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学校餐厅。
安沫情和沈若秋点了两荤一素的菜,两小碗紫菜蛋汤,随便找了个空位坐下,津津有味地吃着。
“明熙哥哥,我们在这。”沈若秋咀嚼完一小块东坡肉,仰头看见东方明熙站在餐厅正中央,一会看这,一会瞧那,像只无头苍蝇一样,东寻西找。
安沫情坐在她对面,背对着东方明熙,自然看不到他来了。
东方明熙大步过去,坐在安沫情旁边,问她,“吃好没有?”
沈若秋嘴里塞了一大口米饭,含糊回,“还没粗好。”
她吞咽下米饭,又喝了一大口紫菜蛋汤,“明熙哥哥吃过了?”
“嗯,早就。”他微敛唇,神色闲淡,“我等你,等你吃好了,我们再去。”
“嗯。”
安沫情听着他们的对话,一言不发,心头闪过疑问,他们要去哪呢?
“小情情,吃完午饭,你和我一起陪明熙哥哥去篮球馆吧!”
沈若秋好像她肚子里的蛔虫,道出他们要去哪里。
安沫情眼眸划过失落,他要去篮球馆,竟然不邀请她一起陪同,她像萎了的花朵,黯然失色,她突然也想去报名参加啦啦队。
心里烦躁的很,她拒绝了。
“不了,你们去吧。”安沫情隐藏起失落,找理由推辞,“我还有作业要写。”
放下筷子,她起身走了,她要去章朗那报名,她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断定东方明熙会脱颖而出,选上参赛队员,她要做他的后援部队。
她绕校园好两圈在操场上找到正要去篮球馆的章朗,她说,她要报名参加啦啦队。
章朗惊讶地张大嘴巴,和她当了一年多的同学,每一次活动都没有她的参与,他不难猜到,她因为东方明熙而改变。
他还是说了,沈若秋已经帮她报名了。
“小情情,你先别走呀。”沈若秋叫不回她,丧气了,“唉!”
“算了,我们走吧!”东方明熙心情低落好几度,像被霜打过的茄子,但他从不轻易外露情绪。
他不叫上她,是他了解她,她对活动不感兴趣,他不会强迫她喜欢。
两人走到篮球馆大门,还没走进去,一抹颀长的身影与他们撞上。
一身灰白色运动套装,脚下穿着耐克运动鞋,干净整洁。
他略显健康的肤色,整个人看上去充满活力,散发的朝气,像初生的太阳。
那张微微俊俊的鹅蛋脸上,笑容直到看见东方明熙,便僵硬住了。
还真是冤家路窄!
又遇上了,那天傍晚,他带走安沫情的情景再次涌上大脑。
他的女神,善良圣洁,犹如白莲花那般绽放在他的生命里,他不允许他人染指。
高二时,他在迎新生的典礼上,听到安沫情作为新生代表发言,那刻,他便被她纯真无邪的模样所吸引。
他暗恋她,暗恋了一年多,眼看着他即将毕业,离开圣安斯,可他对安沫情的感情不想就这样随着毕业结束。
他才拾起勇气,勇敢去追求她。
可他没料到,那天会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想到这,他怒火中烧,他正想一拳挥过去,借此泄气。
“刘学长好。”沈若秋认识他,他就高三一班的学生,也是圣安斯校篮球队队长,刘蒋。
他的篮球打得极好,可谓是灌篮高手,就连其它贵族学校的队长都不是他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