。即便是冤枉了,到最后也有贾大人给我们做主。”

他这一番话,有些自吹自擂的意思,不过也给王越无形中施加了一层压力。

等再次问起王越,这个老汉跟自己的关系时,王越只好黑着脸,说道:“他是我爹!”

自此,城关受阻事件算是告了一个段落。王越心中虽然有诸多的无奈,也只好承认这个事实,毕竟,无论在哪个时代,爹都是赖以生存的必要靠山。当然,在这个战乱纷飞的年代,甭管贫穷还是富贵,有爹终归不是一件坏事。

老汉居住在桃源镇以南的地方,在王越的认识里,南边应该都是发达的沿海城市,可到了这里却是大错特错。这里简直是一个贫民窟,生活居住着的都是一些以拾荒、补鞋、卖柴为生的穷苦人民,唯独有一点跟现代的大都市差距很大。那就是这些贫民都居住着独门独户的大院子,而不是筒子楼!

“儿啊,折腾了一夜,洗洗睡吧。”老汉在门外揉着疲惫的双腿,边上放着半坛桃花酿,酒坛破了沿,香醇的酒味渗出,飘远了十里八乡。

王越洗了个冷水澡,回到榻上倒头就睡。次日睁眼,老汉已不知去向,榻前收拾整齐的干净衣物摆放有序。

对着发黄褪色的铜镜,王越拾了一身青色的长袍,袍翼往胸前一系,赫然发现自己跟古代的公子哥长得确有八分相似。

“衣服正合适,真是可怜老汉那真儿子了。”王越想着,或许那名跟自己同名同姓也长得相似的人,早被那场大火给毁的灰飞烟灭了。

走出房门,偌大的院落显得寂寥无比,酒坛还在之前的位置放着,坛子已干,仍然长留暗香。

王越不是个痴酒的人,没有传说中酒仙那样的独到见解,可作为考古者,常年奔波在阴暗潮湿乃至凄凉恐惧的地方,酒,成了日常不必可少的伴侣。

还未从穿越带来的悸动中缓过劲来,王越就出门循着酒香绕道而去。

古时候的街道,似乎无处不散发着美酒的味道,从城南走到城东,一座气派的酒楼映入眼帘,“王氏客栈”!

王越咽了咽喉结,浑身生出了无穷的力量,似乎十来天的旅程,让他渴望着快慰难忍的酒瘾。

距客栈酒楼还有三丈远,就听得叮铃铃、木哒哒的钵盂、铃铛跟大鼓之声伴着老奏传了出来……

紧接着,颇有古代特色的客栈说书人讲述了一连串的传奇轶事。

听到一些稀奇古怪的评论,王越脚步生风,进入客栈,点了三碗清酒便坐了下来。

说书人是客栈掌柜,一位年过四旬、满面沧桑的男子,这个人看似文绉绉的,但身上好似有一股魔力,只要他讲述出来的故事,都能博得众人回味无穷。

客栈之内,杯来盏往,每日酒钱收入不计其数,许是生意赚的盆满钵满,掌柜得扇子一摇,神色变得异常严肃。

“诸位,今日老朽难得高兴,前些时日恰遇千载难逢的云台大火,实在是大快人心。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云台仙人的故事。”

要知道,在没有战乱的地方,男人们除了农耕之外就没有其他的娱乐途径,所谓的饮酒也只是为了打发心中的孤独寂寥。再加上,古人大多古板,不愿意接触新鲜的事物,因此也只能在酒席间听听说书人的讲述,然后回到家中独自回味。

时间一长,这些酒徒宾客听的两耳生茧,对老生常谈的题材也提不起兴趣,如今掌柜的一说云台大火,顿时掉足了所有人的胃口。云台大火刚过,朝廷派中郎将巡抚幽州,一系列的变故显得事态重大。寻常百姓哪里能知晓其中的猫腻,因而,掌柜的话音刚落,底下就传出一片焦急的催促声。

掌柜的打了一角酒,行将就座,继而神秘兮兮的说道:“云台山上有仙人呐,仙能变幻万千,更是屹立千百年岿然不动,传说中,是一位自称黄石山人的地仙。这一次大火,完全是天怒人怨,是因为有人斩杀了神仙的儿子。”

“什么人竟有这么大的胆子?连神仙也杀?”底下人们议论,或许在他们心中,神仙的儿子也是神仙。

“能杀神仙的也一定是神仙,哎,老王你今儿给大伙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王掌柜沽了一口酒,看着意犹未尽的众人,笑道:“想要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底下一阵郁闷,众人怅然若失的样子让王越有些好笑。

“愚弄人心,雕虫小技。”王越撂下一句话,往桌上扔了几块铜板,潇洒离去。

出了客栈酒肆的门,这才切身感觉到了正午时分,热闹非凡的街景。街道上各种说不尽的喜庆,各种道不完的悦动的喧嚣,就像村民们的心情一样,荡漾在无忧无虑的海洋中,围绕着客栈,围绕着村庄,围绕着小镇。

这样和谐安详的生活气氛,怎么都跟战乱年代显得格格不入,可事实就是如此,这桃源镇,恐怕也是整个大汉国土上最安静平和的地方了。

这里生活着的都是土著的居民,就跟王越所见到的热闹的情形一般,是桃源农民们的一段生活缩影。

走过街道尽头,王越环顾着祥和的环境,此时心中的恐惧跟无知都一扫无遗,兀自感慨道:“既是桃源和谐世,谁不想做大官人?”

是非过错就不用说,王越深知,那些小说里杜撰的情节发生在了自己身上,那么既然来了就没想要灰溜溜的回去。

“河东地牢!我来了。”认清了自己的身份后,王越发出了如此的呼吁。自此就在和平的桃源镇开始了另外一种生活。

三年过去,王越已将那盏长信灯封存在院落的地窖之中,三年的时间,能够发生很多事,也能改变很多人。比如说,三年的时间王越差不多被古人同化,再比如说,汉灵帝驾崩,少帝刘辨继位……

三年过去,王越阳刚之气愈发纯正,鼻尖宽阔,四方脸,棱角分明。再加上浓眉大眼,皮肤平整,虽然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但也让不少同龄人眼馋,众人眼馋的是因为王越少言寡语,不跟邻家男孩们那样整日无所事事,也不跟他们那样,闲着四处跟良家闺女们套近乎。即便是这样,王越还总是收到不少长相俊俏的女孩子的眉目之情。按理说,王越今年满十八,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可到了关键时候,那些姑娘们都不愿意再跟王越来往,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说王越还小,只适合做表兄妹;有的也说,王越没有谋得一份可靠的差事;也有的说,是因为王越大男子主义,怕跟了他吃亏。

对于这些由头,王越倒也没放在心上,大丈夫何患无妻?

倒是狱卒这一份差事,让年轻轻轻的王越学到了很多,要说这桃园镇虽然安静祥和,但牢狱里面关押的却全是带冤的无辜百姓。其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几年来陆续逃难到这里的,很大一部分人,忍不住饥饿跟寒冷,万难之下,有人做出了偷鸡摸狗之事也就在预料之中了。不过王越的命运比他们好点,他们是罪犯,而王越是狱卒!法不容情,王越对罪犯能有的也只是一份怜悯。

王越有一位好友,名叫赵朔。跟王越一样同是狱卒。不过赵朔的家境要好许多,其父赵老爷子是有功名在身之人,多年勤劳致富,成为了有名的大富豪,在桃源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怎奈老赵的儿子不争气,愣是喜欢当年跟他爹一样的生活,喜欢当狱卒,喜欢看管罪犯;金山银山架不住儿子苦苦相求的火焰山,无奈之下,老赵只好忍痛将宝贝儿子给安排到狱中做事了。当然了,王越之所以跟他结交,也正是喜欢赵朔身上那种执着的精神。

赵朔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不喜欢马屁精,狱中的差事也不是达官显贵们看得上的,能做的大多是一些能吃苦有责任心的穷苦子弟,可想而知,一个官家的孩子在里面,那得有多少人拍马屁。唯独王越,对他冷言冷语,漠不关心。话说人都有个好奇心,王越这样,赵朔就注意了。一来而来,两人就成了好朋友!一个官家子弟跟一个拾荒者的后代做起了兄弟,这在桃园镇,也算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王越跟赵朔熟识了,自然也就经常饮酒高歌,畅谈抱负,久而久之,王越跟赵朔也就成了王家客栈的熟客。

赵朔来此饮酒,说是仰慕酿酒之人,而王越来此陪醉,却是来听王掌柜如何用各种故事桥段来唬弄顾客的。

三番五次前来,赵朔兴高采烈而归,王越每一次离开客栈都抱着一份沉重的心情。

回到家后,已是深夜。

熟悉的破旧却干净整洁的四合院,王越哼着小曲,进入院落。发现老汉孤身坐在轮椅上东张西望。

“老汉爹,这么晚了您还不睡?在院里小心受了风寒,来我扶你回去。”

老汉忙不迭的想要站起来,嘴角缓缓扬起,说道:“儿啊,饭菜都做好了,就等你回来咧。”

王越心头一阵暖流窜动,眼前的老汉手脚不便,还是无日无夜的生火造饭、铺盖床席。

爷俩坐在席子上,促膝长谈似乎成了爷俩每天必做的功课,聊的无非就是王越监狱中遇到的事情跟老爷子拾荒遇到的善人。

老汉扒拉着碗里的饭,咬着舌头,含糊的说道:“诶,我昨儿个去给马员外家收拾花园,听马府的管家说最近桃源镇出现了不少新面孔,其中有不少面相奇特,似乎可以贵为一方之雄。”

王越叹了一口气,说道:“一方之雄那又怎样?监狱里面关押着的不都是一方之霸么,还不是被迫害的永生不见天日。”

“哎,小儿无知,监狱是什么?那只有和平年代才有?偷鸡摸狗、虎狼之盗,那都是被逼无奈的,要是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谁会去冒那风险,就像你老爹我一样,说来也窝囊,没那个胆量去干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就发达不了。”

“爹啊,您看着也是明事理的人,幸亏您没去干坏事,要不然我这狱卒每天可就有事干了。”

老汉搓了一口小酒,嘴里发出滋滋的声音,老脸一红,说道:“儿啊,凡事不破不立,做人要学会居安思危,外头兵荒马乱的,可别想着以后桃园镇还是安静祥和,听爹的话,娶个媳妇儿好好过日子,要是黄毛子们打到这里,就带着家室远走高飞。”

“嘿嘿,老爹,娶妻之事还为时尚早,我这不想着一心在照顾您老人家么。”

老汉放下酒碗,摸了一下嘴巴,将头扭到一旁,愤愤说道:“你别管我,我走不动了,晚年最大的希望就是看你成家立业。”老汉回过神来,看着儿子柔声劝道:“儿啊,我晚年得子,是不幸中的大幸,再说我老了也不是没事干,最近呐,我跟河边那编草鞋的刘先生走一起了,那人呐,啧啧,不简单呦。”说着,老汉摇晃着站起身。

“爹,我扶着您。”

老汉走到床榻前,艰难的弯腰从塌下取出一双草鞋,扬着手说道:“新买的鞋子。”

买的?该不会是您那好基友送的吧?王越嘴上不说,心中有诸多难言之情,想到河边那编草鞋的男子,又忍不住劝阻道:“您说的那编草鞋的人,可是刘疯子?”

说到这老汉不干了,摔下手中的草鞋,坐在榻上,激动的说道:“你凭什么这样谈论别人?就因为别人说他是疯子,那就是啊?你什么时候学会用自己的眼睛看?”

王越很少见老汉对自己发这么大的火,心想那刘鞋匠不就是个整天吹嘘自己是皇族亲贵的疯子么,至于么还。

拧不过老汉,王越只好服软,王家客栈饮了一晌午酒,这个时候的王越也迷迷瞪瞪的,赶早就把老汉一顿安抚,最后说了一通编草鞋老刘的好话,老汉这才悻悻的睡去。

次日,王越起床下地,看到自己塌下新鞋时,不由得多了一份温暖,老汉一宿也忘记了昨晚的不快,饭菜早已备好,这或许就是父爱的伟大之处,总在微小的环节中展现的淋淋尽致。

“这鞋是那鞋匠编的吧?”

“那是,对了昨天老刘没要钱,你吃完饭就把这半壶酒给他送去,天凉了,好暖暖身子,也算是我们对他的谢意。”

“还是您会照顾人,这我就给送去。”王越简单的洗漱,穿了一身粗布大袍就出了门,身后老汉一阵苦笑,自叹道:“年轻人,总有长大的一天的。”

桃园镇的河边,一大早便人满为患,大多数百姓家的妇女,都是出门洗衣、收拾家当的。不管在哪,女人的事业也只是如此,不过相夫教子,好像是大多数女人都心甘情愿做的事情,要是真赶上乱世,那就如丧家之犬了。

一路上,王越跟长辈同辈们点头示好,这里的人都比较好相处,唯一的缺点就是爱嚼舌头,这一点,王越也颇为理解,要不然,那编草鞋的人也不会成为受害者了!

刘记鞋铺,门面有点破损,不过不影响生意兴隆。这和谐的镇子固然有它的好处,这里的人虽然爱嚼舌头,可要是谁家里需要个鞋子、马鞍什么的,那自然也是来关顾草鞋刘的店铺,淳朴使然,刘记鞋铺也做成了这里的老字号。

王越拎着烧酒,兴高采烈的走来,刘记鞋铺狭小的门前顾客也蛮多的。王越很少跟刘鞋匠挨的这么近,不过王越发现,眼前正在低头编织草鞋的刘鞋匠也就是穿着破烂了点,头发凌乱了点,要说他是疯子,还真是不至于。

刘鞋匠一个大老爷们,手上的活看着还是非常细腻,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七尺大汉居然会做这样的针线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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