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576300000037

第37章 附录(1)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结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离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同类推荐
  • 小女人隐私报告(第2季)

    小女人隐私报告(第2季)

    丢开形形色色的标签,女人第一需要的,除了爱自己,还是爱自己,这不是自恋,而是重视自己的实际价值。你是不是一个埋头于角色扮演的女人?是不是一个放弃自我的女人?是不是以男人好恶定位自己的女人?是不是误解性爱的女人?……也许,你在这些女人身上能看到自己的影子。俗话说:“爱情,不是得到,就是学到”。《小女人隐私报告(第2季):那些乖乖宝贝不懂的事》探讨的是一个既简单又复杂的问题——女性应该怎样面对自己的爱情?假如一位女性注定成为一朵受伤的花,她还能不能有机会再次盛开?也许,这就是经历了婚姻或爱情挫败的女性必须面对的自我追问。
  • 幸福是一种心态

    幸福是一种心态

    每一个人的生命里,擦肩而过的人有千千万万,于千千万万人之中能够真正走到一起实属不易,理应互相珍惜。相爱时真诚,争执时沟通,生气时冷静,愉悦时分享,指责时谅解,犯错时包容。如此,爱情方可在两人之间开出一朵幸福的花。面对爱情,我们能够做的除了珍惜还是珍惜,愿所有有情人都能将彼此用一辈子的时间来珍惜。
  • 你在找谁

    你在找谁

    《你在找谁》开局就写第一女主角林念之被人抛弃,伤心欲绝。幸运的是在现实的世界里,她有一个铁杆哥们——英俊的电视台主持人不离不弃;在虚拟的世界里,另有一个无所不谈的网友Henry始终相伴。更幸运的是,没多久,她就遭遇了成功商人谢致南,此君有钱有情且熟通风月,总之够优秀,但女友遍天下,这样的恋情不以失败告终才怪。
  • 新婚3年,决定女人的一生

    新婚3年,决定女人的一生

    婚姻就是两个人都要从“个人版本”升级到“夫妻版本”。婚后3年是整个婚姻生活中最为重要的时间。这期间,如果我们只是沉浸于新婚燕尔的幸福新婚生活中,或是在初期就想让对方臣服于自己,又或是一味地吵架,那往后的50年婚姻生活就会很艰难。就像3岁时的习惯会带到80岁一样,婚姻也是相同的。悟出新婚3年的秘密后,再把它恰当地运用到婚姻生活中,剩下的就是享受幸福人生。
  • 越爱越成陌生人

    越爱越成陌生人

    不要认为亲近的人,就可以不用防备!也别以为最亲密的人,你一定最了解他!放眼古今历史,伤害一个人最深的,往往就是他最亲近、最信任也是最熟悉的人。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禁区。在生活中,无论是爱人、情人、友人,还是亲人,都将被隔离在禁区之外,如果有人不小心闯入,就有可能遭殃。
热门推荐
  • 非法盗墓

    非法盗墓

    一个普通的考古系女大学生,在一次次的逆境中找到答案。她的身边有朋友,有兄弟。因为家庭的原因,她的家长以及老一辈的人都不大愿意让她干这一行。出于迫不得已,她走上了一条不能回头的道路——非法盗墓。
  • 庶女凤天:替身公主

    庶女凤天:替身公主

    意外捡到一枚玉佩,倾冰颜被误认成了‘落水国’公主。各国纷纷派来和亲使者,欲要娶得‘落水国’曾经流落民间,现今备受宠爱的公主倾冰颜——各国才俊皇孙前来求亲,比试选亲,最后胜出的竟是天云国痴儿二皇子。他是装傻邪魅、文武双绝的金瞳天云国痴儿二皇子;他是才思敏捷、温文尔雅、精通模仿千百种声音的寒运国奇才太子……她是慧黠无双、才美双艳的替身公主,游离于各色古韵最杰出才俊之间的她,殊不知却搅动着叠叠红尘梦浪。他深爱着她,他也爱着她,他爱着他深爱着的她,日久生情,注定一世纠缠牵挂;各色的他,谁又注定是她心目中的他?
  • 意大利美术史话

    意大利美术史话

    本书为中国学者研究外国美术的重要成果,分国介绍美术史,此书主要介绍了意大利的美术历史。
  • 大道与歧途

    大道与歧途

    五四至建国初期,是社会的大动荡、大转型时期,各色人等粉墨登场,其中,最值得一说的,是那些与历史、政治颇多纠葛的文人故事:陈独秀的频繁入狱与视死如归;瞿秋白参与矛盾《子夜》的创作;鲁迅与章太炎的师生之情;胡适与蒋介石的恩怨情仇;郭沫若、柳亚子与毛泽东的诗词唱和……王彬彬的文章,一向以文笔优美、观点犀利著称。他不人云亦云,而是重视大量史料的参照、考核和论证,以缜密的逻辑思维,呈现出历史事件与历史人物的另一个侧面。作者饱含感情的文字,无论是批判、驳斥,还是赞赏、讴歌,都有理有据、爱憎分明,让人读后有所得,有所思。
  • 古代的那些小人们

    古代的那些小人们

    21世纪脱线女汉子林木木被一道雷劈到了架空的王朝,面对这样一个未知的世界她没有懊恼没有忧愁的开始了她丰富的古代生活,她发誓一定要运用现代知识在这个无知的世界打转一笔过大爷一样的任性生活。
  • 应对危机:中小企业的28招

    应对危机:中小企业的28招

    《应对危机(中小企业的28招)》介绍了处在金融危机的“寒冬”季节,中小企业生存是第一要务,突围出去就有生路。《应对危机:中小企业的28招》为广大中小企业献上脱困突围的28条高招,它将引领广大中小企业经营者变危机为商机,把坏事变好事,以高人一筹的应变能力和经营智慧。赢得这场应对危机的生死较量。在2008年开始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中,许多中小企业被逼入困境,或者清场出局,或者处境艰难。《应对危机:中小企业的28招》积作者多年的企业经营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功底,共分六篇28招,从不同角度,各个层面为正在“过冬”的中小企业寻找御寒棉衣,为准备突围的中小企业提供具体实际的帮助。
  • 77日霸爱:大亨的午夜新娘

    77日霸爱:大亨的午夜新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的老婆会算卦

    我的老婆会算卦

    捡到一个老婆会算卦,斩妖兽,诛凶尸,除奸佞,屡次助风耀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只是,这个老婆好像有点小心眼。好吧,我承认,不是有点.....
  • 顾松园医镜

    顾松园医镜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人妖去三国

    人妖去三国

    刘茄,新世纪的叫花子,无意被一美女踢中裆部后穿越回三国,但却有了一项特别的本事:白天是男人,晚上就会变成绝世的美女。他能否改变三国三分一统的格局呢?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