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国家发现的顺风顺水。我的叔叔婶婶抓住机会。在城里混的如鱼得水。
都在城里安家落户了。
我最大的哥哥考上了北方最牛的大学。
最疼我的三哥也考进县城最好的高中。
四哥成了体育特招生。直接保送进省府中学。
五年级,我也依然是年纪第一。
04年,我们全族同庆。甚至爷爷也打消了不让我上学的念头,让我们姐妹继续上学。改革开放了,那么顽固的人也知道再穷不能穷教育。
在外人看来,我们这个姓的人都有出息啦。什么文曲星下凡这种话传到爷爷耳朵里。他自然乐的开怀。每当这时,巨额学费的重担才会让他紧皱的双眉舒展。
这个笑的跟弥勒和尚的老头子紧了紧裤腰。低声跟奶奶商量着再去承包下谁谁谁家的水田。争取来年粮食增产了好多给我们姐妹存点教育经费。
他已经七十二岁了,奶奶七十四岁的老人家。大半个身子埋在土里的人了。他不放心我们两姐妹啊。
那么多的儿子女儿都只靠不住。活该自作自受。甚至养老钱迟迟不提也有了名正言顺的借口。
我懂,也急。
当二伯带回来一对城里没法生育的有钱夫妇。我立马爽快的答应了他们的要求,条件只有一个。要么全部领养,要么全部不领养。
离开的时候,我没敢看爷爷奶奶。奶奶前一天晚上还在讨论要给我们姐妹俩做一身新衣裳。
妹妹挣扎死活不同意离开奶奶,被我狠心的托着上了养父母的车。
她骂我:“你的良心被狗吃了吧?你亲娘被你逼死了。你亲爸爸被你逼走了。现在,又打算巴结有钱人家啦?……”
我浑身一颤,立马又震惊下来。看也没看她一眼,只轻轻的问。
“骂够了吗?”
她显然没有料到我还能如此冷静的应对,明显一愣。
而至始至终,我没有回头看一眼身后的老人。
然后对着我的养父母欠然一笑,义无反顾的上了车。
当然,我并没有错过二伯父眼里的鄙视。养不家的白眼狼。估计内心也为送走了这个白眼狼而松了口气。
分别的那一刻,他下车就转身大步离开。直到走了很远,我才听到自己说。
“爷爷的哮喘病越来越严重了,卖了我们的钱。记得给他们一些治病。”
二伯父脚下一顿,继而加快了脚步。
我们的新家富丽又堂皇,我那个哭的断气的妹妹一进大门就被眼前的景色震撼了。
养母带我们跟亲生女儿一样,给我们买漂亮的公主裙。梳好看的辫子。说话温柔却带着吸引力。
养父说话不多,但关心恰到好处。偶尔工作不忙,也会带我们去游乐场。给妹妹讲故事。
所以,妹妹很快忘了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叫的甜蜜。
九岁的孩子了,也懂得利益关系。识实物者为俊杰。何况,过惯了好日子。哪里还受得了以前的穷苦生活。
我们被送到私人小学接手最文明规范的教育。尽管我是如此思恋我的爷爷奶奶,依然笑的毫无破绽。
等上初中了。优秀已经成了习惯,而身体发育的越来越美丽。我很满意这样的蜕变。只是看到镜子里愈发跟随母亲相似的眉眼。
内心却产生一种东西叫毁灭。
忘了说,我商人的养父母给我跟妹妹取了个文艺的名字。季拾笑。季拾欢。
养母说,姐姐叫笑起来很好看,取名叫拾笑,意味着重拾欢笑。希望姐姐永远都有迷人的微笑。
妹妹叫欢欢,永世欢颜。
那个女人真心的对我们好,我甚至觉得要是她真的是我们的亲妈妈就好了。
我愈发努力,我要变得更优秀,不能让爱我的人失望啊。
初中生活如期而至,压力如影随形。城里孩子起步高。我只有更加努力。
最早一个到学校,最晚一个离开教室。说话得体,笑容甜蜜。可是我没有朋友。当然,我也不需要朋友。
李君华就是这个时候闯入我的生命中,他缔造了我生命中所有的神话。然后转身离开。
三哥出现在我教室门口的那一天,岁月把这个即将二十的男子缔造的绝代风华。班上的女生都在看到眉目如画的三哥后彻底的不平静了。
我笑的羞涩,却又自豪。
然后,我就莫名其妙的多了很多朋友。我不得不不厌其烦的告诉她们我三哥的所有情况。
少女的懵懂我能理解,就像我每次偷偷的注视我的同桌李君华。
剑眉星目,智慧与外貌并存。并不是如何爱搭理人,更是为人气加分。少年时候的爱恋无非是英雄情节。
我偷偷的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儿。下一次的聚会中我忍不住告诉三哥。
“那那那么优秀,只有世界上最顶天立地的男子才能做你的良人。”三哥看着说话时望着远方。满眼愁绪。
“我要去南方上大学了。那那以后怎么办呢。”
罗祯年喃喃自语。从小最心疼最放心不下的小妹也终于长大成人。有了意中人。以后,再也不需要自己了吧。自己,终究还是要开心点的。
“那么,丽丽会跟你一起去南方的吧?”听到祯年哥要上大学,条件反射,脱口而出。说完就后悔了。
又要回到当年了,张丽丽其实是个比我大了三岁的姑娘。当年情坚毅定留守上海。只因三哥一个微笑就沦陷了。
她说,那时候她还不知道那就是爱情。只是觉得,如果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个男孩子。心会很疼很疼。
她说,她想要做我哥哥的新娘时,我从头到脚的来回打量这个美丽的姑娘。发现这个女孩子的确有着绝美的容颜与我倾世无双的三哥相配。好吧,也不是不可以。
虽然知道三哥也是会结婚生子,尽管知道那样优秀的哥哥没办法不让人喜欢。只是过早知道这样一个美丽的姑娘爱上了他,居然会隐隐吃醋。内心深处,我居然不希望他属于任何人。
虽然后来,每个周末去初中部等三哥放学的就多了个小跟班儿。
她努力学习,想要弥补逃课两年的差距。为了心爱的人那么努力的人在后来我见过很多,这样子不要命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如果没有遇见李君华。我不会理解这样的感情。
无奈她的美貌跟智慧没有成正比。勤劳没有给她带来好运气。
再后来,听说她没读书了。依然去了她最爱的城市——上海。
再后来,她跟我三哥就在一起了。然后又分手。
这都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了。只是,我知道。这个顽强的女孩子在三哥的心里并不是那么没有位子。
我楞楞的看着三哥,试图从他的举手投足看出一点点波澜。我都会给他一个拥抱。
可惜没有,我的手也堪堪垂陷。
我的养母是一位全能的家庭主妇。琴瑟和谐。琴棋书画,活脱脱从书上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第一次听完她谈完琴,我就发誓要学的跟她一样琴棋书画。我想,尽管我有那么不好的出身,可是我也可以高贵吧。
初二后她开始教我跟拾欢弹琴画画。拾欢并没有多大兴趣。
只有我兴致盎然。我幻想着某一天,广绣清华。我的他,会不会从此为我惊叹?
这个期盼并不久。初三上,养母为我定做的大红色华服红的滴血。一曲广凌散终。
抬头的一刹那,我听到了倒吸声。十五岁的年纪居然可以把这样的红穿出毫不唐突。妖艳与清纯并存。
我并没有错过他眼里的惊艳。
高中,我们还是同班又同校。他向我伸出手时,我并不矜持。
高中两年,成了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两年。以后的以后,这些都只能留在记忆力。一边回忆,一边钝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