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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老丁人很好,他给我看他写的诗,不得不承认,他写得比我好,而且有的我看不太懂。他问我看这么多书是不是也想爬格子。他为人坦率、真诚,所以我说是的。他想看看我的作品,我给他拿来,看过之后,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说:“我二十岁时写不了你这样。写作,开始时是虚荣,后来是习惯,再后来是使命,不管是不是有人看得上,不管是不是能换来钱,你都要去写,因为,写作是思考的最高形式,人类的进步有赖于你的指引。虽无人喝彩,却是神圣的。”

当时他说的好多话我不能理解,他就像是本《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我虽喜欢,却多半读不懂。他说:“有志于做一个诗人,就要去像诗人一样生活。人类的苦难由你最先感受,如此才配得上先知的称号。你必须尝尽生活的苦酒,在你体内化作清洌的甘泉。这便是一个好的诗人,周原朊朊,堇荼如饴。歌德与拉马丁不值得羡慕,海涅和彭斯才是榜样。”

“能不能发表,不必多想。你所要写出的诗句是世间万物无法衡量的,那是一道道穿越时间的光芒。写作是一生的重担,但是,千万别让它把你压倒从而放弃,那里全是财宝。它会成就你的非凡,只此一点,胜过万世的虚名,更别说那痰盂样的国王的王冠。”

像这样的话,他出口成章,我自叹弗如。他是一个温和、自信、谦逊的人,而我,只有为我的虚妄、无知、矫饰而惭愧了。他常为不能多发我点工资而自责,可我已经很满意了。书店生意不是太好,我把书架上的书浏览个遍,客有一问,我有十答。他很满意我的工作,可他跟我说:“别太辛苦了,有空多看点书。”后来我才知道,别看书店小,却是一家国营书店,还是当年公私合营的胜利果实呢,老丁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板,虽然承包给了他,可任务定的并不高,只要不赔钱,怎么都行。书店古色古香,更像是一种标志。

我过得很惬意,读读书,想想事,写写字,有时想,若人生就是这样,夫复何求?可有一天,老丁语重心长地跟我说:“嘉树,你不能干一辈子店小二。写作呢,是桩艰苦、漫长的差使,难以立竿见影。有时间呢,你最好去考个文凭。在当下这个变态社会,不弄套皇帝的新装穿穿,不太好混,尤其是舞文弄墨的,北大的白痴比家里蹲的天才好使一万倍。我认得几个混报社和杂志的,以后呢,有机会我给你介绍个记者或编辑的工作,多少也比这儿挣的多些。”

我认为他说得很有道理,对他别提有多感激了,我报了个夜校,自考大专,在下斜街小学上课,下午六点半上课,八点半下课,离书店不远。该上课了就去上课,不像是在上班,像是在家一样。我想,也许这样,我就不必回家了,我的未来说不定还一片光明呢!我把我的想法跟我哥说了,他认为这样也不错,退一步还退出个海阔天空,比拼个你死我活强多了!我说既然这样,大可不必再去找郑海燕,也不必给她钱,更不必跟她低三下四。我哥没接我的茬,却说:“大可被打断了肋骨,肺叶也被打穿了。”

“谁干的?”

“高丽棒子!差点打中心脏,用的是左轮。”

“不会死吧?”

“不会。大夫都说没见过这么好的身体素质,说找个兽医就能给他治了。”

“他们要打死他?”

“那是!”

我哥说的没错,时代不同了,江湖已不是昔日的江湖了。

大可第一次来我家时,我还上小学。他戴着眼镜,说话很客气,接人待物彬彬有礼,我妈老夸他有礼貌。他学习很好,体育也好,高高的个子,结实的像头牛,可性格却腼腆的像个姑娘。他皮肤白白的,一张国字脸上却生着一双丹凤眼,一张小巧的嘴玲珑有致,再配上那副动不动就不好意思的表情,怪不得在他走之后,我妈说他女里女气。我哥说他还有两个姐姐,家里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万千宠爱于一身,这就难怪了。他初中时还是个老实孩子,不像我哥。他还有些口吃,上课回答问题常口吃地说不完话,引得同学们笑个没完。他们班有个女生叫付华,不仅长得漂亮,还多才多艺,会作曲,对大可总是含情脉脉,大可也是欢喜得不能自持。可这世间情事多是水中月、镜中花,看着可意够着难。范福林也喜欢付华,早已是夜夜意淫的对象了。他跟大可说,要他离付华远点儿,不然有他小子好看。大可什么也没说,跟付华也是,而且,从那之后,他没跟付华说过一句话。

高二那年,五个打十个,大可在其中,他用方凳打破一家伙头,血都溅到了黑板上。那是他第一次打架,虽占了便宜却落荒而逃了。我哥很纳闷,打得过也要跑吗?没办法,跑吧,再不跑就成一个打十个了。两帮人都认为没分出个胜负,相约再打一场,地点订在交通局南边那条东西马路上,现在叫做郑州东路,离郑海生家不足一百米,那天他当了一回观众,也算见识了一回大场面。这次就不再是十五个人的战斗了,对方来二十多个,有个家伙还会使双节棍,耍得跟李小龙一般无二,我哥他们只有十多人,其中有林聪。本来我也想去的,可我哥不要我去。不让我去我还是去了,他们前脚走我后脚跟着,可当我到时,架已经打完了,二十多人早已不见了踪影,棍子、砖头扔了一世界。从那之后,周大可平地一声雷,不仅实验中学无人不知,就连范福林都问:“哪个周大可?”他不相信大可这样的也能放出这么大动静的响屁,他放出话来揍大可一顿,大可欢迎他来,可他终究也没来。大可跟了高琪之后找过范福林,可惜他不在,五分钟之前还在的。

那次命案之后,他就离开高琪了,那段时间他爸因为高血压住了院,他天天去医院,他也说:“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不能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真要那样,我爸还活不活了?”之后他找了个女朋友,女的家里挺有钱,俩人开了个饭馆,听说生意还可以。高三整整一年,我哥很少和他来往,他也不来我家玩了。我哥考上大学那年,听说他和几个青岛人一起把一广州人脚筯挑了。他跑路去了云南,在云南发了财,听说他跟当地一公安局局长还混成了把兄弟。我哥毕业那年,他回来了,还来我家玩,一副饱经沧桑的脸决看不出只有二十三岁的年纪。他说:“这人啊,外头再好也得回家。家里还有爹有妈,他们越来越老了,需要咱们照顾了,他们养咱们的小,咱们得养他们的老!”

他不仅教我拳击,还教我健身,教我使用各种器材,告诉我如何才能练到要练的肌肉。一到夏天,就爱穿个小背心,引得无数大姑娘、小媳妇春心荡漾,搔首弄姿。他很喜欢音乐,唐朝乐队来青岛演出时,他去过,一回来就买了把吉他,可一直没见他弹过,没好意思问他会不会。他为人还算仗义,为兄弟很能豁得出去。他对我也不错,只是老爱跟我说“听话”,他毕竟大我四岁,这样的话听上去虽有些别扭,但还谈不上反感。他跟了高琪之后,跟过去的兄弟关系越来越僵,因为过去那个腼腆得像极了谦逊的孩子已狂妄到梦想统治地球了,还跟自己兄弟动了手。他这次住院,没几个人去看他,我哥去了,和石芜一起,这让他很是感慨。我哥跟我说,这人才二十来岁就开始怀旧了,不是说着玩的,若真能回到过去,少活十年也情愿。

我想知道打大可的人跟郑海燕有没有关系,我哥没说,我也没好意思问。既然没说,应该没有吧!可又有谁知道呢?

我哥结婚了,正是人民医院的大夫。我问我妈要不要寄点钱回去,我妈说不用。结婚没花多少钱,我妈很满意,我哥倒有些上当的感觉。本来他俩是打算来北京度蜜月的,也为了来看看我,后来想来想还是去了上海。

为了保险起见,我让孟欣先不要来,看看再说。说实话,我当时就是想看看有没有一颗子弹也打穿郑海燕的肺叶,再捎带着打穿她的心脏,如此一来,世界就太平了。

世界常常是如此不来的。她还越混越出息了,别说一年半载,十年八年也是回不去的。孟欣没有问我,可我知道我们都在思考着这个问题。我没有提议要她来,张不开口,真要她睡旅馆吗?只有半截窗户,抬头只能看到别人的脚后跟,而窗户外的人一低头就欣赏的多了。我也不想她睡在要三个人睡在一间屋子里的小旅馆,上趟厕所还要到走廊的尽头,沿途还有一双双穿着秋裤却光着膀子的色迷迷的三角眼。要么去二百元一宿的标准间?虽说刚刚给我涨到六百五十块钱。去干吗?跟她睡在一张床上吗?让心爱的人千里迢迢地来看你,只为了一夜风流?你能给她什么样的承诺?留在北京?怎么留?你有什么叫她留下来?我去打听过,就在新文化街,一间小平房,连暖气都没有,却要四百块钱,让她来?让她放弃一月挣我俩月还要多的她爸费了牛大的劲才给她找到的体面工作?一时找不到工作怎么办?两个人一月只花二百五?不,就算她肯来,我也不想,不太想让她来。

我学的是汉语言文学,老师都是大学教授或是讲师,有位还是北师大的系主任,可是说实话,比我的老板差远了,而我的老板,用不了几年我就能超越他,他太懒,与我相比。课堂上,我时常指出老师的错误,老师不说话,却引得同学们为之侧目。同学们只为考及格而不停地背书,我说多看两遍不就可以了,干吗要背呢?理论是灰色的,艺术之树常青。同学们多是过来人,对我的话不屑一顾,当然,我也不以为意,因为持此态度的还是少数,在一个女生居多的专业中,且漂亮的还不少。

孟欣不会来,她的父母也不会让她来。她很乖,很听父母的话,尤其是她爸的话。更主要的是,北京之于她,太艰难,更别说那东躲西藏的日子了。还是初三时她就跟我说过,“现在这社会就是这样,你不走后门托关系根本不行。”确实,出身干部家庭的孩子就是有见识。我也不想她来,也不想回去,至此,已跟郑海燕没有太多关系,正因我不想回去,所以我回不去了。巴黎之妖艳赛过世间所有的女子,多少青年投向她的怀抱,情知耳畔是塞壬的歌声,死也不回头。

很是奇怪,我竟希望孟欣会爱上别人,饭店的领班掐过我的腮,她是个性感的女人。

既然已经回不去了,那么便只剩下一条路--向前。

我的同桌是个漂亮姑娘,我们不仅是同桌,放了学我们还会同行好长一段,我看着她上车,我想我是爱上了她。

其实我们的座位是随便坐的,那天我来得较晚,只有最后一排有张桌子是空的,我就坐了下来,而她来得比我还晚,都迟到了,急匆匆地进来,本想往前坐的,可前边都满满当当,只好坐我旁边了。坐下时冲我莞尔一笑,算是打个招呼,之前从未和她讲过话。很明显,她是个近视眼,这才明白为什么她老坐前边。她很喜欢做笔记,恨不得把黑板上每一个字都记下来,可是至少有一半的字她看不清。她本想看我的笔记,可我很少记笔记,她问我为什么不记笔记,我说听听就行,她说:“噢。”点点头。她问我老师写的什么字,问了好几次,我就把我的笔记本推到桌子中间的上方,抄下老师所写的,她双手抱拳连忙致谢。到了下次上课,我一进教室就看见她早早地来了,座位的旁边是空着的,桌子上还搁了本书,而她正在专心致志地画着画,一个唯美的长发飘飘的卡通小美女,见我过去就笑着把书拿了回去。画画得很漂亮,一点不比书上的差。

很快,她就与我无话不谈了,她告诉我,她妈是知青,她爸是内蒙人,十年前和她爸离了婚,回了北京,几经周折才把户口又改成北京。如今她爸也结了婚,她来了北京,她妈也结了婚,她和姥姥住一起。她不是北京人,户口不是。

放学的路上她问我为什么很少讲我自己的事情。我不太会欺骗别人,骗来骗去连自己都信了,整日活在谎言里,像是一个不曾存在的世界中的人。没有办法,我只好说我曾看过一档电视节目,一个年轻人来到北京租着房子住,家里堆着一堆书,白天去上班,晚上就写作,他说他要写那些漂泊在北京的外地人的故事。

“后来呢?”

“后来我就来了北京。”

她在一家私企干文秘,周六、日休息。我邀请她到我们书店来,她来了。她很喜欢我们书店,她说好像回到20年代,突然想起《城南旧事》中的林英子,还说她小时候也曾留过英子的发型,只是没有英子那么漂亮。说话间我突然想起孟欣,以前她也是这样,可后来上了班,又学会计、学英语、学韩语,而且,我看她也不怎么喜欢这些东西。我的同事大都三十多岁,在她四处转着看时,他们问我:“女朋友?”

“同学。”

“挺漂亮,北京的?”

“大姐!”

“关心你!”压低声音,“还得找个北京的,现在这户口多重要!找个工作,人家还得问问你是不是北京的呢!”

“我不这么看,”另一位大姐说,“还是感情是第一位的,只要有本事,俩人一块打拼呗!现在多少外地人在北京,我看比北京人有钱。”

她们对我很好,真的关心我,私下里常劝我不要学老丁的样子,说吟诗作对是用来吃饱了溜食儿的,当不了饭吃。

我带她上了楼,楼上有间小屋,那就是我的房间,我说我晚上就睡在这里。她问:“晚上就你一个人吗?”

“是啊,十点半一过,就关上门关上窗,上楼,睡觉。”

“这么大,不害怕?”

自打进了这个门就觉得踏实,夜夜睡得安稳。离了三味书屋多年以后,我还是时常想起它,想起这一砖一瓦,想起那质朴的黝黑的书架,想起这里的人和他们与我说过话,掌寸之地,却有奇花异草,有高耸入天的雪山,有比天际线还宽的瀑布。我跟她说我老板是个诗人,那是我第一次向人炫耀我的老板。她接着就问我是不是也要做个诗人,我一时没有回答,她说:“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吧!我觉得你一定行的,你,与众不同。”还笑着一点头,以此加重她的语气。说完就转身走了,边走边摸着围栏。

本该想到的却没想到,孟欣说她要来北京。我不想她来,真心的,而之前,却有几分假意的。

忘了是怎么说起来的了,江童问我有女朋友吗,我脱口而出“没有”。说完之后我惊呆了,我被我自己吓着了,说不清是背叛还是言由心生,而正是这份说不清令我尤为惶恐。我片刻的灵魂出窍一定是被她错误理解了,她又问:“你交过女朋友吗?”我只好接着说“没有”了,她说:“怪不得呢,傻乎乎的!”说完还笑,好像我傻得让她很满意。

孟欣来北京了,我去北京站接她,她一看见我就笑了,带着无限的爱意与亲昵,一如往昔。我们以无言的拥抱相问候,良久,过后,她用手指梳理着我头发,说道:“风吹乱了,就不帅了。”

我背着她的包,我们手拉着手。我想带她去三味书屋,她说第一次来北京,想去王府井。我带她去了百货大楼,数着那多到即便你少数一个还贵得让你不由得吞唾沫的一串零,可她居然说:“给你买一身吧!我有钱。”她是笑着说的,她还是那个样,只要看着我就想笑。我不想她花钱,可她非要买,我只好挑了条围巾,她有些不高兴,赌气地换了条她喜欢的,围在我脖子上,带我去照镜子。

镜子中的我和她站在一起,我看着镜中的她,她看着镜中的我,我俩看着镜中的我俩,好久不曾这般注视了。

我说:“就是它吧,它很好。”

她说:“不换别的看看了?”

“这条最好。”

“瞎说!我要说你戴哪条都好看呢?”

“那才是瞎说。”

她白了我一眼,胜利地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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