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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她在这短促的夏夜里,有这麽大的收获。她本以为激情的女人会羞愧而死,但死的反而是羞愧。羞愧,伴随而来的是恐惧,那天生的羞耻感,那根深蒂固的对肉慾的恐惧。深深的潜伏在我们体内的根源,唯有激情之火可以把它赶走。最後在男人****的搜求下,她的情慾醒过来了,有了方向,她成为自我的中心点,此刻感觉她已经走到了本性的根底,基本上已是不羞不耻了。她即是那个情慾的本身,赤身裸体,无所谓羞耻。她感到得意,甚至是自负。原来如此!这就是生命,就是这麽一回事!人的本性就是如此!没有什麽可以矫饰或羞愧的。她和一个男人,另一个人类,分享她赤条条的肉体。

而这男人实在是个不顾一切的魔种!真的像魔种!一个女人也得够强悍才承受得了他。他的宝贝长趋直入她肉体的核心,那天生的羞耻感所在的最深,最底部的洞窟。****一来,它就一览无遗。他何其勇猛的闯入了她体内!

从前她心存恐惧时,她好讨厌男人的那玩意儿,但其实她对它是渴望之至的,如今她已明白。在她灵魂深处,根本她就是需要这****来探索,她一直偷偷的在渴望它,本来还以为自已永远得不到它的。现在,它忽然就在眼前,一个男人和她分享她一丝不挂的肉体,她全无羞耻感。

诗人和芸芸众生撒了多大的谎话。他们让人以为人要的是感情,但其实人最大的渴求,却是这种直刺刺,火腾腾,几乎是惊世骇俗的男女激情。这必需找到有胆这麽干的男人,他不觉得可耻,没有罪恶感,最後也不会不安!要是他事後感到羞惭,弄得另一个人也跟着羞惭起来,那真是大煞风景!就可惜绝大多数男人都是这麽死脑筋,腼腆的一脸羞色,像克里夫!甚至麦克立斯也一样!两个人都放不开。抬不起头来。什麽心灵上的乐趣。对一女人来说,那有什麽意义?甚至对男人来说,又有什麽意义?他彻彻底底的成了死脑筋,连他的心也变得又硬又臭。即便是人类的心灵,也需要性的力量来使之精纯,活化。是轰轰烈烈的性,而不是又硬又臭的死脑筋。

哦!上帝,男人真是一种稀奇好玩的生物!全是一副狗样子,跑来跑去,到处乱嗅,到处交尾。找到一个不愧又不惧的男人,实在太难得了!她看着沈睡得像野生动物的他,悠悠而去,去到一个悠远的境地。她依偎着他,不忍分离。

直到他起来,她才完全清醒。他坐在床上,低头凝看她。在他眼底,她见到赤裸裸的自已,随即意识到自已的存在。而透过他一双眼睛,男性意识下盈盈如水的她,彷佛在她身上流动起来,春情荡漾将她包围住。哦?四肢百骸半昏半醒,娇娇慵慵的,充满春情,这感觉多麽撩动人心,多美呀。

“该醒了吗?”她说。

“六点半了。”

八点钟她必须到小路底。总是这样的身不由己。

“我去做个早餐,然後端上来,好不好?”

“哦,好呀!”

萝西在楼下啍啍唧唧。他起身,拨开睡衣,用一条毛巾擦身子。一个人浑身活力,充满勇气时,他显得多麽动人!她静静看着他,心里这麽想。

“好不好把窗帘拉开?”

清晨的阳光已然照射在嫩绿的枝叶上,附近的树林泛着薄薄的蓝光。她在床上坐起来,做梦似的从老虎窗望出去,她裸露的两条手臂把裸露的****压在一起。他正在穿衣服。她做着白日梦,想像和他一起过日子,单单纯纯的就是过日子。

他要走了,避开她蜷曲的,诱人的胴体。

“我的睡衣不见了吗?”她问。

他把手伸到被窝里面,拉出那块细薄的丝料子。

“我的脚有碰到丝料子的感觉。”他说。

但是那件睡衣差不多已裂成两半了。

“算了!”她说。“它属於这里,真的。我要把它留下来。”

“哦,留下来吧,晚上我可以把它夹在腿中间,做个伴儿。上面没名字记号吧?”

她套上那件撕裂了的睡衣,惺惺忪忪坐着看窗外。窗户是开着的,清晨的空气飘进来,加上啾啾的鸟语。不断有鸟儿飞过去。然後她瞧见徜徉而出的萝西。好一道晨光。

她听到他在楼下起火,打水,走出後门的声音。没多久,燻肉的香味飘了上来,最後,他端着一个恰恰好通过门口的漆黑大托盘上楼来。他把盘搁在床上,倒了茶。唐妮穿着破睡衣蹲坐在床,饥肠辘辘的吃了起来。他则坐在唯一一张椅子上,餐盘搁膝上。

“真好!”她说。“能一起吃早餐真好。”

她默默吃了一会儿,心头想着时间过得真快。这提醒了她。

“哦,我有多希望把薇碧山庄丢到百万哩以外,然後留在这儿和你在一起!我要离开的其实是薇碧山庄,这你明白,是吧?”

“是的。”

“你答应我,我们会一起生活,共度人生,就你和我!你答应我的,对不对?”

“是啊!等我们能够的时候。”

“对的!我们会,我们会的,对不对?”他倾身向前去抓他的手,碰得茶水都溅出来了。

“对的!”他答道,一面擦拭茶水。

“现在我们是不可能不一起过日子,是吧?”她乞求般道。

他一笑,抬头看她。

“没错!”他说。“只是你得在二十五分钟内上路了。”

“是吗?”她大叫。突然他伸出指头来做警告,跟着站了起来。

萝西先是短促叫了一声,然後吠了三大声警告着。

悄悄的,他把餐盘放回托盘,即下楼去。康斯坦丝听着他走到花园小径。外头有部脚踏车的车铃在响。

“早呀!密勒斯先生!挂号信!”

“哦,好!有铅笔没有?”

“这儿!”

停顿片刻。

“加拿大来的!”那陌生人说。

“是的!是一个在英属哥伦比亚的朋友。不知道是什麽,他还用挂号的。”

“很像是给你寄了大把钞票来。”

“更像是来要东西的。”

静止。

“行了!又是个好天气!”

“可不是!”

“再见了!”

“再见!”

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楼上来,梯子有点不高兴。

“邮差!”他说。

“来得好早!”她答道。

“跑乡下的,如果有信件的话,他常常七点钟就来了。”

“是你的朋友给你寄了大把钞票来?”

“才不是!不过是几张相片和哥伦比亚当地的一些资料。”

“你要去那儿?”

“我想也许咱们可以去。”

“好啊!我相信这是好点子!”

可是他却为着邮差来过而不高兴。

“那些该死的脚踏车,你还没弄清楚自己在哪儿,他们已经横在你面前了,我希望他没发现什麽。”

“他究竟能发现什麽嘛!”

“你现在得起来了,准备准备。又先出去绕一圈看看。”

她看他走到小路去探查,带了狗和枪。她下楼梳洗,他回来时,她已经准备好了,几件东西都收进小丝袋里了。

他把门锁了,两人上路,不过是穿越树林,不走小路,他小心翼翼的。

“你觉不觉得人是为了像昨晚那种时光而活的?”她对他说。

“是的!可是人还有其他的时候需要好好的思考。”他简短的答了一句。

他们在杂草丛生的小径上蹒跚而行,他在前,缄默不语。

“我们会住一起,共同生活,对不对?”她恳求似问。

“对!”他回答,大步向前走,没有回头。“等时机到了就可以!而现在呢,你要去威尼斯或什麽地方。”

她闷闷的跟着他走,心情往下沉。哦,此刻她得走了!

最後他终於停了下来。

“我从这里穿过去。”他指着右边说。

她双手猛一伸,勾住他的脖子,紧紧搂住他。

“你会为我留住这份柔情吧?”她低语。“我好爱昨天晚上。你会为我留住这份柔情吧?”

他吻她,久久拥抱她。然後他叹了叹,再度亲吻她。

“我得去看看车子是不是来了。”

他大步踩过地上的荆棘和蕨类植物,在羊齿叶间留了一道印子下来。走了一、两分钟後,他又大步走回来。

“车还没来。”他说。“不过路上有辆卖面包的推车。”

他神色焦虑不安。

“听!”

他们听见汽车开近,轻呜喇叭的声音。它缓缓的上了桥。

她凄凄恻恻的钻进羊齿丛,踏在他踩出来的印子上,来到一大片冬青树篱边。他就跟在她後面。

“到了!往那儿穿过去吧!”他指着一处缝隙。“我不过去了。”

她看着他,绝望万分,然而他只是吻她,把她推走。就伤心的爬进冬青丛里,穿过木篱笆,跌跌跄跄跨过小水沟,到了小路底。在那儿,稀尔黛正好急急躁躁的下车来。

“啊,你来了!”稀尔黛说。“他呢?”

“他不来了?”

唐妮带着小丝袋爬上车,满脸全是泪。稀尔黛抄起可遮掩面目的帽子和眼镜,“戴上去!”她说。唐妮戴上这些伪装用品,又穿上长风衣,这才坐住了,她成了个架着眼镜,无法辨识,不像个人的生物。稀尔黛一板一眼的发动车子,她们驶出巷子,上了公路。唐妮回头张望,但不见他的影子。走了!走了!她坐在那儿滔滔的流眼泪。这别离来得这仓皇,这麽意外,就像死亡一样。

“谢天谢地,你要离开他一阵子了!”稀尔黛说,车子转个弯,避开了克罗西村。

“你知道,稀尔黛!”唐妮说,在她们用过午餐到伦敦的时候。“你既不懂真正的柔情,也不懂真正的激情;要是你尝过个中滋味,而且对象是同一人,那会变得完全不一样。”

“饶了我吧,别吹嘘你那些经验了!”稀尔黛说。“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能和女人亲密无私,把自己奉献给对方的男人。我要的是这种男人。至於男人自呜得意的性能力和多情,我可没兴趣。我才不想当任何男人的享乐工具或小甜心。我所向往的是男女间的亲密无私,可是一直得不到。我也算了。”

唐妮思量她这番话。亲密无私的男女情!她猜想那指的是把你自己的一切全透露给对方知道,而对方也把他的一切一五一十的全让你知道。可是那太无聊了。那套教人不耐烦的男女意识!那是一种病!

“我觉得你一直都是太过於在乎自己了,和谁在一起都一样。”她对姊姊说。

“我希望至少我没有奴隶天性。”稀尔黛说。

“也许你有!也许你是你自己自我意识的奴隶。”

听了唐妮这丫头说出这前所未有的鲁莽之语,稀尔黛闷不吭声的开了一阵子车。

“至少,我不会被别人对我的看法所奴役,而那个人是我丈夫的一个下人。”她终於怒气冲冲的反击了。

“你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唐妮心平气和道。

她向来受姊姊的支配,现在,虽然她内心某处在饮泣,可是她却不再受别的女人支配了。啊,这真是一大解脱,简直像得到重生似的:扭脱了别的女人的支配和操纵。女人哪,她们真可怕!

她很高兴和父亲在一起,他一向疼爱她。她和姊姊住巴摩街附近一家小旅馆,李德爵士则待在他的俱乐部。不过当晚他带了两个女儿出去,她们也高兴和他一起出去。

他依旧英俊、健壮,只不过对於忽然在他四周冒出来的新世界有点惶恐。他在苏格兰又讨了个太太,比他年轻,比他有钱。可是他也是极力避开她,老是出外去渡假,就像他和原配在一起一样。

在剧院,她坐他身边。他不算太胖,大腿粗粗的,依旧健壮结实,是个身体健康,懂得享受人生的男人的大腿。唐妮感觉到,他爽快的自我主义,强固的独立性以及从不怀疑的追逐声色,在在可以从他一双强健、挺立的大腿看出来。他堪称是个男人!而今却逐渐老去,着实可悲呀。因为他那双强壮、厚实的男性大腿,已不见灵敏犀利和柔情的力道,而这两者正是青春的精髓,那是一旦有了,就不会再消逝的。

腿的存在,使唐妮有所醒悟。在她觉得,腿变得比脸孔还重要,因为脸孔已不再完全如实了。拥有一双活泼、矫健健腿的人何其少!她打量坐在剧院一楼特别座的男人,不是包在黑布丁里的大布丁腿,就是裹在葬礼穿的黑裤里的木柴腿,或是形状姣好,却没什麽意义的年轻人的腿,既不性感,也不优美,也不灵敏,只是大刺刺的走来走去,然而普通之至的腿罢了。甚至连几分她父亲那种性感也没有。全是些畏缩不前的腿,畏缩得几乎不存在了。

女人倒是不畏缩,但大部份女人的腿却像磨坊柱子那麽难看!真是吓人,真是让人觉得可以名正言顺把她们杀了!要不然就是那种瘦巴巴的腿!或是端端正正裹在丝袜里,但一点点生气都没有的腿!太可怕了,成千上万毫无意义的腿,毫无意义的在那儿走过来,走过去。

她在伦敦不大开心。那边的人看起来怪异而茫然,不论他们的样子有多活泼、俊俏,他们都欠缺一股生气和快乐感觉。事情整个地很无趣,但唐妮还是抱有女人企求快乐的盲目渴望,深信快乐的存在。

在巴黎,她至少觉得还有那麽一点情色的调调。只是那种情色味儿却多麽无聊、可厌,而且老套。老套是因为欠缺感情。哦!巴黎好悲哀。最最悲哀的城市,它如今已成机械化的情色调调令人生厌;它那除了要钱,还是要钱的压力令人生厌。连在此地感受到的愤懑和厌倦都令人生厌,令人简直要厌烦到死了。这城市只是还没有美国化或伦敦化到大跳机械般的捷格舞,藉此掩饰它的倦容。哦,这些自命为男人的男人,这些流氓混混,这些色迷迷的人,这些老饕们!他们多令人生厌!连一点点感情也不施,也不受,因而腐化,令人生厌。那种有效率,有时看来也颇迷人的女人,对於情色之事倒略知一二,她们比那些跳捷格舞的英国姊妹要来得有魅力,然而她们却更不懂感情,冷心冷肠,一昧冷下去,她们也渐渐在腐化了。人类世界就这样一步步腐败掉。也许它会变成一种很强的破坏力。形成无政府状态!克里夫和他保守的无政府状态!也许保守不了多久,一切便会演变到激进的无政府状态。

唐妮发现自己也在畏缩,害怕这个世界。当她走在林荫大道、波怡思,或卢森堡公园时,偶尔会感到片刻的开怀。可是巴黎已到处可见美国人和英国人了,奇装异服的美或怪胎,以及往往是失魂落魄,没什麽指望的来到城外的英国人。

她很高兴她们继续开车上路。天气骤然变得炽热。於是稀尔黛穿过瑞士,越过布伦那关口,然後过了多洛米堤山脉,直下威尼斯。稀尔黛喜爱一切的贞理、驾驶和主宰大局各事。唐妮则绝对是心甘情愿的保持沉默。

这趟旅行真的很棒。只是唐妮却一直在问自己:怎麽我并没有真心在乎?怎麽我不曾真正感到兴奋雀跃?好可怕,我不再真正欣赏这些湖光山色了,我不再在乎了,这实在可怕。我就好比圣伯纳,泛舟於卢森湖却无视於青山绿水的存在。我对青山绿水再也无动於衷了。人干嘛来欣赏山水?何必呢?我连看也不要看。

没错,在法国,在瑞士,在提洛尔,在意大利,她都觉得一无是处。她不过是行车经过罢了。这些地方比薇碧山庄还不真实,比可怕的薇碧山庄还不真实!就算她再也见不到法国、瑞士或意大利,她也不在乎。那些地方会继续存在,但薇碧山庄要来得实在多了。

至於人!人全是一个样子,差别小之又小。他们都想从你身上弄到钱,但,如果他们是游客,他们要的是享受,非要不可,强蛮得像要从石头上榨出血来似的。可怜的山水!可怜的风景!全被人们压榨再压榨,好提供欢欣,提供享乐。人们一心一意只求享乐,其意义何在?

不!唐妮对自己说,我宁可待在薇碧山庄,在那儿,我可以到处蹓躂,自自在在的,不必瞪着什麽看,也犯不着装出什麽形象来。观光客装做乐在其中的样子实在太可笑了:一点都不像。

她想回薇碧山庄,甚至回克里夫,可怜残废的克里夫身边去。他至少不像这一大群挤来渡假的傻子。

不过在他内心深处,她是在和另一个男人保持联系的。她万万不能和他断了这份联系,哦,万万不能,否则她会迷失,整个地消失在这票挥金如土,像猪一般好享受的人潮里。啊,像猪一般好享受的人!“好好享乐子吧”这句话,又是一种现代人的毛病。

她们把车停在马斯特一座车库里,搭一班轮船到威尼斯去。那是个清爽的夏日午后,湖上涟涟轻泛,亮丽的阳光使得在水那方,背对着她们的威尼斯显得迷迷蒙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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