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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心痛时分

眼色

【莎士比亚】

那个场景,让他忽然觉得很像是靡菲斯特在和浮士德做交易,代价是快乐还是遗忘谁还记得,这一幕若是不说出来,便早就死在了记忆中。

可是记忆这种东西最不可靠。

灯光里他的手指认真摩擦着玻璃酒杯,还挂着金色的液体。对天生的****我们要求繁盛,以便美的玫瑰永远不会枯死。位置在角落里,所以那么多人来过,却都没有经过。

直到罗得停下来。

逆光里看不清的一切始终清晰得可怖。

他笑笑递过酒杯,看着对面的男人坐下来。想着应该吓坏他还是给他一顿最后的晚餐。

“我的音乐,为何听音乐会生悲?”罗得看见阴影里他说得漫不经心。

拒绝庸人。

“甜蜜不相克,快乐使快乐欢笑”说完一饮而尽他递来的酒,罗得并不认为他应该坐在这里和一个男人聊莎士比亚。

但是自己的确亲力亲为,并且畅快淋漓。

如果说原因,那么男人习惯于怪罪舌尖辛辣的液体。

对方突然凑近,阴影从他浅金色的头发上殆尽,深色的眼线几乎割破眼角。

但是很美。

于是罗得安静微笑。认真欣赏他琥珀色的眼睛。

他喜爱他看着自己欣赏的目光,

太多人为美震惊,而忘记了学会欣赏。于是他听见自己说,“我们可以走了。”

罗得坐着不动,那姿势悠闲并且无辜。

他重新坐下,笑得比玫瑰风情,还是一只纯金滚边的玫瑰。

灯光变化,瞬间像一只猫。

罗得伸出手抚弄他的头发,俊俏的浪子,为什么把你那份美的遗产在你自己身上耗尽,造化的馈赠非赐予。

他闭上眼睛任谁也辩不出思想,唇齿间还有酒气,却优雅得让罗得很想抓住他苍白的颈,那么,美丽的鄙夫,为什么滥用。

轻轻地笑声,他在黑暗中看见满目赤裸裸,白雪淹埋了美,而夏天尚未经提炼,凝成香露缩在玻璃瓶里。

玻璃瓶玻璃瓶。

男人温热的手掌遮住他并不曾想要睁开的双目,径直拉起他走出去。

青铜色封面的莎士比亚被扔在第三排的暗红色沙发下,还好没有烟灰。

【玻璃瓶】

他讨厌玻璃瓶。

罗得松开手的时候他依旧不睁眼,纯白色的衬衣挂在身上锁骨昭彰地勾人。感觉到房间内光线的明亮,他皱皱眉竟然毫无征兆地向后仰,

他准确地落在kingsize的床上,

“你真喜欢冒险。我应该把你放在湖边。”

他迅速找到一个舒适的姿势躺好,“这不算冒险,因为你根本不可能那么做。”

“为什么?”

他看不见阴影正好覆盖住自己,上方的罗得笑着问。

“你不是舞台上初次演出的戏子,你不会慌乱中竟忘记了自己的角色。”

唇齿间有薄荷烟草的味道。

他依旧不肯睁开眼睛,罗得竟然有些想念起惊鸿间他瞳孔的颜色。流盼把一切事物都镀上黄金;驾御着一切的美色,既使男人晕眩,又使女人震惊。

罗得感受到他轻微的战栗被自己压制住,什么颜色,他坚持自己看清过,却再也不能记清。

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可是为什么不一样。

他在黑暗中咬着嘴唇思考,丝毫不觉有汗水滴落在自己的面颊上,向着瞎子看得见的黑暗凝望,像颗明珠在阴森的夜里高悬,变老丑的黑夜为明丽的白昼。这样,日里我的腿,夜里我的心,为你、为我自己,都不得安宁。

不得安宁,满目赤裸裸,白雪淹埋了美,而夏天尚未经提炼,凝成香露缩在玻璃瓶里。

玻璃瓶,他伸出手狠狠地抓住罗得的背,一下两下,

他听见有指甲划过玻璃瓶的声响,一下两下,

尖锐得撕心裂肺。

【臆想】

“玻璃会碎。”他的声音极不连贯,巨大的喘息声。

罗得无法停下来,“你说什么?”

“玻璃会碎。”尖锐的刮蹭声越来越大,近乎轰鸣,他觉得头很疼。把华服加给我这寒伧的爱情,使我配得上你那缱绻的恩宠。

最终一地晶亮,拼拼凑凑风情绮靡,

他一次又一次看见碎玻璃带着尖锐的棱角在眼前放大,

最终最终,什么也看不见,

一次又一次,

他再也无法离开那张床,他的眼睛再也看不见。

罗得推开他叫救护车。

第六次,他不停不停逃出去回到那个地方寻找莎士比亚,有人会带他走,有人会欣赏他的眼睛,有人最终砸碎了玻璃瓶,有人最终让他再也看不见。

白色的医用橡胶手套冷冰冰合上病例,“精神分裂。你今夜不幸碰上。”

罗得看他被捆绑起来,依旧不肯睁开眼睛。

很美的疯子不是么?竟然开始想念阴影里他眼睛的颜色,罗得靠在墙壁上抽一支烟,蒸腾着薄荷的味道。“他的眼睛很美。”

医生头也不抬,“嗯,可惜瞎了。”

【眼色】

罗得安然看着好奇的房客,找个疯子和瞎子寻欢多么有意思。

他恰如其分带着有些惶恐有些不安的表情离开。

洗个热水澡,换身衣服,睡一个好觉。

梦里有人媚眼如丝。

眼睛的颜色漂亮得像一只猫。可是他记不住。

怎样也记不住。

于是他打碎了玻璃狠狠地想要把它毁掉。不美了,就不需要记得。

我的眼和我的心在作殊死战,怎样去把你姣好的容貌分赃;要我不发疯,而你不遭受诽谤,你要把眼睛正视,尽管心放荡。

尽管心放荡,

罗得笑得异常欢快,

还记得他带血的眼角。

依旧美丽。

那个场景,让他忽然觉得很像是靡菲斯特在和浮士德做交易,代价是快乐还是遗忘谁还记得,这一幕若是不说出来,便早就死在了记忆中。

可是记忆这种东西最不可靠。

灯光里他的手指认真摩擦着玻璃酒杯,还挂着金色的液体。对天生的****我们要求繁盛,以便美的玫瑰永远不会枯死。位置在角落里,所以那么多人来过,却都没有经过。

直到罗得停下来。

逆光里看不清的一切始终清晰得可怖。

他笑笑递过酒杯,看着对面的男人坐下来。想着应该吓坏他还是给他一顿最后的晚餐。

弱水三千

你给我一生,我予你一世……

“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因为爱极宝玉对黛玉这句爱的誓言,紫陌便用“弱水三千”作了自己的ID。大学毕业后她在就读的城市谋得一份白领的工作,本应是让很多女生羡慕,她却不习惯于公司里尔虞我诈当面笑佛暗里藏刀的职场生活,再加上不喜欢北方干燥的天气,时常想起那细柳含烟碧水荡波就连空气里水分子也格外充溢的江南,便在众人疑惑的眼光里辞职回到故乡,用积蓄开了一家花店,店名叫“遇见”。于是,孙燕姿幽幽的声音浸润着百花的芳芬萦绕在小店里,让你无处遁形地遇见。一遇偶然,便流连忘返,再遇钟情,很多人就成了店里常客,生意还令人满意。

紫陌会把店里的花拍成漂亮的相片,上传到自己的博客里,再配上优美的文字,吸引了一大批游客在文章后面留言赞美。看着陌生人的懿美之词,紫陌的嘴角总会轻轻上扬,指尖在键盘上轻快地舞蹈,在留言后回复着,说着感谢。

夜里,一个人的时候,她会放上一支旋律优美的曲子,品着茉莉花茶,听着窗外滴答的雨声,不觉清愁浮上眉心。这时,她便会写一些笼罩着淡淡如烟愁思的文字,贴在博客里,自己的心自己静静听来。

紫陌就这样和雨轩认识了。

雨轩,一个阳光大男孩,剪着短发,爱穿白色棉质上衣,蓝色牛仔裤,白球鞋。他是某网站情感专栏的编辑,闲暇时也爱写写文章,爱去看看别人的博文。无意间闯入了紫陌的博客,“弱水三千”四个字令到他全身颤栗,那个女子柔美的脸又出现在眼前,原以为平复的心瞬间又被撕裂,大大小小地碎成无数碎片。

芊芊是他的初恋,他们是大学同学。她灵秀娇小,秀发如丝般倾泻在肩上,瓜子脸如江南的丝绸泛着诱人的光洁,两只眼睛如两潭秋水,让人深陷,笑时两个小小的梨涡更让人迷醉,像早春的桃花蜜,清香芬芳甜腻,化不开的柔情蜜意。遇到雨轩,那是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命里注定的男人。她爱他,爱他阳光下白衣蓝裤温暖的味道,爱他月光里如水的眼眸盯着她的神情,爱他在她耳边轻轻说爱的声音,爱他指尖划过秀发时的温度……他俩是校园里公认的最佳情侣,让所有人艳慕。

一次雨轩无意地问道:“芊芊,你有那么多追求者,为什么选择我?”

“傻瓜,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芊芊双手轻轻的环抱在他的腰际,脸伏在他的胸前,眨着眼睛柔柔道来。

雨轩感动着,指尖在她的长发里游走,“任凭弱水三千,只取君一瓢饮!”

她知道,他是她的那瓢弱水;他知道,她是他的那瓢弱水。此生,溶在一起,彼此再也分不开。一起沸腾,一起冷却,一起沉淀,一起流动。

本以为大学毕业后两人奋斗上几年,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就结婚,从此“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就在那一年,芊芊的父亲突发脑溢血去世了,留下母亲一个人,她要去陪伴逐渐年长的母亲,回到南方去。雨轩准备跟随她一起南下,在那方创业。芊芊旅居新加坡的舅舅因为疼爱唯一的妹妹,回国来了,希望她们跟随自己一起去新加坡,互相有个照应。芊芊母亲同意了哥哥的想法,决定去那里开始新的生活。芊芊很痛苦,一方是生养她的母亲,一方是相爱多年的男友;左手亲情,右手爱情,取谁舍谁都是痛。她让雨轩和她们一起走,雨轩沉默了,让他留下年迈的双亲在国内,自己一人去新加坡,他做不到。

那一夜,刮着刺骨的寒风,雨轩把芊芊送上了南下的列车。“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这是芊芊对雨轩的最后一句话。她的泪如晶莹的珠串,碎了一地,也碎了雨轩一生。列车缓缓启动,芊芊从车窗里伸出手,拼命向雨轩摇着。雨轩跟着列车一起奔跑,风吹得他睁不开眼睛了,风吹得他的眼睛生生痛,痛得滚烫的眼泪流出眼眶就冻成了冰。

虽然芊芊离开了,雨轩还是来到她的故里江南工作。这里有她往日的足迹,青石路上还印着她的身影。经过漫长的四年,他才让自己从思念中走出,以为自己已经忘了她,忘了心里痂结的疤,可如今,“弱水三千”再次将他打败,打得他体无完肤。

他燃上一支烟,狠狠地吸上一口,再次把视线投到荧屏上。紫陌的文采让他这个中文系毕业生也不得不叹服。这是一个如水一样婉约的女子,他在心底对她勾勒着。他在她文章的后面留下了“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IP是“西风客”。从那以后,雨轩上网就会去紫陌的博客,看看她的新作,她仿佛已经成了他生活中的一个熟悉的朋友,让他惦念。

紫陌注意到“西风客”就是从那句“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开始的。她很欣喜,居然有一个陌生人那么懂得她,懂得她心里想说的话。慢慢的,上网写作不单单是写作了,成为她看到他的途径。雨轩很想知道这个叫“弱水三千”的女子是什么样。那些灿烂花朵的背后,是一颗怎样的心。他鼓足勇气给她留言:我可以去你花店买束鲜花吗?

紫陌看到这句话时,心嘭嘭跳,脸上红云飞。好在店里没有客人,看不到她的娇羞。“当然可以,欢迎你来‘遇见’。”然后她把具体的地址留给了他。

接下来的日子,紫陌觉得是那么漫长,不知道雨轩何时出现在她眼前,她每天早早地来到花店,很晚才关店回家,她静静地观察着每一个来往的客人,想从中认中他来。那一天,阳光特别好,一扫往日的阴霾。店里一如既往的流动着《遇见》,她穿着最爱的粉紫碎花裙,在花间整理。这时一个笑容如阳光般明媚的男子轻轻地走进花店,直接来到香水百合旁,挑了11枝,递到紫陌手里。

“小姐,请用紫色丝缎包装。”

紫陌不知为什么脸莫明地红了,她低下头,长发垂下把那抹红晕掩住。她把包装好的百合递给他,说了声“谢谢光临”。

“我是‘西风客’,也叫‘雨轩’。你好,你是‘弱水三千’吧?认识你很高兴。这花是送你的。请收下。”雨轩再把百合送回了紫陌手中。

雨轩看着紫陌,这个有着一张小圆脸,眨着一双乌黑大眼睛的女子,虽没有如花貌,却是清新自然,正如她手中的百合,清雅淡丽,却芬芳怡人。她那羞红的脸,令他的心忽尔悸动。紫陌邀请雨轩去临街的茶室喝茶。在氤氲的茶香中,他们从古聊到今,唐诗宋词聊到当代小说,从张爱玲聊到于丹……原来他们是如此地相像,无话不谈,无话不欢。紫陌听见自己心底花开的声音。透过袅袅茶雾,她望向雨轩,剑眉朗目挺鼻白齿,指节修长,指甲洁净,正是她心里所希望的男子。

不久后紫陌成了雨轩的女朋友。她会煲好一盅好汤,炒上三两个小菜,等着雨轩的到来。雨轩总会带上一瓶红酒。紫陌就会把烛燃上,滴上两滴玫瑰精油在烛台里。房间里若有若无的玫瑰香弥漫开去。雨轩会把紫陌做的饭菜全部吃光,这时他会坏坏地笑着说:“你会把我养胖的,将来会压坏你,你不要我了怎么办?”

紫陌的脸便如手里琥珀色的酒般艳红,她含羞不语,轻轻靠近他,倚在身上,“不怕,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雨轩浑身悸动,他甩甩头,努力把那个影子抛开,紧紧地拥着紫陌,把头埋在她怀里,轻轻叫着“不要离开我”。紫陌抱着他的头,手指在他浓黑的发间轻轻抚摸,“我不会离开你的,亲爱的。”雨轩便会在她怀里安静下来。

有雨轩的日子紫陌感到很幸福,只是有隐隐的不安,具体是什么,她也不清楚。她总觉得有什么藏在雨轩心里,让他痛苦。可他不说,她不能要求他说,那是他的秘密。

有紫陌陪伴的日子雨轩是幸福的,只是偶尔,他还是会想到芊芊,想到那句“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便隐隐心痛。他有两个手机,以前那个号一直留着,里面保存着他和芊芊互通的消息。雨轩没有告诉紫陌,这是他的秘密。

第二年,百合花又开时,紫陌开时准备她和雨轩的婚礼了。他说,要她做百合丛中的新娘。最美的新娘,她是属于百合的。

那天晚上,雨轩习惯性地打开手机,经年不鸣的手机嘀嘀叫着,一条消息印入眼帘“我回国了。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给初恋加把锁

枕头下的手机铃声早就开始催促起来了,真不想睁开那甜蜜的眼睛,但还是不得不侧身,习惯性的把手臂伸直,于是用手指轻轻的在床头柜的小抽屉里摸索眼镜,因为每晚睡觉前她都把眼镜放在那小抽屉里。可是兔子不在旧窝里,她心里一楞,眼镜跑哪里去了?昨天不是放在这个老地方的了吗?模糊的思绪顿时就被吓醒了一半,于是她又把手在抽屉的里边,侧边摸索起来,连那不想睁开的眼睛也开始眯缝起来了,最后即使是把眼睛睁得圆圆的可还是没有眼镜的影子,于是不敢怠慢翻身起来。

在记忆的深处努力的搜索,原来是他昨晚帮她摘的眼镜,她昨晚执意看书,他催促她休息,最后是强制摘了她的眼镜。心中有一点点的恨意,那新书还没有看到一半就不让看了,书没有看完不说,还不知道他把那眼镜放到哪里去了。纵然有了怨恨也只能快速的去梳洗去了,否则就要迟到了。

梳洗完毕还是得解决问题,于是又在房间里找了,床头,没有眼镜的影子,书桌上也没有,电脑桌更加没有,可是时间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上班的时间迫在眉睫,她心中真是心急如焚。还是给他打个电话吧,可是他的手机还下落不明,昨晚他发现手机不知道遗失在什么地方了。

她想,就这样去上班吧,也许不戴眼镜上班还别有一番情趣呢,但一想到自己不戴眼镜就象在云里雾里,在讲台上根本就看不到学生的眼神,于是这样的想法立即放弃了。因此又硬着头皮在客厅里找了,但眼镜象和人捉迷藏一般的就是不见他的一丁点的影子。

最后灵机一动,以前不是有一副换下来的眼镜吗,对,去找出来临时应付一下,等他下班回家不就解决了吗。于是她想起那书桌的一个抽屉的角落里曾经的黑色边框的眼镜。打开抽屉,在一个粉红色的透明的眼镜盒子里,它幽雅的躺在里面。她欣喜的把眼镜取出,当把眼镜架到鼻梁上的时候,却感觉走路都有点恍惚,一种陌生却又熟悉的感觉顿时涌上心头。她高一脚低一脚的走到洗手间的镜子前。那鼻梁上的眼镜黑黑的镜框,就想一副陈旧的黑白照片一般,圆圆的,肥肥的镜片比那不知道还藏匿的哪里的眼镜要大了一倍,把那秀气的脸蛋几乎占领了一半,曾经心仪的眼镜不知怎么就变得这样的难看起来了仿佛是那苗条的初恋女孩在中年时发福一般的让人难以接受。她瞧着镜子中别扭的自己,把眼镜向上推了推,那眼镜也很沉,为什么以前戴这眼镜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感觉呢?记得以前戴的时候不是很喜欢的吗,还认为黑色的镜框沉稳有学问呢。看着镜中的眼镜,分明感到了一种久违的温馨,但那温馨就在几秒种后就消失了,却叫人有几分的失落,那眼镜就象初恋情人一般的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却竟然让人措手不及,原来初恋还是要在初恋的那个时代的,时过境迁后再来审视初恋情人的时候却留下的只是或浓或淡的记忆,没有想拥有的冲动了,初恋终归是属于青涩的记忆的。

在镜子前胡思乱想的时候,她的手机的铃声响起来了

“我的手机找到了,就在办公室里。”

是他打来的电话,她连忙问了一句

“你昨晚把我的眼镜放哪里去了?”

“就在床头的皮垫子下的缝隙里。”

“真是的,放在那样的一个角落里,害我找了半天,不然我就要迟到了。”

快速的把眼镜从床头顺利的找到了后,她把笨重的眼镜换了下来,于是把那初恋一般的眼镜又放到了原来的那抽屉里,她知道,初恋只是属于记忆的,只能给那美好的记忆加一把锁。

她迈着快捷的步子上班去了,路上晨光正好。

又一个悲剧在上演

已经好久没见她了,没想到若干年以后和她重逢竟然面目全非了。她是我的同学,今年32岁,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后来各自结婚后就杳无音信了。今天她不知怎么找到了我,一见她,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好憔悴,脸色苍白,说话有气无力。以往那个青春靓丽的她已不复存在,生活的压力和折磨让她不堪重负。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我关切地询问了她。

原来她并不幸福,过着非人的生活,现在准备离婚了,这个月16日开庭。她那没人性的老公竟然折磨毒打她一年之久,我简直不敢相信,电视剧中的情节在我的身边上演了。看着她带来的照片,那累累伤痕让我心情沉重,虽然现在已经从她身上看不到明显的伤痛了,可是她内心的痛苦永远也抹杀不了。

这还不是最让她痛心的,问题是就是要离婚了,她那畜牲男人什么也不想给她。生育了两个女儿,一个10岁,一个4岁,已经两个月没见到她们了,让她这做母亲的比死了还难受啊!就连她自己也是东躲西藏的,她那丧尽天良的老公扬言要打死她。天啊!这女的究竟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孽啊?据她说,她老公已经有了别的女人,而且聚众赌博,借高利贷,十足的地痞无赖。自己老实本分,软弱无能,已经被他打的毫无尊严和颜面了。他之所以这样,因为已经不爱她了,反而要她自动离婚,扫地出门。这都是什么事啊!既然已经无法挽回,过不下去了,为什么不能好好协商呢?非要用这种暴力手段来解决呢?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情意已经荡然无存了吗?那么当初又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

看着她暗自落泪的可怜神情,我不知该如何去劝慰她,像她这样的遭遇毕竟少之甚少,可是它却发生了。我问她为什么不去妇联,不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她的回答让我鄂然。妇联的回答让我哭笑不得,说什么这打老婆很正常,还没有构成轻伤,还谈不上家庭暴力。老天!那什么才算啊?是不是要被打死才算的上暴力啊!更可恶的是司法局,竟然说还没有到申请法律援助的地步!那是不是要被打的爬着去求你们的时候啊!可怜的女人啊!你怎么这么不幸啊!现在都什么社会了,女人还是被欺负的体无完肤,再怎么不好,不爱了,也不能打人啊!她那充满恐惧的眼神让我心酸,当然也明白她来找我的意思。她老公目前已经买通了派出所的内部人员,因为她去检举她老公赌博的事,派出所****办做出的回执是查无实据。一连串的打击让她彷徨无助,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了,才想到了我。她那信任和还有一丝希望的眼光让我决定帮她一把,就是派不上什么用场,我也要尽力而为。

她悔不当初,我说那已经是事实了,没必要去抱怨,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现在关键是把婚离了,还你一个自由身比什么都强。以后再慢慢收集证据起诉他,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你还年轻,人生的路还很长,也很精彩,要鼓起勇气好好活下去,而且还要活得有滋有味,更充实更有意义!

男人的无情有时真的足以毁灭女人一切,我也不想再说男人的不是了,很累……

纸做的婚姻

青果和小赵结婚十多年了,如今他们都已是四十岁的人了,他们的独生儿子也已十三岁了,刚上初中。按理说,这原本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但近日来,两人却闹起了离婚。

人常说,十年纸婚,难道他们的婚姻在十年之久的磨合中还是被捅破了吗?青果这些天来,茶饭不思,人也明显消瘦了许多,她想起当年,小赵追她时的情景,结婚后的点点滴滴的幸福往事,心潮难平……

小赵是县委机关的一名小职工,刚开始是在县委里烧锅炉,人长得高大帅气。青果在县委门口看自行车,青果身材苗条,长着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虽然皮肤黑了点,但青果嘴很甜,善交际。天长日久,两人日渐生情。小赵一下班就来找青果玩,帮她摆弄摆弄存车位,给她买这送那。在小赵的热烈追求下,两人很快结了婚,并住到了县委分配的一间宿舍里。婚后的生活是温馨而甜密的,两人都是从农村出来的,虽然工资不算很多,小日子也很节俭,但都有工作,也算不错的了。小赵每天回来,还帮助青果干这干那,虽然看小赵长得人高马大挺粗壮,但小赵却也是个细心体贴的人。青果怀孕后,小赵更是大包大揽了家务活,洗衣做饭,样样在行。这更使青果感到自已确实是嫁了一个好老公。

二000年,县委盖了家属楼。小两口各自借了几万元,小赵又成为县委里一名正式职工,办了住房贷款。年底,他们一家高高兴兴地住上了新房。小赵在县委后勤工作,正好,县委里要招一批打扫卫生的员工,青果作为家属优先被照顾进了单位,每月工资三百元。儿子长大了,家里又买了房,日子日渐紧缩起来,两口子之间也因为日常小事磨擦不断,但也都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之间哪有不吵架的道理?整日里相敬如宾地过日子,那不是咱平常百姓的活法。平日里说话常刺儿刺儿地惯了,说话不带脏字反倒不正常了。青果和小赵的日子就是在这热闹嬉笑打打闹闹中才越过越滋润了。反正,青果是这样想的。

县委为了更好地治理矿山资源,抽调县委两办人员成立矿山纠查队长期驻扎南山治理矿山。小赵也作为一名队员随同前往,这样一来,除了每月照发的工资以外,又额外多得2000多元的收入。小赵虽是一个职工,但工龄长,每月的工资也有近2000元。如此算来,小赵的月收入一下涨了一半。小赵一走,每月回来一两次,青果的生活也平静了不少,每天打扫完单位的卫生,就是给儿子做做饭,收拾一下家务,生活倒也自在了不少。

岁月不知不觉中流逝,一晃两年过去了。青果感到小赵回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每回回来,又都是匆匆又匆匆,不是拿这就是拿那,眼神也越来越躲躲闪闪。青果一追问,小赵不是说加班就是说还有事,有时候儿子要钱买书,青果给小赵打电话,小赵都推脱说没时间回去,你自己想办法。青果的心里感到一丝不妙,但也查不出蛛丝马迹。直到春节时,小赵也还是推说有事不回家。青果才真正感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有人说,小赵有了新的女人,还有人说看见小赵带一个女人去医院了,还有人说让青果注意把财产赶紧转移。青果顿时懵了。她不相信,她不相信,她对别人说,这是传言,这是鬼话,这不是真的!那几日,青果狠命地拔打小赵的电话,并在电话里破口大骂:你回来,你回来,你给老子滚回来!刚开始,小赵听见青果歇斯底里的狂喊还说:“干什么呀,你这个疯女人,。”后来干脆关掉了手机。

新年过后,小赵回来了,向青果彻底地摊了牌:我找到了一个比你年轻,比你好看的女人,而且我们已经同居在一起,就在县城里。而且那个女人非我不嫁。你看着办吧!听着小赵的嘴吧叽吧叽地说着。青果的眼泪在无休止地流着。她想跑过去狠狠地打他抓他又恨不得杀了他。他怎么能说出如此恬不知耻的话,在她的面前,她说她这好那好,难道他对她的好他都忘了吗?当初他不也是说她是这世界上最好看的女人了吗?青果说,你滚吧,你滚吧,你滚回到那个野女人身边去!

青果那几日简直象疯了般,他找到小赵的单位,要求领导出面协调。领导找小赵谈话,小赵意见很坚决,仍坚持说是两口子感情不合,经常吵架,如今不离婚是不行了。已经分居二年了等等。领导也就不便再说什么,只说你们的事情我管不了,你们去法院吧。青果还是坚持不离婚,如果离了婚,自已怎么办?如今自已已是一个四十岁的人了,离婚后能去哪儿?父母亲都已不在人世,哥哥姐姐都有家有室。自已一个月只有三百元工资,连自己的生活费都不够。青果的不幸遭遇深得邻居朋友的同情。大家纷纷帮青果想办法,说是小赵先出的轨,错在他,让他带着野女人走。把房子留下给青果和他们的儿子。青果回去给小赵说了,小赵刚开始同意商量,但后来回去和他的相好商量了一阵。又说不行,房子是他单位的,就该属于他。青果如果要也行,先拿伍万元给他补偿。如果拿不出来,小赵说他的相好愿意出伍万元给青果,小赵是明知道青果是无论如何也拿不出这些钱来的。小赵对青果是太了解了。青果是没有选择的。后来,青果东奔西跑借钱,向别人哭诉她的遭遇。但一个月过后,仍没有借到多少钱。这中间,她给小赵打电话,给小赵下跪求救,求小赵看在自已的儿子面子上,不要赶她走。甚至她说,你在外面过你的好了,我和儿子不管你。只要你让我们在这房子里安心过好就行。但小赵已是铁了心。无奈之下,青果只能拿了那伍万元钱,告别了曾经属于她的一切,房子、儿子、老公都没有了。

人们都同情青果,但无力帮助青果。她太弱了,弱得让人不敢借钱给她。人们都痛恨小赵,说他没良心,是个典型得负心汉,但还是纷纷参加了他的第二场热闹而又不失喜庆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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