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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处世篇(5)

陈寔听后和蔼地说:“看你的样子,也并不像个坏人,也是被贫穷所逼的吧。以后要好好反省一下,要改还来得及。”说完,他又吩咐家人取来几匹白绢送给小偷。

哲理点拨:当别人犯错时,我们不要一味地去批判。我们要给予对方自我反思的机会。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讲究方式,讲究办事说话的技巧,使对方能够发自内心的接受。

放火与点灯

宋朝年间,有个人名叫田登,平时与人交往十分挑剔、苛刻。后来,他当官做了郡守,那架子更大、脾气更凶了,在老百姓面前摆谱摆得出了格。

他最忌讳别人对他直呼其名,甚至不准百姓在讲话和文章中用到和“登”同音的字,谁有触犯,毒打勿论。于是,举州军民只好把与“登”同音的字,都换个说法,比如“蹬”字,只能说“跳”,“登高”只能说“上高”。这还不算,老百姓用得最多的一个“灯”字,也被换成“火”字。

有一年元宵节来临,城里照例要放彩灯,田登为表示与民同乐,假惺惺地允许老百姓进城观灯,便传下命令,可以放花灯三天。可是他手下的人怎么敢写“放灯”呢?想去想来,只好写出了这样的公告牌:“郡守传下令来,按传统习惯,州里放火三天。”

百姓见了一片哗然,都气愤地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个什么世道!”

哲理点拨:官民之间有着地位上不可逾越的鸿沟,封建统治阶级同人民的阶级对立和等级差别是不可调和的,甚至在小小的“灯”与“火”两个字上也如此鲜明地反映出来了。

天子之怒与百姓之怒

秦国把韩魏灭了以后,安陵君还有五十里领土。秦国为了更快地将其霸占,谎称用五百里的土地去换五十里,遭到安陵君的拒绝。

安陵君害怕秦王一怒之下来攻打他的领土,于是派唐雎出使秦国。

见了秦王,唐雎不慌不忙地说:“我国的土地是我国君主从他们祖先那儿继承下来的,因此得把它守卫好,就算是拿一千里大的土地来和自己交换,也不敢答应,不要说仅仅五百里了。”

秦王没有回答,而是问唐雎:“你看过天子发怒吗?”

“还没听过。”唐雎答道。

“天子一发怒,能让成千上万的人丢掉性命,上千里的地方血流成河。”秦王得意地说。

“大王可曾看过百姓发怒?”唐雎反问。

“老百姓发怒嘛,无非是摘下帽子,脱掉鞋子,用脑袋在墙上乱撞乱碰罢了,除了这些,难道还会有其他的举动不成?”秦王笑着说道。

唐雎于是说:“大王说的只是少数软弱之人,并不能代表多数百姓!专诸刺王僚,聂政刺韩傀,要离刺庆忌,这些重大的刺杀行动,能够很好显示出老百姓发怒的威力,这三位都是侠义之士,是老百姓中的大丈夫。现在把我唐雎算在内,就有四个人了。如果大丈夫当真发怒,眼看着就会有两个活人立刻当场送命,五步之内鲜血直流,满天下戴孝,今天就是这样!”

说罢,唐雎按住腰间的长剑,站了起来。

秦王吓得面如死灰,赶忙起身向唐雎道歉:“先生请坐!是我错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了,韩魏两个大国被我们灭了,而你们安陵这样的小地方却依然存在,就是因为有先生这样的侠义之士啊!”

哲理点拨:人是社会中的人,无论个人的力量有多么强大,如果与大多数人为敌,结果只能是自取灭亡。

志在四方

子高来到赵国游历,他和两个平原君的门客邹文、季节相处得很好,经常在一起谈天说地,针砭时弊。

后来,子高要离开赵国,准备回鲁国时,他的各位朋友都来向他送别。送别过后,邹文、季节又伴送了三天。

分别时,邹文、季节泪流满面,但子高却只是拱手作了作揖就走了。上路以后,子高的弟子很疑惑,问子高说:“先生与那两位朋友关系很好,他们有依恋不舍的真情,为不知何时能见面而感伤得眼泪纵横。而先生却高声说话,只是拱了拱手,这恐怕不能说是对朋友感情很深吧?”

子高回答说:“刚开始时,我还以为他们两人都是大丈夫,现在才晓得他们与女人差不多。人生在世,应志在四方,又怎么能像鹿或猪那样老是围聚在一块呢?”

那弟子又问:“这样看来,那两位是不是就不应该哭泣了呢?”

子高回答说:“这两位都是好人啊,他们有仁慈之心,但是在去留、决断问题上,就做得肯定不够了呀!”

哲理点拨:志当强毅,意当慷慨,四海为家,这是大丈夫立身处世应有的气节。而如果留恋于鹿豕般的团聚亲热,沉湎于儿女般的卿卿我我,优柔寡断,则肯定是成不了大事的。

解不开的结

有个鲁国的怪人,他用绳子系了两个结送给宋国的国王,这两个结非常难解。宋王于是通告全国:“只要是能解开这两个结的人,寡人都会重重赏赐。”

消息一出,马上就有很多好奇的人来解这两个结,但是这些人谁也解不开。两个月之后,来了一个年轻人,他解开了一个结,另一个他解了一会儿就放下了。

宋王觉得很奇怪,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解了?”

年轻人说:“不是我不解,这个结本来就是解不开的,就算系结的人自己来,也无法解开。”

宋王不信,就拿着那个结去问系结的怪人。怪人说:“是的,这是个解不开的结,这个结是我做的,我自然知道它解不开,而那个年轻人没有做它也知道它解不开,可见他的技术比我还要高明,其实,知道这个结不可解,也就是找到了这个结的答案。”

哲理点拨:知道可以做的就去做,知道不可以做的就要放弃。懂得放弃,也是一种智慧。

囊萤和映雪

晋朝的时候,有个穷书生名叫车胤,家贫买不起灯油,夜里读书,就捉萤火虫装在纱袋里照明。还有一个人名叫孙康,冬天常常站在雪地里,利用白雪的反光读书。

于是,这两个人苦学的名声被人们到处传颂,大家都把车胤和孙康作为学习的典范。

有一天,孙康去拜访车胤,正好车胤不在。

孙康问家人:“主人到哪儿去了?”

家人回答:“到河边捉萤火虫去了。”

过了几天,车胤回拜孙康,只见孙康背着双手闲站在庭院中。车胤问:“你怎么不读书呢?”

孙康仰头看天说:“我看今日这个天色,不像要下雪的样子。”

哲理点拨:名和实应该是统一的。但有些人做出了某种成绩以后,在名誉面前飘飘然,变得只图虚名,不务实际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装老虎

有个楚国人,他家养的家禽家畜总是被狐狸偷去,他十分生气,想尽了一切办法想把这害人的东西捕获,都未能成功。

后来,他听人说,老虎是百兽之王,狐狸见了老虎就会吓得趴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

他想:“总不能抓只老虎来替我看家吧,”但转念一想,“做只假老虎说不定也管用。”

于是,他就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让人把老虎的皮蒙在身上,扮成一只假老虎,放在窗子的下面。到了晚上,狐狸悄悄地又来了。进了院里,一抬头,看见一只大老虎站在面前,狐狸大叫一声,吓得晕了过去。看到自己这么轻而易举地就制服了狡猾的狐狸,楚国人十分高兴。

过了几天,又有一头野猪去他的地里吃庄稼。楚国人就把假老虎放在草丛里埋伏起来,叫儿子拿着锋利的长矛守住路口。野猪进来后,他就大叫起来,野猪吓得往草丛里逃,一见老虎害怕得腿都软了,掉头往路上跑,被守在路口的儿子一矛刺死了。

楚国人因此非常得意,便认为用假老虎可以降伏天下所有的野兽。有一天,山野里发现了一匹像马一样的动物,这个楚国人竟披着虎皮去追赶它。

没想到那个像马的家伙叫驳。驳一看有老虎,并不害怕,扑上去与之搏斗,结果把这个楚国人咬死了。

哲理点拨:即使是有用的方法,使用起来也得看对象。对象变了,方法也要改变。用一成不变的方法去应付一切,迟早总有失败的时候。

恃胜失备

明朝时,有一个强盗,他有一次与一个人打架。两个人拿出武器来刚刚交锋时,强盗将事先满含在口中的水突然喷到了那人的脸上。那人突然受惊,强盗趁此机会,用刀子一下就戳穿了那人的胸膛。

后来,又有一个身强力壮的人碰到了这强盗,他已经知道这个强盗喷水的方法。等到双方交手时,强盗又故技重演,但水一喷出口,那汉子就用长矛将他的颈刺穿了。

强盗这次没能得手,是因为他的花招曾使用过,机密已经泄露了。想依靠过去获取胜利的老办法来对付新情况,反而只能身受其害。

哲理点拨:世界是纷纭复杂的,生活是变动不居的,不同的情况当以不同的法子应对。像这强盗那样因循守旧,以不变应万变,怎么能不失败呢?

高价马鞭

唐朝时,有一个在集市上卖鞭子的人,他的鞭子要价五万,当别人还价五十时,他就会笑弯了腰,还价五百时,他就会小小的发脾气,给他五千时,他就会大发雷霆,一定要价五万才肯卖出。

有个富家子弟,到集市上去买鞭子,于是花了五万将这条鞭子买了下来。他将鞭子拿回来后就在别人面前夸耀。有个人拿来一看,发现那根鞭的鞭梢卷缩而不舒展;鞭把歪斜不正;缠在鞭上的皮筋缠来绕出,不相衔接;鞭的节头腐朽墨黑,没有纹彩;用指甲一掐,指甲都陷进了看不见;拿到手里轻飘飘的,像挥动着没分量的东西一样。

别人于是问他:“你为什么要花五万块的大价钱来买这根鞭子呢?”

富家子弟回答说:“我喜欢这根鞭子又黄又有光彩,而且卖鞭的人也说好。”

别人听后,就让仆人烧水去洗那根鞭子,只见那根鞭子很快就失去了光泽,呈现出苍白色。原来那黄色是用栀子染成的,光泽是涂蜡而成的。

富家子弟见此情形很不高兴,但他还是把鞭子拿去用了三年。后来一次出门到东郊,在长乐坂下同别人抢道,马儿相互踢腿,富家子弟便用鞭子使劲抽打,结果鞭子断成六节。马还是不停地踢腿,那富家子弟最后被摔下了马,受了伤。再瞧那鞭子,里面空洞洞的,质量简直太差了,没有一点特别的地方。

哲理点拨:我们看问题要注意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谨防那类“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和物,他(它)们好看不好用,虚有其表,是不可倚重的。

秦人好古

秦朝时,有个读书人,他非常喜欢收藏古物,只要遇上他喜欢的古器,无论别人要价多少,他都会将其买下。

有一天,有一个拎着一副破席来到他家,对他说:“当年鲁哀公曾设席赐座请教孔子,这就是孔子当年坐过的那副席子。”读书人听后,十分高兴,便用城墙附近的田地换下了这席子。

又过了一些时候,又有一个人拿了一根古杖来卖给他,对他说:“周文王的祖父太王为逃避狄人的侵扰,在离开邠地时所拄的就是这根拐杖,它的年代比孔子坐过的那个席子还要早上几百年,你看你拿什么东西来和我交换呢?”读书人听后,便把家中所有的钱财都给了他,买了拐杖。

几天以后,又有一个人拿了一只破碗前来,对他说:“你前些时候买的席子和拐杖,都还算不上古老。你看我这个碗,它是上古夏桀时造的年代已经不能再远了。”读书人为了得到这只破碗,就让出自己所住的房宅,将这个碗买了下来。

他用他所有的家财来买了三件古物,但他同时也弄得没有吃的,没有穿的。但他的好古之心依然如故,始终不肯放弃这三件古物。

于是,他便披着哀公的席子,拄着太王的手杖,拿着夏桀时的破碗,沿街乞讨,口里还说:“各位好心的父老乡亲,谁有太公的九府古钱,请施舍给我一文吧!”

哲理点拨:爱好古物,是未尝不可的;收藏古董,也是无可厚非的。但像那位秦人一样嗜古、顽固不化,盲目地跪拜在古人的脚下,也就十分可笑、可悲了。

携技去越

春秋时期,鲁国京城里住着一对夫妻,男的会编一手好草鞋,女的织得一手好麻布,夫妻俩兢兢业业,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他们经常听人说越国那个地方是鱼米之乡。

有一天,这对夫妻收拾了家什行李,准备搬到越国去生活。邻居看见了,对他们说:“搬到越国去,就怕你们会穷得揭不开锅。”

夫妻俩不高兴地说:“瞧你说的,我们会编草鞋,会织麻布,又省吃俭用,不发财才怪呢!”

邻居说:“草鞋是干吗用的?穿的,可是越国都是水乡,越人从小就光着脚板走路,不用穿鞋。麻布是干吗用的?做帽子戴的,可是越国时有暴雨,越人各个都蓬头披发,从不不戴帽子。”

夫妻俩一听,愣愣地问:“真的?”

邻居笑着说:“当然是真的。你们的手艺固然不错,可是到一个用不着这种手艺的国家,不穷得揭不开锅才怪。”

哲理点拨:干任何事情都不能闭着眼睛不顾客观对象。一切知识、才能、技艺都要符合社会的需要,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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