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宋儒们的惯常解释,一个人是否可称之为“孝子”,主要是看他在其父母生前死后的行为。比如他的父母在世时,可观其志向,及至其父母过世后,看他的行为,假如在三年内没有改变他父母生前所走的路线,那么这个人就可以称之为“孝子”。这种解释存在着一定的理解偏差。
有一则笑话,讲的是一个人在行窃时被人逮住并被送官纠办。县官问他,放着好好的正途不走,为何要自甘堕落,沦为偷窃之贼?该犯回话,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为了做一个孝顺的儿子,我只好学我父亲生前的做法,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中国有一句流传很广泛的俗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其实正是源自于对孔子这句话理解的偏差。该犯照前辈的理解,故作狡辩,他的父亲是盗贼,为了孝道,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还不是大圣人所教的?!
古人所谓的“志”,即今人所说的“意志”,比如一个人的思想或为人处世的态度。在现实中,有些人的言行是不一致的,常常表里不一,当面一套,背后又一套。父母从小教育自己的儿女要诚实待人,要勤俭节约,或与人为善,做儿女的在父母面前要听候教导,“父在观其志”,父母在的时候要言行一致,诚恳接受,并且认真履行,父母不在面前时,仍然要坚持做到表里如一,“父没”三年之久,对父母的训诫与感情仍然没有淡薄,保持着一贯的作法,这才是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