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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出征

严恺之看着眼前金线绣双鱼宝蓝色荷包,有些眼熟,想了想,立刻明白这是当初他拿错给韶华的那一个。可是由李斯年拿给他,不免有些奇怪,严恺之犹豫了一下,并没有接。

李斯年硬塞到他手里,沉声道:“五娘感谢兴勇伯夫人把琵琶送给她,转赠给你的谢礼。”

他自然不会说,这是韶华连夜做的护身符,特别还是在他走漏风声的情况下。要说起来,自己还是他们的怂恿者,想到这里,李斯年不禁皱了眉头。看严恺之抿紧双唇,似有疑虑,便道:“不过是个护身符,快快收好,别是让人看了,还以为你在贿赂我。”

严恺之闻言,扫了他一眼,这分明就是他在贿赂他,怎么到李斯年嘴里就变了。

且不说这里面是不是护身符,这个荷包原本就是自己的,收回来也并无不妥,也就没再推迟。

“五娘是个好姑娘,你自己要小心。”李斯年的口气像是默许了他们的事情。

严恺之有些莫名其妙,眉头紧蹙成峰,“李探花是不是误会了,我和五娘子并没有……”严恺之斟酌用什么词好,他知道韶华对他似有意思,可自己并未往那方面多想。一是韶华尚未及笄,二是他切勿新谈论婚事,听李斯年的口气,似乎有把他当做妹婿的意味。

不想,李斯年轻笑,“你若无心,那琵琶一事怎么说?”

严恺之肃言,“那是我阿娘的主意,不过是遇上有缘人罢了。”

等他从宫里回来,宋煜绘声绘色手舞足蹈地把韶华那夜的表现说出来,更是将她的才艺夸得口沫横飞。兴勇伯夫人和兰芝都很吃惊,她们在京中这么久,从未听闻有娘子的琵琶这般高超,顿时也来了兴趣。严恺之则心中困惑,先是托了周嫣让兰芝把一本手抄的《地藏经》送来。乍一看去,他吓了一跳,还以为是缡纭夫人真迹,急忙让兰芝退回去。被兰芝提醒后,才发现,这不过是手抄本,但字迹清新漂亮。

兴勇伯夫人本就是缡纭夫人的追崇者,一概和缡纭夫人有关的东西,她都急欲收藏。严恺之虽觉得头疼,但还是默默帮着母亲搜寻,只是他万万没想到会发现这么一个珍宝。

无论是先前韶华通知宋煜把他接回去也好,这一次抄书送经也好,严恺之心中对韶华还是有感激的,所以才不反对兴勇伯夫人把这么贵重的琵琶送给韶华。

“那芸香阁的香粉算什么?”李斯年看他一脸呆滞,“宋煜说是你让他转送的。”

一盒香粉倒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只是未有婚约的男女赠送香粉胭脂,不免让人瞎想非非。

严恺之顿了一下,额头顿时爆出青筋,冷哼道:“宋煜!我决不饶他。”急忙对李斯年解释:“这件事我并不知情,这香粉也不是我的用意,请代为转达。”

“转达什么?转达你对她没有意思?让她死心吗?”李斯年心里顿时升起一股莫名的怒火,好歹是自家妹子,就算眼前是皇子王孙,这般无礼的话也够让人恼火了。“如果真是这样,那穗凤楼一事,你想作何解释?”

严恺之惊诧地抬起眼,看着李斯年,“你怎么知道?”

李斯年冷笑,“你以为你一句话就能让他们乖乖闭嘴?”都察院最不怕的就是威胁,他们还生怕没事可以弹劾呢。所幸是李斯年经手,也知道这件事和自家有关,所以悄悄给掩盖住,罚了几百两,让穗凤楼脱身出去。

“你想如何?”严恺之站直了身子,眼睛半眯,想着捕捉猎物的豹子,身高虽不足李斯年高大,可是气势远在他之上。好像李斯年只要说出一句不敬的,他立刻就能扑上去,一招将他制服。

李斯年也不是京中那些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公子哥,心中虽然被严恺之的气势所震慑到,可一脸冷漠严肃的表情也没显出他的心慌。

一时间,过往的人都要绕着走,不知这两个人高马大的人到底要做什么。

半晌,李斯年只是叹了口气,看着他幽幽说了一句:“此次出征,自己小心些,别让五娘担心。”也不管严恺之顿时呆住的表情,转身就走。

还以为李斯年是想挑衅,结果一句话就松了他的气势,严恺之心里不是滋味。

想到那个机灵古怪又活泼可爱的小人儿,严恺之忍不住看了看手中的荷包。虽说自打皇帝金口说了一句京中四君子,他们四人无形之中像是披了一件金光闪闪的外衣,走到哪里都会受人议论。他心里有些不爽,可这话是皇帝说的,他总不能反驳吧。况且,这也算是一种夸奖,只不过被人口相传,一传十十传百,流传到民间再听到他耳朵里,就仿佛是皇帝亲自给他们加冕,个个都攀着想来给他说亲。

其他三人,严恺之并不清楚,就他自己来说,现在并不是成亲的时候。本朝有郎君有立功而成家的先例,所以便是及冠后再成亲也不会有人非议。只是现在有了这么个头衔压着,就算他不想成亲,也整日被人烦。李家兄弟倒是跑得快,一下子就各奔东西,弘方出身尊贵,定然没有人敢随意上门,所以这个头衔真正负担的是他。

也有过好几回走在路上被掷香囊扇坠,也有请人托红娘上门,可像韶华这般第一次见面就扑倒的,他确实从未见过。

只不过当时并未细想,见她不过与兰芝一般年纪的小丫头,也便没放在心上。只是宋煜三番两次地调侃,让他有些不悦。而燕上居的相遇,严恺之算是正式地认识她,可这半夜三更,月黑风高的情况下,还险些被她踢断脚,实在不能说是美好的邂逅。只不过因此对她有了一种区别其他娘子的感觉,一个书香世家的娘子,身手竟然如此灵敏有劲,任谁都觉得有趣。

不消他去打听,宋煜总是自动自觉地将韶华的事告诉他,比如偷偷把宋芸的脚踢伤,害她躺了两个月;比如承认不注意,偷爬上树摘果子;比如和宋芸在忠义侯府各展身手,大献琴艺。从一开始的无视,但渐渐觉得好玩有趣,有时候还忍不住为她捏一把汗。

可是,不管如何,他始终觉得韶华就与兰芝一样,是个长不大的小娘子罢了。

拿着荷包走回家,还未坐定,宋煜就一脸着急地冲进来。

“快,快去救人!”宋煜拉起严恺之的手就往外走,严恺之一听大惊,反手扣住他的手腕,厉声问道:“发生什么事?我阿娘怎么了?还是兰芝出事了?”

因为严恺之要远行,皇贵妃以二皇子婚礼需要人手为由,将兴勇伯夫人母女唤进宫。严恺之早就习惯这种看似照顾,却处处牵制兴勇伯府的作法,只叮嘱兰芝要好生照顾母亲,让他外出无后顾之忧。也正因为如此,他必须为妹妹寻一个实力出众,并且忠实可靠的郎君,才不至于委屈了她。

“不是兰芝,也不是夫人。”宋煜摇了摇头。

严恺之这才松了口气,放开他的手,“那救什么人,二爷在宫里好好待着,不必我多事。”

“也不是二爷,是李五娘!”宋煜没好气地说。

严恺之表情一滞,竖起瞳孔,打量着宋煜,“她怎么了?”明明才和李斯年见过面,难道李斯年回去跟她坦白,然后她伤心地寻死觅活了?

忽然,严恺之重重咳了一下,心中有些懊恼,脑海里一闪而过的紧张。

“我刚刚回去听到,我伯姆要替宋琰这个混小子上李家相看。”宋煜对这个叔伯兄弟没什么好感,看严恺之表情呆呆,急得骂道:“你怎么没点反应的,要是李家答应了,你就没戏了啊。”

严恺之瞥了他一眼,“李家若是觉得不错,答应也正常,只不过宋琰纨绔了些,怕是李家看不上。”

虽然被严恺之这么吐槽自家兄弟,宋煜丝毫没有半点不满,只是对严恺之的淡漠很是恼火,“你就一点都不担心吗?”

“我担心什么?”严恺之反问。

“担心李五娘许了别人家啊!”宋煜气得跳脚。

“我与她清清白白,未曾有婚约媒言,她许了别人家与我何干。”严恺之说完,有些不自然地转开脸。

“你真是,气死我了!人家小娘子都表现得这么直白了,难道你就没点感觉嘛?”宋煜忍不住为韶华打抱不平,不得不说,那夜花灯会,他确实被韶华惊艳到了。“你若无心,那何为送那么贵重的礼。”

那一瞬间,他仿佛看见的不是一个年少无知的小娘子,而是一个风华绝色的佳人。就他所知,花灯会后,京里顿时掀起一股琵琶风。因着古琴古筝多得是娘子相学,练得再好,也不过宋芸上下。可是韶华一曲琵琶,仿佛让人眼前一亮,纵然不能越过宋芸,却让人记忆深刻。

想到这个小娘子对严恺之这么执着,宋煜都忍不住有些羡慕了。可现在严恺之却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让他觉得又是生气,又是无奈,真为韶华着急。

“我还没问你呢,那香粉是怎么回事!”严恺之厉声问道。

宋煜有些心虚,“那、那还不是因为你都不懂,就连兰芝用的都是托我去芸香阁买的,我就顺手帮个忙而已。”既能替严恺之讨佳人欢心,又能牵个红线,其实他也是挺乐意的。“你别忘了,她可是帮了你的大忙。”

“那琵琶是我阿娘送的,与我无关,我自有我的办法报答她。”严恺之严肃道。

“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人家最想要的谢礼是你以身相许……”宋煜还没说完,就挨了严恺之一脚,宋煜心中恼火,自己一片好心全当驴肝肺了。索性耍起脾气来,嚷嚷道:“罢了罢了,最好是李家答应了,我就多了个有趣的弟媳,让你这个蠢木头后去。”

宋煜嚷嚷着,双手负背,摇摇摆摆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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