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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乌合之众(1)

如果一个熟人突然间言行反常,究其原因,无外乎是以下三点:第一,他(她)受到了强烈的精神刺激,最典型的就是坠入情网或被踢了出来,当然也不排除吃错了药、中了足球彩票的可能性;第二,他(她)是个善于伪装的人,像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平日温顺和善,时机一到就龇牙咧嘴了;第三,他(她)正处于某个生理阶段或命运关口,导致内分泌失调,情绪无法自控,比如怀孕期和更年期的女性,以及刚下台的官员和结婚前的新人。

作为一个绝佳的样本,这三点竟然在卢筝的身上全部得以体现,特别是第二点,因为他的逃婚举动和报纸上登载的骗钱又骗色的流氓行径没什么两样。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当天行为反常的人并不止自己一个。

一旦明白了卢筝是铁了心要远行以后,顾雅莉的态度就突然转了一百八十度,不哭反笑了。她先是取笑卢筝,说他不已是个中学生了,竟然会被一个小姑娘轻易拐走,也不知道人家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继而自嘲心比天高,当初谁也看不在眼里,现在竟然赔钱陪房都嫁不出去了!到后来,她笑得更加肆无忌惮了,几乎喘不过气来。不过在午夜的酒吧里,这种场景实在太寻常了。为了防止她做出什么不雅的举动,卢筝一时像保姆,一时像保镖。不过,在手忙脚乱之余,他也不是一点收获没有。比如,他发现自己的未婚妻其实是个颇有情趣的女人,她不但熟悉多种音乐的旋律,还喜欢引吭高歌,舞技也堪称娴熟。到最后,她终于累得半步也挪不动了,这才伏在卢筝肩头,说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她在大学时代就是文艺队的台柱子。当然,那已经是十年前的旧事了。

卢筝将她半搀半抱弄到了一个僻静的角落,想歇口气就走人,没想到一转眼的工夫,顾雅莉又喝上了红酒,一杯接一杯像没关严的水龙头。面对卢筝的劝阻,她说反正今天是周末,放纵一下身心又能怎样?再说,爱人走了,清醒一刻就等于多遭一刻的罪,干脆醉死在这里算了!

卢筝也没想她说的“爱人”究竟是谁,心头一股热流涌起,一把从顾雅莉手中夺下酒杯,掷在地上摔得粉碎。

“我们明天就去登记好吗?”

自从三年前大醉一场后,卢筝一直滴酒不沾,今晚要客串司机,当然没有开戒,却没想到说了句大昏话,因为明天是公休日,政府机关不开门。顾雅莉听了,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睁大眼睛痴痴地看着他,口里依然吃吃笑个没完,似乎从没见过比他更好笑的男人了。原来,她真的喝醉了。

卢筝叹了口气,带着她出门了。外面冷风一吹,顾雅莉全身就没了筋骨,绵软得像一根面条。上车开出不到一分钟,卢筝又掉头朝另一个方向开,还用手机给顾经理打了个电话,说今晚自己和莉莉参加朋友聚会,大家玩得很开心,这里寄宿方便,就不送她回家去了。他的谎话自然骗不过洞明世事的老丈人,不过却正中对方的下怀。顾经理在单位就以独断专行而闻名,在家当然不会是个开明的父亲,但眼下女儿的婚事已经板上钉钉,所差的只是一纸婚书而已,和未婚夫在一起过夜算不了什么。更重要的是,他为这个掌上明珠的终身大事操碎了心,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她可能看不上卢筝。所以,两人多一些肌肤相亲的机会,对婚姻的巩固有百利而无一害。

终于到了自己的新居,卢筝将顾雅莉抱上了床,替她脱掉了外套鞋袜,盖好了被子,自己也像烂泥一样瘫倒在沙发上。今天发生的事情,彻底打破了他两年来的幻想。顾雅莉会等自己归来吗?今后,自己还能重过这种平静的生活吗?卢筝没有想出个子丑寅卯来,不知不觉中也沉睡了过去。

……莲花开了,婷婷在水之中央,仿佛一千年前就等在那里。惠风起了,在青苹之末,吹开罗裳,也将兰舟送到了落英缤纷的彼岸。火山醒了,岩浆汹涌如少年的热血,水波轻颤是处子的心跳。宇宙爆炸了,断线的纸鹞飞上了天堂,在太阳的中心焚成灰烬,轻悠悠地洒向人间。于是,在征服的狂喜和初经人道的痛苦中,他和她疯狂地结合在了一起……卢筝骤然醒了过来,那张天下最美的脸也在一刹那消失了。每次做梦到这里就结束了,似乎她从未真正从自己身边离开。不过,这次惊破他春梦的不是闹钟,而是悄无声息的晨光。它从东方的地平线升起,落在西墙上新剪的大红喜字上,灼灼如跳跃的火焰。卢筝心虚之下,竟然不敢再向它望上一眼。

同样,朝霞也涂抹在了那个仍在恬睡的女人面颊上,让她眉眼慵饧,双唇潮润,连体态也仿佛婀娜饱满起来。

和顾经理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卢筝昨晚不想送顾雅莉回家的原因简单到了极点:他不想让顾经理看到女儿的醉态,更不想让老丈人知道婚期发生了突变。可是现在,他的心中却涌起了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他来到床边,凝视着未婚妻的面庞。未明的光线,未褪的残妆,未醒的残醉,三者交织在一起,让她成熟的胴体散发出无限诱惑的气息。卢筝俯下身,轻轻吻了她一下,顾雅莉一定感觉到了,因为她发出了一声很轻的呻吟,眼睛依旧没有睁开,双臂却伸出来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脖子。卢筝的心剧烈地跳了起来,因为在这之前,她还从没对自己做过如此亲昵的动作。可是,当他正要回应她的激情时,却听到她的口中喃喃地吐出了一个名字。

虽然卢筝没有听清楚,却百分之一千地肯定她叫的不是自己。一心等着抱孙子的顾经理绝对想不到,这一晚,这对准夫妻不但没有同床,还各自做了个货真价实的“异梦”。

卢筝的动作僵住了。作为一个男人,他感到了深深的羞辱,但最后只轻轻叹了一口气。事实上,从顾经理急于将女儿打折处理的举动中,他就知道其中一定有令人难以启齿的事实。不过,如果老顾同志知道卢筝也不是白纸一张的话,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卢筝将顾雅莉的双臂重新放进了被子,掖好了被角,就起身到厨房做了两份早餐。在熬粥的间隙,他写了一封信。不过,那些字句颠三倒四,即使自己重读一遍也不知所云。没办法,他连父亲的半点文采也没有继承到,何况此刻头脑中又乱成了一团麻。沮丧之下,卢筝把那两页纸揉成了一团,随手丢进了垃圾桶。

出门前,卢筝在顾雅莉的枕上留了张字条,告诉她干净内衣就叠放在旁边,一伸手就够到了,房间的钥匙在桌子上,吃早饭前放入微波炉加热三分钟,如果头还疼的话多喝热水多休息,千万不可着凉。这点小殷勤是每个男人该做的,可是与以前的卢筝相比,已经是天大的进步了。

昨天分手时,容妤告诉卢筝该去哪里找她,可是,卢筝却背道而驰,坐上了开往南郊的地铁。一路上,他思绪起伏。看来,是祸躲不过,这次是非去不可了。不过,与其受制于人,不如自己解决问题。试想一下,自己不用伺候那个无事生非的阔少,左手携回容光斗的遗骨,右手拿回铁门汉简,是件多么有面子的事!当然,漂洋过海总要一笔钱来当路费的。难道,就没有一个朋友肯帮自己吗?

想到这里,他不禁苦笑了起来。说卢筝没有朋友,道上的人都会笑掉大牙的。那时候的卢筝,像普洒甘霖的救星,点石成金的仙人,开仓放粮的好汉,坐地放歌高谈,开宴胡吃海喝,结账前引后合。可宿醉醒来,自己还剩下什么呢?不过一身酒气和满地狼藉,还有背后那双泪光莹莹的眼眸而已。

卢筝的心顿时一揪,他赶紧转念避开伤心事,左思右想,似乎只有这一个兄弟还能指望上。一想到袁振威,卢筝心头就一阵温暖。袁振威的父亲是当年轰动一时的长漂勇士,与卢青城算是意气之交,他消失在虎跳峡的漩涡后,卢青城不远千里跑到云南去祭拜,顺便带回了朋友那失学的儿子。于是,卢筝有了一个异姓弟弟,也有了第一个崇拜者。三年前,卢筝黯然离去时,还将自己亲手创建的凌云社留给了他。

出了永定门,卢筝在一片新区里下了车。这里本是一片麦田,如今成了新兴的休闲游乐中心,是户外运动人士的大本营,也曾是卢筝的老巢,不过那已经是三年前的旧话了。一千多个日子,未必能消磨掉一个人的意志,但要改变一片洼地已经绰绰有余了。于是,蜿蜒的田埂辟为笔直大道,芦苇摇曳的鱼塘翻修成了游泳池,连起伏的蛙鸣也被凄厉的枪声取代了。原来,那个亏损的国有农场早就不养猪了,改为私人承包后,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群飞禽走兽,以供起了童心或杀心的市民过瘾。

卢筝的眼睛不用看路,双脚就自然而然来到了“凌云社”这三个势如奔马的草书大字下,看着络绎进出的客人,停满的车位,以及新装的霓虹广告和自助提款机,就知道自己了解的情况没有错,袁振威确实将生意经营得红红火火。卢筝匆匆而来,可真到了地方却犹疑了起来。不过,就在他徘徊的当口,已经有人看见他了。

“你这个家伙,到底藏到哪里去了?真把我想死了!”袁振威冲了下来,一番热烈的拥抱后,他的双手还掐着卢筝的肩胛,连声音都有点哽咽了。

卢筝也一样激动,久别重逢的场景就该是这样的。没错,这里才是卢筝真正的家,他的人虽然不在了,可是魂儿一天也没有离开。

果然,一踏入凌云社,卢筝就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不过,除了袁振威,卢筝没有见到一张熟悉的面孔。也许是他的名头太盛,酒吧的招待员泼翻了咖啡不算,几个正打保龄球的会员也呆住了,连手中的球掉下来也浑然不觉,差点砸坏了自己的脚。凌云社新招的管理干部对这个老前辈更是敬畏有加,握手的时候都不敢正眼看他。可等卢筝一转身,一双双眼睛就齐刷刷地盯在了他的脊背上,似乎那是一个活动的靶心。

“你胖多了,真有点大老板的模样了!”房门关上后,卢筝才感觉自在多了,他拍着袁振威的肚皮开起了玩笑。

“你难道不是吗?”袁振威躲开了,笑着反问了一句,随即感慨万千,“那时候,我们都瘦得像猴子,你还记得吗?我们有一次断了顿,半夜里饿得睡不着觉,去地里偷挖了农民的土豆来烧,早上起来照镜子,一个个全长了小胡子。”

“没错,大清早人家正好上门来查问,当下就抓了个正着,害得我们在村民大会上做检讨。最后,不但没有赔钱,村里人还倒送了我们几袋面粉和一推车萝卜。”卢筝的眼睛也湿润了。

回忆了一番令人唏嘘的往事,卢筝问征地后的乡亲们搬到哪里去了,袁振威不知道,突然想起了什么,声音也变得轻悄悄的,似乎外面有人在窃听。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人来打听你的下落,大部分是新闻记者,也有几个老朋友,我说你正在筹划一件神秘的大事,所以不能对外公布。说实话,只要你平安就好,管别人说什么呢?”

什么人来找自己?卢筝不知道,也没有兴趣去问,但是袁振威的话里却透出了一个信息:似乎有什么麻烦找上了自己。还没等他深问,袁振威鉴貌辨色,知道他无事不登三宝殿,先关切地说了一句:

“卢哥,我们不是外人,有什么话只管吩咐好了。”

见他如此客气,卢筝更加张不开口了。两人从小就以兄弟相称,只是,以前的“大哥”换成了今天的“卢哥”而已。其实,被时间改变了的岂止是一个称呼?在袁振威的眼中,那个一半是烈焰一半是寒霜的卢筝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七分沉郁三分沧桑的平凡男人;而他自己呢,也早不是卢筝记忆中的跟屁虫和下脚料了,商海的沉浮,早把他磨炼得刀枪不入。今天,卢筝来得如此突然——不,换一个角度讲,又是如此必然,显然是意有所求。袁振威知道卢筝这个人心气高、手脚大、面子薄,与其绕弯子,不如自己挑明了算了。

“是不是手头一时紧了?没说的,咱们之间还有什么客气的?你看,这个数够不够?”袁振威做了个手势,竖起的五根手指头代表了某个数量级的钞票,下压的掌心则隐含了一句潜台词:在凌云社,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下。

卢筝听了连连摇头说:“你完全误会了我的来意。我有了一份全职工作,也快要成家了。不过,在送喜糖之前,我还要重操一次旧业。希望你能帮我组织一支探险队,去南太平洋寻找容光斗的下落。”

袁振威的笑容不变,眼神却有点游移不定了。谁不知道,卢筝天生就是穷神投胎,花在他身上的钱,就像泼在沙子里的水一样,连个印子也留不下来。可是,袁振威又无法断然拒绝他的要求。除了私人情谊,卢筝一直是凌云社的镇山之宝。没有他的名气做招牌,自己也走不到今天。当然,现在他的名声完全变成了一柄双刃剑,甚至成了凌云社的负资产,让人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才好。以袁振威消息之灵通,已经注意到一场大风波正在暗中酝酿,大家都避之唯恐不及。可作为当事人,卢筝居然还像个没事人一样,真是咄咄怪事!

平心而论,袁振威能有今天绝不是坐享其成。当初这里还是一片菜地的时候,凌云社也曾热闹非凡,是各色狂热人物的聚散地,可入不敷出的财务状况,让它的生存始终命悬一线,尤其是核心人物卢筝的突然离去,更差点关门大吉。多亏了袁振威提出了转型战略,才将一个朝生暮死的业余俱乐部变成了一个赢利丰厚的经营实体。现在,凌云社的业务蒸蒸日上,会员不断扩大,不但购买了房产,获得了银行的贷款,甚至有了自己的杂志和网站。当然,这个过程也无可避免地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就指责他以公司化为幌子,乘机侵占股权,剪除创业元老,最后把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渊薮变成了个人的私产。

袁振威的沉吟,让卢筝明白自己空跑了一趟。他虽然是凌云社的开山人,现在还是挂名的主席,但不是登记在册的股东,自然没有分红的权利和发号施令的资格。尽管当初为了维系生存,他曾把自己的全部家产都投了进去,甚至当掉了父亲遗留下来的珍贵手稿。

卢筝起身告辞了,他知道自己今天来得真不巧。因为刚才上楼的时候,他就已经注意到社里正在大搞装修,连挂在会议室里的老照片也取了下来,那上面当然少不了自己的光辉形象。袁振威挽留不住,说中午一起吃顿饭也好,可是卢筝一口拒绝了。看着他尴尬的表情,卢筝倒有点过意不去了,握了一下袁振威的手,说今后我们还是朋友,不过不再是患难与共的兄弟了。

初春时节,北京的沙尘暴又起了。卢筝走进了茫茫的风沙中,视野中一片迷蒙,头脑中一团混沌,如同自己的前途。

回到了租住的陋室中,卢筝开始收拾家当,容妤已经和他说好了,以后为了联系方便,让他搬到海淀去和韩老爷子的学生蔡东风住在一起。本来一分钟就搞定的事,他却拖延好久,那个鸡肋一样的登山包,本来和自己一点关系也没有了,可是看到那双刀一样犀利的翅膀,又不忍心丢掉,最后草草塞进了行李箱的底部。正要出门时,老谭不知怎么找上门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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