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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葬我以风(5)

我注视着这个女人,心中五味陈杂。良久,我说:“苏太太,我给您做女儿吧。”

苏小小先是一怔,然后犹豫着点点头。她声音颤抖着唤了我一声:“闺女!”我应和了一声。她便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我和苏小小的关系越来越好。她时常在我闲暇时给我讲过去的故事。她太久太久没有人陪了,太寂寞,需要一个人陪她说话。她讲了一个故事,一个深爱着她的男子。当初的她年轻气盛,不想在乡下过一辈子。她迫切地想要回到城里,不愿将自己的一辈子赌在那片黄土地上,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清贫生活。她追求那些所谓的完美爱情,却在面对选择的时候,选择了逃离。她听从父母的安排匆匆嫁了个商人。她的丈夫是商场上的狐狸,狡猾而又聪明,可是同时也跟大多数的商人一样的重利荒淫。她有花不完的钱,数不清的牌友。一开始她以为很快乐,可是时间久了,一个人在空荡荡的金丝笼里,她的笑越来越少。她想起了下乡时,那个与她共同颂诗的男子,那个带着她像风一样飞驰在田野里的男子,那个与她背靠背坐在谷堆上看夕阳的男子……她平静地讲完了这个故事,只是在提到那个男子的时候她的声音有了愧疚。

她说:“终究是我负了他。”我静静地听她讲完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知道那个男子就是大伯。

苏小小像是久久没有回过神来,视线落在窗外的爬山虎上。那些爬山虎上个星期还是嫩芽,不知什么时候慵懒地伸展了枝叶悄然跃上了窗台,在一场大雨洗刷过后,显得越发鲜亮。苏小小如中了魔怔般喃喃道:“夏天了。”

初夏的午后,阳光很充足,洋洋洒洒地照进了苏小小冷清的病房,在她瘦弱的身子上跳跃着,流转着琉璃般的光彩。她微微睁开了眼,有气无力地说:“闺女,我们出去走走吧。”我推来了轮椅,将她抱上去的时候,我才发现,苏小小本来就瘦弱的身体不知什么时候轻得就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羽毛。我的手微微抖了抖。

她问我怎么了。我笑着摇了摇头说她太重了。苏小小羞涩地笑了起来,像个少女一样。突然间,她猛地剧烈咳嗽起来,吐出了一滩瘀血。此时,我的心也被紧紧地揪了起来。她用恳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犹豫着点点头,替她将嘴角的血渍擦拭干净,拿了一条毛毯披在她身上,推着她去了花园。

花园里,苏小小的气色似乎好了不少。她开始轻声吟诵普希金的一首诗《致大海》。她的脸颊渐渐有了红晕,像是个怀春的少女用清婉的声音向我描述着对爱人的思念。她缓缓地支起身子,竟稳稳当当地站了起来。她脱离了轮椅,在石子路上自己行走了起来。我就那样看着她渐渐加快步子,轻盈得快要飞离地表。她奔跑在阳光里,眼角再也隐不住笑意。她笑得灿烂,消瘦的面颊有了一抹浅浅的希冀。

我蹙紧了眉头望着笑靥如花的她,心情无比沉重。我深知这只是人在消耗生命的极限。我没有阻挡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她尽情奔跑,听虫鸣鸟叫。那一瞬间,似乎时光倒转,我仿佛看见了那个一头利落短发,穿着花衬衫的女知青。我的视线被泪水模糊了。

傍晚回去的时候,苏小小安静地躺在床上,像只耗尽了最后一口气的皮球,整个人面带倦容。她眼中含着笑意,双手将一本泛黄了的《普希金诗集》捧在胸前。

余晖透过窗户穿透了她的目光,她呆呆地望着墙角,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着我说:“他来接我了。”苏小小好像情窦初开的少女,脸颊两边是化不开的浓浓的笑意。我顺着她的目光往墙角看去,那里空空如也。我心里陡然一紧,努力平复心情,遏制住悲伤,尽量让她看不出端倪。我低声哽咽着应了一声。

良久,她的目光放出异样的光芒,满脸欣喜地呓语着:“你来了!”她瞳孔 里的色彩开始逐渐流离,变得一片灰白。她伸出手去,像是在温柔地抚摸爱人的头颅。她手中的动作顿了顿,如释重负地轻轻阖上了眼帘,手也颓然垂了下来,只有眼角的泪还是温润的。

与此同时,她手中的诗集也被一阵突如其来的风吹得哗哗作响,一页一页唰唰地快速翻动着。最终它停在了一页上,只见右下角隐隐约约露出了两个极其清秀的正楷写的字:清玄。

葬我以风

文/段立文。

是十年重聚之时再见他和她。

此时她是一岁幼儿的母亲,眉眼之间成长为单纯而有力的妇人,为心爱之人蓄起长发,青丝如梦。牵着孩子的右手干净有力,手指尖带着热心于家务和电脑键盘的味道。不似手工创作者一般苍白,它们呈现一种健康的粉红色。看到这双手,就像看到下午的咖啡,看到有阳光味道的白床单和被罩。一个家的样子。

此时他是年轻有为的白领精英。西装紧身、身形挺拔。圆圆的脸盘,仿佛早早被岁月磨去棱角。也是,戴金丝边眼镜扎深蓝领带的高大男子有宽厚肩膀,早已不是抱起篮球就往外跑的追风少年。世事沉浮,责任的刀光剑影在少年时期就开始打磨这水晶原石一般的人。他终于变得晶莹通透。二十八岁,男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此时我是宴会迟到的普通女子。无恋人、孩子及其他。十年来漂泊于所爱的城市,离家千里。做着一份自己喜欢但不赚钱的职业,和梦想死磕至今。单眼皮眼角长出细纹,手背上青筋凸起。穿华丽惊艳的土耳其蓝色缎面细高跟凉鞋,恋恋风尘。

我上前与他们拥抱。我看到他们安好且向荣地活着。这十年也许就是人生中 最重要的日子,纵岁月欺了我它不曾欺了我所爱。那一刻在心中的天平上,对世间的抱怨与感念突然平衡,心中剩下的一切四平八稳不再危险摇晃。我似乎能够妥协了,为着他们的岁月静好。

这么些年,我们过得没有彼此,过得细水流长。静静地,却只在深处看见暗礁和旋涡。它们悄无声息,隐藏于波光粼粼的青春河床中,无波澜一般向远方流逝。

时间用其独特的刻薄方式令我们渐渐宽容。所有精心的刻画与表达,在这一刻因了咫尺天涯的熟悉面孔,而欲说还休。

我想,沉默是成长的标志,而成熟的标志,就是学会如何去沉默。

Let life be beautiful like summer flowers and death like autumn leave.

泰戈尔说,生如夏花,死如秋叶。

我会忘记我与她自何时开始,也有一种可能是我们之间的友情来得太过悄无声息以致在一开始无人记得。如同长江源头细如发丝的河网,在时光滚滚之前无人提前知晓,这一点活水最终能够奔流到底直到遇见汪洋。

有人说寂寞就是你想说话的时候没人听,有人听的时候你无话可说。岁月定然在吝啬之余还为我保留一丝慷慨。三年相伴,使我不致如今日寂寞。高一某个下了晚自习的晚上,当时都有伙伴的我们不知为何会一起回宿舍。女孩眉毛浓黑,眼角飞扬。戴全嘴牙套,笑起来牙齿上不同颜色的铁片会发光,非常可爱。

后来我时常默念她名字。瑞雪,瑞雪。

瑞雪兆丰年。

成绩非常好的女孩子,做事认真,性格倔强。我们俩的不同自十五岁开始,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彼此青春时代最亲近的人,亲如手足。她的倔强,几近不能与任何人有分歧,因为那样会导致吵架。这来自一种对事物本身非常清楚的认识。

她明白什么是正确的、客观的、不能改变的。与人交流时表达清晰准确,稍有分歧 十之八九也是自己正确,因而学会了不认输不妥协。我的屈服,有时更多是自己迷糊,自己不屑。我明白我心中正确的、原则的,很有主观意味。这些我所信奉的规则不会被大多数人接受,我不会去争也不能去争。没什么关系。是接近本质的世界观层次的差别,这亦导致她理科成绩很好,而我的理综当年烂得一塌糊涂。

那又如何。

就像夏天下着暴雨的傍晚,我们吃完晚饭,走在校园里。她打着伞,我不喜欢打伞,就走在伞外面。雨水将头发和脸颊打得湿透,身边走过的人如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们。她在伞下对我笑,不说话。我闻到自己头发中散发出的雨水的清香。那时我想,若仅有一刻仅有一人懂你并在身边相伴,现世是多么足够。

彼此之间发生过很多事,有悲喜有失落。很多记忆因被埋葬已深不可测。青春像一段火车隧道,让人看见时间呼啸着奔驰。成长中有隐秘而艰涩的疼痛。彼时我们未长大,想寻找一条通往世界的路途,而这个进入的切口,只能是给予彼此的爱。

恍如年少时的一场恋爱。我只想她好,不哭不受伤,顺利下去,在未知的我不能陪伴的日子。

瑞雪高考时发挥正常,去清华学理工。我因理科成绩太烂,跑去北京一所普通学校,凭借浅薄天分在艺术圈混迹多年,渐渐长成天性中放荡不羁的模样。她最终结婚生子,平淡工作,安稳生活,富足幸福。不过这些都是后来听说。我们在同一座城市,却有十年不曾见面。彼此消失在生活中,似浪迹天涯,杳无音讯。

只是,我那颗年少的心里,为你留了小小一隅。

聚会后几天她邀我去家中。依旧是暴雨的夏日午后,窗外雨声滂沱。她绾着髻,眉毛浓黑修长,眼角飞扬。一岁幼儿已在怀中酣然睡去。在经历过繁华至极的恋爱之后,她做了母亲,我孤身一人。我们没什么话说,一径微笑、沉默。她领我看房间里的一大缸热带鱼,空气中有寻常生活的奶粉和灰尘气味。

此去经年之后,你我各自成为虽然心怀感伤但甘心承担的女子,没什么怨悔。

在一场大雨中平静地挥手告别。

那么他呢?

他终究还是一个忘不掉的人。

当年与瑞雪玩笑,我常说,等将来上了大学,我就今天去清华找你蹭饭明天去北大找他,省下来的钱租一间大房子咱们仨在里面住着。少年时的梦境毕竟太过美好。高中时他与我一起参加竞赛一起失利。有一年半时间在一间教室里学习生活,竞赛生整日看书做题不停,几乎从一天睁开眼到第二天睁开眼看到的全部是这个人。

以至于后来没考上回到人群拥挤的高中教室感觉极不适应,需得跨越人海,找到他的脸,方觉心安。

我欺骗自己说只是依恋他,像依恋父亲兄长老师那样。事实上渐渐地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自已也无法说清。惦念变成了习惯,反而真的富足快乐起来。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似可填补生命的空白。我们有时接连好几天一句话也不说,可跟他说话的时候,又是那么自然。我把下巴枕在他胳膊上,眼睛看着窗外明灭的灯火。他在看着哪里呢?或许看云,或许看我。

记得一夜看书至凌晨,读到这样的句子: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把我当作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我却要花一生的时间去忘记,去与思念与希望做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情动。

我反复看这一段,心里动容到疼痛。忍着眼泪,提笔给他写信。很多深夜里我会提笔写下很多东西,在演算纸末页在日记本上在卷子边缘。这些文字一点都不 曾让他见到,仿佛写在水中,一边书写一边消失。

他不知道,知道了也不说。是极聪明的男子,年少时候就表现得比别人更敏捷更会待人接物。如果我未见过他哭泣,一定觉得这是入世的人,野心勃勃。一个男子如果过早懂得承担责任,那任性的另一面就会隐藏极深,极少有人知道。他哭的时候用纸巾盖住眼睛,肩头抖动,不出一点声音,似乎这件事很羞耻。我在旁边坐着陪他,不说话,伸出手一下下抚摸他右侧手臂。

曾经说过毕业后一起去西藏,曾经说过高考加油去北大大学四年找你蹭饭你记得养我。曾经说过那么些话,又好像什么都没说起。年少时候的诺言,心里知道无法实现。它是自己许给自己的海市蜃楼,虚妄但没有罪过,只是让沙漠中跋涉的我们,看到花好月圆,生生不息。

拍毕业照那天我当着全班同学死死抱住他,无论如何不放手。我把脸埋在他颈弯,他的心跳如此有力。我一直把他当成我自己。少年要走了,以后在我的城市没有他,在他的城市他会忘了我。我好想更早或更晚遇见他,三年太短,怎够我有机会,给他一世安稳的幸福。

少年去了浙大,以青春为筹码去到了梦中温婉的城市。十年前或十年后,我未曾对他提起那段日子。就让一切随风吧,年少时候的岁月太美回忆太重,无论何时,这份感情都不是那三个字可以担得起的。

我最大的心愿和满足,就是你一直安好。少年。

我知道你已经把我遗失在河的对岸。黄昏暮色渐渐深浓,田野苍翠。山岗上桃花绽放,稻子即将成熟。我们的村庄温暖芬芳,就这样带着良辰美景,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你的衣角带着涉水而过的潮湿,你终于抵达。我看见你在彼岸,和我一样,抬起头倾听鸟群飞远的声音。笑容纯真,再无遗憾。

你在出发的时候,记得抚摸我的发丝了吗?我怕你找不到我的气息,找不到我。

一整夜我都抱着你,这样当我们相见的时候,即使你已经非常苍老,你也会记得我。

我为你穿上渡河的衣服,在最纯净澄澈的三年中,以彼此青春做引送你渡河。

我们做过的一切都是捕捉的风,手中注定一无所有。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因为不舍而获得怜悯,所以我放开手。

我的船还没有来。时间蒙住我的眼睛,让我猜。我的眼睛已盲,只能在回忆里凝视你。

世间这样荒芜,寂静深不可测,如果你不在我身边。

我这样想念你。

一番挥手告别,不知辗转流落间,下一次重聚,会是蹉跎了的十年,二十年。

那首歌这样唱过,她洗过的发像天色将晚,他不羁的脸像心中火焰。短暂的欢乐以为一生绵延,漫长的告别像青春盛宴。良辰美景奈何天。致青春。

此去经年。她为人妻母,他娶妻生子,我远走他乡。十年把一切曾经都留在曾经,我知道那样叫作青春的东西,它终究是走了。可我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照进生命中的光线。因在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从未见到比你们更优秀的人。

那时,我们皆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即使方向模糊也从未失去前进的激情,并在这种横冲直撞中,每个人都劈出了自己的道路。

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后来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时常回去那个安静角落,为年少轻狂里携手并肩的为梦狂奔而感动,而骄傲。

时至今日,我仍在不停地追赶岁月。这样,它竟跑得愈发快了。直到一切虚妄,皆化作风。

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离去,请把我葬在这阵风里。你知道,有些想念会随我的消失渐渐变成空白,如同永恒。

我仍会告诉你,我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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