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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情在远方

花未开情已落

小小从小爱花,因为爱花,小小下决心考上了武大,因为武大有闻名遐迩的樱花。大二的时候,小小还几经努力终于和负责校园苗圃的王老头成了好朋友,课下的时候,小小经常帮王老头弄花。其实小小那天本不该在那儿的,同室的英叫小小一起去图书馆,小小没去,小小记挂着才种上的桅子花。

校园的苗圃外就是足球场,尽管一墙之隔,小小总能听到墙那边的喧哗。小小早该想到的,所以那一球凌空越墙而过的时候,小小不及回头球就落下了,不偏不正正好砸在才长出两片新芽的桅子花苗上,小小下意识地“啊”了一声。

“怎么了,打疼你了吗?”

“能不疼吗?我心疼!”小小恨恨地抬起头来,愣住了。

一个大男孩,阳光一样明媚的笑,黝黑的脸庞,整齐而洁白的牙。

“哦,没什么!”小小慌忙改口。

“怎么,你种的?”大男孩看着眼前地上的花苗。

“是的,才活稳!算了,我再种吧。”

“不好意思了。”大男孩腼腆地笑笑,弯腰捡起了球,又想说点什么地愣了一下,终于还是走了。小小望着他的背影出神,不会引出一段佳话吧,小小在心里对自己说:没羞!这事就撂下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英看自己的眼神怪怪的,小小几次想问,话到嗓子眼儿了又咽下去了。今天又是,英长时间好象不认识自己一样地看,看得自己毛骨忪然。小小不自然地挪动一下身子:在图书馆看书就这点不好,要坐有坐像,哪象在自己的床上,想怎么地就怎么地,倒挂着看都行。

“小小”冷不防英叫了一声,声音不大,小小却被吓了一跳。

“嗯!”小小不自觉地应了一声。

“有人想请你吃饭,你敢去吗?”英神秘地说。

“扯吧你,全校的女生都排上队,到我只怕也到毕业吧!……真的假的?”小小看着英那异乎寻常的笑,好象没有假。

“真的,人家还托我给你个邀请函哪!”英说着从书本里变戏法一样翻出一件东西来。是信,一张信纸的,折成了个长方形。小小勉强让自己继续沉着,“得,你激将法呀,本姑娘不吃这一套。”

“你呀,爱信不信”英说着将信郑重地放在小小的面前。“我先走了,你慢慢看啊!”

小小沉住气,要有志气,不就一信嘛。小小这么对自己说了,手却不听使唤地打开了。

“小小(请原谅我冒昧地这么称呼你),周六晚请你吃饭,算是赔礼道歉。如果你原谅我,六点在校门口见。

卓一凡”

是那个大男孩?小小自己也感到奇怪,为什么一下子就想到了他。真的是他吗?他叫卓一凡,很不一般的名字。小小的思绪被拉回到那天在苗圃的见面。不知道为什么,小小心里竟有一丝窃喜。真的是有下文哪,小小在心里笑了。

小小一直在笑,从见到一凡的时候到现在两人坐在离校门口不远的小饭馆里。一凡坐在对面,很随意地穿着一件白T恤衫。小小穿着件咖啡色的马甲,初春的江城夜气里还会有一丝寒。

“其实,请你吃饭是个借口。”小小又看到了阳光般的笑脸。“你一定早不记得那件事了。”一凡打趣说。

“谁说不记得,我倒想找你赔我的花哪,就是不知道上哪儿找去。”小小故意笑着说。

“我也是,问了很多人,最后才想起问英。早知道英和你是室友,早问她了。”

“英,你们”小小停顿了一下,想着该怎么说才好,“是怎么认识的?”

一凡没有马上回答,审视地望定了小小的脸,无声地笑了,“英是学生会的,你不会不知道吧?”对呀,小小在心里说,自己怎么忘了。这么说,眼前的一凡也是学生会里的了。是了,听英说过的,学生会主席就是叫什么凡的,难道就是他。天哪!自己到底还是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小小的脸红了。一凡的目光直看到小小的内心,这眼光让小小有了窘迫感。小小就故意找话题岔开说:“英给我信的时候,我还以为是……”

“是假的?”一凡接过话茌说,“对了,你们在图书馆一般都看什么书?”

“查查资料,主要还是看小说什么的。我喜欢看。”说起书,小小找到了往日的自然。

“哦,喜欢什么书。”

“也没一定,遇有好看的就看,多数是别人推荐的。不过,钱钟书的《围城》很好看,可惜上次去没借着。”小小说。

“知道为什么吗?”一凡坏坏地笑着,“在我那儿,早过了借书的期限了。我和管理员熟,赖着没还。改天我拿给你。”

“太好了。”小小差点欢呼雀跃了。

拿着看完的《围城》还给一凡的时候,小小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笑什么,这书有这么好笑吗?”一凡坐在湖边的石凳上,望着笑得弯了腰的小小,也忍不住地笑着问。

“不是,看到你在这儿,不知道为什么”小小又是想笑,可是忍住了,“我想起书中说的‘男女的恋爱往往是从借书开始的’”。小小刚说到这儿,突地顿住了,空气一时有些交通堵塞。一凡抬起了头,想捉住小小的视线。小小不敢去看,就将视线从一凡的肩头滑落,然后抛到一凡背后的湖面上。湖面上的睡莲静静地望着即将到来的夜色,优雅恬然,暮春的傍晚湖面上隐隐升腾着雾,小小努力想让自己看清这雾升腾起来的曼妙,却只是让自己两眼发酸。

很多时候,美景只可远观,看得太清,对自己只会是一种伤害。小小在心里悻悻地对自己说了,收回视线。一凡已经去的远了。

小小的心里开始不安,不知道一凡会怎么看自己,如此地不稳重。现在想想自己当时真的不应该脱口而出,能不让人误会吗?象一凡那样处事稳重又在风头浪尖上的人物,能没有女生爱恋吗,自己算什么?小小在心里狠狠地打击着自己,努力让自己振作,却引来一阵紧似一阵的心酸。我爱一凡,我真的爱他。真恨自己,当时怎么不一鼓作气全说出来。不过,说了也没用,他马上就毕业,要离开学校了。怎么办?懊悔和羞惭交替折磨着小小。英,对了,让英替自己传个信。小小情急之中忽地发现了这棵救命稻草。

“种的桅子花快开了。”小小勉强让自己的话里有些笑意。校园里的小路几乎被走完了,一凡始终没有说话。

“我喜欢桅子花,我一直认为它是我的幸运花。真的是这样,不是吗?”小小问一凡。

“是的,桅子花香,而且白得纯净。”一凡淡淡地回应。

“不是,是因为它我才有了你。”小小趁着夜色大胆地说。

“小小”一凡象被针扎了一下,下意识地叫了一声。

“你还小,还不适合说这个。”一凡的脸被痛拧得变了形。

“不,我不管,我只知道我爱你。”小小声音颤起来。

“可我不爱你!”一凡说完这句话,已经痛得要蹲下去了。

“你,你再说一遍!”小小从嗓子缝里老半天才挤出这句来。

“我不爱你,真的,我只是把你当我的妹妹。”一凡竭力让自己忍住,出奇平静地说。

“好,我知道了,原来一直以来是我在自作多情。谢谢你,真的谢谢你,够直接,够狠。”夜色中小小早已泪流满面。

小小,一凡在心里说,我的小小,我深爱着你,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可我不能害你,你知道吗,我上学的钱都是我丈人出的,是的,我高中毕业就订了亲,因为我们村里出个大学生不容易,我的父母,他们都是地道的农民,和银行行长家结亲是我们卓家几世修来的福份。我挣扎过,我试图摆脱这桩婚姻。可是,你知道吗,我母亲身体不好,犯病的时候都是她在我家住着照料的。所有的人包括她自己都已经默认了,她是我一凡的人。她是个好人,为了父母为了良心,我只有放弃你,我的小小

给我一杯忘情水

我病了,脸色苍白,精神恍惚。

阴雨下了好几天,使这个冬季变得阴冷潮湿,一如我的心情。

一成离开了我,那么狠心,那么绝情,走得那么匆忙。我一点也不敢相信这居然是既定的事实。

有一回我肚子疼,一个人躺在单位的宿舍里,一成来了。他看到我憔悴的面容,心疼极了。他脱下外套,躺到我身旁,把我搂得很紧,他身上的温度一点一滴渗入我的体内。我喃喃地说,一成,抱紧我,就这样一生抱紧我。

一成的热泪滴落在我脸上,小玉,我会的,我会一生抱紧你。一成,我肚子好疼啊!一成便把他温暖的大手放到我的腹部,先暖和暖和,待会儿我送你去医院。

在病房里,一成一直守在我旁边,彻夜不眠地照顾我。我爱你,一成!我感动得无以复加,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妈妈不喜欢一成,嫌他穷,没有出息。为此,我们母女俩关系闹得十分紧张与别扭,不得以我搬回单位宿舍。一成对我太好了,我只要拥有他就觉得拥有了全世界。

我总有一天会让你妈接受我的,小玉,你就呆在这个城市等我。临走时,一成给我留下这句话。

一成去了那个没有寒冷的南方城市,我一直没有他的讯息。我甚感无聊寂寞的时候便给他写信,可是却无处投递。

小玉,原谅我吧!你不知道这是一个怎样的城市,人来人往,灯红酒绿,茶楼酒肆,人的心灵很容易腐化。这就像个围城,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去,而进来之后却很难找到出口。

她是一个阔绰的女人,年过半百风韵犹存。你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在这里她帮了我很多忙,要不是她,我现在一定是个沦落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一个人,当他被深深地打动时,就会作出意想不到的决定。我跟她同居了,尽管我是深爱着你的,并且一直都爱着你。但我是一个不能给你幸福的男人,所以我请你忘记我。

一封简短的信如雪花般飘落在我手中,我的心冰冷如这冬夜。

真的无法相信这出自一成的手笔,他在我病床前心疼焦急的神态十分清晰地在脑中浮现,仿佛就在昨日。我任由泪水无声地滑落,心如刀绞。

室内极度阴冷潮湿,和室外无异。我没有上班,已经记不清有几天没有去上班了,也记不清什么时候吃饭的,只记得一成走的那天是10月11日。楼下的阿婆是个好人,她有时会来看我,心疼地说,可怜的孩子,怎么病得这么厉害呢?还是去看看医生吧!

不,我没病。如果说我病了,那也是害的相思病,过一阵子它就会自动好起来的。阿婆给我烧了一碗生姜红塘茶,说能趋寒取暖,并能止住肚子疼。

我喝了,很难喝。为了使阿婆高兴,我美滋滋地说,很好喝,阿婆,谢谢你!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怀疑这只能在梦里出现,我这屋子向来无人问津,除了一成和阿婆来过。小玉呀!开开门呀!你同事看你来了!是阿婆的声音。

我艰难地爬起来,没有披外衣就去开门,潜意识里我以为是阿婆。门开了,是单位的云帆!我猛地醒了,急忙钻进被窝里。啊!怎么会是他?天哪!简直不可思议,我居然穿着内衣给一个陌生男人开门!

小玉,这两天你没上班,单位很不放心,所以叫我来看看你。单位很不放心?怎么可能?我平时做事不认真,单位巴不得我犯下严重错误,然后炒我的鱿鱼。我看是你不放心吧!早就听说你喜欢我,现在知道我被男朋友甩了,想乘虚而入还是幸灾乐祸?

真的对不起,小玉,刚才不小心看到了你……

你看到了什么?我翻过身来用眼睛狠狠地瞪他。

没有什么。他神色有些慌张。

知道我和一成分手了,是吧?我尽量装得很平静,不想让他看出破绽。

不知道。只是关心你。他一脸无辜。

我捂着被子很痛心地哭起来。小玉,你说我做错了什么事。是不是不愿意看到我呀?如果是这样,我现在就走。

别!你别走,云帆。眼看云帆就要到门外,我忙说。

小玉,你瘦了,是不是又犯肚子痛了?云帆的语气特别温存。

你怎么知道我肚子经常痛。

我发现你常吃的药了,不会怪我吧?

不会。云帆,你爱我吗?

爱!

有多久了?

从你出现在我眼前开始,可那时你已经有男朋友了,知道你和他在一起很快乐我就把这份爱隐藏在心底了,但还是被你发现了/我已经不敢爱了。如果爱情是一段苍白的回忆,就让它永远地搁浅吧!爱情会老,和人生一样。

不,对于一个孜孜不倦的追求者来说,爱情、人生永远都不会老。相信我,好吗?

我愿意相信你。但是要用时间来验证你对我的爱会不会苍老。

对于我来说,爱是不老的传说,我相信终有一天老天会被我的诚意打动,把你带到我的身边。终于你给了我这个机会,我愿意为你作一生的守侯。

云帆,我冷。我喃喃地说着,然后我失去了知觉。

第二天醒来,我在病床上,云帆明亮的双眼看着我。我希望他是一成,不是云帆,但希望终究是希望,不是事实。

医生说你有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身体很虚弱。你怎么能怎么折磨自己呢?看,我亲手为你炖的鸡汤。

我闻到一股香喷喷的味道,顾不上淑女形象,狼吞虎咽起来。云帆在一旁爽朗地笑着。

“看起来朋友很多,知心的没几个,而最关心的就是你,尤其在这些年头,分开了那么久,感情就无法说出口。回程的车票在手,也许明天就走,除非是你留我……下一站,下一段,下一晚,告诉我谁来让你取暖……”隔壁病床的女孩在放录音机,很动听委婉的旋律飘出来。

我是怕冷的女孩,需要爱这层厚厚的衣裳把我小心地包起来。云帆,你的手暖和吗?

问这话干嘛?哦,我知道了。你的手一定是凉的,想让我为你取暖。虽然我的手也是凉的,但我的怀里是暖和的。不信,你试试看。

我把冰冷的手伸进云帆的怀里,真的很暖和。

你会娶我吗?云帆。

会的。我会一直爱你。

我心满意足地笑了,虽然我还是会想起一成以前给我带来的点点滴滴,但我更会在乎身边这个一直爱我的人,他给了我失恋的解药。

当然,他并不只是为我的爱情疗伤,我要让他一辈子让我取暖。我相信季节的轮回,所以我愿意相信爱情的轮回。

仇人变情人

1、和王格立的三次碰面

苏小雨第一次见到王格立,是在她打开铁门的一刹那,她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一个男人狠命地将她推回了房里,“砰”地一声重重的关上了门。

当时的苏小雨吓坏了,不是遇上歹徒了吧。天,真是流年不利啊。可是哪有歹徒比她还紧张的呀,那个男人只是堵在门口,傻傻地笑着,冲她轻声说:“我不是坏人,真的,我是好人!”

苏小雨张大了她那双极美的眼,看着眼前的男人,说不出话来。

继尔听到走栏里传来“噼哩叭啦”地叫骂声:“死王格立,王八格立,你给我滚出来,别以为躲着我就没事了。告诉你,你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我跟你没完,没完……”

两个人躲在屋里大气都不敢出。最后,叫骂声越来越轻,消息在走栏的尽头。

原来虚惊一场。苏小雨看着眼着这个叫王格立的男人,眼中充满了不屑和轻蔑。

苏小雨第二次见到王格立,是三天后,在街口转弯处的的快餐店门口。

那个男人像条哈巴狗似的跟着一个很时髦的女人,苦苦哀求道:“贝西你听我解释啊,我只有你一个女朋友,真的,我发誓。”说完伸出手指着天,仿佛自己比窦娥还冤似的。

时髦女人听后,并不理会,只是狠狠地甩下一句话:“王格立,我再信你我就不叫贾贝西。”

苏小雨有种看好戏的优越感,然而却让她失望至极。那个王格立连最起码的伤心都没有,而且恰恰相反,他换上的却是一副嘻皮笑脸样,吹着口哨,从她身旁从容而过。

这什么男人呀,态度变化如此之快,哪个才是真的他呀?苏小雨为自己花时间去思考这些一点都没有营养的问题而懊恼。

苏小雨第三次见到王格立,是一个星期以后,她下班回家,在她家的门口。

天,她还不知道这个怪里怪气可恶到了极点的男人原来就住对门。真是老天不长眼。

“嗨,邻居,下班啦?”王格立摆了一个极好看的POSS。

“谁是你邻居啊?”苏小雨瞪着大眼,愤愤地说。甩上铁门,把这个长得有些好看的男人挡在了视野之外。

王格立耸耸肩,显得很无辜,不知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大眼美女,女人真是善变。

2、和王格立的正面交锋

经理把苏小雨叫进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小苏啊,公司决定把三源公司的总策划交由你负责。你可一定要做好啊,三源可是我们公司的新客户。这一次做得好的话就有可能发展成为长期客户。所以勿必要成功,明白了吗?”

苏小雨听了经理的话,很受鼓舞,公司把这么重要的项目让她来做,说明公司对她平时的表现还是持肯定态度的,“海总,放心吧,我一定会尽自己的一切能力把这事给做圆满的。”

之后,苏小雨说干就干,马上就去了三源公司。她觉得有必要跟三源的老总进行一次facetoface的沟通。

然而,苏小雨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个世界会变得如此之小。三源公司的老总居然是王格立。见到他的一刹那,苏小雨有种大白天见到鬼的恐怖。住隔壁说巧也就罢了,老天爷居然还如此戏弄她?真是人倒霉起来,喝凉水也塞牙缝。

晚上,苏小雨抱着一大堆的资料回家。这个周末怕是得埋在资料里度过了,都是那个王八蛋惹得,苏小雨恨得牙痒痒的。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好笑,其实他也没怎么得罪她呀。

静下心来工作时,门铃响了。

“嗨,美女,我来看看你的工作进度如何?”门外王格立拎着一塑料袋,笑兮兮地站着。

苏小雨气不打一处来,“砰”地一声狠狠甩上门,从门缝里只逼出一个字:“滚!”

王格立愣在当场,扯扯嘴角,漾开一个极好看的笑容,当下就得出一个结论:这是个极有意思的女人,合自己的胃口。

苏小雨忙了一个通宵,总算是把文案给赶出来了。整个人像散了架一样,沾床就呼呼大睡。正与周公约会之际,门铃大振。

“美女,早安!给你送早餐来了,你肯定还没吃吧,我就知道。”王格立不管三七二十一,如入无人之境,大大咧咧地闯了进去。无视正黑着一张脸的苏小雨,把早餐大大方方地摆在了餐桌上,进厨房拿餐具。苏小雨没了招架的力,她甚至怀疑这到底是谁的家,亦或是她还没睡醒,都在梦里呢。

等苏小雨晃过神来时,早餐早已摆上桌,热气腾腾的白粥,三四碟可口的开胃小菜。苏小雨望着眼前的一切,居然有一种感动,恍惚间似乎嗅到一股什么味道在漫延,但她没敢往下想,她想她跟他怎么可能?

有一个人疼,有一个人爱,有一个人心甘情愿地为你做这做那,好像也蛮幸福的。但这种幸福会属于她吗?眼前的男人看起来似乎也不是太坏。想什么呐,苏小雨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可不能就因为一顿早餐就被这个臭男人给收买了,那也太没骨气了。

“哼,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不过呢本小姐也是为你们公司写了一夜的文案啊,劳心劳力的,犒劳一下也不为过吧,更何况只是一顿廉价的早餐呢。是不?”苏小雨说得义正言辞,早餐并也吃得心安理得,理所当然起来。

王格立默笑不语,看着低头正狂吃地苏小雨,心里霎时划过一道心疼。这丫头会不会照顾自己啊,饿成那样。女人再坚强终归还是需要男人来爱的呀。

3、爱情开始狭路

工作进展地很顺利居然超出了苏小雨的想象。那夜写的文案居然没什么曲折就通过了,她还以为王格立会故意叼难她呢。以他们的前仇旧恨,如果她撞见他的那些糗事是前仇旧恨的话,那么那个王格立不管怎样也得在老板面前打她的小报告,然后再让她把文案改了又改案,设计方案做了又做,历经千难才可以通过才是呀。看来,她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你们听说了没有呀,原来三源公司的老板是苏小雨的男朋友呢。”甲女惊为天人的宣布。

“不是吧,怪不得方案这么快就可以顺利通过呢,哼,我还以为她有什么真本事,原来是有皇亲国戚呀。”乙女恍然大悟外加不屑一顾。

……

苏小雨呆在洗手间的隔间里大气都不敢出,等那些爱讲是非的无聊女走远了,才慢吞吞地打开门走出来。她脑中打了N个问号,她什么时候成王格立的女朋友了?她怎么不知道?苏小雨刹时才想明白,一定是王格立那个王八蛋捣的鬼,她原以为王格立是个君子,没想到比小人还毒,这个消息一定是他为了整她而故意散布出去的。

哼,王格立你就等着接招吧!

下班后,苏小雨怒气冲冲地就往家赶。在楼道里正好碰上欲开门的王格立。苏小雨开始摩拳擦掌。

“王格立!”苏小雨大叫。

王格立一惊,停下开门的手,转过头,见是苏小雨,嘴角不禁上扬,嘻皮笑脸地说:“哟,是隔壁美女呀,找帅哥有什么事?”

苏小雨无奈地朝天翻翻白眼,这家伙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把自己美化一番。“原以为你还算得上是个好人,可是没想到你这么恶毒,说,你为什么要陷害我?”

“我陷害你?”王格立用手指指自己的鼻子再指向苏小雨。

“对,就是你。你是不是往外传播谣言说我是你女朋友啦?结果害得我被人说是非,说我不是凭实力才把这个策划案拿下来的,是靠关系。”苏小雨越说越气。

“嗨,我当什么事呢,别人爱怎么说就让他们说去呗。其实当我女朋友也不错的,要不要考虑一下?”王格立戏谑地凑过脸,扬扬眉,一副暖昧的样子。

苏小雨气得差点七窍生烟,怪不得孔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果然没错。

“要我当你女朋友,下辈子吧。”苏小雨趁王格立不注意,狠狠地推了他一把,望着没站稳而摔倒在地的王格立,才算是解了气。

王格立望着苏小雨的背影,做了一个开枪的手势,再拿回嘴边,吹一口气,“苏小雨,看你往哪里逃?”

4、爱情柳暗花明喜相逢

至从兴师问罪的事过后,苏小雨怎么也想不到,王格立居然真的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不仅每天上班送鲜花,而且下班还负债接送。苏小雨任是想破了头也想不出他这又唱的是哪出。

“你就老实说吧,王格立,你有什么阴谋?”在过道里,苏小雨又一次劫住了王格立。

“苏苏,你别老把人想得那么坏行嘛,我能有什么阴谋,喜欢你算不算阴谋呀?”

苏小雨呶呶嘴,自知讲不过他,“相信你才有鬼呢。况且你的艳史又那么多。”苏小雨想起初识他的那些倒霉事。心里不禁犯嘀咕,他说得话可信吗?

“那我就证明给你看,我对你所说的话全是真的,我是真的喜欢你。”王格立义正严词。

苏小雨倒是很想知道王格立倒底会怎么证明他是真的很喜欢她?

“没想到那个苏小雨真会成为三源老总的女朋友,当初我故意散布谣言是想看她的笑话,现在倒好,却成全了她。想想就窝囊!”甲女咬牙切齿地说。

“啊,原来你当了他们的红娘却不自知呀。”乙女嘲讽外加玩味地说。

……

这样的对话让躲在洗手间隔间里的苏小雨听得冷汗岑岑。原来在这家公司,她树敌那么多却全然不知。她绞尽脑汁想,她何时曾得罪过甲女,思来思去全无印象。看来她是真的错怪王格立喽,如果甲女的陈述是事实,那她不是得向王格立负荆请罪去。

磨磨蹭蹭到了下班时间,王格立打来电话,叫苏小雨火速回家,说有惊喜等着她。

待苏小雨还没敲响王格立家的门,门却突然打开了,“你终于回来了,快进来。”王格立一把扯过苏小雨。呀,这是什么架势?苏小雨不解的看着王格立。

王格立得意地挑挑眉,“这就是我的证明。”

蜡烛、红酒、鲜花、音乐……还有王格立在她眼前缓缓展开的红色绒线盒。他所指的证明,难道是……

“苏苏,嫁给我吧!”

苏小雨张着嘴怎么也合不上,这惊喜太突然也太让人难已消化了。

“我知道我以前给你的印象不太好,我也承认我以前是交过不少女朋友,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呀。苏苏,如果你现在还觉得我不够好,还不想答应我,那么也没有关系啊,先替我保管这个戒指吧,好吗?”

苏小雨低着头,思索着该怎么回答他,也许可以跟他交换条件?“如果要我替你保管这个戒指,可不可以不用负荆请罪呀?”

“什么负荆请罪呀?”王格立一脸茫然。

“嗯……就是……”

事后,苏小雨细细思量,原来有时爱情遇上狭路,并不用绕道而行,有时它会让你仇人变情人,而且是坏事变好事呢!

在尘埃里开花

雪夜,一片迷朦的混沌世界。

公共汽车似一只笨拙的甲壳虫吃力地向前爬行,身后两行车辙缓缓地、影影绰绰地延伸,并且越来越遥远,最终,站牌消失在茫茫雪夜中。

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疲惫,它随着我每次去医院的探视而愈加严重。我已记不清多少次虚行了要达到的目的,我的勇气一次次在她炽热的双眸照射下溶化、升腾、消散,继而是别离后周而复始的又一次新的聚合。

我希望、企盼、梦想着静下心来能与她进行一次缠绵的交谈。假如时间可以逆行倒转,假如空间可以任意选择……嗨!我真幼稚,生活中哪有那么多假如,果真如此,世界不成仙境了吗?一切希望、企盼、梦想都已逝去,永远不再回归。她——我的恋人媛婷在一起交通事故后被送进医院,诊断结果是高位截瘫——世界性的医学难题。玫瑰色的年华,金黄色的迷梦,天是蔚蓝的、自由无度,树是翠绿色的,生命之象征,而这一切从此都由病床和轮椅代替了。

“甲壳虫”缓缓到了总站,下车的人们不久便消失在雪夜中。我背负着鹅毛般的雪片,久久伫立在一座不起眼的公园门口,公园,我并不陌生,虽然只去过两次,可它却记述了我的初恋和后来的转折。

那还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地点是我选择的,本意是想找个清静幽雅的环境,却没想到这座小公园门口已被两列怀抱吉它的小青年们占据着,他们痴迷地弹奏着,哪还去找什么清静幽雅的环境?介绍人走后,我对她耸耸肩,两手一摊,望着两列吉它队说:“没想到若大的北京城,竞找不到个安静之处。”

她恬静地笑了,说:“这有什么不好,我们去看看热闹。”借着她说话的间隙我迅速地扫视了她一眼,她穿了一件藕荷色的连衣裙,匀称的身材显现出妙龄少女特有的魅力。

我们加入到围观的人群中,一曲终了,爆发出阵阵掌声和年青人的哄嚷声,我对那些连三流水平都谈不上的吉它手们是不屑一顾的,他们除了学着摇滚歌星的沙哑声、呐喊声和那种玩世不恭的情感,别的什么都没有了,可她瞧得还挺带劲儿,她忽然问我:

“你会弹吉它吗?”

我说:“会弹,不在他们的水平之下。”

她双手在胸前击了一下,欢快地说:“太好了,几时能听到你的弹奏。”

“现在就可以。只可惜我接受的是正规化的教育,弹的曲子不一定受他们欢迎。”

“难道就不可以屈尊一下吗?”她笑着,那是一种挑逗。

我来到一位显然是吉它队首领的面前,“小兄弟,把吉它借我用一下好吗?”“首领”打量了我一下,莫名其妙地把吉它交给了我。我娴熟地拨动了几下琴弦,定了定音阶,便随着吉它的伴奏唱了起来,那快节高亢的演奏,使几位吉它手看呆了,他们哪里知道,我的演奏曾在全市比赛中获过奖呢。

“为什么?为什么?……”一阵掌声。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又一阵掌声夹杂着哄嚷声。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气氛达到了顶点,有人吹起了口哨。

我走到“首领”面前,把吉它还给他。吉它队员和围观的小青年喊着:“再来一个!一无所有!”“首领”殷勤地把吉它推还给我,我笑了,幽默地说:“我的确什么都没有,连把吉它还是和你借的。”我拉起媛婷信步离开人群向公园里走去。我终于下了最后一次决心,把久已酝酿的决定向媛婷讲出来,为防重蹈复辙,我把要讲的话录在一盘磁带上。我去了,又一次带着“使命”。她端坐在轮椅上等着,用分秒计算着我的莅临。病房收拾得干干净净,媛婷略施淡妆,妹妹小兰还为她烫了发,小兰和护理员出去了。

无声的对视比语言的表达更具穿透力。我敢保证,那双我再也熟悉不过的眼睛,又生出几多让人更难摆脱的对立情感:炽热中带着几分悲凉;渴望中藏着几分凄楚。最终,还是她先启齿了:“哥,抱抱我吧?”

“怎么称呼起哥来了?”

“我愿意这么叫!”

我预感到事态在今天一定要有新的进展,这种进展,又总是和我的所言、所行、所想达到了某种高度的和谐与统一。

我把她那娇巧的身子抱在自己的怀里坐到沙发上,她用双臂搂住我的脖颈,把脸紧紧贴在我的前胸,仰视着我的双眼。瞬时,两对视线撞击在一起,我说过它最具穿透力,它可以迸出光,迸出电,迸出火。我清晰地看到她双眼内的两个耀斑,那是一对精灵,一对勃勃生机的精灵,它执拗地游动着,顽强地企图摆脱束缚,直至被清泉冲出两道小溪。

我不能迟疑了,不能再放过这个机会,否则,支撑我勇气的堤坝将全线崩溃。然而她先开了口:“把桌上的录音机拿给我。”我顺从地递给她,她按下键钮,足有近一分钟的空白部分,录音机只是发出沙沙的声响。我明白了,明白了将要听到什么,更明白这盘磁带在录制时她启齿的艰难。

哥:

请允许我永远这样称呼你!

我们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为了我,也为了你,我们都该把目光放得长远与实际一点。分手吧!让我们拿出勇气毅然地做出理智的抉择。

……

我们太年青、单纯、幼稚,出事前三个月的交往总是那么不冷不热。当然,我受家庭的影响不浅:妹妹支持,妈妈反对,爸爸让我自己拿主意,可生活中的你,又为什么把自己的本来面目遮掩得那么严密?你有一种过分的孤傲,它妨碍了我对你的深入了解,这样才有了我对你在情绪上的反馈。你的自尊心受到强烈刺激。于是,在那天,那个时间和那个地点,你又一次同我约会。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了,我们本可以不伤感情地分道扬镳,可我在路上出事了,被送进医院。

……哥,不要以为我始终不知自己的伤情,其实从转到康复医院以后,我就开始怀疑自己的伤病。一个月前,妈妈完全告诉了我,她说你是个好人,守了我这么长时间,于心不忍啊!她也在做我的工作,让我别再拖累你了。看,我母亲就是这么个人——陈旧的思想意识与传统的善良美德集于一身……走吧,让我们分手……(啜泣声)把这段美好的交往永远留存于记忆中。放心吧,我会因此而不屈,我的体内还流动着你的400CC血浆。

……

录音机的话声停止了,剩下的依旧还是那“沙沙”的空白部分,直到按键跳起。我胸前的衣衫被浸湿了,那是媛婷流下的眼泪,她像一只受伤的小鹿,紧紧地依偎在我的怀里,不时发出揪心撕肺的啜泣。我双手捧着那哭得变形的面颊吻着,吻着随时溢出的泪水。

我终于没能忍住,掉下了眼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我没有做任何答复,两颗心的跳动频率竟是那样一致。临行,我把自己录下的那盘磁带留给了她。记得出事那天,我拼命奔到医院,媛婷还在监护室里被抢救着。室外有不少人我都不认识,可在众人群中,我一眼就认出她的父母和妹妹,虽然我们从没见过面。他们也认出了我,估计是在我送她的照片中留下的印象。

年青的护士小姐破例让我进了病房,想必她也是位正在热恋中的姑娘,从她的目光中,可以看出异乎寻常的同情。

来到病房前,我看到媛婷那张漂亮的脸蛋被几十斤重的牵引砣扭曲得变了形,我呼唤着她的名字,她睁开双眼艰难地对我笑了笑说:“对不起,我失约了。”我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当我心情沉重地从医生办公室里走出来,媛婷的母亲早已在门外等候着,她双眼红肿得厉害,迎着我哽咽着说:“孩子,阿姨对不住你。你可千万别在这个时候把伤情告诉她。还求你……”

我拦住她的话安慰着说:“阿姨您放心,我是不会在这种时候撒手不管的。”老人家的眼泪又扑簌簌地滚落下来。

谁曾想过,当一个人周身完全失去感觉时,那会是怎样的感觉?那次医生给媛婷做“腰穿”检查,这令常人难以忍受的巨痛,在她身上连麻药都没用,竟安然如初。我的心随着大夫的工作程序一阵阵紧缩。媛婷啊媛婷,你哭啊、喊呀、叫呀,没人会责备你,可你却平静地睡着了。你的嘴唇轻轻蠕动着,发出难以辨清的呢喃,大难已至,你却依然沉醉在美好的梦境中。你跟我说过,你最喜欢大海,尤其是在傍晚,坐在那松软而又洁净还带着温润余热的沙滩上观海:眺望水天交接,一片茫茫的景致,一层层璀璨的海浪,翻卷着,扩展着,推进着,渐渐地消失在夜幕之中,形成了那不易察觉的潮涌,偷偷地移向海滩,突然间撞击在沿岸的礁石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一浪刚刚隐落,一浪又一次击起,这海潮声组成了一曲雄壮的交响乐。

媛婷啊媛婷!你喜欢大海,可你有大海那样宽广的胸怀吗?你能经受得住现实这沉重的打击吗?你太天真、太理想化了。你总是对我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三个月,半年,甚至一年,它还能不好?”可你就是没有把自己的伤情往最坏处想一想,哪怕是稍有准备。

手术四个月后,媛婷的伤情得到控制,并且开始锻炼着坐轮椅。她将转往市郊的康复医院做进一步的保守治疗。转院前的一天,她母亲含着眼泪把我拉到一旁说:“孩子,让你委屈了好几个月,我们全家都感谢你。”

我说:“阿姨您别这么说,听着叫人心里怪难受的”

她又哽咽着对我说:“转院后就别往医院跑了,我们不能总拖累你。”

我被深深地感动了。几个月的接触,改变了我对她母亲的看法。在婚姻问题上她确实有着隔代人的固执与偏见,但同时又并存着我们民族传统的善良与真挚。

我没有听从她母亲的劝阻,转院这天仍来到医院,可没想到早在一个小时前媛婷就出院了。我明白,这是有意躲避。按着主治医生提供的线索,我在西郊一带转了一天,晚上又敲开了媛婷家的大门。她的妹妹小兰接待了我。我责怨中带着气愤:

“两位老人呢?”

“去医院还没回来。”

“为什么转院不告诉我?”

“我们家里人都觉得有必要这样做。”

“也包括你姐吗?”

“当然现在还不包括,可有一天她知道了自己的伤情,也一定会这样做的!”

我失望却又倔犟地对她说:“小兰,你原来可不是这样啊!”

“哥,我敬佩你,也很尊重你,现在和过去不一样,所以我要提醒你别失去理智。”

“那么好吧,我就是跑遍全北京城的医院,也要找到她!”我真的丧失了理智,周身的热血在狂燥地流动着。我不允许别人剥夺我尽责的权力!仔细想来,这种责任感到是永无休止的。追根溯源我得承认:我是爱上了她,的的确确爱上了她。如果说她从前只是一幅平淡无奇的水墨画,那么现在就是一尊精美的雕像。她很坚强,也不乏乐观,这种坚强和乐观又都是以外柔内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她的性格内向,又总好把现实生活理想化;她的容貌和心灵处处被一种古典式的美包容着。

我没有跑遍北京城,在第二个休息日就找到了媛婷,而指点迷津的又恰恰是路途中偶然碰到的这所医院的主任医师。她看了看我问:“你是她什么人?”

“男朋友。”我未加思索地脱口而出。

她没有再问什么,而那双眼睛却告诉我,她的疑惑、茫然、继而叹止。

人不会永远被失控的感情包容着,他会慢慢觉醒。七个月后的那一天,我们互相交换了两盘磁带,彼此的心迹最终通过理解的桥梁而沟通。我难以想象,当她正式得知自己患的是绝症之时是怎样把握住自己感情的?几个星期中在我的面前,她竟没有露出半点情绪上的异常,这又得需要多大的理智去控制自己呀。我只看到她在拼命地锻炼,认真地参加函授班的学习,象一只欢快的小鸟坐着轮椅去医院附近的颐和园游玩。可就在这些表象的背后,她的内心又在进行着多么剧烈的斗争。终于,她战胜了自己,做出了常人难以忍受的抉择。

大年三十这天,我又来到医院,刚刚坐定,她就要去洗澡。护理员把她接走,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小兰,她拿出去颐和园照的照片和我一起欣赏。照片中的媛婷笑得那么开心,那么自然,连健全人看了都要产生几分嫉妒。忽然小兰手中出现了一张我和她的合影,照片中她离我很近,紧靠的身子挡住了我的一只胳膊,她的头还自然地向我这边调皮地侧歪着。我的内心掠过一丝警觉。小兰的手停止了翻动,怯声怯气地问我:“有啥感想?”

我把视线移到她的脸上,看到的是一张同她姐姐一样漂亮而羞红的面容,平日里那自信与果敢的神态消失得杳无踪迹,她到底还是个涉世不深的刚满二十岁的姑娘。门被轻轻打开,媛婷回来了。浴后的她,面颊红润,秀发如瀑,那与之匹敌的截瘫病症在这一凝滞的片刻,被驱赶得杳无踪迹,许多人都说她根本不象个病人。世间最美好的事物如果与潜伏的残酷恶运并存于一体,它就更具悲剧性。我不得不抛弃理想中那个虚幻的未来,向现实颤巍巍地举起自己的双手。但我相信,无论到了何时,自己对媛婷所负有的责任都是无休止的。这不仅仅因为我们之间曾有过一段情感深沉的磨难,更多的则在于它负有了更深层次的**意义。

年夜,电视春节联欢晚会在敲响的十二下钟声后结束,而我们却全无睡意,整座医院除了几个行动不便的重病号外,**病号都已回家。远离市区的医院只断续地听到除夕的爆竹声。

媛婷对我说:“弹几只曲子听吧。”

我怀抱特意带来的吉它问:“听什么曲子?”

“理查德·克莱德曼的吧。”一曲《玫瑰色的人生》把我们带入了另一个世界。从悠扬的琴声里,我们看到了色彩,又由此而回到童年,着意追寻着那由玫瑰主色而组成的斑澜的人生。继而那人生又被一扇坚实的大门所封闭,一曲《命运》的主旋律叩响了封闭的大门,那叩击,使人感受到一种力量的抗争……

媛婷的双眸倘出一行感奋的热泪。

这是一个辞旧迎新的凌晨,我们各自在自己的床位上合衣而恬静地睡着了。月光在尘埃里开花

作者:飏

张爱玲说:“见到他,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我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发来。”

我也喜欢在尘埃里开花。

生性的不羁,让我总想去追求一种感觉上的完美。爱情亦是如此,因此寻觅了许久,仍是无法找寻到那个可以在他怀中老去的人。遂关闭心窗,任它屋外风雨四起,我自怡然。

从不相信宿命一说,但爱情的到来却让我感觉到冥冥中却真的有谁在安排好了一切。

去年三月的一个下午,偶然的认识了尘。从此便开始了我们的电话情缘。认识的过程有点喜剧色彩,却不浪漫。至今想起仍不解——浪漫的故事为何会没有一个浪漫的开头呢?

和尘虽在同一个公司,却在不同城市的不同部门上班,他在北方的总部,我却在南方的分公司。长长的电话线和小小的电话机让我们成为了朋友。

相隔千里,却又近在咫尺。日子因为有了尘,变得轻松写意起来。世界里的阴霾也一扫而光——那时的我仍就苦不堪言的在一段无望的感情中挣扎。

尘没有带来什么特别的东西,只带了点阳光来做客。

日子象一首圆舞曲,在五线谱上欢快的舞着。

尘带来的阳光越来越多,象冬天的太阳,暧暧的照在结冰的河面上,河面升起了冉冉的雾和水汽。

我一点一点的感受着尘的阳光,一种慵懒环抱着我,让我不由得昏昏欲睡。真想就这样的睡了过去。静静的躺在阳光照耀着的地方,没有喧嚣,没有数不清的人群,没有扮不完的笑脸,只有阳光、空气、水和我,还有尘。

一粒小水珠滴落在我的脸上,我悚然一惊,水珠说:“你喜欢上尘了!”我喜欢上尘了?我喜欢上尘了么?

心底深处传来一声叹息,“真的,你真的是喜欢上尘了!”因为尘是一个个性热情、率真、善良、豁达、乐观得近乎完美的男孩,叫人不能也不忍与之擦肩而过。

尘就是我寻觅的结果吗?

尘就是我等了八千多个日日夜夜的人么?

尘就是要和我一起老去的人么?

也许,抑或不是?

尘象一块未经雕饰的璞玉,闪耀着质朴的光茫,吸引着我的思想和目光,牵引着我的脚步为之驻留,我深深沉迷在了他的笑声、他的话语和他的个人魅力当中。

但我们彼此并不没有机会去捅破这层纸,我在等待,也许他也在等待。毕竟,我们还只是在电话的两端啊!谁又相信,对方会爱上一个素昧谋面的人呢?

不知何时,心中已植下了一颗爱情的种子,但它总是怯怯的,不敢破土而出,也许,一旦发芽便会迎风疯长,长成一颗参天大树;也许,还未发芽,便已经矢折在了土壤当中。

日子是越来越沉甸了,象夏日午后郁闷的天气,让人就快要窒息,却又有些莫名的兴奋,因为天要下雨了。

我们仍就不咸不谈的谈论着工作、各自身边发生的有趣的事,偶尔也说几个笑话。

我有些沉不住气了——心底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失去他,到哪去寻找第二个呢?”可尘仍一如海面飘浮着的小船一只,若隐若现。

听说,距城市几百里外有一座山,是一个求签问卦有求必应的地方。刚好那几日城市出奇的闷,心情又烦躁不安和郁闷不开,素不信佛的我动了尘念,想去问问佛,尘究竟是不是前世中相约今世里相见的那个有缘人。

一念之下,没有和尘说一声,便独自踏上了火车。走时,城市刮起了台风和下起了暴雨,心中黯然,“上天是在暗示我些什么么?”

山上有大大小小寺庙二三十座,我在一座座寺庙间的一尊尊神像前祈祷,祈祷和尘在今生今世能够再续前缘。山上下着大雨,我独自在雨中走了五个多小时。不敢奢望自己一片诚心能感动上苍,只希望几千里外的尘能感知道吧,有这么一个女孩肯为他去经历一些苦难。

上山前在大庙中抽了个签,忐忑不安的请求一位面善的僧人解签。期望他能给我带来一点好运。签是一支中签,僧人口中念念有词。早已不记得他前前后后念了些什么,独独有一句留在了脑子里——“秋季与子定佳音”“这算是菩萨的回答么?

那是去年的6月。

惴惴不安又面带喜悦的回到了蛰伏了许久的城市,城市仍和离开前一样的压抑和令我无法呼吸。

尘淡淡的问我这几日去了哪里。

喜洋洋的说:“去了问佛”。

“问佛什么?”

“一个小秘密!”

日子仍就漠漠的走着,我不知道还要等待多久。

终是忍不住写了封信给他,寄去了满纸的伤感和一个心形的钥匙扣——本是想送他一半,留着一半的。

收到信后的尘有些不知所措,但仍如冬眠过去了的青蛙一样寂寂不语。

满纸伤感虽无只字言爱,但他难道真的感觉不出来么?

我再也不要相信什么“秋季与子定佳音了”!

再也不、绝不!

我更绝望了。

只是将自己连同发了霉的心情压抑进了箱底。

阳光躲进了云层,世界骤然变得有些冷了起来,因为没有了尘,没有了尘的阳光味道。

这时,和尘每日必通一次的电话也断续起来,也不常聊天到深夜了。

我想,自己可能又要躲起来了——逃避,习惯性的。

没有了尘的电话的日子,有点苍白和无力,象静止的湖面,再也泛不起涟漪。我也犹如静止在了水中央的一片落叶,风起是我的起点,风落却不知是否终点。

日子就这样从发根滑落了到了发屑。

一日无意间知晓了尘的传呼密码,我预感着,也许能从这里找到答案。“罪恶”的念头在脑中盘旋——我想知道尘的近音。

我祈祷着尘的留言箱里什么也没有,祈祷着不要让我不安的预感实现。

但是,答案却真的静静的躲在了里面——在遥远的北国,有一个很美的女孩鸥,一如我一样痴痴的恋着尘。

我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办了。

多少天郁集在心中的多少个疑问刹时溶化得无踪无影,心也不知何时迷失在了在这城市的夜空里,和眼一起被泪水浸泡着,连同空的记忆堆积了自己。

还等什么呢?走吧!

在我们相识第100天的日子,我离开了这无时无刻不在想要窒息我的城市,也远离了一群可爱的人。我是要真的刻意的去逃避掉一些东西了——既然不能承受,何不逃避呢?我已感到自己就要发酵或是就要蒸发了,城市的空气里似乎都有股酸酸的味道。

临走时,留下了一封信给尘和一组用PowerPoint做成的幻灯片——记录了我和尘从相识到而今相分的春冬秋夏。

既然不能拥有他,就让他愧疚一辈子吧!

我在信里写道:

尘: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从此,我便真的消失在了茫茫人海当中!

离开城市的时间已进入倒计时了。我过得很平静也很坦然。象在给自己搭设一个灵堂,不过埋藏的不是自己的躯体,而是这段在城市中的过去。想将往事尘封!

如果,我再不走的话,那么我就将被打入万劫不复的地狱了!

我不想这样就这样悄悄的离去。觉得起码,应该让你知道这段日子以来,我的所思、我的所想和我的所触,起码应该用一种特殊的语言来记录下这段日子。于是,我制作了一组幻灯片,给你留下,算是一份相识而后分别的纪念吧!

早已不记得我们相识于哪一天,只记得也许早已注定你会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一个烙印。

那段时间,是清闲日子的开始,感觉真的好轻松、好轻松。但心情却缕不见晴朗。你的适时到来,将往日的阴霾一扫而光,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色。

你是一个快乐的人,而且,更难得的是,你毫不吝啬的将你的快乐给予别人。——这是表面的你。其实,更深层的你,也应该是忧伤而又深刻的对吗?

这些,也许就是你吸引我的真正原因吧!

如果不是因为鸥的出现,我想,我们会这么维持现状下去的,哪怕只是维持这种现状。

真的,在任何事情发生前(除了工作以外)我已习惯于逃避了。

有一天,我无意中打开了你传呼中的留言,知道了在遥远的北国,还有一个叫鸥的女孩?忽然间顿时明白这些天来你的反常是有理由的!

听了她给你的留言,我刹时觉得心的尖端在冒着丝丝凉意,这股凉意从心脏随着血液流遍了我的全身。电光石闪,刹那间我明白了你为什么不象以往那样给我打电话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她?

那天,我是走着回家的。路上车来车往,我踩着脚下的方格子在走,眼泪却在我的心里和眼里走!

偶尔有三两个骑自行车的人经过,都不无惊奇的回头望望我。强忍住泪水、一脸落寞的我,一个人沿着江边慢慢地走着。

我决定要离开这儿。

这一晚,我开始失眠了,在以后的一段日子,常常在夜晚,毫无缘由的醒来、睡去,又醒来……

日子仍就这样过着,电话里传过来的你的声音透着丝丝的沉重和疲惫!不知道是为工作抑或是为了她?

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无法让自己闭上眼睛,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会象放电影一样的闪烁着那几句话。于是,我就只好睁着眼睛,但是,睁着眼我又流泪啊!唉,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我告诉自己,从今以后,直至离开你为止的那段日子,我一定要笑着面对你,不能让你察觉出我的不快乐,不能让你不快乐!

表面上,我是做到了。我装着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象刚认识你的那段时间那样,每天笑着面对你。有时,当忧伤忍不住要跑出来的时候,我马上对自己说:“笑一笑,这样的日子已经不多了。”可是,真的,我却真的想靠着你的肩头大哭一场。

……

可是,今天,却让你知道了我要走了消息。没有写完的信和没有做完的幻灯片,我已经没有心情和精力再去继续。算了吧,就这样寄给你吧!

可你并不知道我要走的真正原因,我想在我走之前,你是永远不可能知道的了!韩国有名谚语:该走的时候,离去的人的背影是美丽的!

一切的一切都已消散,以后的日子请多多保重!飏

99年7月18日

我永远也无法见到他看信时的模样了,我想。

放下所有,带着一颗微缩的心,又要独自踏上漫漫的历程了。

收到信后的尘恍然大悟,试图解释和挽留些什么,说“来青岛看看我吧!(青岛是尘生活的城市)

但此时,我已买好了去贵州的火车票,没有摇头也不没有点头。

从城市到贵州,我带的行李极少,甚至没有一个关于尘的字。但我仍能感觉到心的负累——尘仍象梦境一样的追随着我的白天和黑夜,在白天的车窗外怎么也穿不透的阳光象极了尘的笑靥,在夜晚的窗外,莹莹的月光犹如尘亮晶的双眸,却是不语。

尘的气息仍如呆在那座城市时一样的无处不在和四处漫延。

我想,尘在我走后曾找过我吗?我在黑暗里静静的听着自己的叹息声,一丝戚凉,几许失望。

手指一遍遍的划过电话的按键,却怎么也拔不完那个已熟记于心中的电话号码,拿起、放下,放下、拿起……

当电话里真的传来尘的声音的时候,我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你在哪里?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你还好吗?……”

“尘,你还好吧?”

尘要我去他的那个海滨城市看看他,我却仍坚守着当初的那份心情--我不奢望因了一封信而改变结果。

从城市到贵州又再到石家庄,我一直在尘的那个城市的边缘徘徊。裹足不前是因为没有靠近尘的勇气,与尘的

卓尔不凡比较起来,我就象是在灶间拾柴的灰姑娘,除了平凡和一点点不羁以外,我再无其它可值得一提的事情。在此生,又怎敢与尘执手相看呢?

直至在石家庄的最后一晚,在一个公用电话亭里与尘打了2个多小时的电话——我以为该是终结的时候了。

我们发生了争执,尘问我为什么宁愿去看一个普普通通的朋友也不愿去看看他,为什么我总是一付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为什么总是玩笑着对待我们之间每一个应该面对的问题。我理所当然的辩解。

其实,对于这份因一封信而得到的爱情,我甚至没有太多的喜悦。

我不相信,我也不希望。

是不是有些太迟了?!

我知道尘是一个极其善良的男孩,也许他会傻到用同情和怜悯去等同爱情。

但我要的是爱,真的爱!

尘在电话里伤心落泪不止,最后竟哽咽着说不出话来。断续而又执着的说着我走后发生的一些事,说他怎样找我,又怎样找不到我,说我给他仍下一个难题后就消失得无踪无影了,说我那么多天了都杳无音讯,说连一个给他解释的间隙都没有……絮絮叨叨的,没见过他那么生气,也没见过他那么伤心。

凌晨2点的时候,有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拖着长长的尾。我顿然醒悟——原来尘真的在爱着我。

从未见有过男孩这样哭于我的面前,心无端端的潮湿了,泪不知不觉的坠。

唉!今生就爱他一个了!

是该去看看他了。

……

我是最后一个走出站台的人,长长的地下通道有些黑和黯淡。我低着头随着人流往外走,心中想象着尘的模样。

眼帘忽被一团暗光遮住,一阵旋晕,感觉什么靠近了我。抬头,通道的尽头,在与地面相连的地方,蓦然出现了一个身影,因为逆着光的缘故,周身笼着一层淡黄色的光晕。

黑色T恤,淡黄的休闲裤外加一束百合花。

我喜欢百合花。

真不知道,在这样的城市这样的时节,他去哪弄来的百合花。

恍惚间,恍如看见一清秀的著一旗袍的旧上海女子,盈盈笑着在低吟:“见到他,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我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发来。”

他说:“飏!”

我只是笑着,不语。

尘比我想象当中还要帅、儒雅和好。

没有拥抱,没有惊咤,象两个多年的旧友一次稀松平常的见面,飘荡在周身的是一种久违了的熟悉,象回到了家。

莫非,已认识好几百年?

……

我们的爱情,拉开了帷幕。

青岛是一个极其安静和美丽的城市,适合培育爱情。

我们肆无忌惮的漫步在八月阳光下青岛的大街上,将足迹遍印石老人的海滩,将笑声留在城市的空气当中。

我们在月光下的沙滩翩翩轻舞,我踩在尘光光的脚上看他一点点的陷进沙里,感觉我们也一点点的沉伦进了

爱情里面;在12点的栈桥上旁若无人的拥吻,与浪浪海涛合奏一首爱的缠绵曲;在午后的威海路上,尘大声的说“我爱你”,惊跑了一只在路边阳光下打盹的猫……

爱情原来是这般的美妙!

和尘在一起的日子喜欢擦一种淡蓝色的古龙香水,心想:不在他身边的日子,可以让记忆香他满怀。

尘的笑里有几许纯真和一丝腼腆,像孩子,让我不由自主的沉醉在了他的笑容里面。

青岛因为有了尘,在我的心中变得最美。

没有山盟,没有海誓,只轻轻握住彼此的双方,相视一笑,相约--好好爱着。

附:曾经的一切已蜕化成记忆,尽管当初也曾刻骨铭心的痛过、爱过,浓时如尘封多年美酒般甘甜,但,回忆起来的感觉却仍是淡淡的,象茉莉花茶饮后的齿间,只萦绕着薄薄的轻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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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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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将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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