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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杀手行动(1)

流星的光芒虽短促,但天上还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灿烂、辉煌!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永恒不变的星座,也夺不去它的光芒。

蝴蝶的生命是脆弱的,甚至比最鲜艳的花还脆弱。

可是它永远只活在春天里。

它美丽,它自由,它飞翔。

它的生命虽短促却芬芳。

只有剑,才比较接近永恒。

一个剑客的光芒与生命,往往就在他手里握着的剑上。

但剑若也有情,它的光芒是否也就会变得和流星一样短促?

流星划过夜空的时候,他就躺在这块青石上。

他狂赌,酗酒。

他嫖,在他生命之中,曾经有过各式各样的女人。

他甚至杀人!

但只要有流星出现,他都很少错过,因为他总是躺在这里等,只要能感觉到那种夺目的光芒,那种辉煌的刺激,就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欢乐。

他不愿为了任何事错过这种机会,因为他生命中很少有别的欢乐。

他也曾想抓一颗流星,当然那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剩下的幻想已不多,几乎已完全没有幻想。

对他这种人来说,幻想,不但可笑,而且可耻。

这也就是世界上最接近流星的地方。

山下小木屋的灯光还亮着,有风吹过的时候,偶尔还会将木屋中的欢笑声、碰杯声,带到山上来。

那是他的木屋,他的酒,他的女人!

但他却宁可躺在这里,宁可孤独。

天上流星的光芒已消失,青石旁的流水在呜咽,狂欢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他必须冷静,彻底地冷静下来。

因为杀人前必须绝对冷静。

他现在就要去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

每当他的剑锋刺入别人的心脏,鲜血沿着剑锋滴下来的时候,他并不能享受那种令人血脉贲张的刺激。

他只觉得痛苦。

但无论多深邃、多强烈的痛苦他都得忍受。

他非杀人不可。

不杀人,他就得死!

有时一个人活着并不是为了享受欢乐,而是为了忍受痛苦,因为活着也是种责任,谁也不能逃避。

他开始想起第一次杀人的时候。

洛阳,是个很大的城市。

洛阳城里有各种人,有英雄豪杰,有骚人墨客,有的豪富,有的贫穷,还有两大帮派的帮主,三大门派的掌门人住在城里。

但无论谁的名声都不如“金枪李”那么响亮,无论谁的产业都没有金枪李一半多,无论谁也无法抵挡金枪李的急风骤雨七七四十九枪。

他第一次杀人,就是金枪李。

金枪李的财富和名声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所以他有很多仇人,多得连他自己都记不清。

但却从没有一个人妄想来杀他,也没有人敢。

金枪李手下有四大金刚、十三太保。每个人的武功都可说是江湖中第一流的,还有两个身长八尺的力士为他扛着金枪。

这些人经常寸步不离他左右。

他自己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金丝甲,别人非但无法要他的命,根本无法近他的身。

就算有人武功比他高,要杀他,也得先突破七道埋伏暗卡,进入他住的金枪堡,打退围拥在他四周的力士、四金刚、十三太保,然后一剑刺入他的咽喉,绝不能刺在别的地方。这一剑绝不能有丝毫错误,绝不能慢半分。因为你绝不可能有第二次机会。

没有人想去刺这一剑,没有人能办得到。

只有一个人能办得到,这人就是“他”,就是孟星魂。

他先花了半个月的工夫将金枪李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左右随从,甚至连每天的一举一动都打听得清清楚楚。

他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混入金枪堡,在大厨房里做挑水的工人。

然后,他再花一个半月的工夫等待。

什么事都容易,等却不容易,金枪李就像是一个冷淡而贞洁的处女,永远不给任何人一次侵犯他的机会,甚至连洗澡、上厕所的时候,他身旁都有人守护。

可是,只要能等,机会迟早总会来的——处女总有做母亲的时候。

有一天,狂风骤起,吹落了金枪李头上的高冠,紧贴在他身旁的四个人同时抢着去追。

金枪李的目光也跟随着被风吹走的帽子。

在这一刹那间,没有人留意别的,因为这一刹那实在太短,没有人能把握住这一刹那机会的。

所以他们疏忽了,他们认为这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

孟星魂就在这一瞬间冲了过来,斜剑一刺。

只一刺!

剑往金枪李左颈后的血管刺入,右颈前的喉管刺出!

剑立刻拔出。

鲜血激飞,雾一般的血珠四溅。

血雾迷漫了每个人的眼睛,剑光惊飞了每个人的魂魄!

血雾散开的时候,孟星魂已到十丈外。

没有人能形容他身法的速度,同时更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剑的速度。

据说金枪李入殓的时候,眼睛还是瞪着的,目中还是充满了怀疑和不信。

他不信自己也会死!

他死也不信有人能杀得了他。

金枪李的死讯立刻震动了天下,但孟星魂的名字却还是默默无闻。

因为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毒手。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凶手”,为金枪李报仇。

有人发誓要找到这“救星”,跪下来吻他的脚,感激他为江湖除了一害。

还有些一心想成名的少年剑客,也在找他,却只不过是想跟他斗一斗,比比看是谁的剑快。

这些他全不在乎。

杀了人后,他就一个人跑回那孤独的小木屋,躲在屋角流着泪呕吐。

到现在,他虽已不再流泪,无泪可流,但每次杀了人后,每次看到剑锋上的血渍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要一个人躲着偷偷呕吐。

杀人前,他是完全冷静,绝对冷静,极端冷静的。

可是杀人后,他就再也不能控制自己。

他必须狂赌,酗酒,烂醉,去找最容易上手的那个最好看的女人,来将杀人的事忘却。他很难忘却,甚至根本无法忘却。

所以他只有继续不停地狂赌,酗酒,继续不停地找女人。

直到他下一次杀人的时候。

那时他就会一个人跑到山上,在流水旁的青石上躺着,什么事都不做,什么事都不想。

他不能想,也不敢想。

他只是勉强地使自己冷静下来,好去杀另一个人。

这个人和他既不相识,也没有恩怨,甚至连见都没有见过。

这个人的死活本来也和他全无关系。

可是现在他必须去杀这个人。

他杀他只因为高老大叫他这么样做。

他第一次见到高老大的时候,才六岁。那时他已饿了三天。

饥饿对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来说,甚至比死更可怕,比等死更不可忍受。

他饿得倒在路上,几乎连什么都看不到了。

六岁大的孩子就能感觉到死,本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但那时他的确已感觉到死——也许那时他死了反倒好些。

他没有死,是因为有只手伸过来,给了他大半个馒头。

高老大的手。

又冷,又硬的馒头。

当他接着这块馒头的时候,眼泪就如春天的泉水般流了下来。泪水浸湿了馒头。他永远不能忘记又苦又咸的泪水就着冷馒头咽下咽喉的滋味。

他也永远无法忘记高老大的手。

现在,这只手给他的不再是冷馒头,而是白银、黄金,他要多少就给多少。

有时这只手也会塞给他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只写着一个人名,一个地方,一个期限。

纸条是那个人的催命符!

苏州,孙玉伯,四个月。

四个月,这期限就表示孙玉伯在四个月内非死不可。

自从他杀了金枪李之后,他从来没有再花三个月的时间杀一个人。

就算他杀点苍派第七代掌门人天南剑客的时候,也只不过用了四十一天。

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剑更快,而是因为他的心更冷,手也更冷。

他知道再也不必花三个月的工夫去杀人。

高老大也知道。

但现在,期限却是四个月,这已说明了孙玉伯是个怎么样的人,要杀这个人是多么困难,多么艰苦。

“孙玉伯”这名字孟星魂并不生疏,事实上,江湖中不知道孙玉伯这名字的人,简直比佛教徒不知如来佛的还少。

在江湖中人的心目中,孙玉伯不但是如来佛,也是活阎罗。他善良的时候,可以在一个陌生的病孩子床边说三天三夜故事,但他发怒的时候,也可以在三天中将祁连山的八大寨都夷为平地!

这显赫的名字,此刻在孟星魂心里却忽然变得毫无意义了,就好像是一个死人的名字。

他甚至又可想象出剑锋刺入孙玉伯心脏时的情况。他也能想象得到孙玉伯剑锋刺入他自己心脏的情况。不是孙玉伯死,就是他死。

这其间已别无选择的余地,只不过无论是谁死,他都并不太在乎。

东方渐渐现出曙色,天已亮了。

乳白色的晨雾渐渐在山林间、泉水上升起,又渐渐一缕缕随风飘散,谁也不知飘散到什么地方,飘散到消失为止。

人生,有时岂非也正和烟雾一样!

孟星魂慢慢地站了起来,慢慢地走下山。

小木屋就在山下的枫林旁,昏黄的灯光照着惨白的窗纸,偶尔还有零星的笑声传出来。屋子里的人显然不知道欢乐已随着黑夜逝去,现实的痛苦已跟着曙色来了,还在醉梦中贪欢一晌。

孟星魂推开门,站着,瞧着。

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五个人,四五个似乎完全赤裸着的人,有的沉醉,有的拥睡,有的却只是在怔怔地凝视着酒樽旁的孤灯。

看到孟星魂,沉醉的半醒,相拥的人分开,半裸着的女孩子娇笑着奔过来,白生生的手臂似蛇一般缠住了他脖子,温暖的胸贴上他的胸膛。

她们都很美丽,也都很年轻,所以她们还未感觉到出卖青春是件多么可怕的事,还能笑得那么甜,那么开心!

“你溜到哪里去了,害得我们连酒都喝不下去了。”

孟星魂冷冷地瞧着她们,这些女孩子都是他找来的,为她们,他袋中的银子已水一般流出。

半天前,他还会躺在她们怀里,像念书般说着连他自己也不相信的甜言蜜语。现在他却只想说一个字。

“滚!”

“你叫她们滚?”

软榻上半躺着一个男人,赤裸的上身如紫铜,衣服早已不知抛到哪里去了,但身旁却还留着一把刀。

一把紫铜刀,刀身上泛着鱼鳞般的光。他穿不穿衣服都无妨,但这柄刀若不在手旁的时候,他就会觉得自己好像是完全赤裸着的。

孟星魂淡淡地瞧了他一眼,道:“你是谁?”这人笑了,道:“你醉了,连我是谁都忘了。我是你从三花楼请来的客人,我们本来是在那里喝酒碰上的,你一定要请我来。”他忽然沉下了脸,道,“我来,是因为你这里有女人,你怎么能叫她们滚?”

孟星魂道:“你也滚!”

这人脸色变了,宽大粗糙的手握住了刀柄,怒道:“你说什么?”

孟星魂说道:“滚!”

刀光一闪,人跃起,厉声喝道:“你就算醉糊涂了,就算是忘了我是谁,也不该忘了这把紫金鱼鳞刀!”

紫金鱼鳞刀的确不是普通的刀,不但价值贵重,分量也极重,不是有身家的人用不起这种刀,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不会用这种刀,不是武功极高的人也用不了这种刀。

江湖中只有三个人用这种刀。孟星魂并不想知道他是谁,只问他:“你用这柄刀杀过人?”

这人道:“当然!”

孟星魂道:“杀过多少人?”

这人目中露出傲色,道:“二十个,也许还不止,谁记得这种事。”

孟星魂凝注着他,身体里仿佛有股愤怒的火焰自脊髓冲上大脑。

他总觉得杀人是种极痛苦的事,他想不通世上怎会有人杀了人后还沾沾自喜,引以为荣。

他痛恨这种人,正如他痛恨毒蛇。

紫金刀慢慢地垂下,紫铜色的脸上带着冷笑,道:“今天我却不想杀人,何况我又喝了你的酒,用过你的女人……”

他忽然发觉孟星魂已向他冲了过来,等他发觉了这件事时,一个冰冷坚硬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

他只觉得天崩地裂般一击,第二拳他根本没有感觉到。

甚至连疼痛和恐惧他都没有感觉到。

很久很久以后,他才觉得有阵冷风在吹着他的脸,就像是一根根尖针,一直吹入了他的骨骼,他的脑髓。

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摸了摸嘴,竟已变成了绵绵的一块肉,没有嘴唇,没有牙齿,上面也没有鼻子,鼻子已完全不见。

这时他才感觉到恐惧。

一种令人疯狂崩溃的恐惧突然自心底涌出,他失声惊呼。

别人远远听到他的呼声还以为是一只被猎人刀锋割断喉管的野兽。

木屋中已没有别的人,樽中却还有酒。孟星魂慢慢地躺下,把酒樽平放在胸膛上。

酒慢慢地自樽中流出,一半流在他胸膛上,一半流入了他的嘴。

辛辣的酒经过他的舌头,流下咽喉,流入胸膛,与胸膛外的酒仿佛已融为一体,将他整个人都包围住。

他忽然觉得有种晕眩的感觉。

平时,在杀人前,他总是保持着清醒,绝不沾酒。

但这次却不同。他忽然觉得自己不该去杀那个人,也不想去,在那个人的身旁,仿佛正有种不祥的阴影在等着他。

等着将他吞噬!

第七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眼睛大亮了起来。

世上喝酒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人喝了酒后,眼睛就会变得蒙蒙眬眬,布满了血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一种。

她却是另一种。

第九杯酒喝下去的时候,她的眼睛,已亮如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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