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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偏不吃醋

我心里越发的奇怪了,阿芳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她说话怪怪的?为什么一直叮嘱我暂时不要出去?她越是这样说,我心里越发的好奇,于是起身走出了琴房,来到一楼客厅。

凌隽坐在沙发上,怀里躺着一个女子,两人正在调笑,极为亲热。

原来如此,阿芳是担心我看到凌隽和别的女子公开调情我会生气,虽然凌隽当我是仆人,但在阿芳她们心中,我依然还是凌家的女主人。

我转身要走,凌隽叫住了我。

“站住,过来给我们削苹果。”

我停住脚步,走过去从桌上拿起一个苹果,若无其事地削了起来。

“秋荻?”凌隽怀里的女子看到我,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一愣,只好看她,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圆脸,眼睛很大,鼻子上有一颗极小的痣,像某影星,这人我认识,她叫叶晴,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上高二时她辍学,后来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今天在这里见到了,这世界真******小。

她穿着勉强能包住臀部的超短裙,修长的玉*腿很是显眼,上高二时我们还在是青涩少女,她就已经出落得非常漂亮了,转眼两年多过去,她更显成熟和妩媚。

“是你啊,真巧。你们继续,我给你们削水果。”我淡淡地说。

叶晴从凌隽的怀里爬出来,理了理头发,“你怎么会在这里呢?你们是亲戚吗?”

她说的‘你们’,当然指的是我和凌隽,我和凌隽相差了近十岁,而且我以前是富二代,她自然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嫁给凌隽,外界只知道我爸半年前去世,但齐氏企业的巨大财务危机,却极少有人知情。

在叶晴的眼里,我现在还是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齐家大小姐,她当然不会知道我现在已经变身女仆。她认为我和凌隽是亲戚,是过来做客的呢。

“我是凌先生家的仆人。”我坦然承认,并不觉得尴尬。

叶晴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相信:“怎么可能??”

也是,别说她不相信了,如果我不是亲身经历,我也不相信自己一个堂堂的大小姐会沦为女仆。

“她说的都是实情,她就是我们家的女佣,你不用理她,和下人说太多话,会失了身份。”凌隽一把揽过叶睛的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

叶晴想再说什么,凌隽没让她说,忽然抱起了她,向卧室走去。我将削好的苹果放在桌上,回琴房弹琴去了。

到了晚饭时间,阿芳在外面叫我吃饭。

来到饭厅,只有凌隽一个人在喝汤,叶晴已经走了。我猜想凌隽应该是对她说了什么,所以她才连招呼都没和我打就走了。

其实我和叶晴以前关系非常的好,叶晴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父亲不务正业,经常喝醉,然后就打骂她,青春叛逆的她就和社会上各类混混结交,最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结果谁也不愿负责,她哭着求我帮她,我花钱陪她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其实那点钱对当时身为富家千金的我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她来说却是大恩情了,所以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做过人流手术后她又回到学校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然后就忽然消失了,甚至都没有和我这个好朋友道别,我当时猜想的是道别只会徒增伤感,所以她索性决绝离开,这样对大家都好。

世事真是无常,没想到今天竟然在凌家碰上她了,从名份上来说,我在凌家虽然不受待见,但也算是正房,她现在扮演的角色,自然就是小三了,我们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重逢,上天真是要有多残忍就有多残忍。

“我老同学叶睛呢?怎么不留下她吃晚饭?我还想和她叙旧呢。”我故作轻松地问。

虽然没有指名问谁,但白痴也听得出来是在问凌隽。

凌隽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地继续喝汤。

凌隽不说话,阿芳她们当然就更不敢发话了,饭桌上陷入死水一样的沉默,只听到大家嚼食物的声音,气氛沉闷得让人想要逃离。

“她是你同学?”凌隽终于还是忍不住说话了。

“高中同学。”我说。

人性是复杂的,有时心里的反应自己也搞不清楚,更无法把握。凌隽在酒会上和露妮一干美女亲热,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但他和我以前的好朋友在家里公然苟且,我虽然表面上装得若无其事,但心里其实很上火。

那种情绪应该不算是吃醋,因为吃醋的条件是对当事人有爱意才会吃醋,但我对凌隽这个恶魔显然没什么爱意,如果她这么凌辱我我都还会爱上他,那我真是贱得不可救药了。

但我内心上火是真实的,我表面上可以装得云淡风轻,但其实内心真是不舒服。我知道我必须要强忍住自己的火,凌隽要找女人,随时可以找一大把,然后在外面的酒店开个房办事就行了,根本就没有必要这样张扬地带回家来,这完全不像是他一惯低调神秘的作风,所以我猜想他这是故意做给我看的。

我甚至怀疑他虽然抱着叶晴走进了卧室,但其实他对叶晴什么也没有做。这个恶魔并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迈不动腿的贱男人,叶晴虽然漂亮,但和混血美女露妮相比,不管是身材还是风情都差了一大截,凌隽面对露妮尚能稳住,更何况叶晴这样充满风尘味的女子?

这或许是我自我安慰,人在面对自己不愿面对的事实时,总能找到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自欺欺人。我也是凡人,自然也不例外。

“她在床上的表现真好,痛快。”凌隽得意地说。

“是么?那你以后经常带她来啊,我也正好有个老朋友叙旧。”我喝了一口汤,面无表情地说。

凌隽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我猜想我但凡流露出一丁点的醋意,他都会很有成就感,但我却偏不!这让他很是沮丧,他精心安排的这出戏,对我一点杀伤都没有,他当然不甘心。

“你是我妻子,我带其他女人回家,你竟然一点也不动怒?”他果然不甘心地问。

“是女仆。”我用三字经纠正他的说法。

“可你明明就是我妻子!”他把碗筷重重地放在桌上,碗里的汤洒了出来。

阿芳她们低头吃饭,一句话也不敢说,谁也不敢相劝。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无所谓。”我冷冷地说。

他站起身来,“阿进,备车,我要去朝会。”

朝会是万华市最大的娱乐基地,是男人的天堂,那里有男人想要的一切,美酒美女美食,据说那里有岛国过来的女优,也有欧洲来的金发碧眼,还有全国各地筛选出的嫩模,据说持那里会员卡的男人都是成功人士,普通土豪根本没资格进那销金窟,如果一些小的私企业主非要打肿脸充胖子进去逍遥一下,最后都会脱层皮,不是被那里的赌场榨干,就是被美女们榨干,消费实在太高。

这些都是以前二叔他们喝酒时聊天我偷听来的,连二叔那样见过世面的人说起都亢奋的地方,自然是酒池肉林奢糜到极致,所以那地方叫朝会,暗喻只要有能力进去的男人,都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华夏男人骨子里或多或少都有帝王情结,都有高高在上让人三呼万岁的憧憬,那些宫廷剧不但女人爱看,男人也看得口水直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也意淫着哪天自己也能像古代的皇帝般三宫六院的伺候个爽,而朝会就满足了男人们这样的需求,所以全国各地都有慕名而来消费的客人。

当然,都是有钱的客人,没钱,就只能远远地站着看的份,大门都进不去。

凌隽当然是能进得去的主,以他的财力,就算是天天泡在朝会里也没问题,现在我没有按他的要求表现出醋意,他又不爽了,所以他要去朝会消费。

按常规的情况来说,老公要去那样灯红酒绿的地方鬼混,做妻子的当然要阻止,就算是敢怒不敢言,至少也要生气,但我不会,我依然津津有味地喝汤吃饭,完全没事一样。

凌隽回头看我还是毫无反应,气愤地砸门而去。

人性果然很复杂,我越是漠视他,越是鄙视他,越是无所谓,他就越希望我表现得很在乎的样子,这算不算是犯贱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很有趣,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混蛋,就是要加倍地漠视他,让他觉得他的存在对我来说根本就无所谓。

第二天我起来的时候,凌隽已经坐在客厅里看早间新闻。

他脸色正常,并没有宿醉后的颓废。也许他昨晚压根就没去朝会,不管他怎样混帐,但我直觉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很自律的人,因为他每天都会早起晨练,然后规律地看新闻,读财经杂志,然后通过电话往他的公司发出各种指令。

他从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参加的酒会也是极少人参加的那种,认得他的人都是这个城市的上流社会中最精英的那一部份,所以外界才会流传他是一个老头的说法,而且报纸上也经常会有拍到凌隽在某处钓鱼这样的报道,报道上的照片就是一个老头,我有时会想,那些报道说不准就是凌隽本人花钱登的,为的就是误导大众,至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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