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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阿拉丁

人们总以为阿拉丁是阿拉伯人,其实不然,根据《一千零一夜》里的《阿拉丁与神灯》的原着精神,明明白白记载着他是中国人,居住在中国西部的京城里。据本人的考证,“阿拉”乃上海方言中“我们”的意思是也,“丁”则是男人之意,所谓阿拉丁,正是“上海男人”的意思。

既然原着上说是在中国西部的京城,那自然就是长安了。阿拉丁年少无德,因为像我一样,是个独生子,所以从小便好吃懒做,更兼父亲早亡,把家里都给坐吃山空了。阿拉丁和他娘孤儿寡母的,在上海老家实在混不下去了,便到长安城打工来了。唐朝的长安,那真是座世界大都市,东到日本,西到埃及,北到西伯利亚,南到爪哇,世界各地的人都聚集到这里,自然有充分的就业机会。唐朝的上海尚是个小渔村,阿拉丁和老娘刚到长安,宛如今天的乡下人到了大上海,好不容易在和平坊里租了个小屋,老娘就催促着阿拉丁出去打工。

阿拉丁在偌大的长安城里转了整整一天,工作没找到,倒是给一群街头卖艺的表演嘴巴里喷火的印度人几十个铜钱,把半年的零花钱全用光了。回到家,老娘骂他小棺材,不争气,但又不忍心打他,毕竟就只有一个儿子。从此只能以老娘每天为别人纺线度日,养活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阿拉丁没学过普通话,他那上海话,长安城里没人听得懂,只能每天东游西荡,或是跟在那些来自南方的黑手党后面,干些代收保护费之类的勾当。

一天,他又在朱雀大街上闲逛,突然有人在他身后拍了一下。回头一看,阿拉丁吓了一跳,背后那人深目高鼻,肤色黑得像卖炭翁一样,阿拉丁可从没见过这号人物。

“小阿弟,侬是裁缝阿发头的儿子伐?”这家伙居然说出了上海话。

“没错,吾阿爹五年前就翘辫子了。”这家伙一听,居然哭了出来,抱住了阿拉丁,他满口的羊臊臭让阿拉丁想吐。

“吾的阿侄,侬勿晓得,我就是侬的爷叔,吾和侬阿爹是亲兄弟,吾年轻的辰光就去了非洲,一直到现在才回来,真没想到吾阿哥已经没了。”

阿拉丁可不信他那套鬼话,这明明是个老外,却冒充上海人,就算他老爸长得再难看,也不会有这样的阿弟。正当阿拉丁要骂这个混蛋之际,老外却说:“来,爷叔带侬去吃一顿。”阿拉丁顿时把骂他的话又活生生地吃了回去,跟着他去蹭饭了。

他们到了长安最豪华的酒家,阿拉丁净点那些最贵的菜,差不多把“爷叔”的钱袋给掏空了,“爷叔”嘴里十分大方,心里却骂这小子得寸进尺。只一会儿,“爷叔”还没吃什么,好菜好酒就被阿拉丁风卷残云地吃光了。阿拉丁意犹未尽,还要请酒家里的坐台小姐到包房里闹通宵,他想反正有这个冲头“爷叔”挺账,索性就狠狠斩他一刀。

“爷叔”可急了,他算是输给这小子了,忙说:“阿侄,今朝阿拉还有要紧的事体没办,先跟爷叔去办事体去。”阿拉丁正想溜走,却被“爷叔”抓住了双手,硬是给拖走了。

众所周知,这个所谓的叔叔其实是一个来自非洲摩洛哥的魔法师,懂得世界各国的语言和方言,甚至包括上海话。他来到长安,一眼看出阿拉丁是个败家子,正是他需要的人。

于是,他带着阿拉丁到了远离城市的一座大山中。魔法师念了几句咒语,地面就裂开来了,阿拉丁从小胆小怕事,以为碰到鬼了,刚要逃跑,却被魔法师一巴掌拍在头上,晕了过去。

最后,实在没办法,阿拉丁只能照着魔法师的交代下到地洞里去取那盏灯。临下去前,魔法师把自己手指上的戒指脱给了阿拉丁戴上,说是可以避邪。

下到地底以后,他却发现这里别有洞天,原来是个藏宝洞,金光灿烂,让他看花了眼。在所有的宝贝里,最不值钱的恐怕就是魔法师所要的那盏油灯了吧。阿拉丁心想,如果把财宝都交给那个混蛋“爷叔”,恐怕会给他独吞,搞不好还会要了阿拉丁的小命。不如叫他下来,暗地里干掉这混蛋,财宝就全归阿拉丁了。

于是,阿拉丁站在台阶上对地面的魔法师说:“爷叔,里厢啥东西都没,侬下来看一看好伐?”

“勿可能,小赤佬勿要白相吾,快点拿了灯出来。”

“要是真的有,爷叔侬自己下来寻好伐?”

魔法师被阿拉丁气得七窍冒烟,于是在洞外破口大骂。

阿拉丁一听,也翻脸不认人了,把上海话里所有的脏字都一股脑地骂了出来,简直如黄浦江之水,滔滔不绝。论到骂人的本领,老外绝对不是我们炎黄子孙的对手,魔法师的词早就用完了,阿拉丁却在继续他的攻势,直把魔法师给骂了个狗血喷头,而且中国人习惯把骂人的主要方面集中于对方的母亲,直到祖宗十八代,三国里就有诸葛亮骂死对手之说。魔法师的心理承受力本就脆弱,不足半个时辰,已几近崩溃。

最后魔法师恼羞成怒,一把将洞口给封死了,让阿拉丁和神灯同归于尽好了。他这回才算是领教了中国人的厉害了,灰溜溜地逃回了非洲大陆。

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阿拉丁擦了擦手上的戒指,戒指神救了他的命,把他和财宝都带了出来。到家后,又靠神灯的魔力,使母子俩衣食无忧。

一日,大唐的公主要到长安城外的华清池洗澡。

听到这个消息,阿拉丁立刻依靠戒指神的力量飞到了华清池,躲在洗澡的房间里。果然,公主来洗澡了,唐朝的社会风气还算比较开放,公主不忌讳被人偷看。

就像同样在华清池里,杨玉环不忌讳被唐玄宗偷看一样,否则,哪来的白居易的《长恨歌》?这位公主我虽没见过,可是也能略为猜测一二,首先,她的三围肯定要比今天的女孩子大上一倍,其次脸蛋想必也是白白胖胖的。因为在皇宫里长大,哪有不胖的道理,并且在以胖为美的年代,更无减肥瘦身的要求。至于美国迪斯尼动画片《阿拉丁》中关于公主又黑又瘦的形象实在是无知,荒谬至极。

阿拉丁那天简直是看花了眼,因为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他回到家眼皮就肿了起来,发了“偷针眼”。别人眼睛发炎,最多几天就好了,可阿拉丁却足足一个月没好,就连神灯也治不好他。最后阿拉丁道出了原因,他想娶公主。老娘立刻扇了他一巴掌。但阿拉丁就铁定了心了,老娘拗不过他,只得带了许多宝石去见皇帝。

结果大家都知道,原来当朝天子是位爱财如命的主子,见了那么多财礼,他当即就答应把女儿给卖了。堂堂的大唐皇帝,万邦臣服的天可汗居然把钱看得比女儿都重要,满朝文武一片哗然。

文班中走出一位大臣,正是大名鼎鼎的谏议大夫魏征:“启禀陛下,臣以为,以公主万金之躯,下嫁一户平民百姓,实在有损我皇的威仪,请皇上三思。”其实,魏征早就想让自己的儿子做驸马,到手的肥肉怎能让给他人。

皇帝虽然一世英雄,但却有些怕魏征几分,只得对阿拉丁的娘说:“亲家母,婚事暂且先搁一搁,待三个月后,尔等将财礼准备齐全,自然完婚。”老娘满心欢喜地回去,和阿拉丁一起等了三个月,却毫无回音,后来才听说,公主要与魏征的儿子结婚了,就在今晚。

原来,皇帝说等三个月,实际上是暗示魏征,给他三个月的机会,筹到比阿拉丁更多的财礼。那魏征虽说一生清廉,却在这三个月里晚节不保,公开受贿,买官卖官,沟通奸商,大搞走私,从毒品到军火,无所不用其极。一时之间门庭若市,日进斗金,三个月过去,已富可敌国,全部奉送给了皇帝。天子立刻见钱眼开,把公主许配给了魏征的儿子。

阿拉丁听说之后,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于是想到了神灯,对神灯吩咐了一番。转瞬之间,神灯已把公主和魏征儿子连同结婚的大床给搬到阿拉丁的家里来了。然后魏征的儿子被关进了一间五谷轮回之所。至于公主,则被吓昏了过去。

在阿拉伯的《一千零一夜》中有许多关于飞毯的故事,迪斯尼的《阿拉丁》也让男女主人公坐上了飞毯环游世界。其实这些无知的人们根本就不懂中国的国情,古时的中国哪有什么毛毯,草席倒是不少。

所以,事实上是阿拉丁带着公主坐上了一条从上海老家带出来的破草席。在神灯的帮助下,草席渐渐飞了起来,可是只能飞几尺高,原来公主的体重太重了。于是阿拉丁只能拉出了戒指神助阵,加上神灯,两位神仙一起发功,才把草席给托了起来。我们就姑且称之为飞席吧。

公主到了天上,被惊醒了,看到偌大的长安城已匍匐在脚下了,不禁惊恐万分。看到身边还有个陌生男人,更是大声地尖叫,这天晚上,整个长安城都被这种从天而降的声音所笼罩,全城的百姓都是一夜没睡好,大家心里都佩服魏征的儿子好功夫,让公主快乐的尖叫传遍全城。

阿拉丁心想,既然有了神灯和公主,活在人世上,夫复何求,不如离开长安,到一世外桃源,快活一生。于是他带着公主坐在飞席上向东飞去,但见茫茫黑夜,什么也看不见,到了天明,已是东海边上了。下了飞毯,原来已回到了上海老家,阿拉丁便与公主两人隐居于此,成为了上海人的始祖。

不对,不对,上海人的祖先怎可由阿拉丁这连亲娘都不要的不良少年担当,实在是笔者的胡言乱语。至于后来阿拉丁修建宫殿,魔法师卷土重来,还有阿拉丁继承王位怎么都没了,那也是笔者遵循了孔夫子关于不要“怪力乱神”的教诲。

小子无才无能,闲来无聊的游戏之作,权当仲夏夜里,大家聚集于榕树下乘凉时的饭后杂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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