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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惟有牡丹真国色

第 14 章 惟有牡丹真国色

“别人为什么送东西给你?”韩琛孺子可教的问了一声。

沈七立时火了,你让她直接说她的生辰到了,问他记不记得,问他要送她什么东西,那是万万不能的,好歹她也是有矜持的。

沈七见韩琛一副什么都不知的样子,掐死他的心都有了,心立马就酸了,眼泪本该说来就来,可惜这几日泪水流得太多,一时涌不上来,她为了掩饰自己的恼羞,只能猛扑到韩琛的身上,搭口就往韩琛的耳朵上咬。

韩琛万料不到沈七会这般,一时没防备到,被她要个正着,“唉哟,你把孤的耳朵咬掉了。”

沈七见韩琛蒙住耳朵不放,反而咯咯的笑起来,“哎呀,这可怎么办才好?这边耳朵咬掉了多难看啊!”沈七将脸向韩琛缓缓靠拢,满眼的心疼和自责,“两边都咬掉,会不会好看些?”沈七趁韩琛不注意又往他另一边耳朵咬去。

可惜这次没得逞,“真是最毒妇人心啊!”韩琛一边闪,一边道:“你是小狗么,就会咬人。”

“那你就是狗骨头!”沈七哼了一声,听见韩琛大笑,才反应过来那是自己承认了自己是小狗,这越发不得了,沈七更是非要咬上韩琛的耳朵不可了。

一个势在必得,一个宁死不肯,沈七咬韩琛耳朵不得,每每总碰在韩琛的面上或脖子上,气氛逐渐怪异起来。

沈七忽然僵在了韩琛的身上,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红飞双靥,如芙蕖映朝霞。

韩琛缓缓坐起上身,“生气了?”他视线笔直的看着沈七,反而让沈七做了贼似的不敢看他,“不害臊”的那个人明明是他。

“好,孤不动,孤的耳朵给你咬,嗯——”这声音又低又缓,气息吹在沈七的耳畔,让她****难耐。

“王爷渴了,我去给你倒茶。”沈七忽然抢出一句,想立马翻身下“马”。

韩琛没开口,看似缓慢,实则极为精准的扣住了沈七的手腕,轻轻一带,将她俘获在胸口,“夫人身上现成的琼浆玉液怎么不给孤饮?”

沈七兀自挣扎,“使不得,使不得头发会乱。”

“是不是不动头发就可以?孤不动你头发就是了。”韩琛在沈七的耳边笑。

沈七只觉得在这里韩琛仿佛特别有兴致,事实证明他也真的格外有兴致。事后,沈七酸软着手挽着发髻,“你不是说不动人家的头发吗?”

韩琛在沈七耳边低声道:“是你颤得太厉害了。”

沈七搭口就咬在韩琛的耳朵上,“你还说。”沈七转头不理韩琛,自己歪在榻上歇息,她当初要试探的事情,被韩琛这么一绕,也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次日清晨,韩琛到清妍院唤她起床,沈七才记起昨天的话还没说完。“王爷怎么来了?”这个时候他不早该忙去了吗?

“今日如果孤不来,孤怕有小狗咬掉孤的耳朵。”韩琛戏谑道。

“那咱们今日做什么?”沈七将手臂环在韩琛的脖子上,今天寿星女最大。

“还能做什么,自然是孤做那财神爷,你做那散财童子。”韩琛捏了捏沈七的鼻子。

沈七的这个生日过得说不同也不同,说不新鲜也不新鲜。不过是每年今日陪她散财的那个人从沈五变成了韩琛。

“你的生辰看来兰陵人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韩琛笑着叹息。

沈七看着马车两侧的铺子全都贴上了写着贺寿词的红纸,沈七走马观花的看着,或有心思灵巧的写着“琴瑟静好”,她便抿嘴笑笑,唤小厮前去大大的照顾一下。或有写着“多福多寿多男”等寻常语句的,就换小厮前去意思一番,可偏有不长眼的要写“乃文乃武乃寿,如竹如松如梅”的,沈七便黛眉一蹙,从此将永不光顾。这梅字算是她的大忌。

“老人满六十才摆酒庆寿,你年纪轻轻倒这么多人给你庆生了。”

“又不是我让他们这么做的。”沈七很冤枉的。

“是。像你这般撒财的,哪个老板不盼望你寿比南山。”韩琛笑了起来。

这倒是实话,沈七庆一次生撒的钱,就够养活这条街的人一年。沈七甚为得意,不过转念之间便敛了得意之情,今年有韩琛在侧,她撒财可就不那么爽快了,想必明年再无这样的盛况了。

马车行至兰陵城南的银汉门时,沈七往外一望,此地不知何时搭了一排粥铺,正在施粥,领粥的队伍排了一里长有余,也不知是哪家在做善事,又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

沈七看那长龙似的队伍,也不知道怎么兰陵有这么多苦贫之辈,她一直以为兰陵人都是丰衣足食的。

到马车行近,沈七才听见沿途那些人嘴里念的全是“兰陵王妃真是心善”云云,却原来是韩琛借沈七生辰之名,在银汉门施粥三日,这正是第二日。

“你原来早就知道今日是……”沈七又惊又喜。

“兰陵城的人都知道,如果孤不知道,岂不是要遭天打雷劈了?”韩琛像逗小孩一般逗着沈七。

“道理就是这样的。”沈七娇嗔了韩琛一眼,将手环住韩琛的手臂,头搁在他的肩上。

既然韩琛这般会做,沈七自然是要投桃报李的,那牡丹社集来的银子,众女只懂看,不懂花,确切的说是不懂怎么善心的花,就全权委托了沈七。

沈七其实也是八窍通了七窍——一窍不通。修竹楼内,她将银票往韩琛面前一捧,“这是八万五千一百两。”睁大着眼睛等韩琛表扬。

(接上文)

“这是什么?”哪知韩琛只是略微挑眉。

沈七眨巴眨巴眼睛,有些不解。饶是她这般富贵人家出身的人,从小不愁钱用,但这么大笔钱一起出现在眼前的机会也是微乎其微的。可是韩琛仿佛觉得那不过是树叶一般普通而已。

“这是牡丹社集的钱,虽然不多,但也是我们兰陵人的心意,只希望能救助那些卖儿鬻女的百姓。”其实沈七已经觉得非常多了,不过是表面谦虚而已。

“不错,你们打算用来干什么?”韩琛的微笑算是鼓励了沈七。

沈七眼睛转了转,“运到华河以北施粥怎么样?”这是依葫芦画瓢。

“嗯,不错。”韩琛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这银子你估计能施粥多久?”

这个问题完全把沈七弄懵了,你可以问她天下牡丹花有多少种,你可以问她一只鸭腿有多少种吃法,但你要问她八万多两银子能买多少粥,就不可以。

“够一年吗?”沈七不太确定。

韩琛没说话,只是笑了笑,“那一年以后呢?你要养他们一辈子,让他们永远只喝粥吗?”

沈七觉得韩琛完全是瞧不起自己,“那你说这银子该怎么用,才能用在刀口上?”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这句拽文的话沈七听懂了,要华河北没有灾民,自然就是要天下太平。自古太平都是从战火中来。“那便捐给军队!”真要说起来,沈七能从那一句话便转到这个念头上来,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

韩琛点了点,“嗯,不错。咱们算一算,就算是一万人的军队,士兵每人每月饷银、军粮、器械,加上营帐、锅碗等等杂支,平均算五两银子,一万人每月就是五万两银子,你觉得这些银子够打多久?”

沈七皱了皱眉头,“要五两这么多?”她平日是算不清这些的。

“那好,我每月给你五两,你可愿冲锋陷阵?”

沈七便再无言语,仔细算算这八万两什么也不是。“那,那要怎么办?”难不成要把这银子给退回去?

“你自己想想吧,孤出去一趟。”韩琛丝毫没有要趟沈七这潭浑水的意思。

不过在他出外返回时,看见沈七躺在榻上,秀眉紧皱,长吁短叹,仿佛世界末日一般的表情时,还是问了问,“怎么,还没想到怎么办?”

沈七“唰”的坐起身,“当然想到了,还是施粥。”她怕韩琛瞧不起她,因为这个办法先前已经被否决了,便急急解释道:“虽救不了那些人一世,但是能缓一时算一时,以后万一世道好了,岂不是幸事。如果人死了那就再没有以后了。”

韩琛微微点点头。“既然想明白了你还在愁什么?”

沈七抓了抓头发,“我当然愁啊,愁这些银子怎么运到华河以北去,我怕半路就被劫了。”如今河北地带战火连绵,不安全得紧。

“嗯。”韩琛

“要是本地银票能在华河以北兑换就好了。”沈七期盼道。如今战火连绵,很多钱庄都是朝不保夕,本地开的银票,一般能在本郡同行兑换已经是顶好的信用了。

韩琛没说话。

沈七继续道:“要是有一个天下信用通用的钱庄子便好了,携了银票去华河以北兑换便安全许多。”

“你说得容易,其他钱庄没收到任何银子做担保,如何肯凭白无故帮你兑银子?”

“给他们钱不就行了,他们抽汇兑的费用,远则贵,近则廉嘛,他们定然也是愿意的。华河以北那些巨富都想逃难到咱们南边,带上银子更危险,他们在那边存下银子携了票到这边兑,咱们这边支持那边粮饷,可以存了银子到那边对,岂不是俩好的事情。”沈七纯粹是为了个人方便而临时想出的这么个主意,大约她自己也知道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十分的难。

韩琛忽地将沈七抱起,啄了啄她的唇,“你这个主意比那八万两银子值钱多了。”

沈七呆愣了片刻,领略出韩琛讲的并不是反话,“那是。”她虽然没听懂什么意思,但是已经很得意了,韩琛难得表扬她几次。

“看来你这脑袋也不是绣花脑袋嘛。”韩琛笑着揉了揉沈七的头发。“孤有急事,出去一趟。”

明明是刚回来,怎么忽然又要出去,沈七撅起嘴,不满意却不阻拦。如何她还在乐韩琛的表扬。

“主子,主子。”一大早钱儿就开始叫唤,沈七不满的踢踢被子,示意她闭嘴。

“主子,王爷要出门了,听说要去要好些天。”钱儿在沈七还在晕乎的时候,已经手忙脚乱的收拾起她的衣服来了。

“什么?”沈七尖叫着从床上跑下来,赤脚在地,“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沈七慌慌张张的穿上衣服,发髻随便简单的绾了一下,抱着包袱就开始往外冲。

“主子,鞋,鞋……”钱儿在沈七背后疾呼,沈七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脚,赶紧回身将鞋从钱儿手中接过鞋就跑。

“你跑这么急做什么?”韩琛皱了皱眉。

“呼——”沈七停下脚步,捶着胸口喘息,总算是赶上了。她将自己的包袱往韩琛的马上一搭,“我,我要去。”气息还没喘匀,就试图往马上爬。

“你怎么不穿鞋?”韩琛从背后将沈七抱下来。

沈七这才想起自己还光着脚,脸红的向周围人瞪了瞪,他们都很自觉的转过了脸。她才想要弯腰穿鞋,可惜想起这姿势不太美观,旁边又没有凳子坐下,便垂涎着脸看着韩琛,咬着嘴唇,期盼的将鞋举到眼睛的高度。

“自己不会穿吗?”韩琛冷冷的回绝。

沈七嘟起嘴,将鞋放在地上,胡乱的穿上。可惜也没敢发脾气,就怕韩琛不带她去,可是心里着实窝囊。只能幻想有朝一日如果韩琛落到她手里,她要怎样怎样。

“用过早膳了吗?”韩琛。

沈七本要答没吃,可又怕他借故不让她去,便道:“吃过了吃过了。”

“吃的什么?”

“呃,嗯……”没能在第一瞬反应过来,谎言自然便戳破了。“钱儿,快给我准备一包干粮,我带着路上吃。”沈七急急召唤钱儿。

“行了,让厨房将早膳端到偏厅吧。”韩琛转头吩咐钱儿。

沈七拉了韩琛的衣袖不放,“我要去。”那可怜劲儿没人能抵御。

“要不让你去你要怎样?”韩琛没好气的将她的手甩开。

“我便将黑炭的马掌卸了。”沈七洋洋得意的回答,重新牵上韩琛的衣袖,吃饭时也不放。

“你将手放开,好好用饭行不行?”韩琛无奈的坐在沈七的身边。

“不放。牵着你的衣袖用饭,这饭菜更香。”沈七一边吃一边瞥着韩琛,偷偷的笑。

到她坐上马背,靠在韩琛怀里时,笑容简直是掩也掩不住了。这事情进展得一步比一步顺利,比起上次要抱着他的腿不放,死乞白赖才能跟上来,这次的待遇显然好了很多。至于那女眷不得入的书房,她不也成功占领了嘛?沈七很有成就感。

这次的目的地还是石头镇。

“夫人。”一名仆妇,一名丫鬟很快就迎了上来。

沈七有些诧异,上次来这里还是和尚店,怎么忽然多出女子了。“咦,什么时候买的丫头?”沈七嘴角噙着得逞的笑容。

那总管抬眼快速的看了韩琛一眼,又低头道:“小的想夫人来时无人伺候极不方便。”

沈七眨了眨眼睛,脸上的笑容更胜,她就要偏执的认为这是韩琛的意思。

只是哪有常年不散的笑容,沈七的好心情没保持多久就烟消云散了。

“净莲精舍是什么地方?”只因沈七去书房没找到韩琛,听书房里打理的一个小厮说韩琛去了净莲精舍应酬。

那是十五、六岁的小厮脸一红,“净莲,净莲精舍是城郊一处出,出家人修行的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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