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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错爱(1)

对错都是为了爱

一位老朋友带着他的第二任妻子来访。

他和他的第一任妻子,曾经有个脍炙人口的故事。

那时候他被调往台北,临走,把家交给一位同事照顾,说等他一切安顿好,就来把家人接走。

几个月之后,他回来了,在机场热情地拥吻他的太太。

太太表情很不自然地把他推开。

由那同事开车,回到家,三个人才坐下,太太就开口了:“我不想跟你走了,我要离婚。”

“离婚?你要嫁给谁?”

太太转头,看了看那位同事。

他懂了,没有吵,没有骂,只是提起皮箱,叫车到机场,立刻飞回去了,而且不久就再娶了。

“你看,他多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老朋友离开后,我对太太说,“新娶的比起他前妻来既年轻又漂亮。”

太太笑道:“你怎么不讲,他上一任老婆跟的那个男人,脾气也比他好多了。”

我一怔,接着说:“你怎么不讲,他的脾气也改了。”

太太点点头:“当初他的脾气要是像现在这样,太太也不会跑了。”

“是当初错了吗?还是现在对了?”我问,“又或是,当初错,造成了现在对?”

她摊摊手,没说话。

温莎公爵的遗物,举行了拍卖会。

我买了一本拍卖专刊,只因为好奇,想看看是怎样的女人,使爱德华八世居然“不爱江山爱美人”。

书里印满两个人的俪影,从皇宫到游艇,从初次相遇的宴会,到老年时的厮守。只是怎么看,都没见到我想象中的绝代佳人。

这并不美丽的女人,先嫁给史宾赛,不和,离婚;不到一年,又嫁给辛普森,去了英国;接着遇到英国王子,开始暗通款曲。

一颗又一颗,一串又一串,价值连城的首饰,由白金汉宫送到薇莉丝——辛普森夫人的手上,挂在那四十岁女人的胸前,到皇族的宴会中展示。

流言闹得满城风雨,辛普森气得摔门、痛哭,他们最终离婚。

那离婚两次的女人,居然使堂堂英国的国王,抛弃了他的江山和子民。

温莎公爵夫人何等聪明?

温莎公爵何其愚昧?

抑或——

既然爱,无所谓聪明与愚昧?

戴安娜王妃遇车祸死了。

邻居老太太在门前的树上绑了黄丝带。她的房间里,摆满了戴妃的照片和剪报。

“多美丽、高贵、善良的女孩啊!”老太太摸着照片说,“可惜嫁到了皇家,受了苦,又有一个不忠的丈夫。”

“是啊!”我说,“所以她也不忠了,保镖、马术教练、心脏医生、多迪……”

老太太把话接过去:“查尔斯王子太笨了,他居然爱那个已经嫁了人的卡米拉。卡米拉又老又丑,哪点比得上戴安娜?”

我笑起来:“他的先辈不也一样?薇莉丝有哪一点值得温莎公爵为她放弃江山?”

“英国王室专出笨蛋!”老太太没好气地说。

女儿放学了,一进门就喊:“今天的功课好好玩,老师要我们变成‘灰姑娘’的后母,写一段话。”

“你要怎么写呢?”我好奇地问。

“我要写,我爱灰姑娘,可是我更爱我的两个女儿,希望她们能被王子选上,所以不要灰姑娘去参加舞会。”女儿说,“很奇怪,我一变成‘后母’,就觉得她们很可爱了。”

“真是好点子!”我蹲下来,对她说,“你长大后就会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善良的一面,他们都爱他们所爱的。当爱情发生的时候,就像《泰坦尼克号》的女主角,会做好笨、好傻的错事。”

我亲亲她:“只是,在爱当中无所谓对错,对错都是为了爱!”

要怎么去爱你

上幼儿园时,尉迟峰是个爱哭的小孩,我会在别的孩子把他欺负哭时,拍着他的头,给他一个棒棒糖。每次他都会抬起沾满泪水的脸送我一个大大的笑容。尉迟峰是漂亮的,比园里任何一个女孩子都漂亮,所以每次排演童话剧的时候,公主的角色都是他。

我很喜欢尉迟峰,他说他也喜欢我。他搬家的时候,我哭着用过家家的小剪刀把长长的头发剪下一大撮儿,对他说:“我等你来娶我!”这一切看起来那么可笑,可我却等着那个漂亮的男孩子哪天回来,对我说:“请做我的新娘!”

这一等就是十年,我现在上高三。高中的生活是乏味的,对于我们这群要高考的人更是如此。

直到有一天尉迟峰转到我们班上,平静的日子不再平静。

第一眼看到尉迟峰我就认出他就是小时侯的那个爱哭的小男生了,可他却好象未曾在意。

尉迟峰性格爽朗,没几天就和班上的人很熟了,当然也包括身为他同桌的我。

“嬴娴,你和我幼儿园时的一个很好的朋友长得很像呢!”尉迟峰满脸笑容的对着正在写作业的我说。

我握笔的手轻轻一颤,“是吗?她叫什么名字?”

“许纷飞,很好听的名字对不对?”

“嗯,很好听!”心里很开心他还记得那个名字。

“我之所以会转来这里是因为那间幼儿园就在学校旁边,我希望有一天可以再遇到她!”他缓缓的说道:“黄天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找到她了!”

“找到了?”我惊讶的问。

“嗯,她在56班!”他兴奋的说。

“……她真的是小时侯的那个人吗?”

“是啊,真的是!”

“哦。”淡淡地应了一句便不再吱声,心里想着那个也叫许纷飞的女生。

第三天的午后,我独自坐在长椅上背单词,远远的看到尉迟峰手拿玫瑰站在喷水池旁边,不久以后便有一个女生出现,收下玫瑰,两个人并肩往这边走来。

我慌乱的低下头,眼睛在课本上游移。

脚步声越来越近,双手止不住的颤抖。

真希望会什么魔法,可以让自己瞬间消失,或者人间蒸发。

“嬴娴,你怎么会在这里?”尉迟峰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我极不情愿的抬起头,向他扬了扬手中的课本,说:“背单词啊,这里比较安静!”

“哦。”尉迟峰指着那个女生笑着说:“嬴娴,她就是纷飞!纷飞,嬴娴就是那个和你小时侯长得很像的女孩!”

她怀有敌意的看了我一眼,轻轻的点下头,说:“你好。”

“嗯,你好!”我也轻轻的点了一下头作为回应。好漂亮的女孩子呀!尤其是那双修长的腿。

“你们要去哪里?”我转过头问尉迟峰。

“去幼儿园,回忆一下小时侯!”尉迟峰高兴的说。

“哦,那就快去吧!”

“你自己可以回去吗?”他一脸担忧的问。

“当然可以啊,快去吧!拜。”我向他轻轻的挥了挥手。

“嗯,拜。”说完,他牵起那个女孩的手走了。

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直至他们消失在眼界。擦干泪水,缓缓的起身,一瘸一拐的往教室走去。

我叫许纷飞,五年前和爸爸妈妈一起出游时出了车祸,爸爸妈妈双双去世,我也断了一条腿。我被无亲无故的养父母收留,改名叫嬴娴……

她的爱情在别处

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我一直在猜想和想象。在与她聊天的时候,在跟她讲电话的时候,或是看她的文字的时候。她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鱼。前面还加上了寂寞两个字。我看见了就笑了。说,鱼本身就是寂寞的替身。沉浸在水中,无休止的游动。可以在同一个地方。哪怕是流泪,也不会让人看见。这种带着极端的寂寞,是让人怜惜和心疼的。

或许有些东西,并不是注定的。是我们的一种生活的方式而已。

是在断续的回忆里面,试着去读她。或许仅仅只是看到她散落下来的那遍地寂寞的影子,是用一种自我折腾般而绝望的姿势出现的。我在《it is not goodbye》的歌声中来一点一点剥离她。突然感觉很残忍,敲打键盘的手指开始冰冷。

我似乎又听到那微弱而无力的哭泣。没有眼泪的。

并不是一个喜欢去讨论一个人。那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事情。这个社会给予每个人人生的轨迹,是属于私人化的东西。如果带着一颗期待的心,就会让人失望。毕竟各自的想象只符合自己的某种理想。每个人都是一场令人寻味戏,看看也就好了。挖掘太深,只会埋没掉彼此之间的对视。应该更多的,保持一种淡漠的心,给别人,也给自己。

她,总是把自己包裹得很严实。像个孩子一样带着防备的。受过伤的心才会变得对人小心翼翼。那个可以向他展开心扉的人,让她肆无禅忌依靠的肩膀,会是个什么样的呢。能接受一双手让他给自己试去泪水,那么,对方一定是可以给他拥抱的人。

我无法想象。但一定是有的。像她这要的女孩很多。但她勇敢的心和对爱情的坦诚,给我从容。心,一下可以安静下来。

一切都显得多余而生硬。但正是如此,我更渴望她能够消磨掉阴暗的东西,回到从前,回到那个随时给她微笑的时光中。就像我们的成长,总会出现一些无法抵抗而又顺其自然的伤痛,才能证明我们的成长一般。爱情里面亦是如此。不爱,又怎么会知道它的痛。生命不单需要长大成人,且要成熟学会承担。苦的也吃,甜的也吃,有些记忆,才不会轻易忘记。

对于鱼,我并不很熟悉。我只停留在她的表面。也即便是好的。如果能够望眼欲穿一个人。最终的结果会是失去她。因为你已经让她无处可逃,这种感觉是压抑的。我喜欢从容的感觉,是安静的可以给人带去温暖。

我不善于掌控自己,以致与我不会是一个好的谈话对手或者无法给人以想要的安抚。我有自己的定势。能够感觉跟她的聊天有着隔膜。像中间有一块透明的玻璃,可以看见对方的脸,却无法感受对方的呼吸。

记得第一次与她遇见,是在一个网站。鱼一个版块的版主。因为经常去,所以就有了几次接触。开始在贴里面留言。我想我已经无法再无回想那时候她的文字,那时候彼此之间的快乐已经在她过往的时光中遗失。其实我很想拾回,努力挽救那时她与我所说的每一句话,带着调侃和开心。很多次后,我们开始彼此加进QQ,在小窗口亮起的时候,发给对方问候,淡淡的,却满溢着快乐的节拍。那时的花是芬香的,站在阳光下,可以感觉到温暖的气息,流淌在身旁。就如同等待灰暗的小窗口亮起来的过程也是安静而快乐的。

我们有说过很多。虽然是一些零碎简单的只言片语,依然抵挡不了她所生辉出的温暖。

那时在一家公司上班。做设计,时间很充足。知道自己并不喜欢,但是生存以不容我们有太多想法。在这个钢筋混凝土冰冷的城市,感觉不到心在里面浮沉。我的心是静的,好像在远方,一个自己都无法看到的地方。于是,失去与人交流,人情世故,让人压抑。终有一天,会毁了我谋生的本能。它不符合我的想象。

但这些我并未跟鱼提及。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已经失去了淳朴和坦诚。所以有时候仅仅是一个拥抱,就可以感动。言语都是多余。在心里放一把伞,何时收起,何时撑开,已经习惯自然。在这种习惯中,我们已经收起太多沉重的东西,又挡开太多美好的记忆。

人的自私,应该也包括他只想与对方分享快乐的故事。

给鱼写过文字。我们是因为文字相识。这种方式应该符合我们之间相成的轨迹。然后她便消失。是突然的。像是微风一样,没有影子。

风一样是有彼岸和方向的。是需要用心感受到。就像我们的快乐和幸福。它只是一种感官的定义。无法捉摸。

是一个晚上。夜很深。窗外没有月光,空气是干燥炽热的。

鱼说。我现在好难过。如后就是一阵窒息般的安静。

有时人是有感知道。而且会很准。但我从来不相信这些。它会如一只隐形的手抓住心灵深处,是让人难受的。所以我从来不算命。只会信仰。信仰也是一只隐形的手,它只是牵引着心灵,让空荡的心不再漂浮。

我想象一年之前鱼悄然离去,试图能够寻找她所行走的痕迹。我闭上了眼睛。我听见她的呼吸和哭泣。决然的,无怨无悔的。

接听她的电话。我开始害怕,害怕她沉重的泪水是我无法擦拭的。一年了,我们之间的这块玻璃已经不再是透明的。开始模糊。看不到彼此的脸。

你愿意听我的故事吗?

恩。我用力握住电话。如果你愿意。我说。

鱼离我很远,在不同的城市。是我陌生的一个地方。我不知道哪里的人是否淳朴,不知道那里的天,是否纯蓝,那里的花,灿烂分香呢。我蜗居在一个地方太久太久。就像是一个坐井观天的青蛙。也只有如此,我忧郁的情绪,才能安稳下来。我潮湿的心,才能安静下来。但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些什么。我努力听她诉说,依然呼吸不到属于她那个天空里的空气。

我爱了。鱼说。从一开始见面之后,我就感觉到这是一场注定的爱情。明明知道不会有结果,但无法拒绝和摆脱。

那是一个大我十几岁的男人。我能从他身上感觉到一切爱情期望的美好。他就像是我的另外一颗心,包含这我所以的喜怒哀乐。

我轻轻地点燃一支烟。把身体靠在枕头上面。听她说。

就是这么一个男人,已经让我无法再去爱。我的爱已经腐烂在他那里。他亲吻的我时候,他拥抱我的时候,他在我耳边轻轻呢喃的时候。都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他会说,你要按时吃饭,他会说,你要用热水洗头,他会说,我爱你爱得无以复加。

他什么都会对我说。我相信他对我所的一切都是来自他内心深处的。因为我们相爱。

我一直听她说着。说着一切爱情里面的美好和幸福。那种幸福仿佛是可以永恒的。

在这幸福里面,眼泪会是甜的吗。伴随着她的声音,是沙哑的,破碎的。

但是他有一个女儿。已经五岁。还有一个很好的妻子……

我伸手去关灯。我发现我的手开始颤抖。我突然不想看见任何东西。鱼开始声音模糊了。因为哭泣而失声。

能感受到她用力在控制自己的情绪。我的手心开始有汗水,粘黏在肌肤上。换了一只手。她说,她想去洗个脸,她的头又开始疼起来。

这是第一次接到她的电话。以前只是发短讯或在网上留言。但是第一次已经让我刻骨铭心。

安静了半个小时。我头脑一片空白。黑暗中,我看不清楚自己的姿势。

爱情是什么呢。我是从来都不会想的。因为每个人都爱情观都不会一样,但爱情所带给人们的感觉却是千遍一律的。快乐,幸福,欢喜,悲伤。都是不断上演的同一出戏而已。

我不相信爱情。但我热爱它。正因为人有情感。所以人是不能没有爱情的。但是如此,爱情带给我们就变得沉重。

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在山上抓了两只很小的鸟。于是养了起来。很长一段时间,喂食,给它打扫,摸抚他们,逗他们。每天放学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去看那一对小家伙。他们一举一动都刻在我眼里,他们活跃的时候,长出翅膀的时候,不好好吃食的时候,淘气的时候。我都随他们欢喜或担忧。但是鸟始终是要飞翔的,蓝天下面才是他们的家。可是我并不知道。我用心地好好照顾他们,给他们很好的食物,舒适的环境。但还是无济于事。他们死了。我蹬在一个森林中埋了他们。哭了很久。原来我在不直觉中早已跟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情谊。但我知道,是我让他们失去了自由。

从那以后,我不再养宠物。那感情,太沉重。

就像爱情。爱得越深,越沉重。终于会背负不起。因为有些爱,是不属于自己的。相爱,已经无法用一颗淡漠的心,相以对待。活着的物质世界里。心,早已开始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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