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这站不下车
一千一百个不放心
知道林梓君去复旦的消息后,我先是伤心了好一阵,我不能再和林梓君同一个学校了。可转眼一想,我仰天大笑。林梓君,你以为跑到复旦去我就找不到你了吗?
我立刻拨通了莫小拉的电话,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交代了一遍。我听见电话那头莫小拉拍胸脯的声音,戴芊芊,你放心,我绝对是一个很好的眼线!我说,莫小拉,我要把你培养成世界级的特级眼线!还有,我的未来就叫到你的手上了。
对于林梓君那种人,我是一千个一百个不放心。一米八二的个子,酷似单纯的娃娃脸,一对乌黑明亮的眼珠,我让他孤身一人在复旦,简直是将一块肥肉放进了恶狼窝!
好在有了莫小拉,她也是去复旦。
我和莫小拉是那种比磁铁还铁的朋友,一个冰棍都要一起吃。有她在,我想要得到林梓君的第一手资料是不成问题的。
两个月后我得到了莫小拉的回复,戴芊芊,我和林梓君在同一个班。我罗刹般地笑了。
他的背影,像一个骑士
其实我和林梓君,关系只有一个,同校的同学。这是一个陌生到可怜的关系,可怜得只有一次交集。
那天的太阳实在是太好,不用火都能将鱼烤熟。校运会早不开完不开偏偏在这天开,而我又是学生会干部,等到校运会结束散场后,我还要帮老师处理后事。
我独自一人扛着一个和我差不多重量的长椅,艰难地走在跑道上,我感觉我的鞋底已经溶化了。我的脸冒着热气,嘴唇发白裂开,眼前有些花。
突然一个男生从我旁边走过,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一手扛起了我肩上沉重的枷锁。我呆在了原地,因为他的另一边也扛着一个一模一样的长凳。
这个男生就是林梓君。
一切都是在这么不经意间发生,如同一抹绚丽的水粉,在我的心底渲染开来,却又这么云淡风轻。他的背影,像一个骑士。
我舔了舔干涩的嘴唇,跑到小卖部买了一瓶绿茶。当我递给他时,他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摆摆手,什么?你是谁?
他不认识我,我却永远地记住了他。
我喝了一口手中的绿茶,有点甜,微含着苦涩。
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莫小拉给我打了电话,戴芊芊,我有点不自在,因为林梓君似乎发现我在关注他了,而且班上有些人也在问我是不是喜欢他。
我听电话的时候恰好开了一袋冰激淋正要吃,一听到莫小拉的话我差点将整个冰激淋都咽下了肚。我恶吼吼地警告她,莫小拉,一个月都没有到,你这个眼线就要曝光啦?还有,如果你真的动了什么歪心思,小心我一口吃了你!
莫小拉有些不高兴,戴芊芊,我千辛万苦帮你收集资料,现在遇到点麻烦你竟然不帮我想办法,你算什么呀你!况且你找什么急呀?林梓君又不是一百万英镑,人人争着要呀?
我有些泄气,莫小拉不知道,林梓君在高中的时候有多么受女孩子的欢迎。我曾经偷偷在他的班门外偷看到,他的抽屉里总是塞满着粉红色的信纸和打着漂亮蝴蝶结的礼物。他的旁边,时常都围绕着一群一群美丽的蝴蝶,这些蝴蝶能让我自卑得将头埋在胸前。
我知道林梓君的一切,星座生日,兴趣爱好,就连父母姓名都了如指掌。我唯独不知道的,就是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我曾想过以惊人的面孔在他的面前出现,让他永远地记住我,可是我不能。我平凡得像一朵路边的小野花,身上积满了灰尘。而他那不经意地一瞥,对于我来说,是上天的无限恩泽。
莫小拉说,戴芊芊,你必须给我想个办法,不然这个眼线我做不下去了!
我说,那你就告诉她,你的朋友对他说,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如此清欢,如此惆怅
莫小拉突然要我去复旦,说是她和林梓君已经成为好朋友了,邀我一起去玩。
当我出现在林梓君的面前时,我手心全是汗,手脚不知道该放到了哪里。只好露出了无害的笑容,一直对林梓君笑。
可林梓君不对我笑,他是对莫小拉笑,他说,莫小拉,你的朋友怎么只会笑啊?像个傻妞一样。
莫小拉意味深长地笑起来,话里有话地说,哦——她呀,只会对特殊的人这么笑呢。
林梓君看了看我,说,你就是那个一直关注我的人?
我手脚发凉,这个该死的莫小拉,怎么真地告诉了林梓君?莫小拉坏坏地笑了,眼睛弯弯的,像一直心怀鬼胎的猫。
林梓君拍了拍脑袋,一脸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你是不是那个曾经将我的生日礼物全都扔掉的人?
那还是高中,我在林梓君生日的时候,买了一瓶绿茶,在包装纸上我写着:关注你是我的习惯。
我在放学的时候偷偷地放进了他的抽屉。我清楚地看到,他的抽屉里,是各色各样的礼物,而这瓶绿茶,是如此的渺小。
我鬼使神差地将其余的礼物席卷而出,毫不客气地扔进了垃圾桶,没有一丝负罪感,甚至还带着胜利的喜悦。
是的,爱情是自私的。
林梓君肯定猜得到,他的生日礼物肯定是被一个人给扔掉的,要不然他收到的礼物不会可怜到只有一瓶绿茶。
我羞愧难当,真得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下去。没想到林梓君挥了挥手,算了算了,都是过去的了。他还大方地请我和莫小拉喝可乐。
我想了想,说,我喝绿茶。
林梓君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这回他肯定不记得了,在那个备受太阳热考的体育场上,一个女孩只因为他的一次帮助,傻傻地给他买了瓶绿茶,却遭到了拒绝。
我喝了一口,这绿茶还是如四年前的一样,有点甜,微含苦涩。如此清欢,如此惆怅。
他成了永远逝去的颜色
我很久都没有接到莫小拉的电话了,一股不安疯狂地侵蚀着我的全身,或许,出了什么不可告知的事情了?
我跑到了复旦,只见到林梓君,没有见到莫小拉。林梓君说,戴芊芊,我和莫小拉好上了。
这声音,清脆到残忍。
我缓缓地蹲了下来,将满是泪水的面孔埋进了膝盖里。我并不是为了林梓君有女朋友库,而是莫小拉的背叛。
她明明知道,我是这么喜欢林梓君,喜欢到不可救药。
林梓君一直站在我的旁边,他可能是见我哭得这么厉害有些慌乱,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只有一遍一遍的叫着我的名字,让我别哭。
良久,我平静了下来。我满脸都是泪水地看着林梓君,有风迎面吹来,寒冷到刺骨。我不躲避,让风将我的泪水吹干。
我买了一瓶绿茶,递给林梓君。他还是拒绝了,是怕莫小拉误会吧?
我凄惨地笑了,你别误会,这瓶绿茶我四年前就送给你了,只是你不收。现在,该收了吧?
林梓君结果绿茶就走了。他穿着灰色的格子衬衫,就像一张刮花的黑白老电影,越行越远。林梓君,他成了永远逝去的颜色。
我会永远记得他
我回家的时候,沿着铁轨走,远处传来了火车的鸣笛。我知趣地让开了路,我还不会想到过自杀。
其实,莫小拉和林梓君在一起了,我有什么权力生气呢?我和林梓君算什么,连普通朋友都不是。
但是,我会永远记得他,是他让我知道了爱情的滋味,就像那口绿茶,淡淡地在心底散开,不张扬,却回味无穷。
我应该感谢他。
火车擦身而过,没有停下来的痕迹。我想,我和林梓君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只是因为,爱情这站不下车。
思恋成酒
“是不是你们学校出来的女孩子都很能喝酒?”金伟抬起头惊讶的看着对面的阿花喝完满满地一杯山水啤酒后。
“也许吧。”阿花边说边给自己倒酒,她倾斜着杯子,淡黄的酒慢慢渗入,如逝去的流年。“山水啤酒味道比雪花好多了。”
这是她不知道第多少次相亲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开始相亲了,走马观花的,一个接一个,就像放鞭炮似的。
上大学时候,宿舍老大这样对阿花说:“两只腿的蛤蟆不好找,两只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阿花坚信了这个看似永恒不变的真理,大学四年碌碌无为,也从不珍惜身边的爱情。
毕业了,才知道,满大街的男人,都是两只腿的,却很难发现适合自己的。
一年内相亲近20次,她终于造成视觉疲劳和听觉恐慌。其实她见过满腹经纶的大学老师,文质彬彬的公司职员,阳光帅气的在读研究生等,各个条件都很不错,可她就是能鸡蛋里挑出骨头,就是说不适合。而且用形形色色的理由说服她妈和媒人。结果,后来再有钱的人,再帅的人在她面前就像一场闹剧,上演了,谢幕了,她就像一观众离场了,不留下任何情感。
后来,她只要听到相亲一词,就太阳穴紧绷,神经过敏,总想逃之夭夭。若逃不了,就会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奈表情。
金伟是她的朋友给她介绍的,她厌烦相亲,就让她朋友留下QQ和金伟联系。聊了两个月,阿花本想随便聊聊打发无聊时光,找个借口不去相亲。可是聊久了,金伟竟然主动要见面,阿花心里本来是厌恶的。这见面一词和相亲一词带给她的刺激作用是一样的。
但还是见面了,这是她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在她心里面,也把它计划成最后一次见面。
“小姐,来四瓶雪花。”阿花招呼服务员说。前几次相亲,阿花总是故作淑女,矜持点饮料,后来厌烦了,把相亲当成蹭饭局,每局必点酒,每次必两瓶雪花。两瓶啤酒足以使她微醺,但能够清醒地打的跑回家,倒床睡着,然后迅速忘记见面的人模样,继续第二天的美好生活。
金伟惊讶地睁大眼睛看着对面的阿花,阿花目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说:“服务员说只有山水啤酒,没有雪花。我两瓶,你两瓶,我没有把你忘了。”
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喝山水啤酒,阿花觉得那味有点甜,喝过脑子依旧很清醒,没有半点醉意。出乎意料的是对面那男人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地打的走了,阿花愣在饭店门口30秒,望着那辆的车的背影,感叹了一句:“还有酒量这么差的男人,还不如我这个两瓶倒!”
她回到家后,结果发现山水代替不了雪花啤酒的作用,她无法安然入睡。突然收到金伟的信息“以后别喝男人喝酒了。危险!”阿花还在糊涂中,信息又来一条“以后找我喝酒就行了。”阿花骂了一句:“果然喝醉了!醉话连篇。”但是脸上却掠过久违的一丝微笑。
第二天,金伟约阿花出来,计划赶不上变化。阿花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答应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金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阿花,冷不丁地问了一句。
“无可奉告。”
“借酒消愁?”
“错,只是喝酒。”后来,她只顾喝酒吃菜,没有说一句话,风卷残云之后,留下一桌散乱酒席。
“赶紧买单,我回家了。”阿花冷冷地扔下最后一句话后,给金伟留下一个冷冷的背影,瞬间消逝于夜色当中。
三句话的约会,两个人的酒席。
回到家中,阿花躺在床上扪心自问,“丫头,你反常了。你竟然和他见了第二次面了!你为什么喜欢喝酒呢?”
大学时候,阿花的死党是一北方男人,其父母身高颇高,本应该长得高大魁梧,但是到他这一代,遗传基因发生突变,个子刚到一米六五。后来,他一死脑筋钻牛角尖,上大学时选择了生物这个专业,发誓说一定要搞明白这个基因为什么会在他这一代发生畸变。
北方人都喜欢喝酒,尤其是北方男人。
尽管以前高中时阿花滴酒不沾。四年里,会出现这样的场合,在他俩同时出现的大型酒席,阿花从来不沾酒,每每都是她死党带酒。即使当他们俩单独吃饭的时候,阿花也不能尝到一点酒的滋味。且每次酒后就让阿花一人独自走回宿舍,美其名曰“独享醉眼朦胧下的校园美景。”久而久之,阿花每每看见他死党代替她喝酒的酣畅淋漓模样,也越发憧憬醉眼里的风景,因此她没有产生感激与开心,反而滋生出嫉妒与羡慕。她也偷偷地学着喝酒了,才发现酒的味道很是奇怪,苦苦的,淡淡的酒精刺激。
就这样,转眼间大四,有一天,死党酒后向阿花表白。
阿花说服死党让其回宿舍好好考虑。
辗转反侧一夜后,阿花竟然做出这样的决定:“我以后单独赴宴,不与死党同行了,我不想与你恋爱。”这条短消息发出以后,死党杳无音讯。
任性的阿花就这样错过了一段恋情。
后来,阿花参加酒席,每次必被人灌醉,每次吐得不知道东南西北,才知道北方人喝酒与喝水的概念早已经模糊了。酒桌上朋友们告诉她,她死党曾经每次酒席后都去吊水,吐得一塌糊涂,所以每次酒席过后从来不换阿花回宿舍,让阿花一个人回去。听完后,阿花泪眼婆娑,却不知道该做什么。
突有一天,阿花终于收到死党的一封来信,只是一首诗,却让她泪流满面:
一直坚持,
只是为了等待黎明。
在无尽的黑夜里,
眼睛似乎正流淌着如夜般的漆黑。
当黎明的曙光穿透万重山,
第一滴晶莹是为你洒下的。
命理之说,
我向来是不大相信的。
因为我时时记着老人家说过的——人定胜天。
可当你背过的身影在我眼里变得稀薄的时候,
能充满视线的,
竟然是黛玉式的泪花。
纵然越过千山万水,
心里早已憔悴。
牵你的手变成我生命的奢侈。
我选择流浪远方,
远离于你的城市……
那死党去了遥远的深圳,但是却不留下任何通讯地址,从此消逝于阿花的世界里,什么也没留下,只是阿花从此喜欢上了喝酒,每次只两瓶,不喝醉而已。
“出来喝酒吧……”金伟三天后,又发来信息。
阿花糊涂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锲而不舍的追求者。经过那样子的约会以后他竟然没有丝毫挫败感。阿花来劲了,觉得金伟很有意思,竟然破天荒地见了第三次面。
见面后,金伟只是微笑,点了四瓶雪花啤酒,熟练地用开瓶器打开,然后为阿花斟满酒。“不知道怎么办了,我开始喜欢你了。”金伟含情脉脉地看着阿花。
阿花惊愕。无语。
“但是,我这次来只是为带一封信而来。”
随后,金伟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封信。
阿花觉得很莫名其妙,当那熟悉的笔迹映入眼帘时,阿花的眼睛湿润了。
“岁月,
一把梳子
本以为可以把你轻轻紧于发间
转身后
我却仍然走入不了你的内心
思恋,
一纸心酸
本以为可以把你紧紧放在心上
放手后
我却仍然抹去对你的记忆
岁月如旧
思恋成诗
一刹那
你的一记闪耀
我昏眩
一辈子
忘却了一段往事
任尔冷
任尔清
岁月静好
思恋成河
忘……
忘……
忘……”
署名:你北方永远的死党
阿花轻声哽咽着看完这首诗,抬起头来,满是期望得看着金伟。
“我是他深圳的同事,这一切都是他安排的。这些年,尽管你与他相隔两地,但是他仍然时时关注着你的一举一动。”金伟说,“还有你那失败的相亲经历。”
阿花破涕一笑,“他还好吗?”
“他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喝酒。听说他大学四年喝了太多酒,结果病情恶化才去的深圳。虽然在深圳挣了不少钱,他玩命地工作,也在不停地看病治疗。但是透支过度,加剧病情,上个月去世了……”
“临走时,让我给你带这一封信。”
阿花发愣似的坐在那里,呆了五秒后,竟然嚎啕大哭……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花终于停止了哭泣,金伟看着她双肿的眼睛,来了一句“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他要我来这里照顾你。他知道我适合你,你会喜欢我。”
阿花彻底愣住了。
“你所有的爱好,所有的习惯,他都已经给我说过不止一百遍了。我也觉得他的要求很过分,很不可理喻,本来打算送完信后,我就离开。可是,我已经发现,我喜欢你了……”
从破天荒和他见第二面起,阿花就知道她对这男人有好感,莫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